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档案》是中央电视台惟一一档播出观众自己拍摄的 DV 作品的节目。我们希望能将《百姓档案》打造成为民间影像的发布平台。
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照片、视频都可以。您不需要有高超的摄影技巧,我们提倡原创性、现场感和趣味性。
一、参加资格:任何人
二、作品内容要求:
DV 视频、照片、手机照片或视频,内容、体裁不限,时长不限
三、征集期限:常年
四、奖励
作品一旦被《百姓档案》使用播出,将获得相应稿酬
特别欢迎:
1 、家庭趣味录像,例如宝宝秀、小动物的故事等
2 、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
3 、您身边身怀绝技的的奇人或趣事
4 、无论大小新闻事件,你恰好在现场,抓拍到了新闻事件的精彩画面
5 、您还可以自己的才艺为自己拍摄一段“视频秀”,或创作的视频片段、彩铃作品等等
6 、如果您 投稿的是照片,可以为洗印照片或者刻在光盘内的数据图片。并附上简短文字说明照片背后的有趣故事。
以上仅做参考,您还可以自己发挥想象力,只要够新奇够有趣就好。
我们希望大家能发挥想象力,把《百姓档案》当做自娱自乐的平台,如果您拍摄的短片看了能让人哈哈大笑或者有故事,有情节、一波三折,那您的作品就很可能入选《百姓档案》。
五、作品送选方法
( 1 )请在您的作品上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并请附一份作品说明,请一定标注清楚您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 2 ) 投稿可用光盘、数字带或家用 DV 带、 请将您的拍摄素材进行粗编,不需配音、配乐及字幕,随信附上文稿或说明文字;如果配音请与拍摄同期声分声道。
作品递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 3830 信箱《百姓档案》栏目组 于培瑶 收
邮编: 100038
Email: cctv2007dv@163.com
联系电话 010—88244404 010—88243793
如有拍摄上的困难,而节目内容您认为创意极佳,有望受到全国观众的喜欢,请您将您的节目创意内容发送到我们的邮箱,我们将择优安排拍摄事宜。注明您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 3 ) 带子如需索取,请注明
附录:
一、作品使用方式说明:
1 、为更广泛推广投稿的作品,中央电视台会将包含投稿作品的《百姓档案》节目进行如下方式的使用,作者在投稿的同时即意味着认可中央电视台对其作品进行如下使用:
( 1 )在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国内国外电视播放、重播 , 将节目重新编辑后电视播放,素材使用,使用文字作品时,中央电视台可根据节目播放要求对作品进行适当编辑。
( 2 )在中央电视台所属报刊、网站(央视国际、央视公众、央视网络等)进行推广宣传、播放。
( 3 )出版发行 VCD 、 DVD 、 CD 等载体的音像制品及其他方式的商业使用。
( 4 )在上述使用中,中央电视台将以电视节目播放的惯常方式体现作者署名。
2 、对上述推广以及作品使用的方式,如作者持有疑义,请在投稿时提出声明或异议。
二、特别说明:
1 、参加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因作品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承担,并赔偿由此对 CCTV 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作品中除了作者署名外不可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语、标识和任何外部链接等;
3 、作品涉及使用的音乐或其他素材等资料的版权问题,一律由作者负责;
4 、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版权,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据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