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舜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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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狗一样快活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蒋舜 |  浏览(783) 评论 (0)  | 发布时间:2008-04-09 20:50:22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10 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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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地方在禁止养狗,长沙博友武才人家两条体型彪悍的狗就因为政府禁养送了人。我不知道深圳是否已经颁布了禁狗令,但还是可以看到狗狗满街走。我步行上班,需穿过几条街,在那些有草地的林荫道上,每天早上可以看到很多狗,种类繁多,大小有异,有小如鼠的,有壮如猪的,有柔如猫的,有猛如狼的,还见过大如牛的。遛狗的大多是年轻妇人和老人。据说在“两会”上,有人就提议城市禁止养狗,尤其是体型庞大的狗狗。关于城市居民该不该养狗或者不该养什么样的狗,我没有什么意见,自己没钱养狗,也犯不着要求别人不养狗,和狗一起吃一起睡也是人家的事。在深圳这样的号称世界花园的城市里需要走狗屎运才能踩到狗狗的便便,可惜我一直没那么幸运。北大的那个国宝级的老人季羡林就反对禁止养狗,理由似乎有道理:古人尚且可以“鸡犬之声相闻”,现在禁止养鸡(东莞还禁止养猪)又禁狗,现代人岂不是活得太寂寞太可怜了?大概这老人家家里是养狗的。


   我家在农村,家里也养有一条狗,正宗的土狗。在我们那地方,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狗,养狗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看家,所谓的看门狗是也。今年春节回家,还没到家门口,一条猛犬忽然窜出来,冲着我仰天长啸。一时四下呼应,呼啦来个七八条,把我困在中间,天可怜见,衣锦夜行遭犬欺。老妈听到了我的“呼救”声,从屋子里出来,一声断喝,为首的恶犬呜咽一阵,摇头摆尾冲我妈去了,其他走狗则作鸟兽散。这是我家的那条狗给我的见面礼,待我落座后,还保持距离对我龇牙咧嘴狗视眈眈。这狗是我去广东后养的,自然不认识我,但在短短的一顿饭的时间里,在几个鸡腿骨头的收买下,渐渐消除了对我的敌意,并开始和我接近,蹭到我裤腿下来了。当我拿着鸡腿的时候,他瞧我的眼神滑稽极了,看看我又看看鸡腿,还不时的吐出舌头添嘴唇,几次立起来欲与我争食:他已经被我撩拨得受不住了,口水四溢!
  
  我几年没回过家了,自然吃我吃饭的人多,这狗也聪明,知道跟着我走,走家串户,捞足了油水。自此,闲着的时候,也不忘摇着尾巴讨好我。不过他闲着的时候不多,一般在填饱了肚子之后开始找乐子,寻找爱情。他是条公狗,我们乡下叫草狗,喜欢走草撒野。
  
  狗的繁殖力强,一窝有三四只,而且总体性别比例绝对均衡,但阉割之后的公狗性事能力锐减,对母狗少有兴趣。因此,没阉割的公狗完全可以不必遵循一夫一妻制,有很多的母狗可做选择。我家的狗狗是条风流狗,狗龄两年,正值青春年少,兼之英俊潇洒,精力充沛,颇受母狗青睐,与多条母狗有染,并因此经常与多个情敌恶斗。更妙的是,我还见过几条母狗醋意大发,为争与我家狗狗的交配权互相撕咬。当我家狗狗躺在廊下养精蓄锐,露出红红的有点弯曲的性器的时候,我为他感到骄傲,甚至不无嫉妒。那样完全可以不计后果的大快乐不是很令人神往吗?
  
  老爸曾建议把他阉掉,让他不再到处惹是生非,安心看家。我见过阉狗的血腥场面,用铁钳夹住颈脖,四肢按住,嘴巴封住,然后行刑人用光可鉴人的刀刃,手起刀落把狗的两个卵蛋切掉,没有麻药,简单缝合,残忍至极,惨不忍睹。我说还是让他这样疯吧,反正白天不用看家,晚上他很自觉。当然,偶尔还管点闲事,解除鼠患。所以,直到现在,我家那狗东西还在四处风流快活。
  
  孔老夫子不也说过吗,食色,性也。意思是说,做爱就和吃饭一样是人的本能本性,如果强行禁欲,有违人道,和宋朝的那个朱熹一样可恶。对于狗而言,狗也他的欲望和需求。我喜欢骚劲十足的狗,有活力,活得自在,敢于为爱付出,像狗一样去战斗,去争取异性的青睐,同时,他也顾家,不忘自己的责任。
  
  小时候,和我玩的那些哥们,看到狗狗在乡间田野荞麦野草丛中以背对背的独特方式寻欢作乐,就拿石头砸,棍子敲,直到打散为止,棒打鸳鸯,破坏别人的幸福。我从来都作壁上观,觉得那姿势优雅,并无碍观瞻。如今想来,那时候我真早熟。那些小哥看到牛那样的庞然大物以排山倒海的方式狂欢,就傻眼了,谁还敢近前啊?小孩子也懂得欺软怕硬。其实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狗狗那东西在行事的时候也是硬的。
  
  人有时候还不如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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