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毓英的博客
“年好过,月好过.日子难过。”正因为有了这酸甜苦辣,日子才显得多姿多彩,才叫人梦里唤它千百度.不愿掉头忘却。
  坎坷人生--访施洋烈士遗孤施凤英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董毓英 |  浏览(1124) 评论 (2)  | 发布时间:2007-06-03 10:39:42 最后更新时间:2007-06-03 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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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孤人。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来看我这个孤人。”
      自称“孤人”的施凤英本会有和很多同龄人一样甚或更惬意、舒适的一生,因为她是施洋大律师之后。这位在当时被认为“名望显著,在同业中居重要位置,收入亦颇丰厚”的律师,凭他的学识、才华和知名度,完全有可能为自己的妻儿营造一个舒适的安乐窝,至少也能为后辈提供个“学而优”的前程。然而,他却选择了艰难险阻、虎狼当道的羊肠路。
      这就不得不回溯到20年代初帝国主义协同侵略中国而国内各派军阀却混战无已的岁月。在这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党的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成立产业工会,“在工会里灌输阶级斗争精神”以及“消除内乱、打到军阀、建设国内和平”……等基本任务和革命纲领。一时间,各地的工人运动如火如荼。在党的地方区委领导下,京汉、津浦、京奉、京绥、陇海、正太铁路的工会组织也迅速发展。
      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总工会决定在郑州召开成立大会,却遭到军阀吴佩孚强令禁止。4日在总工会号召下,全路3万多工人实行总同盟罢工。这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使帝国主义和直系军阀遭受严重打击的罢工引发震惊中外的“二七惨案”。吴佩孚在汉口、长辛店、郑州等地于2月7日对罢工工人进行血腥镇压。全路50多人被杀害,300余人受伤,1000多人被开除。素以保障人权伸张正义为己任,被誉为“贫民的拥护者”、“劳工的律师”,当时任京汉铁路总工会和湖北工团联合会法律顾问的共产党员施洋积极参与并领导了这场斗争,于事发当夜被捕,2月15日被吴佩孚以“过激”罪杀害。
      为工农、为真理施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留给亲人的是:“身后萧条,家中老父悲愤不已,于同年8月去世。老母聋瞽穷困,苦度残年。寡妻稚女,零畸无归。”
     在多少人仍用金钱衡量人生价值,用挥霍表现潇洒的1997年5月,感谢湖北省十堰市和竹山县地税局以及宝丰镇税务所同志们的引导和介绍,我有幸见到了这位年近八旬的烈士遗孤。她的家坐落在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入门,显然是间小小的儿童活动室,几十个2~6岁的孩子在这里接受最初的启蒙,黑板上残留着三、五、十等简单汉字,花花绿绿的彩纸四处点缀。过厅正中,花束簇拥着施洋遗像,两壁则挂着烈士的母亲、妻子及其他一些映衬74年前那段血雨腥风的照片。穿过过厅,后院一间小屋,一桌一床,这才是施凤英老人的居室,沿窗外一溜排着水缸锅灶,据老人说,她就在这里自做自吃。院子不大,张着半截布蓬为老人的房间挡风遮阳。和门房与过厅不同的是这间屋没有高高的人字形屋顶,而是一个水泥平台,这是阳光和孩子们纵情欢唱的地方。还不到炎夏,它的余威已穿透平台,搅得小屋燥热难耐。施凤英老人对此没有多少抱怨,用她的话说:支持没有工作的儿媳办个幼儿园就是支持她为人民服务,也是支持培育下一代的事业。
      “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好多事都记不清了。”
      往事对施凤英老人来说是血是泪,是仇是恨。我着实不忍要求这耄耋老人回顾那血泪斑驳的往事,但话题又不得不从这里开始。
      “父亲被害那年我4岁。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死了哎!都是病死的。哥哥肚子疼,家里没有钱,送不起医院,是赤脚医生给点啥子药贴在肚脐上,哥哥想吐吐不出,要拉拉不下,硬是疼死的呀!”老人所说的赤脚医生想必是山乡游医,老人又说不清哥哥姐姐死于何时。1989年竹山县教育委员会编写的《施洋传》中有这样一段:“他的夫人在乡中苦守他的贫寒家庭,因为伊帮助施洋求学,得罪了家庭,饱偿了家庭的冷眼和侮辱。……家中的冷酷伊不能再忍受了,伊抱着一岁的女孩,携着施洋的幼弟,经过一千余里艰难的道路而到了武昌”文章接着说:“伊会着伊丈夫的时候,因路上一个多月的劳顿而染病了。但施洋的住室只有污秽的破烂被帐各一件,一只木箱藏着施洋破旧的衣服,还加几张简陋的桌椅。一个有名的律师的生活状况就是如此。这是1920年的事。”
      这个一岁的女孩算来该是施凤英老人。她的哥哥姐姐未见提及,也许那两条幼小的生命已夭折在“贫寒”与“冷眼和侮辱”之中。
      1923年的施凤英已能稍稍记事。“官府天天来家打人,逼着母亲交文件。哪有文件么!母亲说文件都叫父亲烧了。他们就把母亲拉了去,给她上抬杠。那时母亲已怀孕七个月了,他们拿杠子在她肚子上压。哎呀!母亲不知死过去几次,血流了满满一盆,胎儿落下来还是个男孩。母亲被整得腿肚子翻到腿面上,大拇脚趾翻到脚背上。”几十年的坎坷,几十年的血泪,积淀成对旧社会的仇恨,对新中国的热爱。老人一再叹息:没有共产党也就没有我,我也是死过几次的人了。可惜老了,再不能为人民服务了。
      年仅4岁的施凤英,父亲被害,母亲被囚,在武昌举目无亲。“我去警察厅门前哭着要妈妈,他们喊我滚。我去抱警察的腿,那警察把我一脚踢出好远。他说谁把这小东西抱去,养大卖给婊子院。是两个讨饭婆收留了我,母亲出来后好容易找到我,想谢谢人家,没有一点东西,家早就抄光了。母亲就跪在地上,膝行去谢人家。膝盖都磨破了,血染了一路。”
      “母亲硬是坐了8个月牢才放出来。那时朋友都躲着我们,晚上母亲悄悄从屋后爬过去敲人家的门,朋友们谁也不肯露面。”这点,施凤英老人却没完全说对,真正的朋友并没有全“躲着”,而是“积极救援”,只可惜“救援无效”。就连母亲郭秀兰(后由孙中山改名为继烈)被捕,反动军阀也是“迫于各方压力”才不得不网开一面。
      “母亲说,施洋没干坏事,他干的是为人民的事,我要给他喊冤,替他报仇。”母亲替父亲喊冤的事老人已记忆不清,《施洋传》中也只寥寥数语:“他死后由朋友们及其夫人收敛,柩置武昌城外江神庙……其夫人痛不欲生,奔走京沪,为夫鸣冤,备尝艰险。”
      没了父亲,没了家,在军阀当政的当时,武昌终非久留之地。铁路员工为她们筹集了路费,母女们不得不回到竹山县老家,靠“母亲织布我纺线”维持生计。
      施洋在世时虽然“收入颇丰厚”,“然而他仍一贫如洗,并且负债,因为他收入之款不自存积,专为这些找他的穷人和奔走社会运动而用完了。”且他“并不以谋衣食为急务。”这位洞察世事的律师何尝不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又何尝会不想到将给家庭留下什么。但为国为民的忧思早已替代了自己的小家,正是这种以国为家,为民族存亡不惜牺牲小我的精神塑造了施洋短暂但却辉煌、不朽的一生。
      母女们在极度的艰难困苦中熬到解放。“解放后政府征求母亲意见说可以住乡下,也可以住武汉,如果愿意也可以去北京。母亲一来因为祖母年纪大了不想离开本土,二来也不愿再给政府添麻烦,当地政府就在宝丰租了两间屋把祖母和母亲接了出来。后来才给修了这个院。”
      1997年的一份《中国律师报》说“解放了,母女的苦日子才到头”,但施凤英老人指着头上的大块伤疤说:“苦还没有完。”她那个家在千家河的第一个丈夫,家有年老高堂,还有年小的弟妹。老人伸出已弯曲变形的十指说:“他们家老老小小都是我侍侯着,田里地头的活没有我不做的。手就是让累成这样的。可他见我是烈属,他是地主,又见政府不时照顾我,怕我名声大了不跟他过了,趁晚上我睡熟了在我头上颈上连砍几刀,骨头都砍碎了,满床都是血啊!他自己也去跳了井。”“政府知道了,干部都来看,还派了两个医生专门照看我,说无论如何要抢救过来。哎,20多天我动也动不得。”老人伤感地摇摇头:“没人了,多亏党和政府,要不是政府,我也早没了。”
      此后的日月,对老人来说也许可算是比较平顺,在政府关怀和她的照料下,老祖母活到95岁,母亲去世时也已80多了。只可惜老伴先她而去,留下老人徒叹孤寂。
      老人年迈体弱,早已不能参加什么劳动。据她说“文革”前由铁路局按月给二三十元生活补贴,“文革”后开始由当地政府给,现在每半年大约能领到400元左右。每年“二.七”武汉铁路局还给寄封慰问信和一些钱。这是老人的主要收入。说起幼儿园,老人又在叹息:“没文化,不识字,管教不了孩子。幼儿园是他们搞的。我老了,不能为人民服务了哎!”
      初到宝丰,有人说:“远道来的同志,去看看老人,好好谈谈,写篇文章,提醒大家都关心一下老人,说不定有人还能赞助老人一台电视机哩!”然而,谈话中老人多次喟叹不能为人民服务,却始终不曾触及生活是否困难,政府照顾是否周全等等。问起这个,老人说除政府按期补助外,儿子也给一些。
      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和老人住在一起的是大儿子一家。“小儿子要接我去十堰,住不惯。他们两个上班,孩子上学,我在那里孤孤的,住不惯。”“女儿在武汉,退休了,太远,我上不得路。也不写信,她说我不识字,想给说点啥我还不知道别人已经知道了,还是不写吧!”“不识字,读不来书、报。电视吗,晚上睡不着,就去儿子房里看一会儿。”岁月不饶人,更何况这年近八旬历尽艰辛的老人。“夜夜都疼,手也抽(筋),腿也抽,疼起来一夜夜睡不好。”这早年过度操劳留下的印记,至今仍不时折磨着老人。
      我无意在这里强调什么或掩饰什么,因为我确实感到老人那“孤”的酸楚,但同时又似乎看到施洋那犀利的目光在提醒:不要给政府找麻烦,乡亲们还穷。我不知道这篇毫无号召力的文字能否如有些人所希望的给老人唤来一台电视机或其它,我只想说愿如今沐浴在幸福中的人们更多关心一下烈士遗孤,让老人心中的“孤”在全社会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中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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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轫应该由政府供养起来

老天呀,怎么会是这样呢

发布者 :张明华 (2007-06-03 14: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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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裴立英 (2007-06-03 13:3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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