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昉的博客
关于中国经济发展、改革,特别是“三农”问题和民生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论是正常的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蔡昉 |  浏览(1287) 评论 (11)  | 发布时间:2008-03-12 10:32:37 最后更新时间:2008-03-12 1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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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指出的是,围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执行而产生不同意见,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从劳动经济学传统来看。关于要不要规范劳动力市场,以及如何规范劳动力市场,从来就是劳动经济学莫衷一是、争论不休的焦点。甚至对于一些各国普遍采用的成熟的劳动力市场规制,学术界的观点也远远没有取得共识。例如,最低工资制度、男女同工同酬以及强制休假制度,究竟是保护了劳动者的收入,还是伤害了他们的就业机会,迄今没有一致的认识。因此,作为一部具有明显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偏向的新法,具有新古典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表达自己对于过度保护劳动者可能产生养懒汉的现象,以及提高企业用工成本可能伤害雇主的雇佣意愿,结果导致就业机会减少的担忧,也属正常,未必是十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其次,从劳动力市场中的利益纷争来看。劳动雇佣关系从来就有明显的利益纷争,因而各国在处理此类关系时形成了三方协商机制,即劳动者及其代表即工会组织、雇主及其代表如同业公会、政府三方。前两方在雇佣关系上常常是针锋相对的,因为工资高了就意味着劳动力成本提高,从而利润降低。因此,雇主几乎永远是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制,以及提高劳动力成本的潜在可能性做出抱怨。而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的保护不足,目前随着城乡就业的扩大,我们已经到达一个政策调整的转折点,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而《劳动合同法》恰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宣示,具有里程碑的性质。
     最后,从各国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改革方向来看。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security)和灵活性(flexibility)的两个要求,导致现实劳动力市场政策中存在难以把握的平衡关系,被认为是一个两难的政策选择。不同的国家在这两个要求之间,总是有一定偏倚的。例如,以往人们形容美国的劳动力市场具有“就业机会多但不稳定,收入相对低”(penny less)的特点,而欧洲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则具有“就业稳定但机会少,收入相对高”(job less)的特点。但是,劳动力市场政策是不断调整的,灵活性强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向提高稳定性的方向调整,稳定性强的劳动力市场则逐渐提高其灵活性,以致在欧盟,人们创造了一个新词flexisecurity,把灵活性与稳定性结合起来,试图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具体来说,就是鼓励一种就业的灵活形式,同时又与对他们的社会保护相容。围绕《劳动合同法》的不同意见,归根结底也反映了针对稳定性和灵活性的不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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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所谓中国中小企业的困境是因劳动法造成的,都是经济学者,专家找不到对症中国经济问题解决办法的借口,为自己责任解脱的托词。毋庸置疑,劳动法的确使得企业主谨慎用工,既不会盲目招人,也不能随心所欲解雇,因为这样要付出成本。难道不应该这样吗?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雇主们习惯了把劳动者呼来唤去,想要你就要你,想开你就开你。做个调查,这个说法可以取得99%的流水线工人赞同。实施劳动法增加了企业成本吗?有可能。可难道不应该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不应该在他本人工作期间的公司里面获得吗?事实上,规范的很不够!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现在在一家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工作(排名第一),也是我自己工作过的公司里最称得上遵纪守法的企业(我在国营,台企,港资企业都工作过,用我自己的数据说话)。可是就是这样数一数二的企业,很大一部分人都没有养老保险,特别是所谓的农村籍户口。可以想象,其他的公司有多糟糕。(当然包括我自己曾经工作过的台企,港资企业,我当时是没有的,直到到了现在这家知名企业才办理)。如果一个企业说要依靠削减职工的基本养老来养活企业的话,说着说增加了这块你就活不了的话,试问,我们的国家需要这样的企业吗?我们的资源,环境和人力资源的巨大代价换来的就是这样无能的企业吗?这样的企业就是倒闭了,我们的经济学家们认为可惜吗?或者专家们会说中小企业的困难原因很多,不止是自己经营的问题。那是什么呢?解决办法是什么呢?专家学者们难道真的认为废除其实直到现在也“行同虚设”的劳动法就可以解决吗?有经济学家认为流水线的工人失业很糟糕。可能从某种意义说对国家的经济是不利。但就对劳动者本人来说,其实未必。一年前的主动下岗(民工荒)不就是很好的说服数据嘛。朱长三角劳动者都是背井离乡,抛妻离儿远道而来,没有很好的赡养父母,荒废了儿女的教育,这种代价,不知道专家们关心过没有。农民工荒废的下一代教育难道不也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吗?与其每天工作15,6个小时挣得比种田稍微好一点点的收入,还不如回家种地,担起孝敬父母的责任,把爱和关心给自己的儿女,指望儿女有出息,享有天伦之乐。这就是他们主动下岗的真实想法。

发布者 :dg (2009-01-01 12:49:20)  回复

蔡老师好,下午在复旦经院听过您的讲座后,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讲座上似乎集中刘易斯转折点的是否到来,而很少涉及到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后的问题,这个问题无非是会减少您一直提倡的人口红利,进而影响到中国的经济增长,解决办法应该是两个,一是回到转折点之前,二是继续走下去,前者的具体办法就是放松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缓解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利方面,进而重新产生人口红利,后者的具体办法就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减少对于劳动力的依赖,特别是对低级能劳动力的依赖,特别是如果产业结构升级不是自动完成的,那么现行的劳动法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政府在强制升级产业结构?

谢谢!能够当面聆听您的报告真的收获良多,欢迎您再来复旦讲座。

博主回复
我难得有时间看自己的博客,对此我表示抱歉,但也身不由己。我最近出版了《中国的刘易斯转折点》一书,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
发布者 :匿名:范子英 (2008-09-16 19:42:22)  回复

问题在于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上以及内容上与以前法律有何不同。劳动法也能很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新增一部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好事,但是法律在颁布后政府又把它束之高阁,用人单位又阳奉阴违,劳动者也没有什么办法。

可见,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放在法律的执行上,在现有适应形式的法律执行好了之后,再来与时俱进,颁布新的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并不是多多益善,而是在于执行的力度。

发布者 :匿名:求是 (2008-05-19 16:34:41)  回复

医生看到一个奇怪病例时,通常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对待劳动合同法,现在还无法评估其效果,所以,最好先观察一段时间。

但是,劳动部门这么快推出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说明他们相信您提出的转折点到来假说;另一方面,他们相信中国的高速增长会持续下去。劳动部也不纯粹是作秀或者厌倦了增长。

赞同您的观点。

发布者 :匿名 (2008-05-06 02:36:48)  回复

赞同您的观点,问候您

发布者 :王永利 (2008-04-10 18:05:22)  回复

欣赏!

发布者 :刘耀良 (2008-04-01 23:35:22)  回复

不妨去学点中医

周智涛

 

《劳动合同法》自从起草、诞生到现在为止,对它的热议就没有停止过。从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赞美论调,到如今唱衰的论调和两会提案,可谓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不管何种论调,观点方都可以子丑寅卯地摆出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

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度,按理说人力资源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当发挥其可再生和持续发展资源的作用;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不少用人单位对于人力的重视,更多的是停留在“以人为本”的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到日常的管理运营。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每当个体利益与单位利益出现冲突时,首当其冲的就是个体。大多数单位在采用绥靖政策的同时,不时还会给利益被牺牲掉的个体或组织冠上“有大局观念”或“具备整体意识”的美名。

正如有人言,中国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只要还能生活下去,就不会提出更多的要求。在忍气吞声中,他们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对于势单力薄的个体,在他们眼中,选择“沉默”的成本比选择“提要求”的成本要低。见各类媒体报道的高级工程师拾破烂、奥运冠军当搓澡工等,就是一些缩影。沉默的他们如此惯着单位与社会,也间接成为了浪费社会人力资源的帮凶。因为在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消耗了社会很多资源;如果他们在能够继续劳动的条件下被闲置,那本身就是对社会的犯罪。他们更应该站出来“提要求”,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而非被动地荒废着。

对于用人单位,他们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改革开放以前,一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有相关的单位管着,不需要操任何心。可谓生是单位的人,死是单位的鬼,个体只是单位的附属物。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高速稳定发展,人才对单位的依赖性也逐步减小,人才的流动性也加大;但是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却越来越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如it等产业对人才的争夺达到了白热化地步。

在这种背景下,把人力作为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理念开始引入中国,也很快被社会所接受。作为舶来品,国人总有中国化的情结在里面,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来应用一个外来管理工具,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把这一知识产品消化吸收好,有点消化不良——吃啥拉啥,没有学到其本质。《资本论》也把“劳动”放在三大生产要素的首位。劳动的源泉是人力。人力作为一种资源,在经济中与科学技术、生产资料具有同等的位子,甚至更重要。

但在该法出台前后,为什么各方企业的动作与言论如此之多?其实,还是在行动上没有把人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对待。有企业人士就口出不逊之言,只要有了钱,就可以招到需要的任何人才。这也许反映了一种企业家对待人力的心态。西方的“人力资源”在他们手里“管”得比较多,却合理开发利用得少。有的企业可谓把人力的最后一点油水也榨干。这同样是对社会的犯罪。

在人力病症爆发时,企业多采用西医疗法——拿起手术刀把“肿瘤”直接割掉,速度快但可能还会长出来。如果采用中医疗法,提高病人身体机能也可以治疗“肿瘤”。因为西医与中医的差别在于:前者医病,后者医人。尽管中医时间长,但是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疗效。

愿企业放下手术刀,立地成佛。

 

发布者 :匿名 (2008-03-30 20:34:05)  回复

不妨去学点中医

周智涛

 

《劳动合同法》自从起草、诞生到现在为止,对它的热议就没有停止过。从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赞美论调,到如今唱衰的论调和两会提案,可谓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不管何种论调,观点方都可以子丑寅卯地摆出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

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度,按理说人力资源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当发挥其可再生和持续发展资源的作用;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不少用人单位对于人力的重视,更多的是停留在“以人为本”的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到日常的管理运营。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每当个体利益与单位利益出现冲突时,首当其冲的就是个体。大多数单位在采用绥靖政策的同时,不时还会给利益被牺牲掉的个体或组织冠上“有大局观念”或“具备整体意识”的美名。

正如有人言,中国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只要还能生活下去,就不会提出更多的要求。在忍气吞声中,他们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对于势单力薄的个体,在他们眼中,选择“沉默”的成本比选择“提要求”的成本要低。见各类媒体报道的高级工程师拾破烂、奥运冠军当搓澡工等,就是一些缩影。沉默的他们如此惯着单位与社会,也间接成为了浪费社会人力资源的帮凶。因为在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消耗了社会很多资源;如果他们在能够继续劳动的条件下被闲置,那本身就是对社会的犯罪。他们更应该站出来“提要求”,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而非被动地荒废着。

对于用人单位,他们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改革开放以前,一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有相关的单位管着,不需要操任何心。可谓生是单位的人,死是单位的鬼,个体只是单位的附属物。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高速稳定发展,人才对单位的依赖性也逐步减小,人才的流动性也加大;但是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却越来越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如it等产业对人才的争夺达到了白热化地步。

在这种背景下,把人力作为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理念开始引入中国,也很快被社会所接受。作为舶来品,国人总有中国化的情结在里面,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来应用一个外来管理工具,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把这一知识产品消化吸收好,有点消化不良——吃啥拉啥,没有学到其本质。《资本论》也把“劳动”放在三大生产要素的首位。劳动的源泉是人力。人力作为一种资源,在经济中与科学技术、生产资料具有同等的位子,甚至更重要。

但在该法出台前后,为什么各方企业的动作与言论如此之多?其实,还是在行动上没有把人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对待。有企业人士就口出不逊之言,只要有了钱,就可以招到需要的任何人才。这也许反映了一种企业家对待人力的心态。西方的“人力资源”在他们手里“管”得比较多,却合理开发利用得少。有的企业可谓把人力的最后一点油水也榨干。这同样是对社会的犯罪。

在人力病症爆发时,企业多采用西医疗法——拿起手术刀把“肿瘤”直接割掉,速度快但可能还会长出来。如果采用中医疗法,提高病人身体机能也可以治疗“肿瘤”。因为西医与中医的差别在于:前者医病,后者医人。尽管中医时间长,但是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疗效。

愿企业放下手术刀,立地成佛。

 

发布者 :匿名:周智涛 (2008-03-30 20:33:04)  回复

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今天,提高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对劳动者而言,是福是祸?

发布者 :匿名:wacy (2008-03-14 18:30:05)  回复

问题在于我们的立法工作者是不是从专业、集体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开展工作。如果是单纯最求暂时的和谐局面,缓和当前的社会矛盾,这又另当别论了。正如研究表明,要提高孩子的教育水平,(从总体上看)必须先提高母亲的教育水平。要提高政策和法律的水平,必须先提高制定政策的人和立法者的水平。

发布者 :匿名:太 (2008-03-13 01:23:03)  回复

问题在于我们的立法工作者是不是从专业、集体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开展工作。如果是单纯最求暂时的和谐局面,缓和当前的社会矛盾,这又另当别论了。正如研究表明,要提高孩子的教育水平,(从总体上看)必须先提高母亲的教育水平。要提高政策和法律的水平,必须先提高制定政策的人和立法者的水平。

发布者 :匿名 (2008-03-13 01:1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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