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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确立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齐海英 |  浏览(5460) 评论 (6)  | 发布时间:2009-06-12 08:38:49 最后更新时间:2009-06-12 08: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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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法国

艰难的共和之路—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

导入:本学期我们学习了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结合第一单元及必修3的有关内容,思考1:近代民主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哪些?他们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什么?

      

教师归纳:     荷兰:       斯宾诺莎     天赋人权

英国:               权力分立

 法国:               主权在民

          伏尔泰  反对君主专制 主张建立君主立宪制

                           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

近代民主思想的形成,为资本主义统治的确立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思考2:近代的民主思想又是怎样指导各国革命实践的呢?

 

教师归纳:英国、美国、法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确立了代议制民主政体,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与专制的斗争。这些国家中,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经历了异常艰难的历程。

 

这节课我们来学习《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

思考    考考3

思考3:什么是代议制民主?

属于间接民主,是指经过公民同意所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为了监督和防范这些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滥用权力,间接民主通常有一套相应的监督机构对之加以约束。

过渡: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其共和整体的确立是在消除封建社会根基的基础上确立的,法国封建社会的根基是怎样消除的呢?通过革命(暴力)手段。

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法国大革命的过程

以巴黎人民三次武装起义为标志,把大革命分为三个阶段。

 

1789714,巴黎人民举行第一次武装起义,攻占了象征封建专制统治的巴士底监狱,法国大革命进入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掌权的是代表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利益的君主立宪派;立法权力机关是制宪议会(1791年宪法颁布后,立法议会取代制宪议会成为权力机关);通过的重要文件有《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宣布法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国家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原则,体现了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这部宪法的进步性在于:将前一阶段反专制制度的成果通过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实际上确认了大资产阶级的政权,从反封建专制和反贵族特权方面看,具有进步意义。其局限性在于:规定有财产限制的选举权,违背了《人权宣言》的精神,因为《人权宣言》宣称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因而《1791年宪法》是对《人权宣言》)的倒退。)这一阶段的政治制度是君主立宪制。

 

17928月,巴黎人民举行第二次武装起义,攻占王宫,逮捕监禁了国王,推翻了波旁王朝,法国的君主政体垮台,革命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掌权的是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立法权力机关是立法议会(17929月国民公会取代立法议会成为权力机关);重大事件有:八月起义推翻波旁王朝;抗击反法联军,取得瓦尔密大捷;1792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1793年处死国王路易十六;政治制度是民主共和制。

 

17935月底6月初,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人民迫切要求国民公会能限制贸易自由和粮食投机,但这一要求遭到掌权的吉伦特派的拒绝,因此巴黎人民举行第三次武装起义,推翻了吉伦特派的统治。巴黎人民三次武装起义说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革命进入第三阶段(大革命最高、最激进的阶段或大革命的最高潮)这一阶段掌权的是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利益的雅各宾派(资产阶级民主派);立法权力机关是国民公会;重大事件有:采取一系列的激进措施,以维护革命成果,这些措施被称为恐怖政策;政治制度是民主共和制。1794年“热月政变”推翻了雅各宾派的统治,法国大革命结束。(有些资料以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为法国大革命结束的标志。

思考4:法国大革命中,怎样体现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

 

直接民主指:人民群众起义

 

¡         巴黎人民第一次武装起义1789

¡        巴黎人民第二次武装起义1792

¡        巴黎人民第三次武装起义1793

¡        七月革命1830

¡        二月革命1848

¡        94革命1870

间接民主指:通过立法机构颁布一系列法律 文献, 法令

 

¡        通过《人权宣言》,否定了封建王权,成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思想武器。

¡        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1791年宪法》,这是法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统治。

¡        1792年国民公会 :通过了废除君主制的决议,法国成为共和国。

¡        1789年制宪议会:通过了废除封建特权法令

¡        1875年国民议会:颁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制

 

教师:1792年,国民公会颁布了废除君主制的法令,宣布法国为共和国,是不是共和政体在法国就确立了呢?当然不是,法国的共和政体经历了90年的历程才最终确立,这期间又经历了哪些整体的变化?为什么有“各种政体的实验场”之称?

思考5: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哪些政体的变化?

教师归纳:  波旁王朝的专制统治 君主立宪制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王朝复辟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教师:这种变化使法国获得“各种政体实验场”的称号,这种变化是民主与专制反复较量和斗争的结果,这两种对立面是围绕什么问题进行斗争的?

 

思考6:斗争的焦点是什么?

君主制和共和制的政体形式的斗争,维护 发展民主共和的斗争

 

教师:《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

 

思考7:英、美代议制民主政体确立的标志分别是什么?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是?建立的标志?

 

下面我们来看一段材料:

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  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 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 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 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 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 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归纳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同:体现主权在民自由平等三权分立法律至上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异:法国《1791年宪法》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民主 共和制。

 

(2)据所学知识,概述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

     法国经历了第一共和国、第一帝国、复辟王朝、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第三共和国的曲折斗争历程。中国经历了袁世凯专权与二次革命、洪宪帝制与护国运动、张勋复辟与护法运动的斗争历程。历史启示: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斗争具有深刻性、艰巨性、曲折性。

 

思考8:归纳法国政体确立过程体现了哪些特点?为什么会有这些特点?说明了什么问题?     

特点:长期性  复杂性 艰巨性   残酷性 曲折性  反复性

原因:

 

1、欧洲封建势力和国内封建复辟势力强大

2、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3、法国农业经济发达,小农意识成为君主专 制复辟的温床。

4、外来力量的武装干涉   

说明:  新生事物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符合历史的发展潮流。

 

思考9:关于法国代议制民主政体的确立,在高考中会从哪个角度命题呢?

09福建[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 法权委 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每年缴纳直接税达三天工 资以上者,被编入 居住地国民自卫军的男子,享有选举权,称积极公民;而处于奴仆地位的、被 提起公诉的、破产和不能清偿债务的以及其他不具备积极公民条件的人,则属于 消极公民,无选举权。

材料二 凡出生于法国并在法国有住所的男子而年满二十一者……均有行使法国公民权利 的资格。立法权由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掌握。行政权由24人组成的执行会议行使。

 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1)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上,材料一、二体现了什么共同原则?该原则源于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哪部著作?(4)

          原则:三权分立。著作:《论法的精神》。

 

2)指出两则材料在国家政体与公民权利规定上的差异。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材料二的 相关规定。(11分)

        差异:材料一实行君主立宪制,材料二实行共和制;材料一将公民积极公民和消极 民,以纳税额和社会地位限制公民选举权利在扩大,有利于调动人民积极性,推  动大革命的深入发展,具有反专制的进步意义;没有给妇女公民权,有其局限性。

09辽宁、宁夏)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神圣的人

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第六条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材料二   第三篇  国家权力        

第一章  国民立法议会

第二节  初级会议  选举人的选任

第一条  为了组成国民立法议会,积极公民们应每年一次在城市和在区集合为初  级会议。

第二条  凡属积极公民,必须: ……在一国内任何一地至少已经缴纳了相当三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              ——摘编自《1791年宪法》(法国)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有何区别?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全体公民享有参与法制制定的权利;《1791年宪法》:只有部分公民享有此权利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与《1791年宪法》作出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的原因。(10分)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目的在于否定封建制度,从普遍人权着眼,确立基本的民主原则。

1791年宪法》:从确立实际的民主制度出发,目的在于限制下层群众的政治权利,保护有产者的利益,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

 

 

 

 

小结:

同封建专制制度相比,近代社会中诞度是历史的进步,但至今它也是一种不完善、不彻底的民主,它的不完善、不彻底证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

       因此,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要历史地看待民主制度产生的历史渊源,了解推动人类政治文明进程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过程,并给予积极、客观的评价,从而确立积极推动民主进步的历史责任感。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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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美国没讲呢?宝贝~

发布者 :w (2011-07-17 18:42:37)  回复

有点乱

发布者 :一个中学生 (2010-12-20 11:57:13)  回复

好精彩哦

发布者 :小渔 (2010-10-30 17:28:42)  回复

发布者 :太阳之花香 (2010-10-30 10:58:17)  回复

还有德国

发布者 :夏天 (2009-11-25 21:27:40)  回复

p;['

发布者 :lo (2009-10-02 15: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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