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词,忘记比喻
莱耳博客
  十二月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莱耳 |  浏览(2849) 评论 (11)  | 发布时间:2006-12-06 21:09:29 最后更新时间:2006-12-06 21:09:29  
  本作品所属分类: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 2006.10.19 摄于甘肃天水 

  今天本来计划去广州办事,结果在家附近的地铁口遭劫:用了不到一周的手机被抢了。那人抢了后就直往深南大道对面跑,本能的反应就是去抓他,没能抓住,追了几步,偏偏今天穿了很久不穿的高跟鞋,跑不动,遂放弃。

  我是不爱换手机的人,98年丢了一部手机后,中途有五年不用手机,以前还开玩笑:我大约是深圳最后一个不用手机的人,直到03年9月读研,要经常来往于武汉、深圳,为了与家人联系方便,才配了第二部手机,无彩屏也不能摄像,不过我一直用着挺适应。

  被抢去的新手机是诺基亚最新的N72粉色那款,挺漂亮,拿回来后一直不习惯,直到上周不小心把以前的手机摔开了,才被迫开始用它,刚习惯几天,就遭此劫,也是有趣。下一部手机还是决定再买这款粉色的N72,和一个朋友开玩笑:哪天我开手机铺,天天换新手机用,让小偷偷都来不及。。。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夏天时,我新买的手机被小偷偷了。然后第二天,我在同一个天桥上吊小偷。

发布者 :洛艺嘉 (2007-01-09 18:19:26)  回复

义愤天鹰! 过年了,大家路上小心,特别是女同胞。

发布者 :陈黎明 (2006-12-16 21:46:32)  回复

真要小心。问好。

发布者 :匿名 (2006-12-10 10:36:06)  回复

谢谢楼上各位朋友

发布者 :莱耳 (2006-12-08 21:59:07)  回复

嘿嘿,还是乐观好!

发布者 :秦客 (2006-12-08 20:46:52)  回复

就是,追上了,也很不安全!你用手机的态度与我一样!不过,现在找个没有摄像头的手机还有点困难呢!

发布者 :王斌 (2006-12-07 23:46:34)  回复

广州的治安的确成问题,乐观就好.

发布者 :陈亚青 (2006-12-07 23:05:49)  回复

严重同情....气候,比天冷更可怕!

发布者 :吴万卿 (2006-12-07 12:01:48)  回复

我今天也出门了, 才看见你的留言. 上诺丁汉,来回开了六个小时. 比上星期运气好, 没跟人家撞车. :))) 我很喜欢这张照片. 至于手机, 随它去吧.你没事就好. (看来今后咱们可以在这里互相吹捧啦)

发布者 :杨倩 (2006-12-07 05:01:07)  回复

真要小心。真要小心。问好。

发布者 :郭葳 (2006-12-07 04:04:46)  回复

乐观主义好.... 严重同情.... 我一年换两部手机,不是被抢,是自己丢的.... 喝完酒回来总是一兜打火机,唯不见手机.... 哈哈哈....

发布者 :黄炳文 (2006-12-06 22:34:07)  回复
11 篇, 1 « 1 »
  
昵称: (必填)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内容:
湘ICP证010023 版权所有: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