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用于表情达意,除了要说明“意思”之外,语言表达中会体现出说话人的主观性,也就是说话人立场、态度、情感等“自我”的表达,也就是“表情”。在交流中,由于思维模式、语言习惯、文化背景的不同,这种主观性的表达方式也会不同。
中国文化侧重于“写意”,即西方学者所称的“高语境文化”(high-context culture),英语文化较为“写实”,即“低语境文化”(low-context culture);汉语文化较注重社会阶层间的关系,因此社会称谓较英语丰富。
与“写实文化” (low-context culture)相比,在“写意文化”(high-context culture)中语境在“情”、“意”的传达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主观性的传达也更多地依赖语境。汉语中的“我喜欢……”和英语里的“I like…”的语用问题便体现出了这样文化上的差异所带来的语言主观性表达与认同上的差异。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美国教授去北京的一位中国画家的画廊去参观,这位教授当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同时是中央电视台一个英语节目的嘉宾主持,并参加过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但最关键的身份,她是美国人,是外宾,最近这一百多年来,受半殖民地观念的影响,外宾的地位总是高于普通的中国人。在画廊里,画家陪同她参观,走到某一幅画前,那位美国教授站住了,她很喜欢那幅画,并表示了赞叹,道:“I like it!”没过几天,那位画家把那幅画包装好,亲自送到了那位美国教授那里。这让那位美国教授很惊讶,她不知道画家为什么要送她那幅画。后来她得知,她说的“I like it!”让画家认为她想要那幅画。在汉语的语境里,一个有一定地位的人如果说“这个我喜欢。”下面的人一定要“懂事”,要知道他是在说“这个我想要。”要想办法给他送去。在“写实文化”中,话语的语用与语义的关系更紧密,而在“写意文化”中,话语语用与语义的关系较疏远,而语言主观性的表达和接收更多地依赖于语境中各方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出语义表层下的潜台词。上例中的“我喜欢”是说话人的一种主观自我表达,在语义层面,它只是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态度和情感,即“赞赏”的表示。英语的“I like it!”停留在这个程度的“情感”,但汉语中的“我喜欢”却没有停留在这个程度。根据语境,即此言出自地位高的人之口,“我喜欢”所表达的“情感”高于“赞赏”,继而发展成“欲求”的情感,即“我想要”。由于文化模式的差异,在汉语和英语中,语言主观性的表达也存在着差别,表达相同语义的话语在不同文化中体现出不同的主观性。
社会称谓是映照语言主观性的一面镜子。社会称谓中有一部分直接体现了说话人的自我表达,即是以说话人自我为中心和参照点辐射出与其他人的关系,并据此确定的称谓。如“爸爸”、“妈妈”一般都是以“我”为参照点的,即使是指着孩子叫,也是将“我”移情至孩子身上。任何一个社会,即使社会成员之间再平等,管理体制再扁平,即使没有阶级和等级,也是会有社会阶层的。社会阶层如一个大链条,每个阶层都是这个大链条上的一环,社会阶层间的社会称谓是以“环”与“环”之间关系来确定的。每一个个人都会在相应的某个环上,属于某一个社会阶层,那么在运用这些社会称谓时,人们都潜在地表达了一个“我”,表达出“他”和“我”的关系。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比西方文化(尤其是美国文化)更强调社会阶层间的关系,因此,汉语中表达此类社会称谓的词语要远远多于英语中的同类词语。例如,中国的传统文化注重长幼之分,长幼不同的人在家族中享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因此,兄弟姐妹、叔伯姑舅间也要排出顺序,汉语里就有了“哥哥”“弟弟”“大伯”“叔叔”等称谓。“哥哥”“弟弟”是以“我”为参照点,“大伯”“叔叔”等是以“我父亲”的“我”为参照点。体现了这些社会称谓与“我”的关系,表达了说话人的自我,并根据文化模式,体现出了“我”与“他”社会阶层属性的不同,并可能传达出由于这种社会阶层属性的不同而带来的其他方面的不同,如权利、责任等。另外,姑、姨、舅、表、堂等称谓又体现了社会阶层中男女地位的差异。而英语里,“哥哥”“弟弟”只有一个词brother;“大伯”“叔叔”“舅”只有一个词uncle。这些称谓体现不出家族中的社会阶层及男女地位的差异。由于重视长幼之分以及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在家庭中对“父”和“母”的称谓,汉语里常有“孩子他爸”、“孩子他妈”的说法,突出了其“父”或“母”的家庭地位。英语里也有类似的情况,如 I am her mother. 和 I am the mother.前者着重表示“I”和“her”的关系,而后者则着重表达了“I”的“母亲”地位。
再如,在英语里,很难找到“太上皇”“皇太后”这样的词,“太上皇”权且译成 Emperor Emeritus,即“离休的皇帝”;“皇太后”权且译成Empress Dowager,即“遗孀皇后”。这些权且的翻译都难以体现出汉语里“太上皇”和“皇太后”无上的地位和权力,只“达意”而未“表情”。人称的不同也体现出社会阶层的不同。不同的人称表现出说话人对自我以及自我与对方关系的认识。如,“你”- “您”-“大人”(you),“他”-“怹”(he/him),“朕”-“我”-“在下”-“卑职”-“小的”(I/me),等。再如,对于“妻子”,汉语里有多种称谓,可以表达出说话人不同的主观性,如“夫人”、“爱人”、“妻子”、“老婆”、“媳妇”、“我们那位”,传统上还称“内人”、“贱内”、“糟糠”、“屋里的”,方言中有称“堂客”(湖南等地)、“对象”(山东等地)的。而在英语里对妻子的称谓就没有这么复杂,多是说wife,但也有称lady的,与wife相比,说lady时,表达出更多的主观色彩,可以表示尊敬,也可以表示说话人不想明说是否已婚。Little lady也可以指妻子,但表示出一些大男子主义的味道,一些甘愿做“小女人”的女性喜欢这样的称谓,而追求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女性对此较为反感。Ball and chain是“累赘”的意思,用它来指妻子,说话人的主观性一目了然。Better half类似于汉语里的“爱人”,但更多地用于书面语体,而对语体的选择也是说话者主观性的一种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