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的博客
我影故我在
  邱焰现象的迷思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王瑞 |  浏览(3259) 评论 (31)  | 发布时间:2006-11-04 16:24:58 最后更新时间:2006-11-04 16:24:58  
  本作品所属分类:中国摄影现象置评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一奖遮百丑?
——邱焰现象的迷思
 
 
明知故犯
新闻和新闻摄影必须以真实性为生命线的原则,属于每个新闻从业者起码的基本常识和职业道德。
邱焰在2003年拍摄的“新闻照片”《“非典时期”的爱情》,发表后因为违约把用来拍照的模特在照片说明中写为情侣而引起官司,被法庭判决侵权。同一照片又被略改标题为《非典时期的婚礼》,冲出国门进军2004年第47届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获奖之后邱焰再次被告上法庭,再度被法庭判决侵权。此事在新闻界和摄影界圈里圈外引起议论纷纷,余波未了之际,2005年邱焰再接再厉进军2005年第48届世界新闻摄影比赛,再度获奖。一直对邱焰“非典时期”的违法行为态度暧昧的媒体,这次又以邱焰获奖而热情报喜。
身为摄影记者的邱焰,敢于以身试法制造假新闻,居然没有受到行业的制裁。并且进而将错就错,冲击国际比赛欺世盗名得手后,本该对此事进行理论的当事方和舆论方,见奖忘义,实在很有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和置社会公正谴责于不顾的顽抗气概。而对于这起公然制造假新闻的“先进事迹”,总是头头是道的新闻摄影之高论,轮到真章时节,表现得何其叶公好龙。大概杜撰理论文章也和邱焰假造新闻一样,目的就是为了获奖。摄影界大行其道铺天盖地大奖赛抬举出来的奖文化,大树特树以获奖论英雄的“成功人士”,而今邱焰这位世界级盗奖豪杰的典型事例,带出的榜样启示是什么呢?
跨世纪以来,原本就贫弱的摄影批评,在摄影全盘市场化的鼓噪下,更其凋零得几近荡然无存。连起码的批评都遭消音,便难怪邱焰式的气焰会肆无忌惮得为所欲为了。今见《大众摄影》杂志2005年第4期的“大众砖栏”发表林诗奎的文章《新闻中的新闻》,在邱焰再获奖的红火热焰上,以民间之声对主流英雄发出质问,实在是行使批评权力的一例进取。
林诗奎感叹道:“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当事者对此事进行的反省,更没有看到中国摄影界、新闻摄影界对此次造假事件的任何表态。相反,有关方面竟又给违规造假者‘开绿灯’,代其选送照片参加第48届‘荷赛’。”
既如此,明知故犯者便非邱焰一人而已,可见邱焰的“成功”并非是孤胆英雄式的。可以肯定的是,邱焰的气焰得以成气候,是靠了集体协作的力量。邱焰露骨犯规而不受罚,显然是有助长其行为得逞的社会大环境使然。
如果真是“事实胜于雄辩”, 邱焰现象无疑是给那些惯做堂皇高论的新闻摄影理论说客们的一记响亮耳光。为此,我赞赏“大众砖栏”和林诗奎的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道义勇气。如果连邱焰这样明显的犯法错误都可以不了了之的话,那么也就无所谓大是大非可辨了,而相关责任者“难得糊涂”的蒙事道行,足以变本加厉再创“新高”。有言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邱焰现象其实早已列成阵容,前有先辈,后有来者。说一千,道一万,一个邱焰,夫复何言?
 
有才无德
已经在中国摄影界流行为时尚传统的奖文化,恃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之助燃,发烧出邱焰现象,实属必然。邱焰以一己之私利,置新闻真实原则于虚设,这样利令智昏的不义行为,本应为世人所不齿。事情之并非如此,不能不令人拿邱焰现象,来检测思考新闻真实在当今社会的实际指标问题。撼山易,撼弄虚造假难。中国新闻摄影要解决的已非技术,还是那个沉疴顽症——诚信!
林诗奎的批评文章把邱焰现象归于“因为我国的新闻法的不健全使得此事无法可依”,其实制造假新闻属于职业道德的自律问题,在任何国家都是无法以“立新闻法”而能够制止。抵制制造假新闻,只能依靠新闻媒体自行认同并且严格执行的行业规范之处罚原则,对严重犯规记者采取终生开除的严厉惩罚。因此,新闻记者属于一个不允许“在哪里跌倒在那里爬起”的职业,根本不容有雪耻的机会。我访《洛杉矶时报》问及该报摄影记者的任用方式,回答是美国有影响的主流大报的记者,都是从地方报纸岗位上工作多年的优秀人才中选拔聘用。因为记者的工作非常容易出错,而主流大报承担记者出错的代价非常之大,所以从来没有大学毕业生刚出校门就直接进入主流大报当记者的可能。即便如此,仍然杜绝不了美国主流大报发生记者犯规的情况。所以一旦记者发生原则性犯规的事故,肇事者必然遭到“杀无赦”的“一振出局”“死刑处罚”。
美国记者深知制造假新闻等于自杀的道理,但是世俗的名利诱惑,仍然令一些人冒着断送职业生涯之惩罚去铤而走险。一旦事发,首先必须向社会公众做道歉交代的就是责任媒体。而邱焰制造假新闻已经两次触法,犯如此明显的道德错误,在其供职的公家报社媒体,他却可以毫发无损不受制裁,甚至再次得到“选送照片参加第48届‘荷赛’”的殊荣。邱焰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发生如此恶劣事件,居然没有行业规范化的责任追究规则可循。而且即使明知犯错,象邱焰这样制造假新闻成性的记者之司空见惯,已经到了法不责众的泛滥程度。
参加过“‘荷赛’大师班”新闻摄影训练的邱焰,以其机灵劲,对“荷赛”的评选模式心领神会。并且发挥中国人特别擅长的应试技巧,把“荷赛”的评选喜好吃了个倍儿透。世界新闻摄影比赛竟然惘顾邱焰制造假新闻的前科,继续授奖给公然造假者,暴露出了“荷赛”神话的严重漏洞。而著名新闻摄影论家曾璜之言:“邱焰是一个非常好的摄影师”(见该期杂志的“聊天室”文章),则根本忽略了邱焰的造假兼犯法案底,已经证明他是一个非常不遵守起码的职业规范和国家法律的摄影记者。
诱使邱焰犯法的观念动机无非是,不管真猫假猫,抓住大奖的就是好猫。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外摄影文化交流,使中国新闻摄影的拍照技术迅猛提高,然而新闻摄影首要品质的真实原则,却始终难以得到严肃的尊重和贯彻。摄影记者的报道真实,肯定比照片漂亮更重要,而且漂亮的造假照片比不漂亮的还可怕。可以说,中国现在不缺能够把照片拍出“荷赛”模式“视觉冲击力”的摄影师,奇缺的还是能够把新闻真实坚持到底的称职摄影记者。
邱焰现象无疑就是考验中国新闻摄影品质和可信度的试金石,视“荷赛”赢奖高于恪守职业道德,乃属本末倒置的谬误。邱焰再度获奖是个反讽,它使中国新闻摄影20多年来为争取真实而成效不彰的进取大打折扣。更严重的是,责任媒体不但不予制裁邱焰,反而继续助长其气焰。这就是他们对公众舆论的蔑视与挑战。而且反映出当前的公众舆论和监督,对邱焰现象的无力与无奈。
 
前车之鉴
列举几个美国主要新闻媒体对记者严重侵犯新闻真实原则所做处罚的事例:
因报道芝加哥吸毒少年而获得普立策新闻奖的女记者,被追查发现报道人物是她伪造的。因此被取消获奖荣誉,并且被开除新闻界。虽然她一直希望重返新闻行业,却受到封杀,近年的追踪报道是她靠在超级市场当收款员谋生。
《纽约时报》一个黑人记者连续报道具有耸动效果的新闻特写,被本报的检查机构查出故意制造假人假事后,遭到开除,牵连到报社的责任主管不得不辞职。事后此人成名之心不死,利用惯于造假的生花妙笔,又把自己制造假新闻的丑闻,写成小说出卖。属于有才无德、唯名利是图的典型。
《洛杉矶时报》一个摄影记者,在1990年代拍摄了消防队员在燃烧大火的住宅游泳池边取水解热的逆光剪影漂亮照片。该报在准备推荐此照片参加普立策新闻奖评选时,专门找到画面中的消防队员,核实当时的现场实况。结果了解到拍摄此照片时,摄影记者曾经对消防队员说:你是不是感到很热?遂使该人想到蹲下去利用游泳池水解热,为摄影记者拍摄理想照片,创造了机会。该报认为摄影记者对当事人做出如此暗示,涉嫌摆拍,有违新闻真实原则,遂取消推荐,并且在报上向公众披露事实真相。
至于《洛杉矶时报》的阿富汗战地摄影记者,为了追求画面效果而利用数码技术修改新闻照片的事例,也是被该报自行查出并且予以披露事实真相。此事例已经成为数码时代新闻影像问题的典型案例,该摄影记者为此受到解职处罚。
美联社记者2004年7月使用电脑技术处理,夸张中国西安市区水灾的造假新闻照片被揭露后,美联社通知各合作机构将该照片撤消,对该摄影记者给予开除制裁。
《大众摄影》杂志2005年第4期开篇的“卷首语”,闻丹青评议的是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因为2004年7月号的非洲猎杀大象的图片报道失实,而向读者道歉。
中国摄影界、新闻摄影界引进“‘荷赛’大师班”新闻摄影训练事物,有效地提高了摄影记者的整体拍照技巧,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出身“‘荷赛’大师班”的高才生邱焰,胆敢瞒天过海制造假新闻以身试法,并且由所属媒体保驾护航惘顾职业道德和公众舆论,至今不对这起重大失误承担责任,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邱焰现象雄辩地证明,中国新闻摄影维护真实性的路途,不但没有因为技巧提升和器材先进而平坦,甚至更显任重而道远。
2005年5月30-31日
 
后记:此文为见《大众摄影》杂志2005年第4期的“大众砖栏”发表林诗奎的文章《新闻中的新闻》,而读后感作文。成文后投稿“大众砖栏”,未被采用。旋即收编辑来信,希望我能参与置评厦门摄影记者柳涛当街抓拍路面淹水骑车人陷坑跌倒的情形。于是又有一番插曲,请见下一篇与此文相关之我的博客。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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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不看新闻

发布者 :匿名:路人 (2008-09-01 13:16:28)  回复

我很理解王先生,不品尝一下葡萄怎么知道葡萄是什么味道呢?建议王瑞 到国外去发展一下,回来后一定能写出更好的文章.

发布者 :匿名 (2007-12-24 20:37:33)  回复

我以为:在中国,并不缺乏勇于直言的批评者(“家”字就不用了),而是缺乏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就象是司马南,很早就站出来反对当时叫得很响的“名人”,但是却没有他说话的地方,伪科学照样肆意横行并被媒体追捧。 当黑被说成是“白”的时候,白就理所当然地会变成了“黑”。

发布者 :酱牛 (2007-03-09 12:13:26)  回复

邱焰以一己之私利,置新闻真实原则于虚设,这样利令智昏的不义行为,本应为世人所不齿。 2007年仍然支持这里的观点.

发布者 :马文晓 (2007-03-01 16:30:37)  回复

王先生到底想干什么,一看便知道!

发布者 :匿名 (2006-11-25 23:57:09)  回复

王先生你误解我的意思,也许是我没表达清楚,您讲的观点我是十分赞成的,在国内媒体的假新闻现象是十分泛滥的,有时候不单单是记者的错...我只是觉得拿邱记者来论这个问题,从我的个人感情来讲有些不忍心,因为邱记者的行为相对国内其他有些媒体的行为简直就算不上什么,只不过邱记者获的奖项太耀眼,当然如您说要是邱记者至今没出来道歉,要是他能出来道个歉申明一下什么的,我倒觉得这事将是一个完美的故事.不论如何我赞成功是功,过是过.不论阻力如何,为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还是要不懈努力的,这是一个记者的责任. 另外王先生的用词"中国的"过多点,虽然我的国家目前还不富裕,但我很爱它.

发布者 :黄嵩和 (2006-11-20 13:15:44)  回复

楼上黄先生的一分为二之高论,果然很有“中国的国情特色”。而中国摄影媒体如许慷慨地为邱记者“超生”,化“感到鄙视”为“十分敬佩”,果然犹如点石成金一般神灵。建议为此现象辩护的黄先生,今后可以专心从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观念研究,因为这正是当今捉襟见肘的中国新闻理论的急需之处。如果黄先生能够以如此高明的“超生”理论,使中国的民众对中国的新闻增强信心,那将是何其令人难以置信的伟大成就啊!

发布者 :王瑞 (2006-11-20 02:19:44)  回复

王先生文章标题<一奖遮百丑?> 很有问题,邱记者47届的假新闻获奖我就鄙视过,现在我仍然对这种行为感到鄙视,说到底是诚信出了问题,因此并没有一奖遮百丑.但邱记者能再次获奖我却是十分敬佩的,他证明了我们中国摄影记者的实力,而阁下把这种实力单纯的理解为:是对该赛规则的研究......似乎深刻理解比赛规则就没水平一样,这样的言论难以服人啦. 而个人认为邱的再次获奖也证明了一点,其是有一定水平的,而也荷赛组委能把奖发给一个曾经有个过失的人,这足以证明该赛评选是公正的,要是在国内,再遇到王先生这样的评委那也许就永世不得超生了.......

发布者 :黄嵩和 (2006-11-19 22:51:09)  回复

说的好!

发布者 :张卫星 (2006-11-13 19:50:07)  回复

支持!只是疑惑,这么大的事,摄影界没有反响吗?都一年多了,我刚知道,是我太孤陋寡闻了吗?

发布者 :王端阳 (2006-11-12 22:09:13)  回复

说得好!赞同。

发布者 :骆永红 (2006-11-10 02:43:33)  回复

赞!

发布者 :舟浩 (2006-11-09 22:29:26)  回复

不要过头,有些人批评的出发点有点过了

发布者 :lili (2006-11-08 01:26:32)  回复

我一直很敬佩王瑞老师! 中国就缺少像你这样的! 我很赞同你的看法,曾经一位湖北的同事说:“我们湖北邱~~的片子拍的很好。“ 我说:“他根本不配拿相机。”

发布者 :马龙龙 (2006-11-07 20:27:32)  回复

看了王老师的文章后感到似乎有些小题大做,那几张虚假的照片与当今的中国媒体中的造假和学术的造假相比是万牛一毛。看看我们的媒体中的报道和文章有多少是不虚假的,更何况照片。我们的媒体每时每刻都在造假,要找到真新闻却是个难事。不信你可以随便拿一张你身旁的报纸或杂志,能找到几个真实新闻报道?我刚刚看了今晨的报纸,还是满纸荒唐言。所以王老师千万不要大惊小怪,这就是中国的特色。也可能你离开她远了一些,看的比我们更清楚,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

发布者 :匿名 (2006-11-06 06:0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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