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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6月,从南京散心归来,我的脾气变得非常古怪。爱聚餐、爱上网,就是不爱说话和睡觉。由此引发的结果是,我的那帮朋友,见不到我恨得要死,见到我之后又气得要死。前一个要死是因为我一天要花将近15个小时坐在电脑面前,从早上6点到晚上11点,是我固定的上网时间,除去吃饭喝水上洗手间花去的不到两个小时,我基本都活动在以显示器为圆心、1米为半径的环形空间内。我对电脑的极度迷恋,引起关怀我胜过关怀他们自己的一干人等的极大愤慨。他们在多次规劝却无功而返之后,直接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再不从宿舍滚出来,就永远也不要出来了!
最后通牒,那帮家伙是通过校园里的公用电话下给我的,当时透过红白相间的数据线,我依稀感觉到另一头的话筒在疯狂地颤抖。为了不让无辜的通讯设施惨遭毒手,我赶紧拍着胸脯打了包票:“好啦!好啦!你们在哪个饭馆?我随后就到!”说完,我扔掉电话,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星期前干洗的,却一直没派上用场的T-shirt和西裤,漫不经心地穿上。不出三分钟,我已经梳好头发、喷好香水(其实是花露水),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出了宿舍。
夏天,入夜了的X大校园异常喧闹,这让匆忙赶路的我很是不爽。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22:45分。顿时我惊诧万分,还有15分钟宿舍就要熄灯了,怎么校园里还是人来人往的?难道大伙都“漫漫长夜,无心睡眠”?可,烦躁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只是愤愤地“shit”了一句,尔后又加快了前进的步伐。我迅速绕过主楼平台,又穿过基础院前面的绿化带,抢在面目可憎的保安关上铁门之前钻了过去,最后才来到了聚会的地点。
“哈,用了6分38秒!”
我一出现,饭馆里那帮替我掐着秒表算着时间的家伙,就哄笑着围了过来。按照他们的说法,我必须在5分钟之内赶到,否则就要接受他们的蹂躏,而我用了6分钟,所以……一场人间悲剧就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胳膊已经被练过鹰爪功且造诣高深的行天握在了手中,眼看他的持续发力即将让我苦不堪言,我灵机一动,使出了我的杀手锏。我紧缩着眉头,强忍住疼痛,用哭泣的语调喊出了一连串貌似坚强的话语:“我不哭……不哭……就是不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