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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岁男童遭猥亵后被杀 嫌犯被成功抓获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龙宝军 |  浏览(3812) 评论 (15)  | 发布时间:2006-09-21 12:54:45 最后更新时间:2006-09-21 12: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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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孩子遇害并被人抛至垃圾台……
    2006年3月29日,西安太华路地区发生了一起“9岁男童遭人猥亵后扼颈致死”的案件,新城警方历时半年终将凶手抓获。犯罪嫌疑人是一名21岁的同性恋男青年,其一本日记中记录,他曾先后猥亵过九名男孩。对自己的行为,该青年表示,都是从录像中学来的。
   案发时分
           垃圾台上掉下一具男童尸体
    2006年3月29日19时许,西安市太华路和二马路与崇明路十字东北角的垃圾台上突然掉下来一具男童尸体,环卫工人贾师傅赶忙向110报案。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勘察,勘察结果显示该男童系扼颈窒息而亡.遇害前曾受过猥亵……事发当天,新城警方获知一条线索.3月29日凌晨6时左右,该地区一暂住户曾报案,称他们今年9岁的儿子于前一天走失。民警立即将报案夫妇带至案发现场进行指认,当认出遇害男童就是他们的儿子后,男孩50多岁的父亲当场晕倒在地,其母亲突然乱喊乱叫,精神一度失常。据参与侦破的一位民警介绍,在男孩被抛的垃圾台不远处就是他的家。该男童名叫康康(化名)今年9岁,是太华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
    抓捕归案
           嫌犯是同性恋 曾猥亵九名儿童
    据康康11岁的姐姐讲,3月28日晚8点多,她与弟弟在家门口玩沙子,期间她去上厕所,等她出来后弟弟就不见了。 民警开始对受害人居住的中架村及方圆10公里的地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据中架村一房屋出租户回忆,一名叫张斌的年轻小伙来租房子时给了100元钱,但只租住了三天,就再也不见人了。民警在调查中得知张斌的原籍是陕西省大荔县,随后警方从张斌的一个熟人处了解到,张斌是名“同志”(同性恋),平日里对男童也特别“感兴趣”,张斌目前暂住在西八里村。9月13日晚9时许,当张斌出现在西八里村村口时,被守候于此的民警抓获。民警从张斌暂住的屋内搜出匕首、绳子和一个日记本。该日记本里记载了张斌先后猥亵九名儿童的犯罪事实以及作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日记本的首页,还详细抄录着关于“猥亵儿童罪”的法律定义。经过一天一夜的“较量”,张斌终于向警方交代了他对儿童实施猥亵的犯罪过程。

     嫌犯交代
            猥亵的儿童中最小的只有8岁
    原来,康康在厕所门口等姐姐的时候,早已瞄好目标的张斌用5块钱将康康骗到他的租住处,并拿出刀子威胁康康说,要是走的话就把康康全家都杀了。随后他用绳子将康康的手脚捆绑,开始对康康实施猥亵行为。这时康康大喊救命,于是张斌掐住康康的脖子,直至康康没有了呼吸。据张斌讲,尽管康康没有了呼吸,他还是对着康康的尸体再次进行了“性行为”。大约一个小时后,张斌将康康的尸体用被子包裹好抛到了垃圾台,把康康的衣服和作案工具顺手塞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后离开。张斌向警方交代,他每作一次案都要换一个地方居住,在被他猥亵的九名儿童中,最小的8岁,最大的15岁。作案的目标不固定,一般采用给小孩瓜子、糖、现金或是骗小孩到他的住处打游戏的方式来诱惑小孩。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斌已被公安新城分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的深挖之中。
      嫌犯母亲
              获知儿子杀人面无表情
    张斌告诉记者,他的这些行为都是从一些黄色录像带中学来的。而他也一直靠出卖色相、肉体为生。张斌说他曾被有钱的男人包养过。
    据民警介绍,张斌10岁时,其父母离异,其父亲曾因盗窃被判刑,张斌稍大后便很少与母亲居住,其母平日里做一些小本生意,对儿子也很少关心。当警方将张斌的行为告知其母时,这位只比张斌大17岁的母亲面无表情,好像事不关己一样。
 

 

  嫌犯张斌被押出看守所

民警介绍案情

嫌犯张斌被押出看守所

猥亵9岁男童后扼颈致死,抛尸的垃圾台.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当今社会,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同性恋、娈童现象的存在,这种案件还会发生!漂亮的孩子更容易遭伤害。

发布者 :匿名 (2009-05-26 11:14:46)  回复

变态。

发布者 :匿名 (2008-08-19 18:45:16)  回复

这样的人可能有点神经病吧,这中死刑

 

发布者 :匿名:是 (2007-10-24 02:50:12)  回复

同性恋真恶心。!

发布者 :匿名 (2007-04-06 04:31:37)  回复

像张斌 着样的人不 杀不为正国发 不杀不为死者亡灵 立即执行 请法院厅长从重初罚

发布者 :袄辽 (2007-02-26 23:04:31)  回复

像张斌 着样的人不 杀不为正国发 不杀不为死者亡灵 立即执行 请法院厅长从重初罚

发布者 :袄辽 (2007-02-26 23:04:08)  回复

像张斌着样的人 < 不杀不为正国法 不杀不为死者亡灵> 着样的人要立即执行? 请法院的厅长从中处罚?严家处理

发布者 :水生 (2007-02-26 23:00:20)  回复

我的妈,可怜的孩子,他怎么啦,不就阉了个小小马!怎么了,中国那么多人,怕什么!草

发布者 :匿名 (2007-02-18 20:03:53)  回复

即使抓获了,又能怎样呢? 孩子已受到伤害,这样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

发布者 :丫头 (2006-09-27 11:34:00)  回复

是受到了性侵犯.行为是强奸.

发布者 :宝军 回复 (2006-09-23 12:28:50)  回复

猥亵? 意思是不是收到性侵犯? 行为相当于男人强奸女人?

发布者 :诽文男友 (2006-09-22 10:08:10)  回复

先阉了他再剐了他

发布者 :匿名 (2006-09-21 23:46:11)  回复

无耻

发布者 :匿名 (2006-09-21 19:53:02)  回复

一个悲剧,社会没有一个正确的引导,对于特殊群体,我们总是采取打压的态度。打压致使压抑扭曲和变形,最终爆发。悲剧自然上演!

发布者 :匿名 (2006-09-21 15:52:34)  回复

天打五雷轰。

发布者 :匿名 (2006-09-21 15:2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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