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例證
--略談藝術與非藝術的本質區別--
◎蕭沉
[按語]
此文其實並不僅限於我對攝影門類“藝術”與“非藝術”的議論與介定,同時也適於文學-美術-音樂-建築等其他藝術門類。為行文便利起見,又因我所例舉的也是兩組攝影照片,所以在此特別提示一下。以下行文均圍繞兩組照片展開。
1/兩組照片簡報
我要展現在大家眼前的是表面看來非常相象的兩組照片,每組各兩張,均為年代跨度很大的人像合影今昔對比照片。
第一組
A/名稱:《八姐妹》。
B/由旅居在日本-東京並做服裝店生意的何曼女士提供。
C/前一張拍攝時間:1969年10月17日。
D/前一張拍攝者:國營照相館。
E/前一張照片介質:普通銀鹽相紙洗印,黑白片。
F/前一張照片人數與擺位:前後兩排各4人。
G/後一張拍攝時間:1986年。
H/後一張拍攝者:不詳(或為現場臨時找人代拍/或為相機自拍)。
I/後一張照片介質:普通彩色相紙洗印,彩色片。
J/後一張照片人數與擺位:與前一張相同。
何曼提供/《八姐妹》

[八姐妹-1]/1969年10月17日攝

[八姐妹-2]/1986年8月1日攝
第二組
A/名稱:《她們》。
B/由當代觀念攝影藝術家海波提供。
C/前一張拍攝時間:1973年5月20日。
D/前一張拍攝者:國營照相館。
E/前一張照片介質:普通銀鹽相紙洗印,黑白片。
F/前一張照片人數與擺位:上中下三排,上下兩排各5人,中排6人。
G/後一張拍攝時間:1999年。
H/後一張拍攝者:海波。
I/後一張照片介質:普通彩色相紙洗印,彩色片。
J/後一張照片人數與擺位:與前一張相同。
海波/《她們》

[她們-1]/1973年攝

[她們-2]/1999年攝
2/兩組照片背後的潛質對比
A-1/[八姐妹]照片性質→民間普通紀念照(發表後兼具作品性質)。
A-2/[她們]照片性質→觀念藝術攝影作品(始終以作品性質出現)。
B-1/[八姐妹]拍攝動機→八姐妹間私人化影像紀念而拍照。
B-2/[她們]拍攝動機→藝術家自身對人生重大命題的認識與感悟而拍照。
C-1/[八姐妹]實效功用→達成八姐妹彼此間歷史友情的紀念。
C-2/[她們]實效功用→達成面對公眾的公開發表-展覽-購買收藏。
D-1/[八姐妹]傳播媒介→私人影集與居所/《老照片》一書。
D-2/[她們]傳播媒介→公共展覽館/公開紙媒/商業畫廊等。
E-1/[八姐妹]拍攝態度→生活中偶爾為之的懷想與紀念拍攝。
E-2/[她們]拍攝態度→作為表達自身藝術化生命的創作過程。
F-1/[八姐妹]行為結果→從紀念照出發到2000年一次性配文發表的簡單結果。
F-2/[她們]行為結果→從主題-拍攝-展示-傳播等的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