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远-鞍与笔
春风大雅能容物  秋水文章不染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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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程远 |  浏览(1678) 评论 (6)  | 发布时间:2007-12-01 13:17:36 最后更新时间:2007-12-01 1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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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手写时代〉手稿第1页

 

      博客很久没有更新了,读者石破天惊打来电话,颇有些迫不及待的意思,他说:每天早上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看你的博,一看是一个老太太,二看是一个老太太,三看还是一个老太太!你丫也太懒了吧?就算是参加十七大,也该结束啦!
      石破天惊的话不禁让我一惊:可不咋地,自从九月九重阳节那天,我在博客上发了一组老年同志的照片后(其中那个苗族老太太就放在了首页),再就未着一字,也未发一张片片,这不仅让热爱我的读者失望,自己也觉得脸红。博客嘛,只有博,才有客。你不沏茶倒水,哪来宾朋满座?上茶,一定要上好茶。
      可是,我的茶具坏了。确切地说,是我家里的电脑坏了,一个多月了都,也没能修好。摸摸口袋,心想:这样下去,别说十七大闭幕,就是光棍节来临,估计也买不了。当然,我说的不是茶具更不是媳妇,是电脑。
      这不由使我想起从前的日子,想起那个手写时代。静谧的夜晚,一盏孤灯闪亮,一页稿纸铺开,一任手中的钢笔铅笔油笔或是别的什么笔划出沙沙的声响,如同音乐一般,轻轻地漫过水面。然后飘出窗外,飞入邮筒,最终变成一个个散发着油墨香的铅字,还有白花花的银子。那个时代,是一个多么牛B的时代!胸前别着一管钢笔(当然也可能是油笔),怀中揣了一卷稿纸(当然也可能是手纸),上学放学,上班下班,吃饭如厕,即使是走在路上,一头撞在了电线杆上,只要灵感降临,就会顺手摸出纸笔刷刷记下,直至夜晚,回到桌前,摆上稿纸,无论是400字的大8开,还是200字的小16开,也无论是一笔一画的小楷,还是笔断意连的行书,总之是将白天的草稿整理抄录下来,不留一点脏污的痕迹。不仅文章如此,就是信封上的人名地址邮政编码也都干净整洁,有时还特意用毛笔书写,以引起编辑大人的注意,而不至信封不拆就顺手丢进废纸篓里。后来有编辑跟我说:你知道没发表的稿子为什么不退还给你吗?因为她都拿回家给孩子当字帖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再说就有些自吹自擂的意思了已经。总之,作为一个写作者,现在似乎已经离不开这个叫作电脑的东东了,离不开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敲击键盘一边窥觑屏幕上一行行跳跃的文字,从左向右,如儿时的排队游戏。然后存档,上网,邮发,瞬间抵达彼岸。等等这些,都是很轻松的事,似乎也不乏诗意。尽管手写时代也曾给我们带来愉悦,如同这篇小文:先是抓起桌上的一根铅笔写在稿纸上,复用那管很久也没有握过的派克钢笔抄写一遍,明天再去单位抽空把这些文字敲进电脑里,发在博客上,供石破天惊以及其他读者一笑——靠!这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啊,烦不烦究竟?
      看来要想回到手写时代,已然很难。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同意手、电并用这种方式哈。。。。

发布者 :黄炳文 (2008-01-03 23:20:40)  回复

电脑有电脑的方便,手写有手写的感觉。50岁以上者,还是手、电并用吧!

发布者 :刘欣冬 (2007-12-28 21:52:53)  回复

拜访。

发布者 :温刚 (2007-12-26 16:53:48)  回复

快乐!同乐!

发布者 :毛尚文 (2007-12-25 09:50:52)  回复

我一直坚持手写,不过没有哥哥的字漂亮,惭愧啊.

发布者 :张明华 (2007-12-09 18:23:27)  回复

是呀,很难!

发布者 :张健萍 (2007-12-04 11:2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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