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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的反传统主义小议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贾鹤鹏 |  浏览(3457) 评论 (2)  | 发布时间:2005-11-13 20:19:08 最后更新时间:2005-11-13 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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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反传统主义小议
 
    传统的反传统主义具体而言,就是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周期性地出现大规模的对传统文化的颠覆,例如五四运动及其相关联的新文化运动、50年代的大跃进、直至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这些运动的特点是把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彻底否定(尽管在实质上任何对历史文化的彻底否定都是不可能的),代之以新的意识形态。之所以是传统的反传统主义,是因为相比其它民族,这种运动之频繁程度和规模都非常大。在中国这样一个历来重视传统的国家,这种反传统运动的出现看来就更不可思议。
实际上,在我们民族灾难深重的历史上,这类运动并非罕见,只是没有五四时期那么集中。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在引进外来文化时对本土文化或明或暗的排斥,而更多的还是借助先贤名义,把传统的内容推倒重来。比较突出的就是朝代更迭,或者一个朝代内部变法过程中,经常把前一阶段的许多典章制度,完全推倒。而且,中国的几次法难,也远不像西方那样是以宗教冲突为主。例如唐武宗发起的会昌法难,并非是要推倒佛教而代之以本土的道教、或者真正光大儒学(教),尽管武宗本人是一个道教徒。而且,在武宗时代,佛教早已不被当作什么外来文化,而是构成了本土文化的一个部分(当然还不像禅宗那样深深植根于本土文明中),在这个意义上讲,会昌法难也是传统的反传统主义的一个注脚。
通过观察会昌法难、五四运动和文革,我们发现造成这种传统的反传统主义的重要原因,还是我们的政权结构和经济结构。简而言之,我们的政权结构,长期以来都是以皇权独大为特点的天下一统。在这种结构之下,缺乏权力的合理分配、分工,以及平缓的权力过渡方式。借助今天的话语理论,我们还要把权力的概念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主流话语借助政权的力量,迅速扩张到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主流话语往往又戴上了一幅古代圣贤的面孔。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反传统,实际上反的是以传统为名的既定权力和意识形态。从会昌法难到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反传统无非是代表一种新兴势力对既得权力的反抗,其中也包括新兴势力的话语体系对传统的主流话语的反驳。在这个意义上讲,世界各国都不缺乏反传统的运动。然而,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近代史上,反传统之所以显得如此突出,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制度导致了新兴势力无法以和缓的方式,逐渐占据历史舞台的主要地位,加上中国文化重视历史传统这一特征,就让反传统主义如此耀眼地呈现于世人面前。
以西方作为我们的参照系,我们可以发现,西方国家一直存在着一种能够让权力相对平缓过渡的局面。在中世纪,教皇和教会是权力最集中的地方,但是教皇和主教是选举(尽管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选举)产生的,这就造成了相对和缓的权力更迭的可能性。而教皇和教会的强大势力,又能够让世俗王权的过渡找到合法的理由,如在欧洲历史上常见的阴谋篡位,只要得到教会的认可,就具有了合法的外衣。即时在古代,这种世俗政权的过渡也只要通过暗杀或者政变这种小范围的运动就得以解决,不用像中国,大多数政权过渡一定要杀得尸横遍野,天下纷争。
在这种的政治结构之下,西方的反传统运动所代表的权力之争,通常就不会像中国一样规模如此大,时间持续如此长久。在反传统的潮流兴起和发展过程中,提倡反传统的力量同时也在不断加入权力既得阶层,或者通过政变等小规模运动代替原来的权力层。因而,大多数西方的反传统运动,其发生的时间和周期都不像中国这样的持久和激烈。
法国大革命可以说是一个西方反传统的激进版本,但是一来,这个版本范围非常有限,整个欧洲通过法国式的巨变而走进近代政治文化史的屈指可数,大多数都是英国、北欧和德国这种妥协类型。二来,法国的激进运动,很快就随着拿破伦的上台而重新戴上了传统的面纱。而且尽管王权势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是法国大革命对整个的法国传统文化的冲击,却并非如此巨大。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五四和新文化运动绝不仅仅是一次新思想运动,而是一次向既得利益集团的挑战。同样,文化大革命也代表着新兴的权力,如林彪和所谓四人帮等,向以老帅们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阶层的一次挑战和冲击。不幸的是,在这种挑战过程中,传统文化要跟着遭殃。其收到损害的程度远远高于单纯的思想文化变迁。
与政治权力之争导致的传统文化的损失,还由于中国的经济结构特点而加剧。与西方相比,中国长期以来缺乏的是明晰的个人产权制度。皇帝一向有压抑豪强的传统,诸如历次的土地改革运动,都是把被豪强兼并的土地,重新分配被小民。远的如魏晋的均田、宋代的王安石变法和明代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再如清代康熙的摊丁入户、摊赋入田,直到孙中山的平均地产、毛泽东的打土豪分田地。从维护王朝统治的角度,这样做无疑是必要的。然而,其结果就是中国长期以来缺乏能够世袭(除皇族)财富的家族,所谓富不过三代。
当然,明晰的个人产权是近代的产物。但是由于欧洲长期以来的封建制度(与中国的封建两回事,或者说,中国的古代史,并没有马克思意义上的封建制度),中央王权的影响力非常有限,时代若干公爵、候爵们能够世代享受财富。
文化的传承,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数代人的累积,由于中国古代缺乏财富的世代累积,近代以来又缺乏明晰的个人产权制度,这就让维护传统的民间力量比西方少了很多。在中国,能够实现世代累积的恐怕只有皇族,这样累积下来的传统虽然由于国家政权的力量也能够得以强化,但是它缺乏人们自发的拥戴。其结果,就是传统往往成为一个托古的理由。既然既得利益阶层能够以这种内容托古,那么新兴阶层同样能够以另外一种内容来托古。这样一来,往往是看似牢不可破的传统,实际上仅仅是一种形式,其具体的内容由于缺乏感情基础而常常被改头换面。
进入现代社会,包括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治的流血少了,人们对政治权力的依靠也少了,经济的因素对反传统主义的长期存在,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而且,这时由于有了西方的强大影响,对传统的变革更为复杂。
举例来讲,改革开放破除的计划经济,往往被人们贬得一钱不值。当然,从经济制度本身来讲,计划经济的确乏善可陈。但是恰恰是它带来的多年积累,让中国能够在改革初期,可以大胆地放权让利。实际上,我们所看到的,许多人对计划经济的反对,其实代表着一种对以计划经济为代表的既得权力阶层的挑战。大至国家管理层,小至一厂、一村的权力争夺,大多数时候都有这种因素发挥作用。
再来看一看中国的历史名城保护,我们发现产权制度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在西方,对于大多数非职业文物工作者或职业建筑师的普通人来讲,保护的动力来自于对自己家族世代传统的珍惜。而我们从两个方面都缺乏了这种保护动力。一来,中国的平均主义特色和富不过三代的特点让绝大多数人家根本无法世代居于一所,更不要说让他们对自己的居所有一种自发的保护热忱。而且更为可怕的是,文革前后,大批无产阶级被分配进入了许多老宅之中,把它们改装成大杂院。除了物质上的破坏,其对人心理上的冲击尤为巨大。对原来的房主来说,既然自己的祖宅已经不成样子,保护它的动力当然就不如尽快改善个人生存条件的动力强大(与西方不同,对这些人,留在原来的房子中是无法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的)。以上是产权制度缺失之憾的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则是产权制度的缺失可以让国家和开发商以危改为名,随意、或以极低的代价,掠夺这些老房子的居住者。大多数居住于老房子中的人,并没有对老房子的产权,即使想对抗,也根本无力对抗拆迁。就是对于私房主来讲,这些拆迁,也往往没有支付土地的使用权费用,更不要说按照市场价格来与原房主谈判,商定一个合理价格。
按照土地管理法,政府只能为了公共福利的目的,或者诸如军事用途等特殊目的才能征用民地(即居民拥有使用权的土地)。现在的情况是,许多居民被迁走的土地上,从事的却是商业的开发。这不是掠夺是什么?
然而我们又经常能够发现,即使被政府征用的、居民被迁走的土地上从事的是商业开发,政府也能够找到诸如危改、旧城改造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从更深的层次思考问题,这绝不仅仅是政府或者开发商的胡作非为,而又关系到本文前面的主题,即传统的反传统主义。所谓旧城改造,其结果往往是花园洋房、或者摩登建筑、也包括大规模的城市绿地。只有在大多数人(也包括政府官员)认可这些建筑作为现代城市的标准、把这些建筑作为更美观的建筑时,商业目的的开发,才能在形式上具有了城市改造的合法外衣。而大多数人之所以能够认可这一点,是因为他们长期以来无法形成一种认为祖宅比这些摩登建筑更美的感受。换言之,他们没有一种对传统的珍视,而缺乏这种对传统的热爱,恰恰是他们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的祖宅,或者没有对自己祖宅的确定无疑的产权,也自然无法形成祖宅更美的感受、以及对传统的依恋。
这一点能够扩展到许多方面,包括许多人尽管知道有个伟人叫做孔子,然而一听他的名字,就把他的思想与腐朽联系在一起。这种作贱自己传统文化的举动,既是近代以来受西方强势文化冲击、导致民族自信心缺失的表现,也是我们缺乏自觉维护传统之习惯的结果。回到本文的中心话题,这种习惯的缺失,就来自我们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中,一直把传统这类“东西”主要当作一种统治权力的工具,而不是,或至少不主要是民间的自发的遗传。因而每次反对原有的统治阶级,也要把传统一起反掉。
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抽象地珍视传统当然已经过时。然而经济的全球化尽管看来会带给我们西方文化的强势冲击,然而也带给我们一个机会来保护自己的传统(当然这已经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华千年文明,而是已经被近代化过的产物),这就是它能够带来政治体制的多元化、政治权力过渡的制度化、以及更重要的,明晰的个人产权。有恒产而有恒心,当个人产权制度真的深入民心,我们的民间力量就会自发形成对自己家族、祖先、社区文化传统的更自觉维护(当然不能与古代甚至上个世纪相比,因为现在传统受到冲击的力量也大得多,然而,如果我们承认文化是与时俱进的,我们有理由说,个人产权能够有助于维护这种在新形势下形成的文化,尽管其形式不会与古代或者上个世纪相同)。这种对个体、个别文化的自觉维护推而广之,就能够促进对整个传统文化的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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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 (2010-12-24 20:4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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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匿名:思者无疆 (2008-09-16 00:4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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