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的朋友来哈游玩,向本博讲起一件“小款爷”雇同学当“跟班”的事,让本博感到很震惊。
大连市一位11岁的“小款爷”平时看到电视上的大人物出入都有随从和跟班,自己当老板的爸爸出门也都有人形影不离,他就花钱聘请了一个同学当自己的跟班。他每个月付给跟班100元钱,跟班要负责帮他买雪糕、陪他回家,他与同学闹矛盾时要站在他一边,否则就扣工资。
一个11岁的孩子竟会如此“摆谱”,着实让人忍俊不禁。但是,笑过之后,我们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谁让这么小的孩子懂得了“权力”和“地位”?
十一二岁正是如花的年龄,这时候的孩子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对社会关系和权力地位等的认知还很模糊。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只是在对社会上的一些做法进行模仿。尤其是家长的言传身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这只是小孩之间类似“过家家”的游戏,当不得真。但是,当这个游戏被注入金钱因素和“雇佣关系”,且多数小孩甘愿为金钱当跟班、“围着‘小款爷’转”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把它当作一种现象来对待了。
对孩子应该进行必要的引导,但如果“关系社会”、“熟人社会”的现状得不到改变,那么仅靠说教的作用大约是极其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