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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世象点评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高志强 |  浏览(2507) 评论 (0)  | 发布时间:2006-11-24 17:00:42 最后更新时间:2006-11-24 17: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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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世象点评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在不超过20公里的路段上设了两个收费站。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平原地区非封闭式路段,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小于50公里。当地主管部门称:“没有批准过收费站收费”。当地人大代表提议撤消未果。
    有的地方公路收费成了产业,修路不是为了通行而是为了敛财;连人大代表的话都不当回事,这个收费站有点不像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贾海茂说:有的医院不认可保险公司开出的医疗费担保函,一定要让交付现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医疗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还需磨合。医院不能只认钱而忽视人道。而保险公司口碑不大好,也令人深思。
 
    10月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一辆运营的公交车扎到桥下,30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表示:事故暴露出公交营运体制和市场秩序存在着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
    体制、秩序问题,说到底是人的问题。其它城市是否也应该查一查“营运体制”和“市场秩序”中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不要总是亡羊补牢,30条生命啊,代价太惨重了。
 
    10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口一条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外籍女子把自行车横到一辆现代小客车前,告戒司机:走机动车道。小客车司机将外籍女子的自行车拎起来一摔说:回你们家管闲事去。外籍女子仍不死心,迫使小客车开上了机动车道。
    这位外籍女子的较真,让那些视违法习以为常的司机失败得一丝不挂。走错了路,改正就行了,错了不认错还撒野,不该啊!构建和谐交通环境,让我们都来学习这位外籍女士的较真。
 
    沈阳市交警在检查司机酒后驾车时查到一开红旗轿车的男子。这位男子亮明了某区交通局副局长的身份后,仍被交警做酒精测试。看到“酒后驾车”的测试结果,这名男子嚎啕大哭,直喊:“哎呀,妈呀!”
    第一,这名男子非常清楚酒后驾车的危害;第二,这人脸皮太薄;第三,这人嘴馋!男人都好喝两口,遇到特殊场合,一醉方休也无可厚非。但是喝了酒就别开车。为了喝口酒,付出这么大代价,值吗?
 
    日本16个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员酒后开车的惩罚,广岛、长崎、滋贺等地甚至规定:公务员酒后开车,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一律就地免职或停职,
    公务员应该在日常行为中更加严格地限制和约束自己,应该成为国民行为的表率,这样政府才能赢得国民信任。日本严惩公务员酒后驾车的做法乃明智之举,值得效仿。
 
    武汉市“捡破烂”的杜老太太被摩托车撞伤,江汉区人民法院判决:骑摩托车人赔偿杜老太太误工费1200元。代理案件的律师称:按有关法律规定,误工费的赔偿应该以有劳动能力为限,家庭主妇、无业人员受到伤害后都应获得误工赔偿。
    拾荒人也是劳动者,误工费不是空摆设。好!
 
    北京市一宋律师近日状告北京市路政局,要求退还1999年10月31日后对其征收的养路费3080元。宋律师的诉讼理由是:《公路法》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北京路政局无视法律,始终在征收养路费。
    明摆着的事,部门利益在作怪。收来的“费”是部门的,征来的“税”是国家的,有关部门的利益肯定会因为“费改税”而大受影响。真不知道与法律相抵触的养路费还要收到何时。
 
    在首届中国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论坛上,有关人士透露:汽车在定损和维修上将规范化、标准化。就此,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已经与保监会、交通部达成共识,将在北京试点。
    汽修厂要价多多益善,保险公司定损越低越好。发生事故后,汽修厂对受损车辆的维修报价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常常是差一大截,令投保人无可奈何。以上信息对广大投保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载<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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