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的神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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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巴斯的豪赌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王昊 |  浏览(2877) 评论 (1)  | 发布时间:2006-06-06 07:00:55 最后更新时间:2006-06-06 0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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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听一位外交官说,在巴以这个麻烦地区呆得越长,越不敢轻易说话,意指时事难料,巴以问题是政论家的滑铁卢。哈马斯上台就是一个大大的意外,如今阿巴斯也凑个热闹,不久前突然提出全民公决一份“狱中协议”,很多媒体解读为“不期而至的政治炸弹”。这是巴勒斯坦历史上第一次公决倡议,很有看头,这是处处失败的阿巴斯的一场豪赌,哈马斯同样很紧张。

  公决的“狱中协议”是一份由关押在以色列监狱的巴勒斯坦各派别领导人联名签署的一份谋求民族和解的文件,起草方包括狱中法塔赫的实力派领导人巴尔古提以及哈马斯重要领导人。 

  然而执政的哈马斯不接受这个协议,更不同意全民公决。我的理解是哈马斯对这份协议的不满之处有三:其一该协议呼吁在1967年战争边界线内建立巴勒斯坦国。个把月前我在采访哈马斯外长扎哈尔的时候,他说哈马斯不同意无条件的建国,以色列必须如何如何,而且他认为以1967年边界建立的巴勒斯坦国并非“终点”,只是“临时的长期解决方案,后继事业要留给后代继续奋斗。” 

  其二,该协议要求将巴勒斯坦的抵抗活动限制在1967年边界线以内。一旦1967年边界线确立,那么哈马斯得以发展壮大的抵抗事业就失去了继续生存的土壤,其武装也将面临充公的命运。为此,哈马斯提出与以色列实现长期停火的阶段性目标,此举既保全了抵抗的名义,也实现了停火。 

  其三,协议要求认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地位。执政后的哈马斯更加理直气壮地将重组巴解作为巴内部政治框架调整的起点,一则希望凭借自身当前优势在巴解中占据主流地位;二是巴解的政治纲领与哈马斯背道而驰,重组巴解可以借机修正其纲领。然而,阿巴斯希望哈马斯接受“先认可再重组”,就是希望将主张和谈的政治道路强压在哈马斯头上。
  
  该协议5月11日刚出台之际,阿巴斯以及各方并没有就这份文件投入更多的精力。至少从媒体的报道来看的确如此。然而,形势有了新的发展。哈马斯公然挑衅阿巴斯权威,在加沙部署3000人的部队。阿巴斯忍耐的极限到了。这支武装力量自打部署之日直至我在敲键盘的这一刻,都不喘气地和法塔赫的人天天打,无论用什么标准来看阿巴斯完全没有能力控制。
  当头儿到了这一地步也够丢份。其实从阿巴斯2005年1月被选为最高领导人之后,他基本上没有做成任何事情。以色列对他若即若离,改革难有起色,身边亲信遭暗杀黑手,法塔赫党内分歧扩大,一年后竟然哈马斯唱了主角,再之后阿巴斯更没能说服哈马斯服软,也没有说服国际社会停止制裁。
  在以色列单边行动的步步紧逼下,阿巴斯快打完了手中的牌。“狱中协议”来的及时,而且始作俑者是备受百姓尊重的狱中囚犯,具有潜在民众支持的先天优势。阿巴斯想到了全民公决。
  巴勒斯坦1993年自治以来至今,举行过两次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和立法委的选举。从选举本身来看,巴勒斯坦人投票选择的是领导和执政党。主和的阿巴斯被选举为最高领导人,主战的哈马斯被推上执政党,性质截然相反的选举结果证明老百姓并非在挑选政治路线,人们更关注的是廉洁、高效,或者说有手腕的领导团体。(刁民治国的理论就是这个理吧)
  全民公决将是巴勒斯坦人历史上第一次自主选择未来的道路:谈判,还是暴力。这两种方式也是巴勒斯坦斗争事业起始至今,始终存在又此消彼长的两种主流思潮。从这点看,阿巴斯全民公决的提议史无前例,意义重大,将为今后巴以最终地位的确定勾勒出大致的线条。
  阿巴斯是个聪明的政客,走一步,看三步。
  但是,如果阿巴斯执意要进行全民公决,那么哈马斯极有可能采取抵制的立场。哈马斯是议会第一大党,还是执政党,全民公决的合法性、代表性以及有效性会因为哈马斯的缺席而大打折,说不定,哈马斯和法塔赫还要掀起一轮武装冲突。
  如果全民公决如期举行,那么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倘若“狱中协议”获得通过,那哈马斯则面临接受还是拒绝两种选择,接受就意味着后续一系列的政策调整,这和哈马斯执政三个月来的一贯强硬不相符合;拒绝意味着哈马斯政权不再合乎民意,也就不再合法,哈马斯只能下台,届时将会举行新的大选。
  另一方面,倘若“狱中协议”并未取得民众支持,那么对于阿巴斯来说不啻为一场灾难。这好比巴勒斯坦人扇了阿巴斯一个重重的耳光,拒绝了他的政治主张,从而也就颠覆了他当选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的合法性。那个时候他只能灰溜溜下台,赌本无归。
  尽管从目前的民调结果分析,狱中协议获得通过的可能性较大,但想一想哈马斯最初获胜的惊世骇俗之举,谁又能保证阿巴斯会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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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的总结有问题。所谓“把抵抗活动限制在1967年边界线以内”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姿态。由于1967年边界是不可能得到确立的,即使确立也还可以援引萨巴农场的前例利用争议区接着搞抵抗。对哈马斯来讲接受这一点并不存在失去抵抗运动土壤的问题,更不存在武装充公的问题。所以哈马斯拒绝这一点的真正原因和上一点是相同的,即以1967年边界建立的巴勒斯坦国并非哈马斯的“终点”。

发布者 :匿名 (2006-06-06 12: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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