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外国诗歌原文的理解
理解诗歌原文,是译诗的第一步,也是搞好诗歌翻译工作的基础。不理解原文,就无法用另一种语言把它的意思表达出来。
对原文的理解有许多层次。现在用叶赛宁的《我是农村最后的一个诗人》做例子来说明。我的译文是:
我是农村最后的一个诗人,
一座诗中的木桥——质朴无文。
我正在参加诀别白桦的弥撒——
它摇曳的叶片就是香火的烟云。
我的躯体早已经灯尽油干,
很快就会熄灭它金色的火焰,
月亮好像是一座木制的时钟,
将为我喑哑地敲响午夜的钟点。
钢铁的客人马上就要到来,
它将要踏上天蓝的田间小路,
用它黑色的、粗大笨重的掌心
收割那映满绚丽朝霞的谷物。
没有生命的、陌生冷漠的巨掌啊,
你必将扼杀我这美妙的歌吟!
只有麦穗像一群忆旧的老马,
仍然会怀念它们昔日的主人。
风儿会要淹没他们的嘶鸣——
迈开悲怆的舞步,回旋舒缓。
快了,快了——那座木制的时钟
将为我喑哑地敲响午夜的钟点!
一、 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
这首诗写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当时,以为城市和工业化扼杀了农村美好的大自然,这种情绪在文学界带有普遍性。这虽然是片面的,但从城乡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及环境保护来看,至今仍旧值得我们注意。
所谓“我是农村最后的一个诗人”,就表现出作者的这种情绪。
二、 理解作品的词句内容
对原文的理解,首先必须从原文词句出发,不能加进译者自己的想象。
比如本诗第二行,原文词句可以作两种理解:既可以理解为“歌里的一座木桥”,也可以理解为“歌里有一座木桥”。我是采用第一种理解的。从意思来说,这里诗人是把自己比作一座普通的木桥;如果用第二种理解,单独举出一座木桥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从文字来说,采用第二种理解必须加别的词儿,像“歌里”就不能不改为“我的歌里”。但我的译文也有缺点,就是把“歌”译成了“诗”。原文的“歌”指的是民间歌谣;译为“诗”就太一般化。
第三、四行原文关比较复杂,也有值得研究的地方。诗中说:我参加弥撒。什么弥撒?是告别的弥撒——不是一般的告别,而是永别。和什么告别?和白桦。这白桦是告别的对象,可以说是被超度的亡灵。
白桦又在做什么呢?它在摇动香炉,使得四周香烟缭绕。它用的是什么呢?是自己的满树树叶,也就是说它的树叶在向四周飘落。
这些都要表达出来;在格律体的译文中,还要限制在有一定长度的诗行里,才算是完成了任务。
三、 理解作品中的成语、典故、风俗习惯等等
这里举第四节中的麦穗作例子。在俄罗斯民间文学中,滚滚麦浪往往被比作奔腾的马群。(译文中用“麦穗”,就不如用“麦浪”好。)这种意思,在译文中必须有交代,否则读者就弄不明白。
“忆旧”二字是我加上去的。老马识途,老马忆旧,这对于中国人比较容易理解,也符合原意。(当然这里涉及的已经不仅是理解,也包括表达了。)
四、 理解作品中的修辞方式
这是一个最困难的问题。修辞手法五花八门,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各种比喻。这些地方,往往不能采用直译。而意译到什么程度,也很难掌握。
比如本诗第二节一、二行,原文直译出来是:“肉体的蜡烛即将熄灭它金色的火焰”。这“蜡烛”是比喻作者本人。显然这里以意译为好,否则在中文里形象就不美,难以入诗。
我把它译成现在这样,意思是对的,但是自己觉得过头了,因为“油灯”和“蜡烛”的形象是不同的。虽然西方一些仪式上也有用油灯的,但这里说的却是蜡烛。所以还是应该改一改,去掉“灯”的形象。
与理解有关的问题可能还有许多。个人所见甚少,只是抛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