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林博客
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欢迎去我的“别墅”看看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刘元林 |  浏览(2905) 评论 (16)  | 发布时间:2007-03-21 10:13:56 最后更新时间:2007-03-21 1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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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因缘际会,继大旗博客之后,我又建了一个“别墅”(在虚拟世界里腐败一把),地址是:    
   
http://liuyuanlin.blshe.com/

   欢迎新朋老友继续关注。

        这里就改作“会客室”了,文章就不再贴了。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I would just wanna let you know that Im a swedish person who enjoys reading your blog!

发布者 :Mike Ong (2012-01-25 15:14:56)  回复

请在百度搜索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是不是违法办案?!
看看违法办案的事实。

发布者 :匿名 (2009-08-08 07:59:08)  回复

                      露从今夜起,月是故乡明。

              遥祝远在他乡的乡党中秋节快乐!

今天咱的周至报上登了一篇署名刘元林的文章“杯水之恩”,写的是学生时代对咱九峰乡千户学校王建辉老师关爱之情的追忆,可谓“情理设乎其位,文采行于其中”。很感人的。作为家乡的乡党,感到很亲切。

    永丰这几年变化很大,脚下的神仙路,身旁的牛魔洞等人文历史传说也很多,在村干部宫常水,寇永华,宫安如等人的努力下,前几年我招商引资,开发虎头山的力度很大。

                       冒昧写了这么几句,很想认识你,我的电话:13474109897      先后在乡政府担任专职通讯员,周至报社记者,还在雁塔区委宣传部、周至地税局等单位工作。流浪文人,现供职于县城马鞍桥金矿办公室。寇健全    家在甘午村。

发布者 :匿名 (2008-09-04 17:06:00)  回复

元林哥:新年好!好久不见,愿你一切都好!

     弟:彬峰

发布者 :匿名 (2008-02-08 20:23:40)  回复

刘老师您好,经常在公安报上看到您的名字,也给你发过电子邮件投过搞,欢迎来我的博客指导, http://blog.sina.com.cn/xiaoxiao3333西北猎人 西北猎人

发布者 :匿名:西北猎人罗易祥 (2008-01-19 00:24:14)  回复

罗易祥http://blog.sina.com.cn/xiaoxiao3333链接刘元林老师,

发布者 :匿名:西北猎人 (2008-01-19 00:20:24)  回复

元林哥:

      你好,代家人问你好,国庆回家没见到你,真是遗憾,很久没见了,希望你一切都好!就这样,以后有时间再聊!

                                                        弟:炜锋

发布者 :匿名:张炜锋 (2007-10-15 20:12:11)  回复

我是一位广东深圳的打工者,目前遭遇非常,我受到两台资企业恶意骚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教唆我的朋友三次赞扬台湾民主,一次提到支持台湾独立,我没有附和他们的言语,情况越来越糟糕,他们对我实施脑控技术(我以前一点都不相信会有这种技术的存在),可以知道我的思维,主导我的梦景,如果不是在网上看到那么多受害人,他们提供的资料,我还真以为有神的存在,广东深圳受害人非常多(斑竹神仙姐姐网上统计了数百例),这真的很可怕,我从深圳跑到上海,又跑回深圳,他们都一直坚韧的跟着,我实在无能为力,希望你们帮助我们这些遭受精神恐怖主义的人们.你们可以上这个网站,可一看到一些受害人的经历.http://mindcontrol.com.cn,我的blog,http:\blog.163.com ian_shichao

发布者 :匿名:给点建议吧 (2007-09-27 17:53:46)  回复

你总是那么超前!把一帮美女的来龙去脉都分析得那么透!文章写得那么多,那么快,那么有深度,每每读后,都有收获,也有自愧,我何时也才能写出博客啊???

前一阵子,你那篇《“赔钱减刑”是法律的堕落》写得很好,具有政治家的眼光,有正义者的思想,我坚决支持和同意你的观点为!我们除了需要法律的尊严,还需要许许多多的尊严(有哪些请大家去填空吧)!如若不然,犯罪就可能会肆无忌惮了!!!

发布者 :匿名:素宏 (2007-05-26 09:35:42)  回复

刘老师您好!我刚才在您的简介下面看到留言处了,已把电话和地址留给您,请您查收,谢谢您!

博主回复
已收到,谢谢.
发布者 :渔女 (2007-04-05 20:37:10)  回复

刘老师您好,经常在公安报上看到您的名字,也给你发过电子邮件投过搞,欢迎来我的博客指导

博主回复
好,咱们多交流.
发布者 :马杰 (2007-03-26 22:30:23)  回复

好!现在就到您的“别墅”去!

博主回复
白大姐,我的博客您看得最多,评论也最多。衷心感谢!
发布者 :白新格 (2007-03-23 13:21:16)  回复

老刘,今天才懂博客,先看你的,原来有点好玩

博主回复
一定是"熟张"了,欢迎光临!
发布者 :老张 (2007-03-23 13:19:15)  回复

这是见异思迁,崇拜刘老师文学女青年们一定要当心啊!

博主回复
崇拜刘老师的文学女青年?叫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发布者 :老赵 (2007-03-21 20:53:52)  回复

呵呵,原来住别墅了.马上去!

博主回复
当我把新去处说成"别墅"时,也表明这里在我心中拥有的位置,至少是我曾经的"家".
发布者 :萧晓 (2007-03-21 12:2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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