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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不该如此之重——写在图片网站抵制虚假图片联合公告出台之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齐洁爽 |  浏览(657) 评论 (5)  | 发布时间:2007-08-27 15:07:29 最后更新时间:2007-08-27 1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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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不该如此之重
——写在图片网站抵制虚假图片联合公告出台之际
    图片网站抵制虚假图片联合公告出台了,不是由官方组织,而是由图片网站联合。
    2007年8月27日,新华社中国图片总汇(photomall)、人民图片网(photobase)、中国新闻图片网(cnsphoto)和五洲传播图片库(chinafotopress)等4家国内图片网站(图片库)发出公告,共9条。这9条基本上是根据前几个月许老师、盛教授和我等众多人打假倡议修改而成的。
    我们的联合打假,虽然有些轰动,但没有多少实际效果。找出来的造假图片,我们可以痛批,可以呼吁,可以述说,可找出来的造假人,他拒绝回复任何问题,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们民间,因为XX摄影学会的不重视不介入。而今天看到的联合公告,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把XX摄影学会拉下水,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为图片库联合起来,也是民间的力量,只不过力量强大了一点点。
    不可否认,新华社中国图片总汇、人民图片网、中国新闻图片网和五洲传播图片库几乎是国内比较大的和权威的图片网站组合了,在国内也签约了许多摄影师。但如果把全国各地的摄影记者排除出去后,剩下的人就不多了。我有什么理由排除?因为摄影记者都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而根据国内的新闻单位记者管理办法(具体细节,多是标有保密的内部册子,不便公开),记者是不能兼职的,因此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工作;记者拍摄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版权是供职单位的,版权如何处理由单位决定,摄影记者无权外供图片。现在国内的状况是,单位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是不惹事就没人管。图片网站签约的摄影师,从真正的法律意义上讲,合法性还有待论证。
    在这样的前提下,网站即便发现了摄影师有问题,也无法真正给予达到目的地处理,最多是不接受该摄影师的图片,最多时公布其造假行为。公布了,对方不答复,你有何办法?公布了,摄影师供职单位不处理,又有何办法?说不准供职单位就喜欢这样的PS图片呢。
    本该由XX学会牵头的活动,却由民间人士牵头,由摄影网站商业团体牵头,说起来的的确确是中国新闻摄影的悲哀。要知道,在现有的体制下,中国的民间团体还无法承担起如此重负,不是没能力,不是没责任感,不是没激情……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上海电影节的片子拍的太好了,告诉她再多上几张。

发布者 :匿名:赵大姐 (2008-07-11 09:39:15)  回复

多了一点认识.

发布者 :黑枫 (2008-03-13 17:29:31)  回复

你好! http://blog.sina.com.cn/nylon  我的博客,能给点意见?谢谢.

发布者 :匿名:nylon (2007-12-15 21:37:14)  回复

果然不出我的预料,才几年哪,就成了大气候?有才呀.

发布者 :匿名:老虎妈子 (2007-11-22 19:33:16)  回复

要知道,在现有的体制下,中国的民间团体还无法承担起如此重负,不是没能力,不是没责任感,不是没激情……

强烈同意

发布者 :匿名:大音 (2007-09-03 16: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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