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斯达尼
清真言:
“万物非主
唯有安拉
穆罕默德
真主使者”
在宁夏,在宁夏南部山区那片绵绵不绝的黄土地上,你,一个刚刚出世的生灵、一个才离开母腹的婴儿,听到人间的第一个声音,便是母亲或亲人们在你耳旁轻声念诵的“邦克”(招拜词):“安拉至大!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快来礼拜祈祷啊!快来走向成功啊! ”。从此你便知道了将终生感赞和崇奉的造物主的名子——安拉(即真主),从此你将顺从真主的旨意,用生命去争取和平与安宁,从此你便是一个顺从与和平的使者,有着与这里大多数人同样的“名子”穆斯林(顺从、和平之意) 。
当你慢慢长大,感赞真主,到了娶妻嫁夫的时候,面对阿訇(清真寺执教者)的提问,为了证明你是个穆斯林,你会大声唱颂:“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主的使者!”以此来宣布你对人类生存繁衍的神圣承诺 。
有一天,感赞真主,你受主宠召复命脱尘归真,在穆斯林为你站“者那孜”(举行殡礼)的时候,生者替你在现世中最后一次礼拜安拉,你听到的依然是:“安拉至大!万物非主,唯有安拉! ”。
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是谁?是啊:“你从真主身边来,你是穆斯林,将回归到真主那里去”!
“主之清真:无所始也,而自不落于空无;无所终也,而更不拘于方位。不受阴阳而超然自在,毫无干杂而行微自明——此主之清也,永远常存而似万物,至尊独一而靡所与同。天地至大,巨细莫不任其掌管;人神至广,贵贱莫不听其生死——此主之真也。
教之清真:教本主圣而不似诸家与自立,道合天人而非若异说之偏枯;圣与圣相传而无所用其聪明,人与人相习而不敢私其臆见——此教之清也。自上天以及地下,而尊教者不别仙凡;自开辟以至今日,而服教者无论亲疏。至其向背各异,则所以证其先天之自取;迷悟有兮,则所以辨诸身后之升沉——此教之真也。
人之清真:异端邪说不能惑其志,功名富贵不能乱其衷;身寄浮生来去不淆,躬居尘世而一心常静——此人之清也。心唯一主而二念不立,行唯圣训而迨忽不生。孝悌忠信之事本乎主命,而奉主唯谨;礼仪廉耻之端出乎径传,而佩服益深——此人之清也。”
(刘杰三撰《清真教说》)
主——安拉——清真;教门——伊斯兰——清真;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回族穆斯林们依然清真。这便是这片黄土地上人们崇奉的真主;这便是这沟沟壑壑芸芸众生信仰的伊斯兰教;这便是宁夏回回——坚守心灵纯静追求人类和平的多斯达尼(信教的民众) 。
引门:坐落——居住地
宁夏,1958年成立的回族自治区。面积6.64万平方公里,人口(1990年统计)4655454人,回族人口1524448人。东北距哈尔滨、西距乌鲁木齐、南距广州均为1700——1800公里,处于中国中心位置,现行地理区划属西北地区。
宁夏北部平原地区,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土层深厚,坡降相宜,沟渠纵横,自流灌溉,美丽富饶,称作“塞上江南”。
宁夏南部山区,属黄土高原北缘,有着无数的沟、壑、塬、峁、梁、壕、川,称宁南黄土丘陵地带。这里年平均3——8℃,极端最高气温39.3℃,极端最低气温-30℃,全年无霜期90——100天,年降雨量200至700毫米之间,大都集中在6至9月,多冰雹,而年蒸发量1000至2400毫米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干旱气候,水源奇缺。这里由于流水切割及千百年来的盲目垦殖,,水土流失严重,除少量河谷川台外、大部分地方生存条件极差,国务院确定为重点扶贫的三西地区之一(西海固)。为改变这一状况。近年来政府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移民吊庄、扬黄灌溉、打井打窖、蓄水节灌等旨在扶贫脱困,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工程。但由于自然环境、经济条件的制约,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还有待时日。
宁夏南部山区,回族主要聚居县为: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县、泾源县、同心县,五县回族总人口90余万人,接近宁夏回族总人口的三分之二。
回回民族原非中国境内原有民族部落发展形成,而是由“外来人”(阿拉伯人、波斯人)与本土土著民族的融合与发展逐渐形成。唐代从公元651年(永徽二年)至798年(贞元十四年)的148年间,大食国遣使者来到中国通好达39次,波斯派驻中国的使节达20余人次。至宋代,自公元968年(宋开宝元年)至1168年(南宋乾道四年),大食国到中国的贡使多达49次。公元755年(唐天宝十四年),边将安禄山起兵叛唐,唐政府请大食国出兵讨伐,据民间传说,这批大食军士战后大都留居灵州(今宁夏灵武市一带)。自唐开始,大批留居中国的阿拉伯商人和波斯商人,被称为“住唐”,又被称作“蕃客”。到宋代,通商贸易继唐规模而更趋发展,侨居中国的大食人、波斯人比唐更为集中,政府比较照顾蕃客的生活习惯,规划临江海的地区作为居留地,允许他们与汉族通婚和携家眷定居。据大量史实记载,“住唐”不归,在中国娶妻有“官至左班殿直”者,甚至留居五世者,确也不乏其人。这些汉化了的“蕃客”中的穆斯林一度在中国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蕃坊,从而保持了伊斯兰宗教生活,并依据伊斯兰教法典处理内部的是非纠纷,外来的伊斯兰教通过这种形式得以在中国的土地上延续下来。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率蒙古军大举西征,攻占了中亚直至东欧、波斯湾北部大片领土,建立了横跨亚、欧的蒙古大汗国。1235年成吉思汗之孙拨都又率军西征,其势直至今波兰和匈亚利。1253年成吉思汗的另一个孙子旭烈武率军第三次西征,攻占大马士革和巴格达,建立了伊儿罕帝国。蒙古军队在西征过程中,迁来大批中亚、西亚被征服的各族人,组成“西域亲军”,随之东来,参加蒙古贵族对中国各地的征战。被迁东来的各族人中,大部分是阿拉伯、波斯和中亚各地的穆斯林,战后屯聚牧养,分驻全国各地,尤以陕甘为最多,这批东迁来的穆斯林,被称为“回回”。他们绝大部分不曾携带家眷,定居各地之后,他们娶当地汉族女子为妻,也有娶当地蒙古族、维吾尔族女子为妻,使她们皈依伊斯兰教,成家立业,繁衍后代。此外,随着蒙古贵族军事活动不断扩展,中国与中亚、西亚均隶于蒙古帝国一体之内,彼此已无疆域之界,交通大开,陆上丝绸之路,海上香料之路畅通无阻,中亚、西亚各地的穆斯林商人、学者、教职人士、达官贵人、旅行者,纷沓而至,并在许多大城市中留住下来。元代,中央政府设置回回哈的司,各地广泛设置回回哈的所,委任哈的大师,依照教法管理伊斯兰教的教务和穆斯林的户婚、钱粮、诉讼之事,使伊斯兰教成为与佛教、道教并列的几大宗教,并逐渐形成许多的小的聚居点或聚居地,呈星罗棋布,遍及全国城乡各地。到了明代,明统治者对色目人(元代人分蒙、色目、汉、南四等)实行同化政策,禁止“本美自相嫁娶”,禁止胡姓胡语,由于外教人与回回通婚,改宗伊斯兰教的结果,促使回回穆斯林人口大量增加。明中叶以后,回回穆斯林普遍兴起了经堂教育,各地穆斯林创办经堂学校,普及宗教教育,培养经师和掌教人才。明代300年间,东来的各族穆斯林,由于通婚和社会经济关系在共同命运、共同信仰伊斯兰教和共同劳动的基础上,渐渐融合形成了回回民族共同体——回族。
宁夏回族的形成,特别是宁夏南部山区回族聚居地的形成,是伴随着历史上一些重要的事件而完成的。
1227年蒙古军灭西夏,为镇守其地,在大肆剿洗夏国居民的同时,签发大批“回回军”进驻其地,屯垦牧养。参加屯垦的“回回军”具有军民的双重身份,形势安定后,他们便成了拥有土地的屯民。当时定居宁夏的“回回军”据推算,有5——7万人加上他们的亲属有10万人左右。而处在以家为本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一旦与土地结合,回回作为民族脱胎于故土的使命也就基本完成了,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转变。
元代宁夏回族还有一个重要来源:元世祖之孙阿难答自幼受一中亚穆斯林抚养,笃信伊斯兰教,能流利背诵《古兰经》,写得一手好大食文书法,后袭封安西王(其安西府在今宁夏固原开城一带),镇守秦陇川等地。他命令统领下的15万蒙古军队全部皈依伊斯兰教,对西北回族聚居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至清代中期,清政府对西北回族施行高压政策,民族矛盾激化,遂酿成了严重的后果。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苏四十三领导撒拉族、回族起义,起义遭到镇压后,清政府对回族实施了更加残酷的高压统治。由此激起了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的田五起义,这次起义涉及宁夏南部海、固、隆等县,根据地为甘肃通谓县的石峰堡,起义坚持了三个月后悲壮地失败了。在清政府的所谓处理“善后”中,回族人民遭受了空前的劫难,起义涉及地区十室九空。终于同治年间,爆发了席卷西北各省、持续十几年、规模空前的清未回民大起义。宁夏是这次起义的主战场之一,金积堡(今宁夏吴忠市西)是起义力量所注目的核心,建立了以马化龙为领导的包括宁夏和陇东地区的反清根据地。同时形成了以河州、西宁、肃州为中心的联合反清斗争的其它根据地,起义从1862年至1873年,前后历时近十二年,最终在清廷的恣意剿杀下惨遭失败。清政府在处理起义“善后经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徙戎”,宁夏回族在居住环境上的优势被完全剥夺,沿黄河的交通干线、冲积平原地带的回族村落荡然无存,他们被迫离开辛勤垦殖了数百年的肥沃土地,抛家弃舍,远徙他乡,栖身于荒凉的滩边、湖边、河边和渠稍、沟稍及山沟谷地。原先人鸟不惊、连日常饮水也十分困难的宁夏南部干旱贫瘠的山区,则成了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后经数十年艰苦卓绝地奋斗,川区流散的回民又逐渐回归本土,一些小的回族聚居区重新形成。
第一门:依玛尼——信仰
在宁夏,在宁夏南部山区的那片黄土地上,当有人举起右手食指问道:“这是啥?”任何一个回族穆斯林都会坚定地回答:“依玛尼!我的信仰还在。”在这里,象征着信仰——依玛尼举起的右手食指,是鉴别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有力方法。
回族的信仰包括内心诚信、诵念表白、身体力行。
六大信仰
信安拉
六大信仰的核心。安拉是独一无二的,造化天地万物,主宰日月星辰和宇宙的一切,安拉具备一切美德,至知、至能、至全、至善。安拉慈悯、公道、多恕,回族不崇拜任何偶像,也不崇拜图腾、植物、动物、自然、灵魂,更不信财神、火神、风神等鬼神。
信天使
天使是真主造化的,无姓别、无老幼,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上和人间一切周转和善恶以及自然现象等。俗目不能见其体,俗耳不能闻其声,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是尘世中至灵至善者,奇妙无比。真主造化一物,就命令一位天使掌管,有管取命的,有管天堂的,有管饮食的,有管风雨的等等,严格遵照真主之命各司其职。
回族强调信天使,但绝不允许崇拜天使
信经典
确信《古兰经》是先知穆罕默德接受安拉特遣,由安拉直接或通知天使根据天上原型本逐字逐句地授于先知的“天启”。《古兰经》体现了安拉的意志,,是穆斯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立法的依据。对穆斯林来说,《古兰经》既是安拉昭示世人的最后一部经典,同时也是先知穆罕默德接受“使者”使命的凭据,是伊斯兰教万古不易的根本法典。
(《古兰经》的主要内容:一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与义务;二是对阿拉伯半岛社会的有关主张;三是政教合一的宗教公社制定的宗教、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法制制度;四是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同多神教、犹太教和基督教进行辩论的记述;五是阿拉伯半岛的犹太教、基督教以及阿拉伯人的故事、传说和谚语等。)
信圣人
安拉在各个历史时期向不同的民族地域内派遣了无数先知,指引人们去邪崇正,皈依安拉的道路,历代先知分为列圣、钦圣、大圣、至圣四个等级,只有先知穆罕默德一人称为至圣但穆罕默德是人而不是神,他和凡人一样也有妻室儿女。回族穆斯林严禁将穆圣(穆罕默德)作为神明膜拜,但对先知怀有极高的尊崇和敬仰,各地穆斯林每年都要为先知的诞辰和归真忌日举行隆重的圣纪仪式,赞颂先知穆圣的丰功伟绩。
信复生
《古兰经》反复强调,终有一天安拉将毁灭宇宙和一切生物,无一幸免。诸天世界毁灭之后任,凭安拉的意志,一切生物将被复活,集中于安拉预备下的审判场,复活的生物将根据生前行为记录,接受末日审判,真主赏善罚恶、毫厘不爽、至人感恩。行善的进天堂,作恶的下火狱。坚信末日审判,坚信人的复生是构成回族穆斯林基本信仰的必要条件。
信前定
人生的寿命长短,贫富贵贱,善恶丑美,一切均由真主在你生前已定夺好,回族穆斯林认为,前定虽不可移易,但是,在前定支配一切的前提下,人们仍有一定抉择的自由,弃恶从善、趋利避害。前定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人世间样样如此,人各有志,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猎取需求,至于成功与否,则始终超越不出前定的范畴。
天命五功
五功为伊斯兰教“天命”宗教功课,是信仰的实践,回族穆斯林视为“天道”是穆斯林承担的神圣职责和根本义务。
念——信仰的表白
“念”即念主,要求人们必须在口头上公开申明安拉独一,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感赞安拉之洪恩,通过念词,树立牢固的信仰基础,以获得心灵的归宿。 “念为万行之根,是事皆由此发,一念之诚,可以利贯金石,超越古今,包罗天地”(刘智《天方典礼》)。
礼——礼拜安拉
“礼”即礼拜安拉,意义在于以身体力行的功夫,接近安拉,昭事安拉,表达对安拉创造养育、赐福的感赞。拜功是安拉援引穆斯林的绳索,是穆斯林“涤罪之泉,行教之柱,近主之阶”,归向安拉的必由之路。穆斯林礼拜,规定一日五次,有晨礼、晌礼、晡礼、昏礼、宵礼,七日一次聚礼,一年两次会礼。礼拜,首先要沐浴,然后才可以临拜;其次要“盛服”,拜服要洁净庄重;再则要求礼拜选择“洁处”。赴清真寺合众礼拜,胜于个人的单独礼拜;礼拜还要“正时”,即不超逾规定的礼拜时刻;“正向”,礼拜的朝向必须以麦加的克尔白圣殿为向往,神存心临,凡居于麦加之东者——西向,居于西者——东向,居于南者——北向,居于北者——南向,宁夏居于麦加以东,回族穆斯林向西朝拜。
“主麻”即聚礼,穆斯林每星期五举行的一次拜功。回族穆斯林的聚礼以教坊为单位举行,每个教坊各自为政。当日晌礼复合,并实行双“虎图白”制,“虎图白”(讲演),是按照一定的仪节,用阿拉伯语背诵一篇固定的赞主赞圣和祈求两世吉庆的祈祷词。另外还有开学阿訇(掌教阿訇)宣教的演说,阿语称之为“卧尔兹”,宣传先知众圣的嘉言懿行,劝勉穆斯林大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结合教义对当时的现实问题做出阐释,宣讲“卧尔兹”的能力,往往是开学阿訇掌教水平的具体体现。
会礼 ,一年二会,即尔德.菲图尔(开斋节)和尔德.古尔邦两个节日中举行的礼拜。礼拜时,伊玛目(领导礼拜者,一般由开学阿訇担任)诵念祈祷经文,人人屏息静听,并随伊玛目侍立、鞠躬、叩首、跪坐。回民穆斯林对于礼拜的 条例 和 仪则 ,非常认真,严格遵守。
斋——节制嗜欲
斋即斋戒,其意义和基本目的在于。通过戒持,即不饮不食,忍饥耐渴,断绝各种尘情抑制个人私欲,以敬事真主,相近真主。斋戒除了“止食色以谨嗜欲”外,还要求省过、节欲、靖心。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有过失,但只要知过悔改,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过失自然消失。若能节制饮食,血气平和,私欲也就自灭。若能慎其口腹,静默参悟,兢兢自持,心灵也就自然净化了。回族穆斯林将斋戒称为封斋、闭斋或把斋,封斋期间,从“鸡鸣”(拂晓以前)直至“星灿”(日落以后)结束,整个白天,不进饮食,克制私欲。伊斯兰教历九月,回族称莱麦丹月,斋戒一月,望到新月即封斋,下月望见新月即开斋。
课——施济贫困
课即天课,一种济贫制度,也称“济贫税”。每一家回民到年未将资产清算一下,除自己生活所需外,盈余都按比例纳课。现金40元课1元;驼25峰课1峰;羊40只课1只;农产品课5%——10%等等。这些钱物,可以散给贫穷者、管理赈务者、无能力还债者和无依无靠的人,也可以用于修桥、办教育及其它慈善和公益事业。回族履行这一天课制度,出于自愿,有多有少,并非严格按比例交纳,即便没有盈余的回民农户,依然纳课。
朝——复命归真的实践
朝即朝觐,伊斯兰教的一项法定功修,即朝觐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克尔白”圣殿,回族称作朝罕志,视为复命归真的实践活动。据说,安拉降人祖阿丹于“天方”之野,繁衍人类,天长日暮途穷久,人物日增,便渐渐流向四方,离开天方越来越远,日渐离开正道。安拉悯世人离散,忘却自己的从来,于是命阿丹宣谕大众,朝觐天房,归本探源,一心向主,以近本原。凡属穆斯林具备条件者,平生至少朝觐一次,列为天命,但是,对某些不具备朝觐条件的人,不能亲赴天方者,,夙夜省视父母,晨夕亲近贤学,动静省察心灵,时时刻刻不忘安拉,人们遵比数事也可以当做朝功,谓之心朝。朝觐的时间在伊斯兰教历十二月,觐月前赶往“天阙”——克尔白圣殿所在地麦加,接受一系列“朝仪”(至关受戒、正朝大朝、终朝辞朝),进行短期的潜修苦行。对一生中去麦加完成朝觐者,称为“哈吉”。回族穆斯林认为这是人一生中非常荣耀的一件大事。
第二门:德行——人之道
两世
追求现实生活的“今世”幸福与复活后的“后世”吉庆,是构成黄土地上多斯达尼人生观的核心内容。“今世”的幸福,指真主所赐于人类赖以生活的自然和物质享受。《古兰经》中所言:“真主创造天地,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产各种果实,作为你们的给养;他为你们制服船舶,以便它们奉他的命令而航行海中;他为你们制服河流;他为你们制服日月,使它们经常运行,他为你们制服昼夜”。有了这些自然条件,人们就可以享受今世的物质生活,如“妻子、儿女、金银、宝藏、骏马、牲畜、禾稼等”以及“财产和子孙的富庶” ,“平安的住宅” ,“这些都是今世生活的享受” 。“后世”的吉庆,指永居乐园,乐园又称天园、天堂。乐园的生活《古兰经》描述到“享受无剌的酸枣树,结实累累的香蕉树,漫漫的树阴、泛泛的流水,丰富的水果四季不绝,可以随时摘食。我使他们重新生长,我使他们常为处女,依恋丈夫,彼此同岁。”除此之外,还有“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侍他们,捧着盏和壶,与满杯的醴泉;他们不因那醴泉而头痛,也不酩酊。他们有自己所选择的水果,和自己所爱好的鸟肉。还有白皙美目的妻子” ,“他们在乐园里,听不到恶言和谎话” ,“与天地一样广阔的乐园,”是“舒适、给养与恩泽的乐园” 。极为美好的景象与境况这就是后世的吉庆、后世的幸福。
伊斯兰教在鼓励人们追求后世幸福的同时,鼓励人们追求今世的幸福,享受今世的生活,要求重视人们现实的物质利益和当世人们的现实生活。《古兰经》昭示人们,真主给于人类以恩惠,创造了万物,人们就应当去寻求和拾取,尽情去享受真主的赐与。“你们可以吃饮真主的给养,”“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佳美的食物,”为了不负真主的恩惠,人们应当追求今世的幸福与美满。实际上,回族穆斯林把追求今世与后世的幸福看作是最有意义的人生,是人活着的最高目的。
对于今世幸福的寻求,回族穆斯林认为,既然真主给我们安排了自然资源,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要用阳光、空气、土壤、水来种殖植物,要利用各种条件从事经商活动,要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财物。回族群众把劳动看作是人生的重要内容,是获取财物的正当手段,是实现今世幸福的最重要途径,反对那些因好吃懒做而造成贫困的人和事,歧视乞讨,厌恶游手好闲的人,认为讨来的钱再多,也不如虽然自己受穷,但有着坚强的意志与高贵的气节,这就是穆圣所说穷是好的。以劳动谋生、劳动高于一切的观点、养成回族穆斯林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勤勉持家的生活习惯,使追求今世幸福的人生目的得以实现。
对于后世的幸福,也不是渺茫的,可以在今世预先寻求,回族穆斯林把信道、行善、去私看作是进入后世天园了基本途径。信道就是坚定的伊斯兰信仰,信仰必须是真诚而又内在的,必须“入你们的心”。行善就是所有利人、利群、利社会的行为,如帮助人、救济人、劝导人等。去私就是行善时动机要纯,目的要端正,不能为个人利益而行善,不能以得到回报与虚荣去行善,沽名钓誉、患得患失,都是私的表现,有了私就不可能实现正真的善。去私是行善、信道的前提;行善是核心,是最基本的内容;信道是行善的灵魂与精神支柱。回族穆斯林把寻求后世幸福的过程,看作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过程,把信道行善获得的报酬看做是衡量人的最高标准,把行善的人生看作是最有价值的人生,而价值的大小,则取决于行善的多少和信仰的程度,只要真正做到信道、行善、去私、实现后世的幸福是不难的,而一生行善、信仰坚定,就会实现真正穆斯林的人生价值。
五典
五典即人道五典。回族穆斯林认为,每个穆斯林都负有双重职责:奉行“天道”与“人道”。信奉安拉,实践安拉昭示的道路,便是完成了“天道”;严格按照人间伦理规范对待“五典”——夫妇、父子、君臣、昆弟、朋友关系,便尽到“人道”。回族穆斯林对于“人道五典”的内容排列,与儒家各有侧重。儒家宣扬“君为臣纲”,总揽一切。回族穆斯林则突出夫妇代天地育人居于五典之首,提到天命的高度,其理由是“有天地而后万物生,有男女而后人类出。”
五典之一 ——夫妇 男女结成配偶,组织家庭,维护家庭的正常发展。回族穆斯林提出“夫道”与“妇道”,明确夫妻的职责。夫道,丈夫的责任是爱护妻子,供养妻子、教育妻子。要教育妻子敬事安拉,奉行天命五功、尊长爱幼、孝敬公婆、勤俭持家。,爱妻以德不以色,不可轻易提出离异,禁止有损害夫妻感情的言行。妇道,要求妻子对丈夫以“敬”,就是顺从丈夫,不违背丈夫的意愿。倘若丈夫有错,必须婉言规劝,而自己洁身自好,与丈夫同甘共苦,虽居贫困而不违礼,处患难而无怨。
五典之二 ——父子 回族穆斯林强调“天地代主育物,父母代主育人。”而人为万物之灵,所以父母育人之功胜于天地育物。认为生儿育女,或男或女,或聪或拙,皆真主所寄命,必须同爱,勿以男喜,勿以女悲,尽心抚育。“胎教于生前、礼教于幼习、学教于少知。”作为父母,即便生计艰难,也应该节衣缩食为子女提供教育的机会。培养子女成长,益于社会,乃是父母对真主的复命、对社会尽的责任。最后,“男长为之娶、女长为之嫁”,便算是完成了父道。子道,即子女对父母的尽孝。儒家以“百善孝为先”,回族穆斯林也把它提到天命的高度,强调拜主之次,便是孝亲。孝敬父母,不仅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其温饱,还须尽力为父母敬主拜主、坚持安拉的道路创造便利条件,克尽子道最重要的一环是“敬身”, 提高自我修养,洁身自重,利世济人,不辱父母的德行。
五典之三 ——君臣 回族穆斯林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下,同样重视君臣之道。认为“君者,主之影。忠于君,即忠于主。”就是说君王代替安拉治理天下,体现安拉对下民的仁怀。因此要求臣僚下民无保留地效忠于君主,赞颂安拉时,不忘为君主祈祝,服从君主的法令。
五典之四 ——昆弟 穆圣曾教导:“兄弟同本之枝,并蒂之果。”就人本身而言,如同一体分二身,血肉相连,亲密无间。所以规定兄弟之间共奉的行为准则概括为“兄宽弟忍”四字,“兄之道在宽容,而不嫌弟之不足;在仁爱,而不忌弟之有余;在体恤,不以繁重累之,而伤其筋骨;在涵养,不以小忿与争,而破其情怀。”至于作为弟辈,则要求对兄长“恭而敬,顺而安。”回族穆斯林提出:“兄弟义共,天下与颂;兄弟义衅,天下与战,”。
五典之五 ——朋友 回族穆斯林认为生养我的是父母,教育我的是师长,帮助我德行完善的则是朋友,先知穆罕默德教导:“良友者,照垢之镜,疗疾之医。”,“己之喜悦,可施于人;己之不欲,当存之于己。”故“凡损人利己,家庭即化此仇;克己济人,四海而为兄弟。同胞不义,对面远如千里;异姓施仁,天涯即是毗邻,”推己及人。泛爱芸芸众生“助丧、探病、释讼、解争、顾爱亲戚、和睦邻里、恤孤弱、悯贫困”等美德,在回族穆斯林社区中较为流行。
第三门:大礼 ——婚姻制度
在宁夏南部山区的那片黄土地上,回族穆斯林将婚姻视为人生大礼,它具有美德和人类社会的需要,是对人类生存繁衍的一项神圣承诺,也是一项积极的宗教义务,当一个穆斯林结了婚,他就完成了一半的宗教使命。
《古兰经》说:“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中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真主以你们的同类作你们的妻子,创造儿孙。”婚姻是“真主明命,”属于每个穆斯林男女的神圣天职没有回避的余地。回族穆斯林认为,婚姻不仅是每个人的人生大礼,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织,既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安定,也关系到回族自身的兴盛,以及世代发展,不断延续。
宗教信仰一致是婚姻的先决条件。伊斯兰教认为,婚姻既要建立在男女双方感情基础上,也必须彼此宗教信仰一致。穆斯林“男婚女嫁”不允许与异教徒缔姻,与汉族和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通婚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非穆斯林一方,需要皈依伊斯兰教。否则,同床异梦,没有共同理想和精神寄托,也没有共同语言,终无幸福可言。回族穆斯林历来坚持这个原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环境中回族穆斯林与汉族和其它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通婚,是经常出现的客观现象,但,这种通婚一般只能允许非伊斯兰教女子嫁给穆斯林,穆斯林女子却不能嫁给非穆斯林。虽有例外情况,但极为少见。人们称此是一种“只进不出”的异族通婚,或者称“片面通婚”。
《古兰经》规定,穆斯林妇女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这是用来规劝你们中确信真主和后世的人。”认为男女缔结婚姻,应当在双方自愿前提下,才算合法。违反妇女心愿的强迫婚姻,意味着逼迫她们充当娼妓,出卖灵肉。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下,回民穆斯林又由于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青年男女的终身大事,基本上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仪也多与汉族相近。但是在宁夏南部山区五县中回族婚姻比较强调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提亲的过程中,双方媒人总要安排姑娘,小伙子在集市或亲戚朋友家见面,看男女双方相互能否看上相貌人品。完全由男女通过自由恋爱缔结的婚姻依然罕见。黄土地上的多斯达尼婚礼习俗,概括起来经过以下几道主要程序:请媒人提亲、看人、看家庭、说“色俩目”(原指问候语,这里叫定茶)、插花(也叫定亲)、迎娶、念依扎布(证婚词)、撒喜、耍公婆(或耍大伯子、姐夫)、认婆婆、闹洞房、摆针线、回门等。最重要的环节是念依扎布,一定要经当地清真寺掌教的阿訇证婚,由阿訇念依扎布,意即:“万能的主啊!感谢你的恩典,请你赐其两人的婚姻成全。”
解放前,回族当中,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圣行”(穆圣的行为)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绝大多数回族还是娶一个妻子。解放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黄土地上的多斯达尼特别注意社会道德和婚姻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古兰经》强调:“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回族穆斯林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离婚妇女的改嫁或丈夫死后的改嫁都须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复婚,须经德高望重的老说和,由阿訇念依扎布复婚,回族认为复婚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第四门:归真 ——丧葬制度
回族穆斯林认为生死乃为“定然”。所谓生,寄也,托体与尘世;死,归也,回复于永恒境界,今世不过是死亡的过渡而已。有生必有死,生是死的开始,死是生的必然。回族穆斯林往往从性灵的角度说明死的本质:人与禽兽、草木不同的地方,在于人有灵性。草木鸟兽之性,以身为本,身死,其性随灭;灵慧之命,人之性,此身虽死,其性长在。人的死亡只是肉体的消逝,而罗亥(灵魂)却得到解脱和升华。回族穆斯林学者王岱舆说:“人之死乃身形及觉性,非人之灵性也,灵性在身,若拘于狱。此身若死,如囚出禁,其灵培增。凡知命者,不议死为难,归回原所,各有定位,不得自迁。 见黑夜方知白昼,缘生死始悟真常。”所以对穆斯林来说,死即“返本还原,复命归真,”死为“正命”,去而不返,不同于“轮回”、“果极”之说。正是由于这种“受主宠召、返本还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决定了回族“葬惟从俭”的原则。
土葬是回族丧葬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埋葬亡者时,不用棺椁,更无陪葬,遗体贴土而葬。之所以不用棺椁,一是自然,二是清静。安拉用泥土造化人祖阿丹(亦译亚当),又从他的左肋造化其妻,名为好娃(亦做夏娃),两人配偶,受主之命,繁衍人类。人类灵魂安拉所赐,人之身体出自泥土,身死返本还源,回到泥土中去,赤条条来去,不受任何束缚,乃适应自然。“溶垢而净”乃泥土特性,人命一绝,身体逐渐腐败,若用棺椁,身土隔绝,虽金棺玉椁,又有何益,身处脓血之中,绝无可避之地,贴体肮脏,何得清净,令亡亲陷于此种苦难,又何以为孝。因此,选择地势高峻,远离地下水的土地,在土质坚实而不易溃崩之处建造墓穴,尸体遍涂“冰麝香膏”足以防上细菌滋生,穴内铺满香料、樟脑,亦足以杜绝穴外细菌侵入,坚固如起石室,不怕地震,也不怕盗墓。是一种“清洁自在”的途径。
速葬,回族穆斯林既以“死亡为正命,”则要求速葬,尸体不得久停,不择时日,不问风水,一般在三日内就地而葬,入土为安。根据这个原则,即使是在旅途中的亡故者,也要就其旅所择地而葬。至于在大海航行中猝死,可以按丧葬礼仪实行“水葬”。回族穆斯林之所以速葬主要是与教义密切关联,同时,伊斯兰教发源地阿拉伯半岛终年长夏,尸体在高温下易腐败变质,散发异味,既不人道,也不卫生,所以规定速葬。并反对破冢迁尸。
回族对于一个穆斯林的亡故,从他的弥留之际开始,一直到他的遗体埋葬后,要举行一系列的仪礼活动,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丧葬制度。而这些仪礼的形式,都是以它的土葬、速葬、薄葬的基本原则为准则和依据的。
弥留讨白
亡者在弥留之时,亲属要近至榻前,安慰其响应安拉召唤,复命归真,并由阿訇或亲属代作“讨白”(忏悔),诵念《古兰经》,忏悔一生过失,祈求安拉赦免他的罪过,使之远炼狱的惩罚,赐享以天园的永久幸福。此时,还要求其嘱托身后之事,如财产继承分配、偿还债务、委托重任等事,特别是提出捐献财产作为“伊斯嘎推”(赎罪金),罚赎生平积欠的拜、斋、天课诸“天命”功课。弥留之际,是每个穆斯林至关重要的关键时刻;因此,房内外必须保持肃静,近亲必须守候榻前,就其枕前低声念诵“清真言”,只要有可能他就会举起右手食指,表示终身的信仰,认主独一,一心趋向于安拉,不萦怀于尘世的妻财子禄,诚信安拉和先知,定如磐石,至死不渝。
浴礼
一个穆斯林心脏停止跳动以后,首先要瞑合其目,撮合其颏,理髭须,顺手足,然后更换新衣(浴时仍须脱去)。再由三人(一人抱持头部,一人抱持身躯,一人抱持双足)缓动轻移,将亡人置于床之上(即以长宽相宜的一块门板或床板架两条木橙即可,并无特别专设的尸床),亡人停放头南足北面西(朝向麦加克尔白天房),以白布单将全身覆盖。然后在举行殡礼的当天举行浴礼,为亡人沐浴洁身,俗称洗“埋体”。回族穆斯林对亡者忌称死,称为“无常”,也有称“归真”的,(但一般用于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逝世。)对亡者不称“死人”而称“亡人”,对亡人遗体忌称“尸体”而称“埋体”。洗埋体也要先“举意”,虔诚地代亡人向安拉申告自己的意图,祈求安拉援助和承领。浴礼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付,洗上身时用一付,洗下身时用一付,洗时不许汤瓶(穆斯林洗浴时的专用浴壶)落地。浴亡人最合适的代浴者是亡人的至亲骨肉,不论长幼尊卑,都可以代浴,凡代浴者要求他们本身具备大、小净(穆斯林洁身净体的礼仪)。回族给亡人净浴,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在特殊环境,妻子可以代浴亡夫,丈夫则不能代浴亡妻,理由是,妻子亡故,她与丈夫的关系即告断绝,成为陌生女人,丈夫接触她的身体是非法的,与此相反,妻子可以代浴亡夫是因为:妻子有为亡夫“守限子”(四个月零十天)的义务,在此期间,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所以代浴是合法的。但如果当时物色不到穆斯林妇女为女亡者代浴,可以物色非穆斯林妇女,教授以方法,使她们代浴,一切因时地制宜,并不违反伊斯兰教义。
穿克番
浴礼毕,要为亡人穿克番。“克番”(阿拉伯语的译音)就是包裹亡人遗体的单衾。教法规定用白色布料,粗缝制成,使用克番的件数,一般成年男人用三件,即大卧单、小卧单、衬衣;成年女人五件,除大、小卧单和衬衣外再加上盖头、围裙。亡人是男童,用一件大卧单;亡人是女童,用大小卧单两件。亡人用克番包裹,长度从头到踝,遮盖整个身体。为教捐躯者,不必行“浴礼”也不“克番”举行殡礼后,连同血衣埋葬,因为血衣就是“舍希德”(殉道者)最高荣誉的凭证。
殡礼
回族穆斯林称殡礼为“站者那孜”,“者那孜”系阿拉伯语殡礼之意。就是生者代替亡人在现世中的最后一次礼拜安拉,感赞安拉的宠召而脱尘归真,同时,祈求安拉慈悯亡人,赦免其一生的过错,而赐享以永恒天园的幸福。《古兰经》中有明文规定,殡礼属于“副大命”,举行殡礼的亡人必须是穆斯林,不论男女,不论长幼,甚至脱离母腹即夭折的婴儿,只要落地时有声音或动作,生者都有为他们举行殡礼的义务。为亡人举行殡礼的依玛目,在宁夏南部山区,一般由当地寺坊中的开学阿訇担任,殡礼允许在清真寺拜殿外或其它洁净的地方举行,殡礼时,“塔布”(抬亡人的担架或木匣)横置于前,伊玛目面西端立于亡人胸部位置,参加殡礼者班于其后,至少列为三排,人人必须沐浴净服。
转费达
“费达”系阿拉伯语赎罪的意思,转费达也称为“伊斯嘎推”,是由前来送葬的穆斯林组成一个圈子,亡人的子侄或其他男姓亲属,双手捧《古兰经》一本,从一个最尊的长者开始,持经人将《古兰经》恭恭敬敬地呈送给他,他双手接过后吻经一下,并默诵祷词数语,表示接受,然后将《古兰经》再送回持经人手中,接着持经人给第二个人、第三人 。转“伊斯嘎推”仪式充满了象征色彩,在这里所转的《古兰经》象征为赎罪施济的财物,施济给圈子中的每一个穆斯林,他接受了这种施济,立刻又将这个施济反馈于持经人,以便他再如此施济他人。这个仪式在西北回族穆斯林中影响极深,流行非常广泛,成为回族穆斯林丧葬制度中不要缺少的一项仪则。本世纪初,伊赫瓦尼教派兴起,主张以钱币代替《古兰经》,因此形成了转经派与转钱派。
入葬
回族穆斯林的坟墓,南北向,封土呈长方形。土质坚硬的地方,基深五六尺,结构松软之地,深约丈许,墓坑长六尺,宽三尺,墓穴底部西侧凿“穿堂”(正式墓室),长约五尺五寸,宽一尺,高二尺五寸,上圆如弓背,下方平如弓弦。入葬时,坟坑上下,均由男性亲属操持,若是妇人,则由父子或同胞兄弟操持,无父子兄弟,则请有德长者代理。埋体入葬,坑上四人,每人执布一端,放遗体入坟,坟内二人捧接,足先入。头北脚南面西倾,解去束带,揭开大敛,仅露其面,然后用胡圾插住“穿堂”,实圹封土,即起造墓盖。在宁夏南部,墓盖多为椭园形,长约五六尺,宽两三尺,高二尺左右,顶部用坯砌成鱼脊状。入葬时,送葬的亲友环坟跪坐,由阿訇诵读《古兰经》,为亡人祈祷。
身后善事
回族穆斯林认为,这是对亡人慎终追远。宁夏南部山区的多斯达尼,对待亡者特别是长辈,如父母亡故,作为子女既要求“慎终”——按教规处理亡人故后事务,也要求“追远”。为亡人祈祷安拉福佑,绝非“超渡亡灵”。任何一个穆斯林辞世后,禁止为他设立灵位祭坛,更不以食物果品鲜花供奉,不焚纸帛,不燃蜡烛,严禁音乐以及向亡人遗像默哀和膜拜。
施舍财物。穆斯林生前,每年必须按经济收的多少施舍一定数量的“天课”,亡故之后,生者也必须根据亡人遗嘱施舍财物,或由生者决定一定数量的财物,代亡人施济,作为亡人生前罪愆的自觉“罚赎”即“伊斯嘎推”。具体数量,回族穆斯林总是量力而行的,富裕者多施济,贫困者少施。
举行“尔麦里”(活动),诵念《古兰经》悼念亡人。从埋葬之夜起三日、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周年、至十周年,一般举行诵经,过“尔麦里”的追悼活动,宰牛羊备席,款待宾客,出散“乜贴”(施济的财物),几百年来,约定俗成,享亲之道,诵经为思功补过,勉善去恶,身心诚洁,祷乎于主。
走坟
亡人入葬后赴“尔麦里”的日子,生者上坟念诵《古兰经》。,回族穆斯林认为对于亡人、生人两益;亡者可得到生者的祈祝,亡人之灵得以告慰;生者视亡人之路,则可消除贪心、一心向主。在宁夏南部山区,流行“助丧”习俗。居丧之家,三日之内一般不举炊,亲戚邻里馈送食物,表示对丧主不幸的同情与慰藉。吊唁时,不论贫富,向丧主致送“经礼”,作为助丧之资,但一般不收异族所赠,即使勉强收下的钱物,也须“收一还二”,即以散施的形式加倍偿还。如遇穆斯林 出殡,一般穆斯林不论与丧主家是否相识,将参加“殡礼”视为自已的神圣职责,身强力壮者力争抬送亡人遗体,体现互助的穆斯林情感。
第五门:洁净——饮食、卫生制度
回族穆斯林认为天地属安拉造化,作为人类“安身立命”的处所,蕴藏和生长其中的万物,在于供给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一切资源。人乃“万物之尊”,在宇宙之间,品位高于其它的一切,人与天地的关系,相互依存,人不能无天地而自立,天地万物亦不能无人而自有,人类是万物的灵长。安拉之所以造化宇宙,全是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一切事物预先为人而安排,为人类创造了生活环境,使其生活其间。饮食、居处、财货、衣物是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须,不可须臾离开,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四大要素,与人们的生活、生命息息相关。伊斯兰教强调“纯洁无杂”,“诚一不二”,不仅强调的是信仰理念上的纯洁无杂,同时强调生活中也必须保持纯洁无杂,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便是生活要素的净洁,特别是在宁夏南部山区,无论生存条件如何艰苦,一切保持净洁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须恪守的准则。生活的净洁是人之清真的前提条件。
饮食制度
回族穆斯林认为,并非任何食物都可以食用,应有“当食”与“不当食”的区别:即一类为“哈俩里”(合法的食物),可以食用;一类为“哈拉目”(违法的食物),禁止食用。当食与不当食的选择原则,主要取决于食物本身能否养生与卫性,饮食的目的不仅在于充饥,更在于陶冶身心,故谓:“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善性;彼之性恶,则益我之恶性;彼之性污浊,则兹我污浊之不洁性。”同时认为饮食乃立身修道的第一功夫,如饮食不净,则身莫能立,而道亦不能修,民以食为天,饮食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的延续,不能摒弃杜绝,即使脱离红尘的修士,隐遁深山大泽中,也不可能绝粒辟谷,断绝人间烟火。回族穆斯林反复强调,食物不仅要合乎卫生,营养身体,更要有益于“卫性”,借食物所具有的特性,转益人们的心性,如果选择不良食物,其性怪僻,则助人们身心的邪僻,达不到“明德”的最高境界。所以在饮食选择方面既慎重又严格,要求穆斯林“审物之形象,察物之义理”。
肉类可食者,原则规定“禽食谷、兽食刍”,即选择食谷的禽鸟和食草的兽类。以饲养的家禽、家畜为主,至于栖山林食谷和居泽食水虫的鸟类,也属于性良之类,可以食。在食草兽类中须选择有蹄的,驼、牛、羊、马、驴、骡为“六畜”,虽均系食草者,回族穆斯林只选择前三类,因为马、驴乱群而生骡,属于性乱之列,同时马、驴、骡主要供驱使运载所以禁食。至于兽类具有钩瓜锯牙的、凶猛残暴,性皆恶,更属于禁食之列。
至于植物中食物选择,以五谷——稻、黍、稷、麦、豆为主食,五蔬——蔬、瓜、苔、藻、原隰果为副食,五谷属阳、五蔬属阴,阴阳调济,营养身体。果食五果——果、瓜、藤实、藻实、土实等。“甘以怡人,人所赖以资智”。
依据上述原则,“可食”与“禁食”的具体规定是:
可食类:
饲养的家畜、家禽——牛、羊、驼、鸡、鸭、鹅 。
山野所生而性良者——兔、鹿、麋 (似牛蹄者可食,似猪蹄者不可食)。
水产——《古兰经》规定:“海里的动物和食物,都可以食用,以利于你们和旅客”然而生活在黄土地上多斯达尼们,仅食有鳞的鱼或虾,对形态丑陋的海参、鳝鱼、螃蟹之类亦忌食。
飞行之物——鸽、野鸭、谷雀、天鹅 。
禁食类:
惯于叨抢的猛禽——鹰、鹞、枭、鸷 。
暴烈残酷的凶兽——虎、豹、狼、熊、狐、猫 。
形异于常者——鳖、鳝、蛇、蟒、剌猬 。
污秽不堪之物——狗、猪、鼠 。
乱群之物——骡、马、驴 。
同时,在可食的动物中,又规定自死的动物,动物的血液以及“不合法”宰杀的动物也都禁食。自死的动物,一般由于伤病、中毒、衰老或其它原因,本身肉质趋于腐败,体内潜伏各种细菌病毒,食用则损害人体健康。自死动物血液凝于休内,无法排出,回族穆斯林认为动物的血液乃是“嗜欲之性”,有害于人性,故不可食。,宰杀可食动物,必须使用断喉法宰杀,如此才能排尽血液,倘用其它方法宰杀的,也属于不合法的食物。一切生物均属于安拉所造化,宰杀禽兽时,人们必须以奉安拉之名而屠宰,表示禀告安拉,即诵念安拉的尊名,以安拉的名义宰杀,否则属于“非礼妄杀”,定性为秽物。屠宰可食禽兽的操刀人必须是穆斯林,明确根本信仰,即有“伊玛尼”,会念安拉之名,否则属于“妄杀”,穆斯林断不可食。
禁猪,是伊斯兰教关于饮食中的禁律之一,在中国已成为回族、东乡、撒拉、安安等各族穆斯林显著的民族标志,对于禁猪问题非常敏感,不仅禁食,而且对这种性畜深恶痛绝,讳莫如深。回族穆斯林认为:猪,畜类中最为污浊的动物,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情惰,其肉无补而多害,乃最不可食之物。回族穆斯林不但绝对禁食,也禁养、禁营运生利,对猪肉及油脂之类沾染、触摸及使用与猪有关的物品也视为大忌,绝对禁止。之所以如此严格,既是“防微杜渐”,也是出于民族情感,穆斯林民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屏障,以禁猪为显著区别,只有杜绝则能防止异化。
禁酒、禁烟、禁赌,伊斯兰教严禁喝酒、吸毒,在于进一步杜绝饮食的“不洁”,严禁赌博等非法敛财手段,在于彻底杜绝饮食和行为的“不明”,而成为 “内外素净”的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将酒比喻为开启罪恶之锁的钥匙,回族穆斯林强调酒是一切灾祸的根源,危害极大,因为酒能易人意志,污浊人的精神,能使明智者迷惑,贞洁者淫荡,笃信者思迁,驯良者粗暴,清廉者贪婪。吸烟在伊斯兰教律上不算犯罪,属于“麦克鲁哈”—— 一种憎恶的行为,但回族穆斯林的看法却不同,认为吸烟是“无益的行为”,直接烟火吸入口内,污浊肺腹,损害人之清真,是“哈拉日”——非法的犯罪行为。至于吸食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之类的毒品,远远超过吸烟,是迷乱意志,败坏道德、促使犯罪的万恶行径,必须绝对禁止。伊斯兰教主张,“财货,非义不取、非礼不用”,必须从“礼义”出发,取之以正当途径,赌博非法敛财,坏良心、丧品行、伤性命、祖宗玷、失家教、荡家产、生事变、离骨肉、犯国法、遭天遣。所以在宁夏南部山区,赌风很难流行,禁赌是阿訇宣讲“卧尔兹”的内容之一。
卫生制度
回族穆斯林饮食不仅有“可食”与“禁食”的严格区别,同时食物亦要求“无尘无腐”,强调其卫生净洁。回族穆斯林认为,人一生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在居所里度过,人的羞体是靠衣物的遮挡,财货是保证人生命的必需物品,居所、衣服、财货是否净洁,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也关系到穆斯林信仰的清净无杂,污浊的卫生环境将影响穆斯林信仰的认主独一。一般说来,生活在宁夏南部山区的多斯达尼,门前屋后都整整齐齐,院了打扫得干干净净,院子里的东西放提井井有条,各样农具、用具各有各的位置,类成方、草成垛、井窖有盖、鸡羊有圈,屋里窑里窗明坑净,桌子、板凳、炉台、锅台以及家中的盆盆罐罐,大小物件铮亮铮亮,从窖里提水的小水桶挂在墙上,担水的大水桶不用时反扣在固定干净的地方,碗、碟、勺等反扣在碗架上,筷子也插到筷笼里。然而最能反映回族穆斯林卫生状况的习俗,则是回族长期恪守的沐浴制度。
《古兰经》中提到:“信教的人们呀,当你们礼拜的时候,你们要洗脸,洗两手至两胳肘,摩头,洗脚至踝骨。如果你们失了大净,就要洗全身。如果你们患病,或旅行,或从厕所来或接触了女人,而你们没得到水,这时你们可以用净土摸脸和手”。回族穆斯林的沐浴,分为小净和大净。“沐”即小净,“浴”即大净。
小净。回族通常称“阿卜代斯”(波斯语),在大净随身的前提下,礼拜或圆经之前须做,其程序包括净下(洗净下身两便处)、洗两手至手腕、漱口、呛鼻、洗脸(上下从额头至下颏;左右包括两耳内外)、洗两手至踝骨。以上除抹头发、脖项为一遍外,其余动作均水洗三遍。
大净。回族称之为“乌苏里”(阿拉伯语)。大净即用清洁的水洗涤全身。大净前须举意(表达心愿),以表达做大净的目的(如为礼拜、斋戒)和原因(如因大净失效而重做大净),每个穆斯林必须经常保持大净随身,一旦失效应立即补上。大净一般是在以下几种情况后洗的,如性交、泄精、梦遗、妇女来月经、分娩等,洗过大净后,虽然没有出现以上情况,但如超过七天,须重新洗大净,特别是回族出门旅行,参加婚礼、殡礼、走坟、赶“尔麦里”或过古尔邦节、开斋节、圣纪节等重要活动时,都必须洗大净,穆斯林不慎重违犯教规后亦应大净。大净的洗法是先按程序洗小净,接着依次洗头、洗两耳、呛鼻、洗脸、洗两肘,然后用吊罐沐浴的水开始冲洗,冲洗从上至下分三截洗。回族穆斯林洗大小净的特点是其从上至下,从右到左,讲究顺序,不乱洗,以免洗净的地方再溅上脏水,同时,回族在洗大净过程中,要求各个部位都要洗到,如因遗忘少洗了一个部位,那整个大净则无效,还要从头开始洗。
土净。穆斯林在需要大小净而缺水的特殊困境中借以代替洁身净体的礼仪。回族穆斯林称“台颜米目”(阿拉伯语)。如因重病或皮肉受重伤;或急于参加片刻间举行的殡礼;或在远离水源而面临礼拜等宗教礼仪之际,允许用洁净的土、砂石、砖瓦等当清水使用。其程序是:先举意,再以两手拍打上述替代物后抹面部,再次拍打替代物后抹两手至肘,亦可抹皮靴代替洗脚。此项紧急措施是为了及时赶上应该履行的礼仪,事后或遇水,土净立即失这会效。
第六门:教众——教派、门宦制度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的西吉、固原、海原、同心泾源五县的回族穆斯林中,主要的伊斯兰教派有:格底目、伊赫瓦尼、哲赫忍耶、虎夫耶、尕德林耶。他们都属于伊斯兰教的逊尼派,在教法教律上又同属于逊尼派的哈乃斐学派。格底目、伊赫瓦尼、西道堂并称中国伊斯兰教三大教派。虎夫耶、尕德林耶、哲赫忍耶、库不忍耶为中国回族伊斯兰教苏非主义(神密主义)四大教派或四大门宦。门宦,词义渊源于汉语的“宦门”、“门阀”。中国伊斯兰门宦最早出现于明末清初,由中西亚苏非派教士在西北地区传教和中国穆斯林在中亚、阿拉伯苏非道堂求学回国后,在甘宁青地区传播各苏非派学理产生派别,后逐渐产生四大门宦及几十个支系门宦。门宦的特征为:各有教主,各教派内部自称爷、老人家、筛海(德高望重者)、导师、主持人、当家人等,教主在本教派内有绝对权威,可以显示真主的“克拉麦拉”(奇迹);各有严密而系统的道统,分传贤和子孙世袭两种继承制;均重视道乘修持;均给创始人、各辈教主及重要家族成员、门生修建拱北(圣徒墓),并进行纪念活动。
格底目,
亦译“格底木”、“阁的木”。阿拉伯语言译,意为“古老的”、“传统的”。明末清初以来中国伊斯兰教内部产生宗派门宦之后,为区别,始有此称,指无宗派之分的广大回族等族穆斯林。教法遵循哈乃斐学派。教权组织实行互不隶属的单一教坊制。清真寺为一坊宗教、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教务管理采取教长聘请制和三掌教制,教长(或称阿訇、开学阿訇)一般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主持一坊内全面宗教事务;伊玛目(专司领拜和掌管教规)、海推布(专司宣读虎图白、讲经)、穆安津(专司宣礼)或世袭或选举,或设或废,各地有所不同。寺务由公推的学东、乡老负责,管理寺产、财务,选聘阿訇,筹办各项宗教活动。该派重视宗教末节,以古为尊,反对标新立异,但对宗派与门宦持宽容不干预态度。该教派遍布全国各地,占中国穆斯林大多数。宁夏约一半以上的穆斯林属于这个教派,广泛分布于各个地区,宁夏南部在泾源县、西吉县、单明、兴隆、玉桥,固原县的城关、兴营、七营,同心县的豫旺等乡镇最为集中。
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意为“兄弟”。又称“艾赫勒.逊奈”,意即“尊经派”,19世纪末,由甘肃河州东乡族阿訇马万福等创立。1888年马万福去麦加朝觐留学,深受当时沙特阿拉伯瓦哈比派思想的影响,回国后结合中国伊斯兰教实际,提出“凭经立教”、“遵经革俗”的口号,创建了伊赫瓦尼派。并以“一切回到《古兰经》去”的主张立论传教,改革自认为与经、训不符的习俗。伊赫瓦尼在教义上信守逊尼派的教义,教法上遵奉哈乃斐学派学说。它主张严格按《古兰经》和圣训行教。主张利用汉文宣传教义。最初推行互不隶属的教坊制,后推行海乙寺(设在城镇的中心寺)制。据90年代后期统计,该教派约有教众38万余人。
哲赫忍耶
原意为“公开的”、“高声的”,故有“高念派”之称。清马明心(17191781年)创立。18世纪初,马明心游学也门伊本.载尼道堂。1714年回国,在河州、循化等地传教,1744年传入甘肃、宁夏、青海。
哲赫忍耶在教乘和道乘的关系上,主张先“教乘”,后“道乘”。同时,“道乘”修持只限于极少数有条件,有决心的继承人,对一般信众不作要求。在宗教礼仪方面,主张简化聚礼拜数,传教者须单独静修,信众随五时礼拜集体高声念“迪克尔”;教众以戴黑白六角帽和不留鬓须为明显特征。教务管理实行道堂、教区和教坊三级制,形成教主、热伊斯和开学阿訇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教主的产生,初采用传贤制,后被世袭制所取代;教众须尊崇拱北和教主的“口唤”。由于历史的原因,该派还形成了较为强烈的“为主殉教”的“舍希德”观念。教众分布中国西北地区及云南、贵州等13个省区,多时达到20多万人,90年代后期统计,在宁夏的教众约有40万人。
沙沟门宦
宁夏回族伊斯兰教苏非主义哲赫忍耶教派门宦所属支系门宦。在宁夏南部教众广泛,影响力较大。因由马元章(18351920年)创建于宁夏西吉县沙沟,故名。沙沟门宦直接管辖的教坊,主要有宁夏西吉、海原、固原、隆德、静宁地区的260余坊,甘肃陇东地区的130余教坊,以及新疆等地的40余教坊,约有10多万教众。在宁夏鸿乐府,西吉和兰州设有道堂。
虎夫耶
虎夫耶,原意为“隐藏的”、“悄声的”。因该派主张低声念诵赞词,故名。为中亚人穆罕默德.白哈乌丁(13181388年)所传,源于纳格什班迪耶教团。约于16世纪由阿扎姆之孙穆罕默德.优素福传入中国新疆,被称为白山派,而阿扎姆的另一孙伊斯哈格也来到新疆叶尔羌发展势力,被称为黑山派。在中国西北又形成虎夫耶门宦。17世纪虎夫耶从新疆传甘肃、宁夏、青海等地,逐渐形成了许多支系门宦。洪门、鲜门、通贵,是清末民初在宁夏产生和形成的三个虎夫耶门宦支系。虎夫耶在教义上属逊尼派,教法学上属哈乃斐学派。
虎夫耶的主要教义和礼仪是:一、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信仰的根本依据,重视隐修和默念“迪克尔”。二、教内分为3级:最高一级是“穆尔希德”,称太爷或教主,被认为是得道者,导师,具有“吾里”的品级;次一级是“海里凡”,即“穆尔希德”的接替人,被认为是办教门的人,具有“谢赫”的品级;再一级是上两者的忠实信徒,称为“穆里德”,即追随者,被认为是学习教门的人。三、实行教主制。四、将若干教坊联为一体,由教主指派“海里凡”主持教务。五教主被认为生前能显示各种“奇迹”,是引领教徒走上正道的导师,逝世后尊信者为其修建拱北,进行祷念。六、教众要给教主奉献钱财和礼物,名曰送“海迪耶”。
洪门门宦
宁夏回族伊斯兰教苏非主义虎夫耶教派门宦支系门宦之一。创始人洪海儒(?--1936年),尊号苏哈白.卡麦尼.阿齐兹。宁夏同心县人,出身农民。以创始人之姓取名。清末在兰州求学的洪海儒接受了“凉州庄太爷” 所传的教理。当凉州庄殁后,他得到了传教凭证,遂在同心洪岗子设立道堂,开始传教,受到一些人的尊崇,形成的虎夫耶的一支。洪门的教义和礼仪除尊奉《古兰经》、圣训外,主要有:一、凡受传者,须先接受“十条戒律”(即戒烟酒、戒赌博、戒高利贷、戒搬弄是非、戒买卖妇女、戒贩毒、戒忤逆父母、戒盗窃、戒色、戒欺骗孤儿)。二、念“讨白”(即悔罪),立志遵行戒律,成为忠实的信守者。三、念“迪克尔”。四、遵“守头”(即秘传的道统传系),暗记前代尊号,即便父母妻子亦不得外泄。洪门有教众约10万余人,主要分布于宁夏同心、海原、固原等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尕德忍耶
宁夏回族伊斯兰教苏非主义四大教派门宦之一。阿拉伯语意译为“大能者”。源于其创始者阿卜杜勒.卡迪尔.吉拉尼(10781166年)名字中的“卡迪尔”一词。是苏非派中较大的教团之一。清康熙初年,该教团苏菲学理首先传入甘肃、宁夏、青海。后分化为3派,一为祁门,二为鲜门(后改宗虎夫耶),三为马门(即云南马所传)。后又演化出若干分支,互不隶属。该派主要分布于西北五省区和四川等地,约有20余万人。在宁夏的支系有:韭菜坪、齐门和明月堂等门宦,有教众8万余人。尕德忍耶在教义上属逊尼派,在教法上属哈乃斐学派。在发展中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较深,与其它苏非主义学派有明显区别。在遵奉《古兰经》、圣训的同时主张静修参悟。只有进行苦修苦炼,才能彻悟真主玄机。尕德忍耶的各代道祖被认为是“古土布”(轴心),是出家修行者的引路人、导师和各种“奇迹”的显示者。道统继承者由前辈导师从出家修行者中指定。出家人分为三等,第一等必须是童子出家。并且要经过长期的巡游行乞和入山修行;第二等是“清廉人”(亦称“勤练人”)或计较人,他们住拱北修行;第三等是拱北的当家人或主持人,主持教务与修持兼而行之。尕德林耶一般都要早晚敬香和默念“迪克尔”;各类出家人必须遵行禁欲的三条戒律(戒色、戒“六贼”、戒荣华富贵)和五条节守(勤学戒视、乞讨口粮、勤苦练、晨点香、勤沐浴);阿訇和一般教众被视为俗人,他们只是信道者,不履行修道的各种戒律和功课;以拱北、 贤静修地为宗教活动中心。该派的清真寺实行单一教坊制。阿訇由教众选聘。
韭菜坪门宦 宁夏回族伊斯兰教苏非主义尕德忍耶教派门宦所属支系门宦之一。因以宁夏海原县韭菜坪为传教基地,故名。该门宦是青海后子河杨门门宦的支系,创建人安洪维(?--1920年)1920年在固原传教时殁于当地大地震中。韭菜坪门宦的主要教义和礼仪以《古兰经》、圣训为信仰的基本准则外,主要特点是:一主张“先道后教”,出家修道,不娶妻室。出家人以漫游四方、访师求道为尚。二、每年要到所属教坊巡视一次,名曰“串访”,届时接受束修馈赠。三、道堂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一、三月二十五、八月十五和九月初九为前辈老人家做忌日,宰性念经,教民要拿“乜贴”赶“尔麦里”纪念会。该门宦所属拱北共有15处,都是修道者的墓地或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