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自己所管辖的地面上召开公开处理小姐大会,而受到了大家的指责,深圳福田区的一位副区长生气了,副区长生气后,指责媒体歪曲、夸大和炒作,然后,他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这只是公安部门按照惯例和做法召开的一个正常的公开处理大会”。(《南方都市报》)
我想教教这位政府官员在这个时候应该如何说话。
在教他之前,我先说说他这句话愚蠢在什么地方。
我们虽然有几千年的历史,但也是几千年无法无天的历史。中国的封建时期哪里有法,有法也不是国法,而叫“王法”。中国人受了委屈后,总是向着空气大声发问:“还有没有王法?”问谁呢?明明知道那是人家的法,还指望什么?!梁启超曾经感叹:“耗矣哀哉,吾中国建国数千年,而立法之业,曾无一人留意者也。”
怎么没人留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个个“思想家”们帮着天子皇帝王公大臣们论述着“君权神授”,那皇帝是天之子,口含天宪,打个嗝就是法,放个屁就是律,“为天下万姓父母”,皇帝是“君父”,当官的就是“臣子”,百姓就是“子民”。可是皇帝由谁管呢?那些有文化的学者们也头痛没办法,只好说:皇帝是天子,就让天管他吧。“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恶,天能罚之。”看来是天最大,所以中国老百姓一受冤就只好喊:“天啊!”原来是这么来的。
可是虽然有天,却谁也够不到,看得到的只有天子——皇帝。皇帝家定下了法,所有臣民就得听着。所以中国的法不是法律,而是“王法”。说白了,就是家法,而不是公法。
看看咱们几千年传统文化,都留下了些什么!
既然是家法,那当然是家长说了算,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这,就叫封建。
说到这,就要说说深圳那位副区长说的话了。
他怎么说?
他说:公开处理那些妓女和嫖客等犯罪嫌疑人,“这只是公安部门按照惯例和做法召开的一个正常的公开处理大会”。
这话说得有语法问题,什么叫“按照惯例和做法”?这且不管,说话不通顺不是这一个官员的毛病,之所以说他讲了一句经典的话,关键是,这话说得大有封建意识,透出的一股封建官僚习气:不讲法律,只讲权力。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眼里没有公法,只有家法。
什么叫“按照惯例”?先说说是谁家的惯例,那肯定是这位官员自己为政的官场之惯例了?惯例就是对的吗?这道理太简单,不用去讲。如果说“按照惯例和做法”就是对的,那么好了,那些小姐和嫖客们也都是“按照惯例和做法”在做性交易呢,按副区长官人的说法,也是“正常的”了?那你凭什么押着人家公开示众?
可见这位副区长这句话说得太丢人。
更丢人的不是这个,明明是许多法律专家都在指出深圳的做法不合法,做为出头讲话的副区长,你就应该以合法之理回应,而不是指责媒体炒作。
他忘了现在不是缠小脚、留小辩儿的时代。
所以,副区长应该这样说:“这只是公安部门依法召开的一个正常的公开处理大会”。
可是他为什么不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