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放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关于路易丝·阿尔布尔的影片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方文 |  浏览(3830) 评论 (16)  | 发布时间:2006-11-19 19:13:52 最后更新时间:2010-03-12 13:09:49  
  本作品所属分类:电影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2005年加拿大拍摄了纪实电视剧《正义猎手》。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故事。她叫路易丝·阿尔布尔1947年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曾任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1996年10月至1999年曾担任海牙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首席检察官。2004年,被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任命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也就是联合国主管人权事务的一把手。阿尔布尔英文和法文流利,曾以两种语言发表过多本关于犯罪、人权、民事和性别问题的书籍和著作。她是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女性之一,尤其是将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送上国际法庭,开创了历史。

  这是一部正面揭示前南几次战争的苦难的影片,虽然是电视作品,但制作一丝不苟,演员阵容也很强大。剧中路易丝·阿尔布尔不畏艰险,执意要让残害平民生命的人付出代价的精神令人钦佩。路易丝·阿尔布尔不是国家元首,不是左右战局的将军,她仅仅是联合国任命的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检查官,奔波于战火尚未平息的惨案发生地和欧洲各国。她执行的是《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赋予的正义使命。尽管她于1999年9月辞去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检查官职务,但我相信原因不会是某些中文媒体兴高采烈所说“灰溜溜”的,因为她有足够的勇气和高贵的心灵。这在今天她任职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所做的一切中已经充分得到证明。前一阵子竞选联合国秘书长,她也是国际媒体猜测的热门人选之一。
  由于某种原因,国内许多人对这位受人尊敬的妇女很不了解,我推荐网友们观看这部震撼人心的《正义猎手》。路易丝·阿尔布尔为国际法增添了新的内容,就是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无辜平民的生命,哪怕你是一国元首,违者必究。我国那些未读过或者不熟悉1993年之后的国际法的专家们,也应该感受一下这部影片。影片中一位波黑穆斯林女证人叙述自己遭到强奸,当13岁的女儿也被从她手臂里拖走时,她能感觉女儿在颤抖,尖叫,她对女儿说,“别挣扎了,闭上眼吧”。做为一位母亲,本应该竭力保护自己的亲生女儿免受凌辱,而她在禽兽面前唯一能做并且唯一能保护女儿生命的竟然是要求女儿顺从……
据我所知,前南国际法庭先后有3500位证人出庭作证,这些幸存的受害者代表了超过一百万被杀害、被虐待、被驱赶、被强奸的波黑穆斯林、克罗地亚人、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族人,以及生活在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的部分塞尔维亚人。我国媒体这些年来撰写了至少一百万字的文章来支持米洛舍维奇,与此同时,哪怕为前南斯拉夫土地上受到米洛舍维奇及其爪牙杀害、虐待、驱赶、强奸的每一位平民只撰写一个字,也将超过一百万字了。但可惜的是,很少有中文媒体为这些受害者申张正义。不知被何种价值观念左右,一百万人被剥夺的生命、被剥夺的尊严、被剥夺的家园、被剥夺的贞操都不及米洛舍维奇一个人的声誉和自由。
  我希望人类有捍卫正义的坚盾,有惩处邪恶的利剑;我希望昨天发生过的悲剧再不会上演。这不是幼稚,和令人厌恶的成熟比起来,这仅仅是善良的心愿。我们也许无法制止邪恶,但我们至少不应该替邪恶辨护。因为当我们使用邪恶这个日常生活中的生僻词汇时,眼前或者记录现实的屏幕上,出现的是遍地无辜平民的尸体。

  我试图找一张电视剧海报或者剧照,但谷歌为此断了无数次,看来“正义”这个词汇即使在英文里也属于高度敏感词,只好作罢。现在贴的是路易丝·阿尔布尔本人的新闻图片。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设在荷兰的海牙,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它依据《联合国宪章》和所附的《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成立。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如瑞士(2002年后加入联合国)。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现任院长史久镛(中国人)于2003年2月就职。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根据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827号决议设立,地点位于荷兰海牙。针对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领土发生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严重事件,该决议要求设立国际刑事法庭,将有责任的人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以正义,并通过促进前南斯拉夫地区的和解以恢复该地区的和平。
  该法庭只对自然人进行审判,不接受对政治党派、行政实体和其他组织的指控,并且主要受理对1991年以来发生在南斯拉夫领土的以下四种犯罪行为的指控:

  严重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行为;
  违反战争法和战争惯例的行为;
  涉嫌灭绝种族的行为;
  涉嫌反人类罪的行为。
 
  该法庭由16名常任法官和9名专任法官组成。常任法官由联合国大会挑选产生,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专任法官在联合国大会挑选的27名法官中产生,经庭长提名,联合国秘书长任命,出席特定案件的审判,任期四年,不能连任。法官们分别组成三个合议庭和一个上诉庭。16名常任法官中,有来自中国的刘大群法官,他是其中一个合议庭的主审法官。
  检察官办公室另行设立,检察官由联合国秘书长提名,安理会指定,任期四年,可以连任。检察官独立负责相关罪行的调查、收集证据和起诉等工作。
  自该法庭成立以来,一共受理了对162名嫌疑犯的指控,其中有的已经被判有罪并开始服刑,有的还在上诉,有的被临时释放,有的被判无罪,有的还在抓捕,如卡拉季奇,姆拉季奇等。目前有9人审判尚未结束,本来包括米洛舍维奇,因其死亡,对米洛舍维奇的诉讼自然撤销。
 
      对米洛舍维奇的指控
 
  对米洛舍维奇的指控分科索沃(塞尔维亚的一个省)部分,克罗地亚(前南斯拉夫成员共和国)部分、波黑(前南斯拉夫成员国)部分:
 
  1、在科索沃部分,起诉书认定在1999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20日之间,前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和塞尔维亚的的武装力量针对科索沃地区的阿尔巴尼亚族平民实施了一系列暴力和恐怖行为,目的在于对阿族人进行驱逐,以确保塞族人对科索沃地区的控制。据称,有约80万阿族人被武力驱逐出科索沃地区,他们还遭到抢掠,房屋被摧毁。剩下的居民被赶到邻国边境,许多阿族人在路上被屠杀,财物和证件被拿走。起诉书还认定在一些关押阿族人的地区还发生了集体屠杀事件。
  对此,起诉书认为米洛舍维奇作为南斯拉夫的总统,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和实际权力的掌握者,与其他几位领导人一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起诉书指控米洛舍维奇犯了一项违反战争法和战争惯例法的罪行,四项反人类罪行。
 
  2、在克罗地亚部分,起诉书认定米洛舍维奇在1991年8月1日至1992年6月间,参加了一个共同犯罪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迫使居住在将近1/3克罗地亚土地上的克罗地亚族人和其他非塞族人迁移,以使该地区为塞族人控制,并成立所谓“塞族自治区”。起诉书认定,在上述期间内,由南斯拉夫人民军队、塞尔维亚地方保卫部队和内务部下属的警察部队组成的塞族武装力量,对上述区域的城镇、村庄和定居点进行袭击和占领,并在占领后建立起专门进行迫害的政权,目的在于将克罗地亚人和非塞族人赶离上述地区。据称,有几百名克罗地亚人和其他非塞族平民遭到屠杀,其中包括妇女和老人,有17万克罗地亚人和非塞族平民被驱赶和强制迁移,几千人在非人条件下遭到监禁,在所有上述地区的公、私财物均遭受肆意破坏和掠夺。
  对此,起诉书认为米洛舍维奇当时身为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以及实际控制和参与上述犯罪计划的人,应与其他参与该计划的人一起承担法律责任。起诉书指控米洛舍维奇犯了九项严重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罪行,十三项违反战争法和战争习惯法的罪行,和十项反人类罪行。
 
  3、在波黑部分,起诉书认定,南斯拉夫军队计划,准备和执行了对非塞族人、主要是对波斯尼亚穆斯林和克罗地亚人武力驱逐,使他们离开波黑的大部分区域,而米洛舍维奇当时对南斯拉夫军队行使实际控制;他还对波斯尼亚塞族部队提供了经济、物资和政治支持,这些部队后来参加共同犯罪计划的执行;起诉书还指控他控制、操纵和使用塞尔维亚国营媒体,散布波斯尼亚穆斯林和克罗地亚对塞族人进行种族袭击的虚假的和夸大了的信息,制造塞族人的恐惧和仇恨气氛,导致对多数非塞族人的武力驱逐。起诉书要求作为上级领导的米洛舍维奇对下级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此指控米洛舍维奇犯了二项种族灭绝罪和种族灭绝的共同犯罪,十项反人类罪,八项严重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犯罪和9项违反战争法和战争习惯法的犯罪。

  2002年2月1日,前南刑事审判庭的上诉庭决定将对米洛塞维奇的有关科索沃、克罗地亚和波黑的三个部分的起诉合并审理。
 
  关于审判米洛舍维奇,我国有若干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并且都出自专家。
 
    中国学者看审判一
    ■审判米洛舍维奇,国际关系可能会有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东欧室主任朱晓中认为,从海牙国际法庭审判米洛舍维奇可以看出,冷战后国际关系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变化之一,便是国家集团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进行干预。国际关系的这一新变化在南联盟科索沃问题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国际关系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是这种变化本身需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变化之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冷战后出现的有利形势,大力推广西方的价值观。凡不符合西方国家的价值观的事务,都必然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指责,直至出兵围剿,发动科索沃战争和审判米洛舍维奇便是例证;变化之三,冷战结束后,大西洋两岸的关系正经历着微妙的变化。美国涉足前南地区事务是希望能够控制整个巴尔干,控制了巴尔干,美国就控制了整个中东欧,控制了中东欧之后不仅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控制欧洲的事务,而且,还将最终遏制俄罗斯向东扩展的可能性。
 
    中国学者看审判二
    ■美国人搞掉“老米”,是想杀鸡给猴看
 
  中国社科院东欧中亚所研究员汪丽敏研究员认为,从海牙国际法庭这次审判米洛舍维奇可以看出,海牙国际法庭已经成为美国的一个工具。法庭一旦给米洛舍维奇定罪,就可以证明当初北约轰炸南联盟的行为是“合法的、正义的、人道的”。而战争带来的一切罪过,都可以归于米洛舍维奇,让他成为替罪羊。
  另外,当冷战结束以后,北约在欧洲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成了问题。冷战过后,欧洲国家日益强大,北约已经没有什么理由继续保留下来。但是美国还想证明,北约还应继续在欧洲活动,甚至是有可能干预全世界的事物。审判米洛舍维奇,也是给北约的继续存在找个理由。美国操纵了海牙的法庭。审理米洛舍维奇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思。在美国看来,谁要是跟我作对,我就可以扳倒谁。即使你曾是一个国家的元首。按照总统科什图尼察的想法,米洛舍维奇应在国内接受审判。现在美国等国家借口人权高于主权,引渡米洛舍维奇,在海牙国际法庭审理米洛舍维奇,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这表明,在将来,美国等国家可能会不顾其他国家的法律,任意践踏国际法,对一个国家的元首进行问罪。
 
    中国学者看审判三
    ■引渡米洛舍维奇缺乏法律依据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欧洲研究室研究人员,从事前南斯拉夫地区问题的研究的李俊认为,引渡米洛舍维奇缺乏合法性。首先,北约发动科索沃战争就破坏了国际法,作为享受“胜果”,惩治米洛舍维奇再一次严重侵犯了南联盟的国家主权。引渡米洛舍维奇同样破坏了南联盟宪法,到目前为止,南联盟宪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南联盟公民被引渡到国外。其次,海牙国际法庭的公正性令人怀疑。西方国家在法庭人员组成上占主导地位,14名正式法官中,包括美国在内的欧美国家占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均为西方人。由于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存在依赖性,海牙法庭虽称为“国际法庭”,但其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方国家的意志。
 
    中国学者看审判四
    ■审判米洛舍维奇可能会引起南联盟国内动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所左娅认为,米洛舍维奇被引渡引发了南联盟的政治危机。对于米洛舍维奇被引渡的问题,在南联盟现执政联盟内部一直存在分歧。南联盟总统科什图尼察一直表示反对将米洛舍维奇引渡到海牙,强调“不能为了区区几个美元,就出卖国家尊严”。而塞尔维亚总理金吉奇则力主与国际组织合作,使塞尔维亚得到更多的政治和经济上的支持。这一事件本身对南联邦制度也造成了重大冲击,南联邦的前途也未可预料。
 
以上转自《北京青年报》 2001年7月06日 文/谢沂
 
  我看到一位法学博士的观点,与大多数国内专家不太一样。这个人叫朱征夫,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旁听审判后的几点启示
 
  1、新闻媒体真实全面的报道问题
 
  对于前南斯拉夫所发生种族清洗、屠杀等骇人听闻的事件,国内新闻媒体少有报道,直至北约开展对南斯拉夫进行轰炸,我们的新闻媒体才动起来,并有许多记者到南斯拉夫现场报道。由于南斯拉夫曾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与我国有传统的友谊,我国公众在感情上是同情南斯拉夫的,加上记者从被轰炸的现场传回来的亲南斯拉夫的画面和语言,更加使人们觉得应该站在南斯拉夫一边。在中国驻南大使馆被炸,自己的同胞遇难之后,媒体的报道使公众更加群情激情,自觉地把对美国为首的北约部队的恨变成对南斯拉夫的爱。许多人甚至希望南斯拉夫能打赢这场战争。到了国际社会对米洛舍维奇等前南领导进行审判的时候,我们的媒体便突然集体失语,因为没有话说了,因为没有办法自圆其说了。
  我们的政府是反对北约动武的,但这并不等于我们支持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那一切。没有介绍北约决定轰炸南斯拉夫的原因,只把南斯拉夫当作轰炸的受害者看待;没有把南斯拉夫当局少数人和南斯拉夫人民作出区分,只把那少数领导人当作是南斯拉夫人民利益的代表;没有把轰炸中国大使馆和轰炸南斯拉夫作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却把中国当作与南斯拉夫相同命运的受害者;没有把国际关系中的“情”与“法”分开,却因为“情”而置国际法于不顾,就这样,我们的媒体一步一步把公众的情绪带向与国际社会的普遍情绪完全相反的方向,一个孤立于国际社会的危险的方向。
  是舆论导向的结果吗?显然不是,因为安理会的827号决议,中国投了赞成票,并派法官参与对前南案件的审理,这已经表明,对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那一切,中国政府的态度与国际社会是完全一致的。
  同样的事例发生在前一段时间对申奥结果的预测上,在国外看到的国内电视画面,被采访的观众竟都说巴黎会赢!难道就没有中国观众相信伦敦或莫斯科会赢吗?我们的媒体为什么热衷于用感情代替理性判断,用一厢情愿代替事实真相?
  新闻媒体有报道什么和不报道什么的权利。现代社会的公民言论自由,已经发展为包括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在内的表达自由。但是,表达自由也包括公众获得真实、准确信息的权利。不错,新闻媒体有自己的表达自由权,公众舆论在特定条件下也存在舆论导向问题,但却必须尊重公众获得真实、准确信息的权利。公众只有了解真实、准确的信息,才能对事物作正确、理智的判断,对媒体而言,这既是权利,也是责任。现在看来,我们的媒体如何处理好权利和责任的关系,并以此促进媒体的新闻自由权与公众知情权和谐共存,仍需要从事媒体的朋友们加倍努力。
 
  2、国际社会的普遍价值问题
 
  现今国际社会,仍然是一个凭实力说话、并且是各国努力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这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事实。在当今世界各大文明体系中,西方文明目前主导着国际社会的话语权,这大约也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是另一方面,国际社会也在逐步形成一套普通适用的价值标准,而这些价值标准,不管它来自何种文明,如果在国际社会普遍适用,它就成了全人类的财富。
  二次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基于对那些血腥屠杀和残酷暴行的反思,更坚定了维护国际和平和保护个人权利的决心,在《联合国宪章》的带领下,一系列国际公约应运而生,内容涉及人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反虐待,反非人道待遇,反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保护妇女,儿童权利以及难民地位等,这些公约也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法治文明。在这些国际文件中,一些有利于个人权利保护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和发展,如生命权、人身自由、表达自由、财产权,无罪推定,禁止刑讯逼供,沉默权,要求公正审判的权利、回避等,所有这些概念,都源于自由、平等和人道这样的基本价值观,同时也都是服务于“人权”这个最高目的。
  中华文明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它的强大的生命力不仅来自它的博大精深,也来自它的包容性。但是今天,面对国际社会的这些普通价值概念,我们显得格外小心翼翼。其表现之一在于,我们通常不是用国际社会的通用语言来解读这些价值概念,为了留有部分话语权,我们习惯于用自己的语言来解读这些价值概念。这样做使我们在国际交往中麻烦不断。因为,即使是表达同一种价值取向,由于使用了不同的价值语言,我们的意愿也很难被国际社会理解。以人权状况的改善为例,尽管我们的政府和人民作了不懈努力,并且已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仍时常处于国际社会的误解之中。
  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一个在独立自主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并争取话语权的主体,如何利用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来发现自己的软实力,如何运用国际社会的普遍价值来完善我国的人权保护体系,以及如何学习和使用国际社会通用的价值语言来进行国际对话和交流,将是那些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3、实现正义的代价
 
  翻开前南国际法庭的财政预算,不能不为它的庞大开支而惊讶。从成立之初的每年几百万美元的开支,到现在每年1亿多美元的预算,从法官和工作人员工资、到看守所的建立和管理、法律援助、证人保护、文件翻译以及收集和保全证据所化费用等,国际社会、或者说世界各国的纳税人,每年都在为前南审判买单,并且不知道审判何时能结束,也就是说,纳税人们也不知道买单到何时。
  这绝对是一桩烧钱的买卖。即使是绝顶的经济学家,也没有办法计算这桩买卖的投资回报,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尝试计算这次审判与经济回报之间的关系:通过审判来实现正义,通过正义抚平伤痛、实现和解,通过和解来防止新的武装冲突和仇杀,并以此实现和平和获得安全感,通过和平和安全感来实现发展,通过发展,既提升人的价值和尊严,也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就业机会、房地产和股票升值的机会,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完善的机会,等等等等,……
  这便是正义的代价与回报。正如教育投资的回报是无穷大一样,对正义的投资回报也是无穷大,所以正义是国家和国际社会最好的投资项目。但正义的价值决不是当初投资的价值,因为正义永远是无价的。
  前南法庭的审判仍将继续。美元将继续为正义而燃烧。米洛舍维奇也将继续为自己辩护,即使他被判有罪,他也有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所以他为自己辩护决不会徒劳,为了自己,也为了支持他的人。“米洛舍维奇不仅在捍卫自己的尊严,也在捍卫塞尔维亚人的尊严”,一个支持米洛舍维奇的网站曾经这样说过。可是,现在坐在被告席上的这位仁兄,他能代表塞尔维亚人吗?他是否想过,那些阿尔巴尼亚族和克罗地亚族人,当他们在自己世代生活的土地上被驱赶和被屠杀的时候,他们可曾有过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以上引自朱征夫《感受对米洛舍维奇的审判》一文。这篇文章应该写于2002年9月以前。
 
  最后,关于路易丝·阿尔布尔女士,一位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廖女士曾经向她申诉人权问题,但遭到她的漠视。此事件相关网页:
 
《正义猎手》影片BT种子正义猎手.rar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朱征夫博士的文章《感受对米洛舍维奇的审判》写于2005年7月,此时他正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学习。该文在8月发表在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网页上,9月经《同舟共进》杂志删减后发表,题目改为"正义的代价与回报-感受对米洛舍维奇的审判”。《同舟共进》杂志由广东省政协主办,朱征夫博士是广东省政协委员。

发布者 :老放的朋友 (2007-02-23 21:58:08)  回复

看了。老放下了功夫,辛苦!奉香茶一杯。

发布者 :陈艾 (2006-12-11 12:29:50)  回复

博学的老放,正义的老放.

发布者 :匿名 (2006-12-09 12:22:28)  回复

每每在新闻上听到对萨达姆、皮诺切特的审判,心里都有深深的苍凉,希望法律之剑哪一天也震撼着片土地上那些卑污的灵魂。老放,很佩服你的博学。

发布者 :刘咏秋 (2006-12-09 09:17:16)  回复

拜读!

发布者 :赵丽华 (2006-11-29 16:19:18)  回复

值得敬佩的女人。呵呵,还有这文章的作者。

发布者 :洛艺嘉 (2006-11-24 16:19:32)  回复

真是很大家的手笔,女士从事正义之事,不易啊

发布者 :李晓玲 (2006-11-22 11:00:46)  回复

推荐央视电视片《大国崛起》12集。连接如下:http://finance.cctv.com/special/C16860/01/index.shtml -------------------------------- 有点意思!!!

发布者 :王森昊 (2006-11-21 20:32:39)  回复

感谢方文老师!这正是我想看的~

发布者 :易道禅 (2006-11-21 09:16:19)  回复

看了你和他人关于伊拉克问题的争论,诲人不倦,印象深刻。 呵呵,我没有这么好的耐心。道不同不相谋。

发布者 :夏斐 (2006-11-20 23:56:06)  回复

问候方文老师!

发布者 :杨献平 (2006-11-20 10:49:41)  回复

很钦佩路易丝·阿尔布尔这样的女人!她的正义感,她“足够的勇气和高贵的心灵”,令人肃然起敬!我也欣赏这样的话:“我希望人类有捍卫正义的坚盾,有惩处邪恶的利剑;我希望昨天发生过的悲剧再不会上演。这不是幼稚,和令人厌恶的成熟比起来,这仅仅是善良的心愿。我们也许无法制止邪恶,但我们至少不应该替邪恶辨护。”谢谢方老师,您的推介,同样让人肃然起敬!希望中国再多一些正直的知识分子!

发布者 :向天歌 (2006-11-20 03:04:47)  回复

哦,天啊,文末的朱征夫难道是我认识的朱征夫吗?学法律的,大概正是他吧。网络真神奇。 老放你认识“手稿”里的同志们吗?我们经常聚,假如你有空什么时候我们再聚就叫上你。以前老在论坛见你名字,但我与一个叫“泡泡眼”的上海ID更为熟悉,但现在也无联系了。他还有一些其他的ID,你们肯定是“认识的” :) 可惜莱耳不在北京,(难道在而我不知道?)否则大家可以由领导带着大聚会 :)

博主回复
你说的那个人应该是张业松,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发布者 :苏三 (2006-11-20 00:08:56)  回复

 现今国际社会,仍然是一个凭实力说话、并且是各国努力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这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事实。 ==================== 谁都知道这些,可做起来就忘了——忘了要凭实力、忘了国家利益,经常空喊、经常损害国家利益。

发布者 :黄河滩 (2006-11-19 21:27:47)  回复

事实的确如此,不服不行。现今国际社会,就是一个凭实力说话而且是各国努力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这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事实。

发布者 :张在军 (2006-11-19 20:43:06)  回复
16 篇, 2 « 1 2 »
  
昵称: (必填)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内容:
湘ICP证010023 版权所有: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