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京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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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照片引起了上访?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张京明 |  浏览(2530) 评论 (20)  | 发布时间:2009-04-15 21:18:24 最后更新时间:2009-05-14 1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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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接到电话,说我的照片引起了上访,省信访办组织5名上访代表、平江县、省文物局,湖南日报5方召开协调会议,让我马上去。

那篇报道刊在3月25日湖南日报:

建于清光绪年间的平江县钟氏家庙和吴氏家庙面临被拆的命运,当地有关部门决定在这里建设楼房。由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符炫等人组成的专家组实地考察后认为,这是晚清至民国时期湘北地区保存比较完整的祠堂建筑,是研究当地家族文化的重要平台,其特有的行制结构,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建议由平江县政府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稍事修整后可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当地百姓、人大代表也建议将走出4名共和国将军的钟氏家庙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园地,将吴氏家庙建成民风民俗博物馆。   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上图:吴氏家庙总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一个主厅,80余间厢房。

下图:2月底,记者看得,钟氏家庙上已经写上了“拆”。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2月23日,我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宣传平江县董希如典型报道,车子经过一条街道,一幢古老的建筑耸立在一片废墟之中,不由我心中一动,利用午休、晚上和次日清晨的时间,我走近了它——钟氏家庙。我当时的想法时,这个建筑快要拆了,我要用影像保留它。
在我拍摄时,当地有人问我为什么拍,我实话实说,听说我是记者,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些情况,并告诉我平江城还有一个吴氏家庙,也面临类似的情况。我也去采访 拍摄了。
平江县15届人大代表杨野说:我们常常炫耀我县设县多少年,县城建城多少年,事实上,都只是一个说法,现在,明清甚至民国时期建筑已荡然无存,满目都是瓷砖水泥墙,古城风貌不再,本已留给后人多少遗憾,已拆除的已矣,我们再去追究当时的文化刽子手已无意义,但我们当代人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保护我们这个县城留下的历史最久的建筑……
早上和平江县领导一起吃饭时,我将老百姓的意见反映给他们,一位领导答复说,这两处地方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不在保护之列。并说“县里准备建一条仿古商业街,张记者你对古建筑很有兴趣呀,帮我们策划一下。”我说,建商业仿古街,有商业意义,但没有什么文化意义,假古董而已
回到长沙,我把这个情况反映给省文物局的何处长,并询问了我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符炫的电话。
符炫是岳阳文物管理处的退休干部,他实地考察过,我电话采访他对吴氏家庙和钟氏家庙的看法,老先生对文物有很深的感情,说到这些就滔滔不绝,义愤填膺。
因为3月份正值全国两会召开,这个稿子拖延了一些时间。
在我的报道出来后,长江信息报和潇湘晨报也派人进行了采访。

今天大家终于坐到一起进行沟通,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这次上访大家都只提到钟氏家庙,换句话说,吴氏家庙已经保住了!会议的具体内容不便详说,最后的结果是,一个月内,由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钟氏家庙作出鉴定和答复。
我和所有关心的人开始等待最终的结局,不管是拆还是留!
 
附几张图片



这是在会场上平江百姓交给我的上访报告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这两边的还是给破坏了呀,一帮败家子。

发布者 :胡鸿江 (2009-07-10 21:32:02)  回复

引用:以下是匿名发表的:

感谢您为保护古建筑所做的工作,特别是作为平江钟氏后裔,更是感激不尽!
我在未看清您转载需要同意的提示情况下,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件事情,未经您的同意在平江钟氏的博客中转载了您这篇文章,如果您不同意我这么做,我愿意删除转载内容,并请您道歉!不管怎样,我始终感谢您所做的一切。谢谢!
我的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pjzhong
我的电子邮箱:cungen@163.com

呵呵,转这个地方合适

发布者 :匿名 (2009-05-04 23:39:50)  回复

毛主席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祝福你多努力。。。支持你。。。

发布者 :钟嘉升 (2009-04-24 09:54:57)  回复

毛主席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支持你。。。

发布者 :钟嘉升 (2009-04-24 09:45:02)  回复

支持

发布者 :匿名 (2009-04-22 23:15:37)  回复

与其说您拯救了吴氏宗庙,不如说您拯救了国家的古文化。

博主回复
不敢当喔
发布者 :陈昕昀 (2009-04-22 10:57:56)  回复

感谢你!

发布者 :匿名 (2009-04-22 01:12:34)  回复

感谢您为保护古建筑所做的工作,特别是作为平江钟氏后裔,更是感激不尽!
我在未看清您转载需要同意的提示情况下,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件事情,未经您的同意在平江钟氏的博客中转载了您这篇文章,如果您不同意我这么做,我愿意删除转载内容,并请您道歉!不管怎样,我始终感谢您所做的一切。谢谢!
我的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pjzhong
我的电子邮箱:cungen@163.com

博主回复

呵呵,转这个地方合适

发布者 :匿名 (2009-04-21 18:57:01)  回复

DWH777向萍黄龙中龙江涛 、张明华、盛勇范菊红陆穗斌夏正华 及不知名的朋友的支持,让我们一同努力!

发布者 :张京明 (2009-04-20 20:23:36)  回复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发布者 :夏正华 (2009-04-20 16:33:48)  回复

保留一些真正的历史文化

发布者 :匿名 (2009-04-17 17:33:24)  回复

京明:好记者,敏锐的眼光,敢拍,敢发。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发布者 :陆穗斌 (2009-04-17 12:38:53)  回复

支持。

发布者 :范菊红 (2009-04-16 21:20:42)  回复

你这是乱七八糟,给平江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难度!

博主回复
欢迎这位匿名先生发表不同意见,在下认为换个地方建房子,平江的发展可能更好!
发布者 :匿名 (2009-04-16 19:58:58)  回复

哈哈,京明兄又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发布者 :盛勇 (2009-04-16 17:0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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