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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路费还要荒唐到何时?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叶建平 |  浏览(3106) 评论 (18)  | 发布时间:2006-11-03 10:13:58 最后更新时间:2006-11-03 1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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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用“荒唐”两个字,是因为实在找不出更恰当的词来形容目前的养路费。《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荒唐”的:“错误到使人奇怪的程度”。当有关部门近日确认,明年的养路费还照样收缴的时候,笔者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只有这两个字才能准确描述养路费目前的“状态”。


  此话怎讲?


  其一,养路费名不副实。我国每年征收的900亿元养路费里,扣除交警费用、水利专项资金、征收成本和新路建设外,用于公路养护的只有600亿元,占2/3。这600亿元里,又有一大部分成了养护单位的“养人费”。如山西朔州市去年征收的近800万元拖拉机养路费里,竟有87%用于行政管理费的支出。这样的费用,还能叫“养路费”吗?


  其二,养路费于法无据。经过两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如果算上修正前所提的“燃油附加费”,那么,不在此列的养路费,已“非法”存在达8年之久。尽管有关部门作出了这样那样的解释,但是,法律毕竟摆在那儿,任何理由,在法律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其三,养路费加重负担。有关部门在几次提高油价时曾表示,国内汽车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远低于欧美(这大概也是在国际油价屡破新低时,国内油价仍纹丝不动的原因)。其实,如果算算车船税、车辆购置费、强制保险和养路费,再算算实际当中的不确定因素如路桥费等,车主们的负担完全不轻。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有考虑到国内外实际购买力的巨大差别。


  其四,养路费有损公平。这是最早被人们提及的------不一样的道路使用情况,却交着同样数额的养路费;道路的使用者很多,却只让汽车消费者掏钱。

   
  燃油税是养路费法定的“掘墓人”。作为一个能够让所有“幕后招数”都走上前台的阳光之举,燃油税为什么难产?有的说,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的利益再分配,不是切一刀两刀那样简单的问题;有的说,几十万人的饭碗眼看就没了,于稳定不利,既得利益集团也心有不甘;还有的说,国内油价如此之高,此时推出燃油税,在解释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慌乱。


  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些都应该是改革的“阵痛”,发生了,在意料之内;承受了,也在情理之中。这些都不是难产的最大问题。最大问题在于,燃油税承载了太多的愿望,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费改税的问题。它既要考虑节约能源,又要考虑保护环境,更要考虑能否与油价改革相衔接。负重如此之多,仓促出台,不摔跟头才怪。


  当然,也不能因为怕出错,我们就一味等待、拖延和回避。市场经济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允许试错。十几年来的股市改革,不就一直在试错吗?二十几年来的医疗改革,不也一直在试错吗?怎么轮到燃油税了,我们倒缩手缩脚起来?


  市场经济还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时间等于金钱。燃油税不出台,个人的钱就仍会“不公平”地往外掏,利益集团就仍会心安理得地享用着“不法”收获。


  这些,都不是我们改革的本意。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看到你写的《谁让教师由穷人变成牛人》,非常气愤!!!!!!!!希望你了解一下大多数农村教师,再用这样的题目,不要误导善良的人们!!!!!!!!!!!

发布者 :匿名:123 (2008-09-14 09:20:42)  回复

 大顶特顶

发布者 :匿名 (2008-09-09 19:28:01)  回复

俺顶

发布者 :匿名 (2008-09-09 19:26:38)  回复

最近我刚从河南、陕西、山西出差回来,途中曾乘小汽车从延安赴临汾,本来需6小时的车程却用了近12小时,原因是黄河壶口大桥维修,禁止通行。路政部门既不发布通知也没有在封闭的壶口大桥边指示最近的过河大桥路线,丝毫没有与人为善的意思。 我们的车从陕西进入山西境内以前,远远望去,灰蒙蒙一片,我还误以为是出大雾了呢,可当时是下午3点,艳阳高照,不可能有雾。进入山西则如入烟海,四周建筑物一片灰黑色,巨大的运煤车鱼贯而行,山路崎岖,路面常年不堪重负,坑坑洼洼损毁严重。真不知道养路费都花到什么地方去了!大家听听临汾的民谣。临汾有“三个一样”:烟筒和鼻孔一样(一样黑);太阳和月亮一样(一样不亮);晴天和阴天一样(一样昏暗)。实际上,临汾是很不错的一个城市,市内有尧庙、华门和小天安门,市郊有著名的王家大院和绵山风景区,很值得一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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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经历让我们颇生感慨!有车族交了养路费不说,路上被盘剥、被敲诈的事也屡见不鲜。还是开军车好!前年我和几个朋友开了一辆挂军牌的奥迪,从北京开到福建,嗨,一路绿灯,一个子儿也不用掏,那叫一个痛快!
发布者 :古胆 (2006-11-16 10:01:46)  回复

一针见血,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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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希望不白说。
发布者 :本大一 (2006-11-08 13:36:34)  回复

现在就是呼吁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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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加进来吧!
发布者 :白鸿 (2006-11-06 00:51:14)  回复

这算什么?中国特色你们没学过?那么多年的政冶思想教育白培养你们了,那么低的思想觉悟还想不想升官发财了?

发布者 :葛跃进 (2006-11-04 16:27:39)  回复

谁去做“商鞅”变法,他死得快,你们说谁敢去改!国家?政府?一个字“怕”,怕认真。

发布者 :匿名 (2006-11-04 13:55:19)  回复

博主回复
谢谢光临!
发布者 :张燕辉 (2006-11-04 00:35:47)  回复

你说的很好,但是官僚们有他们的说法.

博主回复
对,咱们就是想把他们的话堵回去。但是,难!
发布者 :匿名 (2006-11-03 22:57:33)  回复

好文章,说出了有车族的心里话!

博主回复
谢谢!
发布者 :徐培武 (2006-11-03 22:14:04)  回复

税费都一样是为国家的正常运做设立颁布,想法说法都是好的,只是到具体操作时由于种种原因让某些部门或人钻了空子,希望制度早点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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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在说到燃油税时有一条:“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的规定主要就是由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来做。这里面,扯皮的事多了去了,所以现状才会如此荒唐,法律成了摆设。
发布者 :随便走走 (2006-11-03 20:50:57)  回复

还有北京机场高速路的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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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路赚得流油啊!其实钱早还完了,还在当摇钱树,罪孽!全球有14万公里的收费道路,中国占了10万公里!
发布者 :杨浪 (2006-11-03 19:21:57)  回复

许多税费都有劫贫济富的嫌疑,重复收取百姓的费用,所有“改革”都变成从百姓兜里往外掏钱,如此这般,怎么和谐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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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只要有不公平,社会就不可能和谐。
发布者 :于向真 (2006-11-03 17:53:53)  回复

纳税人交了养路费,在各个国道、高速公路还要交过路过桥费,算不算重复收费?

发布者 :匿名 (2006-11-03 15:4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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