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外国文学年会后,我和一些朋友在乐山、峨嵋一代小留几天,目睹了世界上最高的弥勒佛雕塑,并领略了秀甲峨嵋的奇观。五脏六腑仿佛被清洗了一番,感觉极其清爽。不料,返京途中,经过了一个加油站,手机却不见了。同行的朋友拨打我的号码,没有信号;又过了一会儿,便是停机的声音。我的手机虽然不算昂贵(诺基亚3128,红色),但在诺基亚品牌机中唯一能够储存千条信息,因此我和许多朋友的信息往来都储存在里面,还存贮了100多个电话号码,经济上与信息上蒙受双重损失,倍感沮丧和郁闷。H给我原来的手机号码发了一条短信,希望捡到手机的人能够与她联络,因为该手机的充电器比较特别,失主拿到后并不能使用,不如把手机还给我,我会表示感谢。
朋友为让我转移注意力,忽悠我去唱歌,唱的虽然是老三篇,好人一生平安,九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难以做到乐以忘忧,但内心深处不免为朋友间的情谊打动。下午,X友再次拨打我的号码,竟然通了。对方是个本地男子,说他是在路上捡的手机,拿着也没什么用,说让我们过去取,朋友说我们是路过,无法回去,想请他把卡寄给我们(意思是手机送给他了),他说好麻烦呦。朋友要他别关机,说我们发短信和他联系。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商量应该怎样答谢他。最后决定,请他把地址发过来,先付给他50元钱寄费,收到手机后再付200元钱答谢。X给捡手机者发了短信,很快便得到对方的回复,“你不信任我”。看来对方并非没有文化,否则他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便可以用我的手机发短信。X于是问他有什么想法,许久没有回音,车马上就要到重庆了,我请导游打电话问他的联系方式,他说正在上班,不便回答,但保证同我们联络。
抵达机场后,我和X友走散了,她在机场里面,我在外,很久才碰到一起。捡手机者回信了,写得似乎很诚恳,大意是,“手机是我拾的。先把钱寄过来,寄三百给你手机;寄两百给你卡。对不起,我先小人,后君子。”大家都被激怒了,一致建议,如果手机里没有什么绝对重要的信息,就不要和这个人再纠缠了。我也很窝火:虽然这社会不再倡导拾金不昧,但人毕竟有道德底线。失主会考虑到你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以合理的方式表示感谢。但拣了人家的东西,理直气壮地要钱,还没见过。两年前在以色列时,我把相机丢在了公共汽车上,第二天才想起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到了中心汽车站,在失物招领处找到了相机。母亲当初在早市捡到钱包和老年证,让我根据证件上的地址拨打114找寻失主。人与人就是不一样!但是,人家有人家的道理,手机是人家捡的,还不还是人家的事情,怪只怪自己粗心。
到北京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花10元钱补办一张SIM卡,把原来的卡停掉,又买了一部新手机,原卡中余下的一百来块钱还可以继续使用。本来想换一个神州行的新号码,但两家公司没有呼叫转移业务,换号码会丢掉许多联系,以后再说吧。一切就绪后,便接到<文汇报>小记者的电话,看来手机换得还是及时啊.中午时分,有人连续两次拨打我的号码,一看是捡手机者打来的。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付上了社科院的通讯地址,说如果他能采用对方付费的方式把手机专递过来,我还会履行承诺:支付邮资,而后寄给他两百元钱作为酬谢。我很清楚,此时手机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之所以这样做,是不忍遗弃自己的旧物,为小巧玲珑的手机赎身。我不希望它被陌生人卖来卖去。
捡手机者说:算了吧,说白了还是信不过我这个小老百姓,你的卡已经报停,手机对你已经无用,再说你的手机也不值200元,我再穷也不差那200元,美女,看来你的社会科学研究的还不够。不妨用200元做个实验。我又解释了一番,说随他处理。他说,“既然这样,就当我没拣过你的手机。还社科院呢,跟我也差不多。不过我倒很想交你这个朋友,明年到北京看奥运会也方便些。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把你手机里的号码发过去。”既匪夷所思,又似乎能够理解,我回答说,如果他在北京遇到麻烦,我在公安局里工作的家人会帮助他。希望他能把电话号码发过来。
今天一大早,这位老兄竟然连续发了27个号码给我。还许诺说有空继续给我发,但每个号码都缺一位数字。大概是卡被锁住了,还好。
我给好友X打电话聊到此事,一致认为捡手机者不是坏人。但人往往就是这样,时刻在善与恶、道德与非道德、良知与违背良知之间徘徊。陆领导则用形而上的方式解说了一番,说此人并不坏,也不是小偷,但他没有意识到,这么做和小偷的行为几乎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