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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从一到第一个五年级,我的语文教师都是母亲。在母亲手里,我的语文成绩从来没有拔尖过,也没有当过班干部。第二个五年级换了个姓丁的老师,当他给我父母说,我的语文很好时,我父母根本不相信。那个时候,父母给哥哥设想的未来是给他买一辆“板板车”,到黑石头去做小工;给我设想的未来是买一台缝纫机,也是到黑石头去,给人家做衣服。好歹都是一门手艺,可以过上自食其力的日子。
上初一之后,突然对词汇敏感起来,把任何看起来顺眼的词使足了吃奶的劲往作文里塞。当时的语文老师姓黄名毓仁,有一次批改我的作文,就是把那些花里胡哨的词汇悉数删去。
那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毛泽东去世。人人戴青纱,青纱上别一朵白花。公社搭了灵堂,用厚厚的松针垫在地上,学生轮流站着守灵,一个体质弱的学生在熬了彻夜之后,突然晕了过去。我那时正好去换班,看到他灰白的脸上挂着浓鼻涕,非常不严肃地笑出了声,没想到不到一分钟他就仰面倒在了地上。公社的高音喇叭里成天放着《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只记得一个人哭,不在灵堂——大赶场天,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农村妇女,伏倒在供销社门口,撕心裂肺干叫着“毛主席、毛主席……”大家看了一会,实在枯燥无味,于是都走开了。
我们被要求写纪念文章。我那篇东凑西凑的“八股”得了很高分数,后来不知为什么作为学校的代表,被用毛笔字抄上了一张白纸,贴在公社门口的板壁上,夺目了至少一星期,直到被雨打风吹去。我很清晰地记得我对着那篇文章时的陌生感,对,一点不是骄傲,而是困惑。我只是觉得,它怎么从作文本里出来之后,就变得跟作文本里不一样了呢?
从那时候开始,我感到了文字的力量,文字的神奇。
大概从初二开始——初一下还是初二上我忘了——只上高年级课程的父亲,接手了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我从前两个语文老师那里挣来的班长、三好学生,立即在父亲手里变成了过去时。
作为历史转折的代价, 我们那一年突然没有了新课本。开学后,等了又等,问了又问,待文件精神翻山越岭,最后终于到达学校时,半个学期已经过去了。父亲翻箱倒柜,找出了他以前在中师学习的老课本,有选择地充当我们的临时教科书。父亲讲解《孔乙己》,用他那只指甲很长的左手,扣在讲台上,模拟那盘没有形状的茴香豆碟的情景,至今犹在眼前。
最让我迷恋的是多重复句。小学时期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完整句子的造句练习,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山重水复的魅力。我不再生搬硬套课文中干巴巴的词汇或句子,开始试着描述我所看到的情景。这种描述,即使只在造句练习中,也给我带来了无比的新奇和快乐。
考试了。我考了全班最高分。父亲怀疑我偷看了他出的试题,但没有证据,于是在班上宣布那次考试成绩作废。除了我,没有其他学生知道真正的原因,我也是过了很久之后,母亲才悄悄告诉我的。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教母亲了。母亲要接初一的语文,必须自己先搞懂什么是“多重复句”。
所以第二次考试,父亲在出题时做足了保密措施;试题则锁进了属于他的那只大红木箱子。这一次试题异常难,全班只有一个人及格,这个人就是我,只得了75分。第二名就落到50多去了。父亲这才相信了我的真实成绩。但这并没有扭转他对我的根本印象,评选班干部以及奖励什么的,依旧与我无缘。
初三,新课本来了。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新课本啊,它们被叫做全国统编教材,从形式到内容都散发着新时代的芬芳。仅仅一周,我就读完了一本教材,剩下来的时间,我就到处充当二老师。父亲那时开始带着我们背诵《岳阳楼记》。天气晴好的时候,父亲不完全在教室里上课,会带着我和同学们,坐在建校用的木料堆上,一起抑扬顿挫。空气里是沁人肺腑的木头清香,满天地的阳光,照着父亲新盖的学校,照着学校前面的土花坛,父亲亲手栽种的月季和牡丹,含苞的含苞,怒放的怒放。
也是在初一吧,我的语文老师黄毓仁给父亲带来一封信,是他的同学写来的,附得有一首诗。黄老师想和,却搜肠刮肚想不出来,于是请父亲帮忙写一首和诗。这封信和这首诗显然让父亲百感交集。他和了一首——端着一杯酒,踱着步子,屋里屋外地走,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思绪中。约有小半天时间,他放下杯子,顺手捡了一截树枝,就在门前的硬地上,一笔一划地写了出来:
提忆四年似飞云,
加倍春光唇须增。
珍贵年华思愧党,
辗转遥途缓步行。
扬颂情深梦如海,
躬首高掷鲜桃心。
若得他年偶相遇,
隔蓠呼取舞场庭。
即使我们年幼无知,也看出这首和诗比原作要好得多,那一种沉郁,深深打动了我们,哥哥立即拿了笔,抄在了本子上。这首诗,引发了家里人长时间对诗歌的兴致,父亲又翻箱倒柜,找出了一本包有封皮的、朱大可校注的《唐诗三百首》,日日跟哥哥讲诗。过了一段时间,哥哥开始写诗了,虽然只是一句两句,但得到了父亲的肯定和赞扬。我虽然只有“旁听”的份儿,但东一耳朵西一耳朵听了不少,也开始自己琢磨。一天,端了一篮子蔬菜到水井边去洗,突然脑海中冒出了两句,立即飞奔回家,像呆香云那样——赶快写了下来。不敢去向父亲请教,小心翼翼给了哥哥,哥哥只扫了一眼,就递还给我:“你这个,连韵都不押!”
那片纸的命运可想而知。但我赌上了气,心想父亲不是对哥哥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吗?我读完、背完,看你还说我不会押韵!于是开始生吞活剥地读唐诗、背唐诗。三百首自然没有背完,顶多也就三十首了不起了,我的赌气,大多虎头蛇尾如此。
初三临近毕业,最后一个“六一节”,因之前加入了共青团,而不再混迹于那帮“儿童”之中。当时有一项议程,是共青团代表要在大会上发言,父亲要我写发言稿,却不认为我有“代表”的资格,而是请了担任共青团支书的香云——就是在文艺汇演时担纲独唱的那一个,去念用毛笔字抄在大红纸上的发言稿——这是我的文章第二次享此殊荣。香云没念几句,就被一个词,好像是“葳蕤”给卡住了,念不下去,父母着急,但我不在台下那帮儿童中,就让学生四处找我。等我赶到,香云早羞得跑了。于是我被命令临时“救场”,站到台子上,用我自己认为的“普通话”,念完了只有我认得全的发言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