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日临近中午,刘首先失意地走出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的大门。望着街上的车来车往,他犹豫不决:检查站和交通局都执意说罚款没错,还有必要到这两个部门的上级部门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去问情况吗?
刘首先是河南省安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干部。公司一辆大客车因为在站外上了4名乘客,被北京市“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扣了手续,要罚款3000元。他是昨天晚上12点匆忙赶到北京来处理这件事情的。
两天前的10月31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大客车驶出位于北京市六里桥边上的莲花池长途汽车站。客车核载47人,只上了34名乘客,还空着半截,但是相对昨天来时只拉了6名乘客相比,司乘人员还是满意的,毕竟可以把昨天的亏空补回些。客车驶出40公里,过远郊的大兴区黄村镇时,有4个人在路边急急招手,从他们身边放的行李分析,肯定又是返乡的民工。司机停车拉上了这4个人。客车即将驶出北京市界时,被“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拦住,有工作人员上车数过乘客人数,对照客车出站时的“客车检票记录”后说:站外揽客,罚款3000元。车上没带这么多钱,检查站暂扣了客车的线路牌、客运证、营运证和司机的从业资格证等手续,开据了“行政处罚缴款书”和“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后把车放行。“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中称: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揽客),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3000元的决定。

(“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大门旁的门面房。这样的检查站在其他地方并不多见。)
这天一大早,刘首先就从莲花池长途汽车站打车来到“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找到负责人王站长,翻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3号令)与之理论。该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客运经营者无故不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刘首先说,公司的客车是在莲花池长途汽车站交费、备案的,只在站外上了客,按照这个规定,站外揽客应该罚款300元到500元;而罚款1000元到3000元,是针对私自设站的处罚规定。王站长开始说《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已经作废,后来又说没有作废,但是强调“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按《道路运输条例》处罚没有错;“上面的法规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处罚的。”刘首先央求王站长能否少罚点,王站长表示爱莫能助:“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没作出,你找到我,我可以按下线(1000元)处罚,开了单子我就没办法了。”从法规上讨不到满意结果,刘首先试图从情理上打动王站长:不让中途上客,郊区的乘客还要坐车到市里去乘车,这合理吗?对此,王站长也有同感。王站长说:“这确实不符合实际情况。”王站长说,曾向上级部门提出过在大兴设置站点的问题,但至今没回音,“法规就是这样制定的,我们只是执行”。

(执法人员开据的《行政处罚交款书》上的日期是11月2日)
刘首先不死心,来到大兴区交通局法制科咨询。一位姓王的同志拿出一个文件肯定地对刘首先说:你说的交通部3号令,早作废了,现在执行《道路运输条例》,你在站外停靠、上人,(检查站的)处罚决定没错。上4人罚3000,王同志直言:处罚是挺重,但是法规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说到设置车站问题,王同志与王站长有同样的认为:我也知道不方便,但是这事我们做不了主。
刘首先最终没信心去找交通局的上级问情况,想在北京托关系未果,11月6日,如数交了3000元罚款,领回了被扣的车的手续。
编者按:
11月6日,北京市入冬后第一场寒流被狂风夹裹袭击着每一位外出的路人,包括去“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交罚款的刘首先。之前,刘首先向本社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几乎在刘首先去交罚款的同时,记者拨通了交通部运政处的电话,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也就是所谓的交通部3号令并没有废止,但有些条款已经不适用,与之后的法规有冲突的地方,要按新的法规执行;对站外揽客的行为,按《道路运输条例》处罚没错。
《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1000元到3000元罚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下属的“十里堡公路交通检查站”对河南省安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车站外揽客罚款3000元的处罚,依据的就是“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规定。执法者和被处罚者,对这一条款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按交通部运政处的解释:执法者没错。
据了解,跑北京市的外地客车站外揽客是普遍现象,被交通部门罚款1000元到3000元的更不在少数;尤其在客流淡季,客车几乎在亏本经营,车空着半截,往往经不住诱惑。
客车为了利益战战兢兢揽客,执法者执行规定处罚站外揽客行为;乘客以及公共的交通利益怎样维护呢?
目前,北京郊区还没有长途汽车站,按眼下的客运管理模式,郊区去往外地的乘客必须乘车到市里的长途汽车站换乘长途车。这样,耗时、费钱,增加了出行成本不说,更给本来就拥堵不堪的市区交通平添运输压力。而外地乘客大多不知道禁止站外揽客的规定,仍有许多人沿途候车,这给黑车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客源。据调查,单是河北省任丘市就有十多辆跑北京的黑车。这些黑车多把车门上的任丘二字覆盖,车内摆放着许多根本不去的地名的牌子,把乘客骗上车,中途倒客、甩客。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对此,被强迫倒客的客车司机以及车主愤怒无奈交织。经常被强迫倒客,曾因站外揽客挨过罚,目前仍因为站外揽客被扣押着证件的河北沧运集团司机窦师傅气愤地说:交通部门不打“老虎”打“苍蝇”。刘首先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客车不沿途揽客,农村又没有车站,老百姓如何出行?站外上一个人也罚3000元,违规成本这样高更不合理!”

(11月11日,106国道大兴区黄村镇,近30名乘客在路边候车。他们不知会给哪辆客车制造陷阱。)
河南省郑州市交通部门的做法是,在城郊结合部设一站点,站外上车的旅客在这里补票,既维护了车站的利益,又方便了旅客,更重要的是减缓了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一些地区的交通部门之所以不屑于这样做,一是没有设身处地为乘客着想,二是是否有3000元罚款的诱惑呢?
载<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06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