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一本书
这次是一本老书,纸页已经又黄又脆。作者也是老的,英国的毛姆。
毛姆是我曾经喜欢的作家,他的作品里有一种装腔作势的优雅和善良,比如这部《刀锋》。曾经在网上看到一起儿争论,是一个“真贵族”对伪贵族的嘲讽和批判。那位“真贵族”说,真贵族对穷人都是善良的,不会象伪贵族似的那么浅薄。毛姆的善良就是一种真贵族式的善良。这种善良不能说不真诚,但总是有一种要穷人弯下腰吻着他的手泣泪谢恩的派头。富人和穷人,有时候还真是这么和谐相处的。
毛姆也讽刺富人,入骨三分,却又充满善意,比如对这部作品里的古董商艾略特。说到底,他们是一拨的,只不过他比他们在精神上更“贵族”一点。所以他在富人和穷人面前都有观察和剖析的优越。人活到这个份儿上,真是爽毙了。我说我曾经喜欢毛姆,大概就是曾经仰慕这种境界,而且暗自里是希望自己也能活到这般优越的。现在不了,知道没戏了,随之也就发现了这般洒脱中的装腔作势。吃不到葡萄而发现葡萄酸,虽然比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更深刻一点,但其心理基础基本一致。
不过在《刀锋》里,毛姆还是表现出了对一个人物的真心欣赏甚至敬佩,只有在这一个人物身上,他收起了一贯的装腔作势和居高临下。这个人是这部书的主人公——拉里。
毛姆为拉里设计的基本履历是:美国人;17岁时谎报年龄参加一战,担任空军飞行员;战后归来,性情巨变,他的一位战友为了救他而战死,使他就此陷入对生命本质的思考;此后的十几年里,他靠着每年3000镑的年金,在世界各地“晃膀子”(译者周熙良发明的词儿),其实是读书、沉思、劳作、寻师;最终,在印度找到了圣者和真谛。小说的最后一大段,是他和毛姆(此书为第一人称,毛姆以真实身份出现)在一间咖啡馆里彻夜长谈,拉里道出的所有哲理,都来自印度的《奥义书》;最终的最终,他在欧洲散尽自己仅有的财产,回到美国作了一名“的哥”,实践他的真实人生——他“开悟”了。
身为中国人,看此书甚为愉悦——开悟,是咱中国人的长项呀。《奥义书》的轮回学说,跟咱佛教里的六道轮回大同小异;拉里回到纽约开出租,在咱看来也没什么特别——大隐隐于市嘛。
毛姆就差得远了,铺垫了好几万字,拉来艾略特和拉里的前未婚妻伊莎贝儿作陪衬,就是为了烘托拉里的思考和开悟。而《奥义书》里的东方式思辨,显然让毛姆惊为天音,不惜借助拉里的嘴大段大段地复述。看那一章,能把人累死。
估计在很长时间里,“发现东方”都是毛姆生活里最重大的事件,《月亮和六便士》借助法国画家高更在塔西提岛上与土著的共同生活,表达的也是这种“发现东方”的惊喜。少见多怪。
这次读《刀锋》,已经是重读了,书页里的若干地方,都有前次初读留下的记号,尤其是在拉里复述《奥义书》的那些思辨段落,更是层叠地画着黑线、红线,黑线是重点,红线是重点中的重点,可见我当初也被这些“奥义”镇住了。让我吃惊的是,那些画了再画的语句,在我的记忆里全无印象,以致我怀疑我是不是真的读过这些文字。更让我意外和有些不解的是,仔细读过这些语句之后,我确信如果是今天初读这些文字,我不会再画这些道道。不知道是今天的我放弃了思考,还是30年(从初读到再读)的庸碌生活,让我“穿过”了这些对“终极”的思辨。
以毛姆对东方式开悟的理解,只有拉里这样经过刻意而且艰苦的思想跋涉,才能穿过尘世而在一个自由的境界中回归尘世。而以咱东方人自己的理解,不用出来进去地折腾,咱在尘世里就能把尘世穿越了——不要说老庄了,就连佛教,不也小乘改了大乘、苦修改了顿悟?冥顽如我,不是也不在“奥义”底下画道儿了吗?一拨拨不甘平庸,又不舍尘世的人,都是这么抚慰自己的。中国哲学,才是“普适”的哲学,哲人和庸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哲学。
我觉得我的冥顽也不能全都怨我。毛姆为拉里设计了一套想不成仙都难的内外条件:高大、颀长、优雅、迷人,男人看了都服、女人见了全晕;看书一看就痴、学语言一学就会、领“奥义”一听就通;有每年3000磅的后盾,偏又对物质天生有够,招身边所有女人暗恋,却又对女人只有“寻欢作乐”的心理需求,没有非她不可的生理依赖(他自己说的)……NND,这是人吗?这是天生的侯任先知呀!可我想知道的是,象俺这样一个要啥没啥的庸人,怎么才能成圣?毛姆没说,没说就是没戏。所以估计即使我出家当了和尚,也是一辈子的洒扫沙弥。与其这样,还不如就在家里洒扫呢。扫哪儿不是扫?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刀锋》的扉页上印着这句话,也是书名的由来。我知道毛姆是服了这句话里的“奥义”。但毛姆不知道的是,俺们中国人都是“滚刀肉”,在“刀锋”的两边,来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