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吹弹即破的皮肤,着粉色是一大忌。极少有人能把粉色衬出来,倒是粉色把人衬得老相,很好的一个人,粉色一上身,立马毛孔粗大,皮肤暗黄。
粉色的单纯和稚气,配婴孩是合适的。粉色的柔和和浪漫又让人想到恋爱中的少女。粉色也是有故事的,不过不惊险迭生。
粉粉嫩嫩的年龄,妈妈也不会给你买粉色穿,不耐脏。粉色比白色还经不起折腾,一脏便污,怎么清洗都不会翠生得像藏了水,粉色的本质就是含了水的。
粉色的路是很窄的,男人可以把红把绿把花衣穿得很男人,但穿粉色就不会这样出彩。徐娘是迟暮的美人,再美也只敢把粉色用在睡衣上。
三十岁之后不再碰粉色,潜意识有了藏拙的思想。粉色本身太柔软太轻淡,连重量都没有似的,和三十岁女人的心情已不再合拍。开在路边粉色的花朵不容易挽留住人们的脚步,这是一种不夺目的颜色,虽然美。
我穿粉色,囊括在我人生的前三分之一阶段,第一次是一件粉色的棉袄,轻柔得不忍碰触的粉,遍开着大朵大朵粉白的花,那花胆子也忒大了,张牙舞爪地怒放着,璀灿着,但因了那粉的底色,倒中和了花朵的张狂。只看到每一片花瓣都是硕大的,又都是绝美的。这样的一块花布,是非常适合做成裙子开在夏季的,但因了那个年代的匮乏(缺钱、缺布票、也缺花布),所有的花都挤到过年时开放在棉袄上。
假设是我的母亲,她会为我选择浓得化不开的暗红。当我姑姑把它放在妈妈手里,让她为我做一件衣裳,我看到妈妈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软得不成样。
终于有一天,妈妈把最后一粒纽扣订牢,用牙齿把线头咬断,静静地目送我跑向教室,老师已忘记了批评我迟到,全班同学的眼睛在一刹那全像繁星一样闪亮。虽然妈妈只是把它做成一件普通的便袄(那时也没有什么式样),但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每想起来,我还能嗅到那硕大的花蕊所蕴含的香气,心底的微笑总是爬到眼角眉梢上。
恋爱之后,先生从外地为我买回一套粉色的套装,上衣和裙子都繁繁琐琐地缀满了花朵和花边,像当时的心情。我那时虽然年轻,却极爱穿黑色和灰色,喜欢简单和利落,把自己打扮得老成持重。乍一见到这套衣裙,心莫名其妙地跳了一下,心甘情愿地跟着他去领取结婚证明,并于第二天,把这粉色摇曳到青岛的海边,美仑美奂。
我们去上海为结婚购买东西,在“巴黎春天”他执意用不菲的价格为我买一套粉色的手绣真丝睡衣,小吊带外加一袭绣花长袍。我在婚后总是泡在这种柔软和美丽里,很久连点脾气都没有。
人生就是这样,每个年龄段都不会被一种颜色所占据,但在最粉嫩的年龄,每个女孩子都应该抛开肤色等客观问题,穿一两件粉色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