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文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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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眼中的中纪委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章文 |  浏览(12359) 评论 (73)  | 发布时间:2006-12-27 13:09:53 最后更新时间:2006-12-27 13:09:53  
  本作品所属分类:杂弹中国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岁末年终,高官纷纷落马,这不得不归功于中纪委。四年前的这个时候,作为唯一的一位系统外媒体记者,我正在深圳参加中纪委、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举办的“国际反腐败项目”会议。
   
    李至伦、李玉赋两位同志均到会,前者当时已经准备要接替***同志任监察部部长了,只不过要等三个月后的两会上宣布而已,后者则刚刚从监察部办公厅主任的位子擢升为监察部副部长。
   
   

    至伦部长与媒体有很深的缘分,曾经作过《中国青年报》的社长,在这个位子上深得中青报人拥戴,我的老友、著名记者卢跃刚在他的文章中少有地夸赞了这位前社长的担当,对部下的爱护。
   
    玉赋副部长也与媒体接触频繁,身兼监察部的新闻发言人,他容貌倜傥,口才一流,给媒体留下的印象颇为良好。
   
   

    在那次会议上,玉赋副部长就中国反腐败形势作了深入而精彩的演讲,并特别指出和国际合作的必要性与
重要性。会后,他接受了我的独家专访,刊出之后,影响很大。
   
    那次深圳之行是我第一次接触中纪委,几年下来,与其中的一些人士结下了或深或浅的私人关系。在我眼中,他们这些人都是比较正直的,也许是工作性质的要求,他们的纪律性相当强,在外人看来,甚至严肃得有点过分。
   
    不过,要是成为私人朋友后,你会发现他们和一般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一样喜怒哀乐,一样油盐酱醋,一样抱怨房价太高,一样为孩子的教育烦心。
   
    相比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的工作压力比较大,中国的腐败形势越严峻,他们的压力就越大。
   
    既要办案,又要排除阻力,有时他们也不得不做“地下工作者”。据了解,拿下上海陈前,中纪委巡视办曾经前去上海巡视,掌握了不少材料,但还是装作无事,与陈相谈甚欢。待铁证凿凿后,才由主要办案领导整理汇报材料,送呈最高领导人。
   
    局外人听来真是惊心动魄。但对他们而言,就不怎么新鲜了。为了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他们经常要这样“暗渡陈仓”。
   
    这些年,为了增强办案独立性,中纪委作了许多努力。现在中纪委基本上对派出机构实行了“垂直管理”,下一步就是如何使地方纪委也相对独立些,使地方纪委能够对同级党委领导人真正行使监督职能。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中国的反腐败形势还很严峻,中纪委任重道远!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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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发布者 :宇宙空间 (2011-02-11 23:59:10)  回复

      绝不能让福建沙县工商局夏茂贼畜生罗光贪污公款证据确凿逍遥法外!
    福建沙县工商局罗光贪污公款一案已调查结束: 经深入群众实际调查事实结果:罗光这只臭畜生真是贪得无厌.其一,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于2002年12月26日被三明市检察机关当场抓获,并依法追缴违法赃款30多万元上缴国库.其二,截至1988年4月中旬至2000年12月底止,在任职期间他不怕群众的举报、辱骂、诅咒、拼命猖狂地敲诈勒索下属工作人员的钱和物数百万元,犯下不可饶恕的贪污敲诈勒索滔天罪行被群众举报,罗贪被检察机关依法追缴一辆违法勒索来的三洋进口摩托车价值一万八千多元.不仅如此,还敢胆大妄为目无党纪,国法,于1993年11月13日下午14点15分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是上班时间竟敢在局长办公室内猥亵奸污某妇女,被他自己的老婆张某当场捉个正着.以上事实证明检察机关如不将流氓罗光绳之以法国法难容!


            福建沙县工商局夏茂贼罗光贪污公款逃避法律的制裁行吗?
私分国有资产罪:
    罗光,原系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负责人,1947年12月出生,文革期间是打、砸、抢、的三种人物,也是不折不扣法盲加流氓, 1988年4月份,从县文明委副主任调入沙县工商局任作恶多端贪污局长,2000年12月下旬被市局免职离任三明市工商局助理调研员.
罗光涉嫌贪污公款数千万元案,其主要违法事实表现在县局财务开支上,贪官罗光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职权,打着工商部门自收自支的旗号,采取账本科目偷梁换柱、工商管理费财务账目做假账、市场管理费收入财务不入账、叫下属职工在财务室花名册上,签字不付合法的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如:1996年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向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营户用收款收据收取来的管理费1800万元与市、县财政每年核拨的合法的办公、办案费用几百万元,巧立名目、鱼目混珠、目无国纪国法,在财务记账凭证混合相互掉换作假账目,躲避市、县财务审计部门的核审。而后,就将这批巨大的非法向市场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收取来的管理费1800万元金额,分期分批的像硕鼠一般慢慢地,把资金转化为罗光自己领导特权专用口袋账户上,他名义上好像是为全局职工发放集体福利。其实流氓罗光每年就偷偷地把市、县财政合法核拨的办公、办案费用几百万元与向全县收取来的市场管理费和个体管理费资金1800万元、有准备、有计划、有预谋地,在县局财务账目上作假账调换使用了,最后将每年市、县财政合法核拨的办公、办案费用几百万元,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流入到了贪官罗光的私人腰包化为己有。
    另一部分,1996年2月至2000年12月五年期间,向全县各乡、镇集贸市场收取来的市场管理费千把万元的收款收据,罗光干脆赤裸裸通知本单位财务股工作人员,将市场管理费的收款收据发票,也不作记账凭证及原始账本,收来的钱就直接落入自己的口袋。甚至还更露骨的粗鲁做法是1994年初至1999年末连续六年,罗贪叫全局下属每位职工,在财务室出纳林淑华哪里,将事先准备好的花名册上作假签字,每年每人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做硬性任务来摊派,只签字不付给下属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五年期间仅此这一项假签字,就贪污了一百多万元的违法赃款.为了掩人耳目流氓罗光怕违法所作所为被群众所揭穿,罗光也无可奈何只好做点小手段,从不合法收取来的市场管理费中,每年用少量可怜的三千元左右提成奖来打发给,沙县工商局在职无知账目内情的85位干部职工,做点形势来掩盖他的贪污违法阴谋。流氓罗光认为他这点低智商的做法,就想蒙骗过人民群众的雪亮眼睛吗?恰恰相反流氓罗光的所作所为,群众早就看在眼里,恨在心内.只是时机未到,时机一到一切都报.
    以上事实证明,老流氓罗光利用手中的职权,采用不正当手段,指使下属工作人员用非法的收款收据,向全县个体工商户及市场经营户收取不合法的管理费1800万元,而后,在县局财务上采取“巧立名目”、工商管理费财务账目做假账、市场管理费收入财务不入账、叫下属职工在财务室花名册上签字不付报酬等违法行为;将市、县财政每年核拨的合法办公、办案费用过节费等几百万元化为已有。夏茂贼畜牲罗光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96条,属“私分国有资产罪”像这类禽兽不如的畜牲罗光,检察机关如果不将他绳之以法的话“天理,国法难容”。
    案发后罗光被群众举报,2002年8月23日至8月30日,省检察院委托三明市检察院成立侦查破案小组,仅七个工作日时间,先后在沙县工商局一次性查出112万余元的“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尔后,上级司法机关处理结果,要求全局每位职工替贪官罗光他承担退出合法过节费提成奖金3000多元不等的违法赃款,合计:全局职工(包括退休人员)退出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30多万元。在证据确凿面前,流氓罗光自己一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身不由己的退出了,原在下属单位城区工商所敲诈勒索的一辆进口三羊摩托车折价款一万多元受贿赃物。几年过去了,罗贪现尚欠检察机关“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80多万元拒不缴纳。案发事过多年,贪官罗光作为沙县工商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不要承担一点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吗?就此案贪官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就这样悄悄地逍遥法外了吗?值得深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国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此人罗光指使本局财务室工作人员在工商管理费账目上非法做假账、将收取来的工商管理费不入账、私设公堂叫下属85名职工在财务花名册上只签字不付报酬合计假签字一百多万元的等违法赃款,铁证事实证明畜生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这一违法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数罪并罚,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反腐的誓言是:正义战胜丑恶的道理颠扑不破,人民的力量无坚不摧。头可断,血可流,反腐倡廉决心不可丢,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绝不能让畜生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得逞逍遥法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夏茂贼畜生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证据确凿,铁证如山,想赖是赖不去的:
具体详情请点击以下网址:
http://club.dayoo.com/read-ttsd-51498.htm
http://www.law-star.com/bbs/cac/2750078485-1.ht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四百五十二条 本法自 199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5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者 :法律何在 (2010-11-30 12:28:35)  回复

学习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反腐机构垂直管理独立调查

发布者 :公署来的 (2009-05-30 16:14:25)  回复

给中计委配备枪支大炮也打不掉多如牛毛的贪官.无奈!

发布者 :匿名 (2009-05-26 12:49:00)  回复

【在天津市我无辜被【小干部】打伤了,无人管】【欺人太甚】

发布者 :匿名 (2009-04-16 13:58:53)  回复

中国的纪检、监察机关张口证据、闭口证据,而且必须确凿,让举报人太难了。要知道,平民百姓不是国家机关,有些就是怀疑,明显让人怀疑的事,可是要去取证太难了,没特权。举个例子:有个人看见另一人杀了人,那个罪犯把死人拖回了家,洒了一地血。目击者去公安局报案,接待的警察说:你说他杀人,有证据吗?目击者答:血一直洒到他家门口。警察问:你怎么知道是人血?难道没有可能是猪血、牛血吗?目击者答:我看到他杀人了。警察答:看到没用,最重要的是证据,你不能证明那是人血,我没法接受你的报案,没证据吗。目击者晕!!!

发布者 :匿名 (2008-09-01 11:04:04)  回复

  "关系网"与"国土面积"成正比。反腐,防腐的机构再大,再多,措施办法再严密,也难与这张大网抗衡。因为其自身也在这张网中受其缚......

  法院的异地审案只是"马后炮"了。如何才能使防(反)腐的人不被网住?法院的方法可参考:全国各省,市区的各级纪,检,公,法,监全部实行异地(远离本省区)分散办公,定期轮换办公地区,始终不受网缚......这就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发布者 :匿名:天方夜谈 (2008-07-30 09:17:25)  回复

反腐败是民心所向。

发布者 :江天德 (2008-01-19 09:39:52)  回复

最好在底层的腐败官员,好好查处一下···!!

发布者 :匿名 (2007-04-19 01:27:19)  回复

请中纪委关注高案!

发布者 :匿名 (2007-04-08 22:45:35)  回复

前些年杀猴,近几年杀虎,过几年可能虎、猴、鸡同杀,等着吧!放心!!

发布者 :匿名 (2007-04-06 23:02:32)  回复

纪委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但问题的关键是,纪委书记都是同级党委的副职,所以贪官的真正落马又有几件是纪检委查处的,大多是群众举报的,然后纪检委再去调查的,处理的过程、处分的程度多要征求党委的意见,纪委独立办案的权限太小。温总理指出:腐败的根源就是权利过于集中和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发布者 :匿名 (2007-03-27 09:54:44)  回复

反腐败宣言 起来,不愿受贪官腐败侵害的人们。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 打个贪官罗光腐败落花流水,有正义感的人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无权无势,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就会使贪官罗光腐败分子胆战心寒!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要依靠神仙皇帝。 要创建和谐社会,必须杀尽腐败贪官罗光, 最可恨那些豺狼贪官罗光,吃尽人民的血汗钱,榨干了国有资产。 摇身一变,成了副处长以上的腐败分子! 正义在哪里,真理去何方??? 有血有肉的共产党员啊!快快起来,起来!! 重拳反击腐败贪官罗光,保卫我们幸福的家园, 一旦把腐败贪官全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将更加灿烂。 这是残酷的斗争,团结起来,一致向前。 紧跟党中央,和谐定实现。。。 。。。! 具体详情请点击以下网址: http://www.sm.gov.cn/zwgk/showsmyj.asp?id=435

发布者 :加盟 (2007-03-26 18:54:10)  回复

中国这么大,贪官多的象大海里的鱼,有很多鱼识水性,潜的很深,不被扑鱼者抓着,抓捉的鱼是太是贪拉

发布者 : (2007-03-26 12:29:19)  回复

我有一个想法:1、各级纪委实行垂直领导,中纪委直向总书记负责。赋予各级纪委独立的人事权、财权、侦察传讯权,在各级官员头上高悬一把达摩克利剑,奖励密秘举报,可能比什从都管用!但地方官会不答应的,他们甚至会威胁中央!这要看中央政治局的迫力了,老百姓是支持的。2、对举报信往下级转,别搞原件批转,可搞列举的事实摘抄,转原件等于给被举报人说明是谁告了你,谁敢署真名举报?

发布者 :匿名 (2007-03-20 23:3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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