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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孩”故事之真伪辩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于大海 |  浏览(5187) 评论 (79)  | 发布时间:2006-09-18 09:22:23 最后更新时间:2006-09-18 0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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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孩”故事之真伪辩
 
作者:于大海
 
    从小被狼攫取并由狼抚育起来的人类幼童一般被称为“狼孩”。目前世界上已知的“狼孩”有10个之多,但是有关“狼孩”的一个最典型、最著名故事则来源于印度,它说的是1920年,在印度加尔各答附近的一个山村里,人们在打死大狼后,于狼窝里发现了两个由狼抚育过的两个人形模样的女孩,其中大的年约7、8岁,被取名为卡玛拉;小的约2岁,被取名为阿玛拉。后来她们被送到一个孤儿院去抚养。阿玛拉于第2年死去,卡玛拉一直活到1929年。
    狼孩刚被发现时,其体态特征是:下颌骨发达,犬齿比一般的牙高出一半,眼睛适应黑暗并熠熠发光,怕火、光和水,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鼻子扁平形圆,嗅觉极佳;耳朵形大扁平会扇动,听觉极灵敏;皮肤异常敏感,胳膊长及膝盖,用四肢行走;面颊颧骨似大疙瘩般高耸,头颅细长,前额狭窄不端正且有许多皱纹;生活习性与狼一样,只知道饿了找吃的,吃饱了就睡;不吃素食而要吃肉(不用手拿,放在地上用牙齿撕开吃);不会讲话,每到午夜后像狼似地引颈长嚎。卡玛拉经过9年的教育,才掌握45个词,勉强地学几句话,开始朝人的生活习性迈进。她死时估计已有16岁左右,但其智力却只相当3、4岁的孩子。
    后来的人们也就是以此为例证来解说先天与后天的关系,来说明和强调人类社会环境对婴幼儿智力发生、身心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的。但事实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吗?
    这里,我们先姑且不来论这个故事的真假——因为如果真有此事的话,起码有这样的几个疑点和问题是不易解开的:
    ①这两个孩子是被人遗弃的还是被狼俘获的?
    ②两个孩子间相差六岁,那么他们到底是一次,还是分别被狼俘获并哺育的?
    ③如果是一次的话,那么大一点的孩子刚被拖入狼窝中去的时候就已经有六岁的年龄了,而当时孩子身体的发育情况要是正常的话(即有正常的人脑),那么此时的她就已经具有人的正常智力,并且就已经该掌握人的正常语言了,因此即使有两年的时间脱离了人间正常的语言环境,可当她一旦回到人类社会之中,其大脑的语言功能还是存在的,她的语言模型还是保留的,她的语言能力也会很快恢复正常的,何以会造成“十年磨一‘词’”的情况出现呢?
    ④如果她们是分开两次被狼俘获的话,那么她们俩就一定都是在婴儿时期就脱离人群了。假如是这种情况的话,事情就更为蹊跷了。一则,因为人类婴孩的自我生存能力在动物界里是最为低下的(诚如德国学者赫尔德所言:“一个新生的婴儿,如果把他放到动物中去的话,那他就是自然界中最孤苦伶仃的孩子,全身赤裸、贫苦孱弱、柔怯胆小、无力自卫”),因此脱离正常人类生活环境的婴儿,其存活率是极低的——况且这还是一个涉及到两个人类的婴儿在能食人的狼群中存活的问题,这就更是不可思议之事了。二则,又因为狼的寿命和哺乳期都决定了它们没有能力由一批狼来哺育两个来自人类的孩子。一般讲,母狼的产奶期最长也不过四个月,而婴儿的哺乳期则长达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婴儿要得以成活,就必须一举改食肉类或死尸,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加之数月以后母狼的家族解体,众狼就会四出成群游荡,这时的婴儿又该怎么办?在狼的交配期到来、或者在新的一窝狼崽出世之时,他们又该如何度日?(正基于此,德国的动物学家赫尔施梅克认为:“若说母狼能学会喂养人类哺乳期中的婴儿,那纯属一派胡言”)
    ⑤人类的生理功能和身体器官是自身物种的基本特征与特性,只要一个人是在正常的基因状态下正常的生育下来,那么他的这些生理功能和身体特征是不会以他所处身的生活条件的改变或饮食结构的变化,而就能使其改变身体形态或者发生生理变性的。比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事实是,在我们中国有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风俗和恶习就是女人缠足问题,按理说这样一个连续性的、长期性的;中间从未间断过的行为完全应该使我们处身于现代的女性都会从一生下来就成为小脚女人了。但是我们看到,现在除了女性患脚骨拇外翻的比例要比男人多以外,我们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一例先天小脚型的女人这样的一种情况出现。因此那些所谓的熠熠闪烁的目光、高出的犬齿、发达的下颌、过膝的胳臂、扇动的耳朵等性状,又怎么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演变出来呢?即或是返祖现象,又何以能够同时在两个儿童身上同时体现出来呢?
    好了,尽管我们对狼孩问题尚存如此之多的疑问,但我们的这个论题,还是以此故事的真实性作为基本条件先接受下来,然后才又作出了如下的有关判断和结论:
    ①狼孩的故事假如是真实存在的话,那么,这两个所谓的狼孩一定也是先天愚痴型的人(因为从外部体征看,她们的头颅琐削、颧骨高耸、前额狭窄不端正且又皱纹很多——这些都是智力低下和大脑发育不够健全人类的基本外部特征。早在一百二十多年前英国的福赫特教授就曾详细地描述过尖头型白痴的一些特征:颅骨比正常的要小,而脑神经的回旋折叠也不那么复杂。额窦,或眉上面的隆起处,发展的很厉害,而上下颌的向前突出,则达到了一个“可怕”的程度;从而使这一类白痴和人类的一些低级类型有几分相像,他们的智力,以及其它大多数的心理才能是极度微弱的。他们无法取得语言的能力,也完全不能对事物进行持续的注意,但很喜欢模仿),或者是一个未开化种族的孩子(就是在发现狼孩的地区,有几个部族也是极不开化的),如若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本身也就不具备智力发生的先决条件,因而也就不足以作为正常的人类代表,来验证和解说有关人类智力发生的这样一个事关全局和意义重大的问题,并把它当作一种科学根据了。
    ②虽然有关狼孩一类的事例非常鲜见(据报载,迄今人类总共也只是发现了几十起有关野兽抚养人类孩子的事例。在二十世纪就记录有十几例——1916年在立陶宛发现了一个“熊孩”;1932年在印度卡查尔森林中发现了一个5岁的“豹孩”;1961年在匈牙利的一座高山洞穴中发现了一个6岁的女“熊孩”;60年代在撒哈拉沙漠发现了一个12岁的“羚羊孩”;1972年在伊朗的森林中发现了一个2岁的“羊孩”;1975年在非洲撒哈拉的一个林区发现了一个“鹿孩”;1976年在布隆迪的森林中发现了一个8岁的“猴孩”;1978年在塞拉利昂发现了一个10岁的“黑猩猩孩”;1988年在乌干达丛林发现了一个“狒狒孩”等),而且人工的、人为的实验又被坚决制止,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这样的一些带有个别性、个案性的事例来作为说明整个人类智力发生要取决于后天环境的一个范本和例证,而且也不能以两个不同的“参照系”----一个是人类的正常的环境,一个是非人的非正常环境来进行比较,并进行论列。
    ③诸如语言这一类带有后天习得性的文化特征,并不是通过生物性遗传得来的,也不是不经过学习天生就能会的(乔姆斯基就认为“人的语言能力是先天的,语言行为是后天的”),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以是否会说话来作为检验和证明人类智力是否发育正常的证据。同样只要是属于正常的人类,即使是错过了最佳的语言发生期,也是不能阻碍人类掌握语言技巧的----只不过学的要慢些而已。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说明:人类智力的发生虽然要依赖于诸多方面的条件,比如具有正常的生物遗传基础、具有正常的生活环境保障、以及具有正常的生命营养要素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可谓缺一不可。但如就人类个体智力发生这一基本概念来讲,人类个体智力发生的基本条件就是一个,即正常的遗传基因和良好的大脑素质,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的因素和条件,都是附带产生的,是由生物遗传作为一个最前提和最根本条件的情况下所引申出来的一个结果。因为生活现实已经告诉我们,一个生下来就有先天性大脑发育障碍的人,纵使有着良好的生活、教育和营养条件,也是难以保证其就能产生出正常性的智力的;相反,一个有着正常生物学基础和健全大脑的人,纵使有着不良的生活、教育和营养条件,其智力也是能够产生出来----甚至是侏儒人也是如此。1999年夏天在中国暨南大学的校园内出现了一个身高只有1.28米的侏儒学生,这位名叫温承远的青年是以670的高分被该校录取的。因为科学常识已经告诉我们,智力的基质就是大脑,而大脑活动又紧紧依从于生物学的特性、紧紧依附于大脑神经组织结构的特性,并由其所决定(即大脑决定智力的存在)。这样就使得智力与什么遗传、什么先天、什么环境、什么教育、什么后天等都毫不相干。因此,我们最好不要再拿所谓的“狼孩”故事来说事了。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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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需要学习环境,狼人和聋人是一样的之所以无法语言是没有环境,不然你说他该说汉语还是英语?

发布者 :匿名:QQ31537785 (2008-10-25 12:18:34)  回复

好好的作文题材!我也要写一篇,您写的好棒!

博主回复

期待早日读到你的大作.

发布者 :匿名:小蓝 (2008-07-11 12: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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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匿名 (2008-05-30 11:39:55)  回复

要人有的的有人有代号厂在在为

发布者 :匿名 (2008-05-30 11:37:40)  回复

地灰

 

 

械 工业区

发布者 :匿名 (2008-05-30 11:36:10)  回复

前辈真是有独到的见解,我支持一下。我转了,不知可以吗

发布者 :匿名:遨游网络 (2007-12-19 21:36:41)  回复

什么狼孩猴孩,一派胡言。

博主回复
进不到你的网络中.
发布者 :www.4399.onm (2007-03-30 19:25:53)  回复

于老师,您好,根据Chomsky的先天论是否能说明动物语言系统比人类要强大,因为狼孩学习人类语言要难的多?谢谢

博主回复
我理解,"狼孩学习人类语言要难的多"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动物语言系统比人类要强大",而恰恰相反.因为动物从基本的大脑神经组织结构来说是不具备语言功能的,因此我们即使是对包括黑猩猩在内的所有动物实施任何形式的语言训练和教育都会是徒劳的.而狼孩学习语言的困难,不仅说明了它的大脑不具有语言的机能,而且也从侧面印证了乔姆斯基所说的“人的语言能力是先天的,语言行为是后天的”这句话的正确性.因为凡是称得上是大脑发育正常的人,不管他是否错过了最佳的语言学习期,他最终都是能够学会一门人类语言的---因为他的大脑中天生就有语言功能,也就是说人天生就具有语言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可以学会任何一门语言的原因.
发布者 :匿名 (2007-03-23 10:05:32)  回复

于老师,可能是因为信号问题,我没能接到您的电话,感谢您的关心,恭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吉祥如意、身体健康、事事如心、阖家幸福,先在这里给您拜年了!:)

博主回复
谢谢张老师的问候.年后我们再聊.
发布者 :张波 (2007-02-17 14:37:43)  回复

欣赏您的另类思维和大智大勇。向您学习,已链接。

博主回复
谢谢胡老师的我的夸奖和善待.学习都是相互的.我亦从你的博文和行动中学到了很多好的品质.
发布者 :胡卫民 (2007-02-17 13:47:37)  回复

因此,将不同参照系的她们进行对比所得出的结论,就如同将宋祖英的歌喉与席琳迪翁嗓音对比得出中国人的音色比西方人优美的结论一样,难服众论。

博主回复
宋老师这次的评论真正触及到了狼孩故事的本质,从而使人们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方面升华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比如"用狼孩这样个别的,个案性的事例来作为理论成立的例证,似乎太过单薄"的观点;比如“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等思想都对有着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应该说,所谓狼孩故事的实质并不在于事实本身的真与假,而是在于人们要用它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方面。以往传统科学总是在意图用此事例来夸大后天和环境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并从根本上排斥和否定人的遗传特性和人的大脑结构等生物学因素的关键作用。这是一个很大的理论误区。我为宋老师的理论成果和思想认识感到由衷的高兴。
发布者 :宋玥 (2007-02-14 19:05:49)  回复

再来看看对待狼孩问题是否可以用比较法来对狼孩与正常儿童进行比较得出结论吧。第一,对两个对象进行对比,必须肯定它们之间存在可比性,否则比较的结论就不一定有效和可靠。可比性主要从两方面来体现:一是拿来比较的对象一般来说应该是同类的。从本质上这一点没有问题,狼孩和正常儿童都是人类的孩子。二是往往要界定比较的界面,即两者是在一定的范围和层次上来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某些性质和特征在这个特定的界面上进行对比。人们将狼孩的生理特性与学习能力与正常儿童进行对比,倘若狼孩是像前面分析的一样属于先天智力低下的人类,二者的学习能力就不在一定的范围和层次内,因此不能作比较。第二,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狼孩是在人迹罕至的狼群生活地带中长大的,处于一个非人类正常的环境之中,而正常的儿童不论身处农村还是城市,都是在人类群居的正常环境中长大的,这两个参照系是不相同的,狼孩与正常儿童各自的起跑线根本不相同。

发布者 :宋玥 (2007-02-14 19:05:22)  回复

于老师您好,参照您对我提出的问题的详细解答,我对理解狼孩问题的一些基本思路有了调整.现在根据您的这篇博文的基本思路,我再加上我自己的两个观点,您看是否合适? 错误之处敬请原谅! 狼孩事件作为研究的依据是否合适? 在狼孩这个特殊事件中,人们仅仅根据这十几例无法完全保证其真实性的狼孩事例用归纳法去做出的归纳得到结论,这样的归纳只能是不完全归纳。在问题探索中,为了寻求一般规律,往往先考察一些特例,通过对这些特例的不完全归纳形成猜想,然后再试图去证明或否定这种猜想。但不完全归纳法不能作为一种论证方法。因此用狼孩这样个别的,个案性的事例来作为理论成立的例证,似乎太过单薄。就如同哥德巴赫猜想一样,在无法用科学手段证明“每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奇素数之和;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可表示为三个奇素数之和”时,它仅仅只是猜想。

发布者 :宋玥 (2007-02-14 19:02:36)  回复

于老师,您好。首先,请给我一点时间来表达我对您的敬仰和感激。对于我提出的这些考虑不成熟的问题,我心里很忐忑,一直在刷新页面,既期待您的答复又害怕您会觉得我的问题很可笑。现在,我看到您的答复,我非常感动,真是万分感谢!! 看了您的留言,我恍悟我以前对几个问题的概念有所误解。现在逐渐理清了思路。首先,代偿和拾遗补缺是可以提高身体器官的敏感度的,这并不是我一开始想象的“用进废退”;其次,对“自然选择”和“生存斗争”的概念真正有了质的理解。(在给您留言之前,我读过方舟子老师的《达尔文进化论综述》,但还是用模糊的概念在思考问题);再次,对儿童遗觉象的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我以前学过心理学,但对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一个专业的解答,因此今天的收获这是太大了^0^)。 我会将这次关于“狼孩”的讨论用心思考,再重新理清楚我这个问题到底是不是真正理解了。(请原谅我的理解能力较弱,需要一定的时间再去斟酌)如果还遇见其他问题的话,我会继续在您的搏客里留言,向您讨教的。 再次表示感谢!

博主回复
宋老师太客气了.我也得感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来系统阐述我的理论观点,谬误之处也敬请谅解.至于你所提到的达尔文的进化论问题,正好我也已有博文做了系统的质疑和驳正.请你参阅.有什么问题我们也还可以进行研讨的.
发布者 :宋玥 (2007-02-09 16:59:33)  回复

可惜,虽然华生按照他的这种认识确曾发动了几个以幼儿为被试的研究,但这样的实例却始终没有出现,而且就是在华生的子女中也没能付诸现实。这个失败的例证已经将“教育万能论”彻底抛入了历史的垃圾堆。因此如何因人施教,或者因势利导地发掘和发现人即有的功能和本能才是教育的根本职责。这就如同伽利略说的:“人不可被教,只能引导他发现自己”。 好了,虽然我在上面说了那么多的话,但是文字的东西总是要受到某种限制,因此对你所提出的问题并非能够说的很清楚,如果有什么问题还需要深入探讨,我们可以继续在博客上讨论;或者你有什么别的通讯方式的话我们还可以在那里聊。

发布者 :于大海 (2007-02-09 16:1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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