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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Like to own a gun!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魏红霞 |  浏览(335) 评论 (3)  | 发布时间:2007-04-19 11:25:54 最后更新时间:2007-04-19 1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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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弗州校园里这场历史罕见的杀伤事件之后,美国人没有痛定思痛,仍然有很多人不希望进行枪支管制,他们反而认为,如果人人都很容易得到枪的话,反而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他们是有理的,从宪法上得来。1796年,美国宪法第一批修正案(即著名的《权利法案》)明文规定:“人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然而像这样大规模的杀伤,而且在和平时期发生在校园里,是非常罕见的。其他国家虽然也有,但不像美国如此频繁。据小型武器国际行动组织(IANSA) 统计,1996年以来,美国已经发生了41起校园枪击事件,110多人因此丧失了生命。 而根据媒体报道统计,同期发生在其他80个国家的类似案件总共有14起(俄罗斯别斯兰恐怖分子人质事件不包括在内)。
在美国校园发生的枪支事件中,小型手枪可谓是罪魁祸首。美国人持有的枪支大概有2亿支之多,占了世界总量的一半。美国的枪支谋杀事件是英国的30倍。有意思的是,而在紧邻美国的加拿大,邻近美国边境的南部地区的持枪犯罪率就比北部高得多呢!我们不能说美国诱导了世界枪杀犯罪率的提高,但这个国家的此类犯罪率居世界前列却是毋庸置疑的。
美国,怎么会这样呢?
除了美国人以外,其他国家的人都会认为,美国人得到枪支太容易了,而且法律居然赋予他们拥有枪支的权利,而且还对此进行保护!如果减少民间拥有枪支的数量,如果对此加强管制,肯定33人的美丽人生在几天前就不会那么容易结束!
但,有些美国人可不是怎么认为。在弗州枪杀案发生数小时后,居然有一个人在其博客里引用了一个古罗马军事历史学家的话说:“如果你想要和平,就得备战!(si vis pacem, para bellum另外有人更为直白:“一个武装的社会就是一个礼仪社会(an armed society is a polite society)。
关于枪支管制的争论是美国国内社会的一个主要问题之一。西部和南部信奉自由和美国例外论的各州认为枪支是国家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坚持 “人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而坚持枪支管制的人们则发现宪法修正案的前言中也说到:“良好的武装管制对一个自由国家是必要的”。他们认为制订宪法的先辈从来没有想把美国变成一个人人可以拥有私人武器的国家。
但近年来,鼓吹拥有枪支的阵营日益强大。甚至民主党都开始支持了。2000年和2004年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在反对枪支管制的南部诸州失利,因此,他们认为,要想取得全国范围的胜利,必须放弃对枪支管制的支持。在2006年的中期选举中,他们的这种策略转向看来已经奏效。
所以,弗州理工大学33条美丽的生命换取的并不是人们所期待的美国社会政策发生大的转变,尽管也许枪支将得到一点点控制。两名少年在1999年4月20日,杀害了12名Columbine中学的同学以及一名老师,最后自杀身亡的事件可以预示弗州事件之后的美国社会趋势。
有多少人因为枪支失去生命才能触动美国人的心?这是没有人肯定的问题。何况美国人在生活富足之后,无聊地喜欢刺激呢!!!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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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是因为人人有枪就可以的,没有枪还有其他东西,之前云南大学的事马家爵不也是一样的吗?

发布者 :魏宝荣 (2007-05-08 17:06:03)  回复

美国人的思维很奇怪,我还无法判断其对错,但那事件是可怕的。

发布者 :赵耀卿 (2007-04-21 16:29:08)  回复

人生祸区福境,皆念想造成。故释氏云:刊欲炽然,即是火坑。贪爱沉溺,便为苦海。一念清净,烈焰成池。一念惊觉,航登彼岸。念头稍异,境界顿殊。

发布者 :刘福田 (2007-04-19 13: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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