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小孙子脱下脚上那双球鞋、皮鞋或是其它的什么鞋,总会有一缕或浓或淡的“异”味慢慢在空气中弥漫。它令我又想起那双鞋,那双温暖舒适永远不会有异味的鞋。
那是双小小的棉鞋,红缎邦儿,两边用深深浅浅的丝线绣着花儿朵儿,在各自的位置上斗艳。白得耀眼的千层底,烘托着它的美丽俊俏。那是妈妈打夜工做的,一针针都注入了母亲的温情。妈妈把它藏在柜子里,要等过年。
朝也盼,夕也盼,大雪伴着新年飘然而至。我看看脚上的新鞋,看看屋外的飞雪,新年的欢乐所剩无几。整整被圈了三天,大雪初霁,太阳慢吞吞地在云端时隐时现。积雪盈尺,我悄悄溜出大门,街上没有行人,没有脚印,雪平展展躺着,阻隔着我对干娘的思念。她就在小街对面的学校里,孤独寂寞,无家可归。我试探着踩下去,新鞋立刻被雪埋没。当我跌跌撞撞走进干娘屋里,早已是满身泥污,那鞋更是不可名状。学校那位校工,把它烘了又烘,刷了又刷,不幸的是它没有经受住考验,竟在一处露出棉絮。虽然它被一个贴上去的“懒猫”遮掩着,但鞋已断然不肯再“新”。而那个年月,人们对女人挑剔的目光,却偏偏盯在孩子们的衣服鞋袜上。人们在那里衡量妈妈的智慧与慈爱。
我的年龄伴随着妈妈眼角的鱼尾纹增长着。告别了童稚的欢乐,我踏进中学。我和同学们一起学做鞋,不让老师看见,也不让男同学觉察。在烛光摇曳的宿舍,我们悄悄地干到深夜。第一双鞋做成,我把它左右端祥,穿了又脱,脱了又穿。从此,我学会轻轻走路,学会躲开路上的石子。雨天,穿一双麻耳鞋不再怕被人讪笑。其实,这些习惯本应早就养成,和那些家在敌占区的同学一样。可是,这一天却延缓到我穿上自己亲手做的新鞋。穿在脚上是那样舒服、灵便,它已不只是“鞋”,几乎已成为我手足的一部分,我宁肯碰破脚趾,也不愿让它委屈。
在我的眼角有了鱼尾纹的时候,做鞋已成为生活的一个内容。为了让孩子们一个个学业有成,我尽量节俭。随着暑往冬来,晨昏更迭,它们也适时地从我手上溜过,进行着新旧交替。也像妈妈一样,一针针都灌注着我的温情。它们也因而有了“生命”,直到有一天……一个小伙子告诉我准备娶我的女儿。“我喜欢她,也喜欢你们这个家,看看她脚上的鞋我就知道了你家的扑实和勤劳。”一双手做的布鞋竟会有如此妙用,今日听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在30年前,它却是真而又真的事实。
孙子的鞋似乎不是“穿”而是“吃”。低档的看不上,高档的买不起。在“鞋城”里我徘徊徜徉,一个个标牌在眼前晃过,木然地显示着各自的身价。我突然明白了孙子为什么会“吃鞋”,正因为它不含温情,没有生命,没有什么能勾起他对它们的感念与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