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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广州市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在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列管后,长沙市也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广东省佛山市、福建省厦门市都将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广东省东莞市市委书记刘志庚提醒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亮红牌”是早晚的事,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给大中城市交通管理带来的“阵痛”,已经开始显现。但一味地“禁”,也只能解决表层问题。电动自行车的“大型化”、“摩托化”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生产无序的问题?这恐怕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9月6日,广西北海市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一位执勤交警的鼻梁骨;10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一名交警检查县委书记乘坐的军车时遭暴打。有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
个别官员自恃特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恶劣行径实在令人发指。交警连自己都无法保护,又怎么去保护百姓?媒体虽弱化了以上事件的报道,但由此给广大交警心灵留下的阴影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却不可低估。
河北省成安县退伍军人陈树枝拉着改装的架子车徒步全国之旅。2005年9月2日,陈树枝从上海出发,在一年多时间里,途经杭州、南昌、西安等10座省会城市,已经走了2.5万公里,计划2008年7月到达北京。陈树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北京奥运会加油”。
用自己的方式为北京奥运会加油,为中国人喝彩,陈树枝的行为演绎了一个普通百姓的奥运情怀,诠释了华夏子孙的奥运梦想。
11月1日至7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北京交通通畅,拥堵不在。崇文区李大妈望着通畅的道路感慨:北京不像北京了。银建出租车公司刘师傅更是乐不可支:跑起车来“刷刷”的。
此次中非论坛北京峰会期间的交通管理模式,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交通管理模式的预演。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刘小明则称为“一次测试”。政府重视、群众支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峰会期间的交通管理模式,为北京市长远发展留下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4月15日,安徽省泾县交警刘荣寿在执勤时被金多升开货车撞死。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多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有关报道披露的情况看,金多升明知交警拦截,仍驾车前行将其撞倒后从其身上轧过,法院判处金多升死刑,罪有应得。不过,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交警其实无须追缉,记下车号事后追究即可。刘荣寿的死,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柱庭在“我国收费公路政策不动摇”一文中称:“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公路收费属无奈的选择。一些地方打着发展收费公路的幌子乱收钱,极大地歪曲和损害了收费公路政策;国家监管上还存在问题,导致乱收费情况依然存在。”
公路乱收费扰乱运输市场,亦成为车辆载不动的“包袱”。正常运输亏本,超载、超员挨罚;处在夹缝中的道路运输催生了大量违法行为,并导致事故不断。切莫忽视公路乱收费给交通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
9月16日,一辆超限大货车将北京市东三环二闸铁道桥防护栏撞毁。致使桥体混凝土大面积脱落,5根主筋严重变形,损失惨重。在北京近千座桥梁中,近半有被撞的经历,其中北三环的安华桥每年被剐蹭、碰撞不下20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将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北京的立交桥多,被车撞的也多。一座桥一年被撞20次就令人不可思议了,定有其深层次原因。一味强调车辆超限,司机不长眼似乎难以服众。为什么不把桥架高些?是否存在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为什么不提早设置限高防撞装置?要知道司机总有走神的时候。
载<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06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