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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反犹主义?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张平 |  浏览(1481) 评论 (10)  | 发布时间:2007-01-29 04:06:35 最后更新时间:2007-01-29 04: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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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犹主义是针对犹太民族的种族主义行为。在很多国家,反犹主义是一种法律界定的犯罪行为。
 
反犹主义到底起源于何时,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通常认为公元一世纪古罗马文人笔下的犹太人形象已经具有某些后代反犹主义者所描述的犹太特征。反犹主义发展到今天,通常被认为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宗教反犹主义。这是古代反犹主义的基本形态,主要出发点是犹太人杀死了耶稣,应该受到惩罚;或者犹太人应该改信其他宗教。由此对犹太人进行大规模的迫害。
 
第二、种族反犹主义。认为犹太人是贱民种族,可以肆意迫害,其最高表现是纳粹对整个犹太民族实施的大屠杀。
 
第三、现代反犹主义(又称新反犹主义),通常指冷战结束后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起在欧美的某些政治左翼、欧洲的极端右翼和伊斯兰极端主义中所兴起的对犹太民族的种族敌视。与传统反犹主义不同,新反犹主义往往蒙着“替巴勒斯坦人打抱不平”、“反对以色列侵略”等欺骗性外衣,但其种族主义的核心内容并无任何变化,同样是为了煽动世人对犹太民族的种族仇恨。
 
人们通常熟悉的反犹主义都是指的前两种反犹主义,第三种反犹主义是一种新现象,往往能够蒙蔽不少人。为了能让人们识别新反犹主义的真相,欧洲联盟的“种族主义与排外主义监控中心”(European Union Monitoring Centre on Racism and Xenophobia)于2005年1月在西班牙的Cordoba大会上通过了一份《反犹主义工作定义》,这是第一个包含了“现代反犹主义”内容在内的国际文件,对于我们认清反犹主义,特别是“现代反犹主义”的真相有很大帮助。
 
中国的评论者对反犹主义的理解一般还停留在前两种反犹主义的阶段上,现代反犹主义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某些对中东问题的评论实际上已经滑到了反犹主义的泥潭里。以色列可以批评,但要警惕被反犹主义,特别是现代反犹主义利用。在此特将该定义译出,希望借此引起评论者重视并向他们提供参考。该定义并非学术定义,但作为一份工作定义,它向我们提供了鉴别某一言行是否反犹主义行为的尺度。
 
在我参加过的中以、中犹各种交往活动中,常常听到中方的官员和学者自豪地说:“中国是一个从未有过反犹主义的国家。”的确,中国人有理由为这一点而感到自豪,了解这一点的犹太人往往也因此对中国产生亲近感。我希望50年后,中国的官员和学者仍能令人信服而自豪地说:“中国是一个从未有过反犹主义的国家。”
 
张平 2007年1月27日(纳粹反犹大屠杀世界纪念日) 于特拉维夫
 
附:《反犹主义工作定义》(译文草稿,欢迎批评指正)
 
本文件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份实用指南,以帮助界定事件、收集资料、支持针对反犹主义的法律的实施与执行。这一现象的实用定义是:“反犹主义是对犹太人的一种看法,它可以被表达为对犹太人的仇恨。反犹主义的言词和行动实施是针对犹太或非犹太个人、和/或他们的财产,针对犹太团体机构和宗教设施的。”
 
此外,这种实施也可以是以以色列国为目标,实施者将其认定为一个犹太集体。
 
反犹主义通常指责犹太人危害人性,并通常被用来攻击犹太人,以说明“为什么事情变糟了”。反犹主义运用犯罪者原型和不良性格特征,在演讲、写作、视觉形象或表演中进行表达。
 
在政治生活、媒体、学校、工作场所、宗教环境中的当代反犹主义实例,在考虑总体环境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以极端化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极端主义的名义号召、协助杀害或伤害犹太人,或为此进行辩解。
 
2、对犹太人进行无事实根据的、非人性化的、妖魔化的、类型化的攻击;或者攻击犹太人集体的权力,特别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全球犹太阴谋和关于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它社会机构的神话。
 
3、认定犹太民族要对某一犹太个人、群体、甚至非犹太人所实施的实际的或想象中的错误行为负责,并因此指责犹太民族。
 
4、对德国国社党及其支持者在二战期间屠杀犹太民族的事实、规模、手段(例如:毒气室)或企图进行否认(否认纳粹反犹大屠杀的存在)。
 
5、指责犹太民族或以色列国发明或夸张了纳粹反犹大屠杀。
 
6、指责犹太公民对以色列国,或者对世界范围内的犹太人优先权,比对所在国的利益更忠诚。
 
针对以色列国的反犹主义行为实例包括:
 
1、否认犹太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例如:宣称以色列国的存在是一种种族主义事业。
 
2、使用双重标准,对以色列国的行为要求与对任何其他民主国家的要求和期望不同。
 
3、使用古典反犹主义的标志和形象(例如:宣称犹太人杀死了耶稣,或其它血腥诽谤)来刻画以色列国或以色列人。
 
4、将当代以色列国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作比照。
 
5、要全体犹太人为以色列国的行为负责。
 
然而,对以色列的批评如果与对任何其他国家的批评类似,则不能被认为是反犹主义的。
 
在法律有定义的情况下,反犹主义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例如:在一些国家否认纳粹反犹大屠杀或散发反犹主义材料)。
 
当犯罪活动的攻击目标,无论是人还是财产(例如:建筑物、学校、宗教崇拜场所和墓地),是因为其为,或被认为是犹太人或与犹太人相关的而被选定时,该犯罪行为就是反犹主义的。
 
反犹主义歧视意味着否认犹太人享受其他人所能获得的机会或服务,这在许多国家是非法的。
 
相关链接:
 
 
http://www.likud.nl/ref31a.html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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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否认犹太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例如:宣称以色列国的存在是一种种族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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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以色列政府繼續對其境內的阿拉伯公民實行一些歧視的政策﹝像2003年7月以色列通過一條法案,這法案使種族歧視制度化。它妨礙了住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與佔領區內的巴勒斯坦人通婚,迫使許多家庭只得分隔兩地居住或是選擇離開這國家。﹞,而且拒絕給與巴勒斯坦人最基本的正義,它很難擺脫種族主義這個指控。
 

发布者 :匿名:李秉叡 (2008-08-04 14:52:15)  回复

贻绎好,多年不见,想来学问又精进了不少。中国第一个常春藤名校毕业的圣经学博士,希望能看见你更多的大作。 摩萨德那本书却跟我没关系,那好像是王宇翻译的吧。

发布者 :张平 (2007-02-23 05:38:30)  回复

张老师,您好。今天在网上搜索您的那本关于MOSAD的书名,发现了您的博客,相见恨晚!您最近可好?您的大文我今后慢慢拜读。先留下我的邮箱:biblecn@gmail.com; 我的博客(懒了,最近少写了)。http://blog.sina.com.cn/ychen

发布者 :陈贻绎 (2007-02-22 08:01:49)  回复

俞力工先生好象是教授,在发达国家留过学,曾到俞教授的博客上无意的看过一回,印象是:多处充满了反犹主义言论(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 我曾在拉比伊茨格的博客上看过对某些专家描述的一篇诗歌,觉得真是精彩、好玩、有意思。遗憾的是找了半天,没找到全部原文,现将记得的两句说如下(全文我曾在俞教授的博客引用过): 专家啊专家 .......... 他们比吃猪肉的更可怕 ..........

发布者 :theninthday (2007-02-13 22:04:32)  回复

关于反犹主义的历史的一点点: Earliest anti-Semitism it's debatable. Peter Schafer of the Freie University of Berlin says that it was first spread by "the Greek retelling of ancient Egyptian prejudices". The word antisemitic was probably first used in 1860 by the Austrian Jewish scholar Moritz Steinschneider in the phrase "antisemitic prejudices". to characterize Ernest Renan's ideas about how "Semitic races" were inferior to "Aryan races."

博主回复
希腊人复述对犹太人不利的描写,罗马人是“只复述对犹太人不利的描写”,所以我以为后者更接近反犹主义。
发布者 :kaaitz (2007-02-07 22:05:20)  回复

嗯,菊子是聪明人,对“反犹主义”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滥用,所有的话都被你一个人说了去,也留两句给我们说说:-) 好在土地问题上菊子给我们留了一半,所以我抢说这一句,免得又被她说了去:这问题确实存在,应该解决,但同样不可滥用,否则也会引起反感,把事情越搞越糟。

发布者 :张平 (2007-02-05 03:56:26)  回复

啊,忘了签名。这里有意思,发了贴子不能马上看见。

发布者 :菊子 (2007-02-05 02:17:00)  回复

“中国”没有反犹主义,是因为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犹太人口。:)不过,中国人的观念里的偏见可一点也不少,包括在美国的中国人,骂老板时,动不动就骂他们精明、吝啬,因为他们是犹太人。 Anti-Semitism成了标签以后,难免滥用,在很多场合也招人反感,尤其是在比犹太人更弱势的群体面前,比如美国黑人,比如巴勒斯坦人等等。 俞先生大名如雷灌耳。见过一幅巴勒斯坦-以色列历史地图,用颜色标出不同年份的领土分布。得出的印象就是:蚕食加鲸吞。

发布者 :匿名 (2007-02-05 01:07:40)  回复

俞先生光临,不胜荣幸。先生是海外华人文坛的前辈,欢迎随时批评指教。 俞先生的东西我看过不少,感觉在很多方面我们的看法还是很接近的,比如关于欧洲历史上的反犹主义问题,关于反犹与反华的关系,关于所谓犹太人操纵美国政府出兵伊拉克的神话。当然我们也有不少不同见解,这也很正常,交流的意义也就在这里。 关于现代反犹主义问题,请先生不要误会。我说新反犹主义往往蒙着这些外衣,并没有说凡是讲这些话的都是反犹主义者,其实这份定义写得还是很具体的,并没有一棍子全打死的意思,而且也说明了“以色列可以批评”。 关于土地问题,我近年也收集了一些资料,并作了一些实地考察,几次想动笔,都因为头绪过于纷繁而放弃了。等我有机会理清头绪,写出来就教于俞先生。

发布者 :张平 (2007-01-30 05:05:31)  回复

新反犹主义往往蒙着“替巴勒斯坦人打抱不平”、“反对以色列侵略”等欺骗性外衣... ´´´´´´´´´´´´´´´´´´´´´´´´´´´´´´´´´´´´´´´´´ 对以色列的批评如何能够避开“替巴勒斯坦人打抱不平”、“反对以色列侵略”?这种逻辑不是有点像“批评党和领导就是批评中国和诬蔑中国人”吗?。 47年联合国“分治决议”给以色列划分了56%的土地。经过几次战争,67年以色列共占领了80%的土地。再经过不断移民和占领,如今已控制近90%的土地(包括最好耕地和水源)。总不能说是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侵略吧?! 历史上,由正义卫国战争蜕变为侵略战争的例子不胜枚举,以色列也非例外。

发布者 :俞力工 (2007-01-29 23:3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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