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冠的博客
三呼头来,岂不快哉
  强让百姓当“股东”,电信也该改改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黄冠 |  浏览(1358) 评论 (2)  | 发布时间:2007-01-28 18:18:43 最后更新时间:2007-01-28 18:18:43  
  本作品所属分类:综合类别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这几年一直是个热点。今年地方两会,江苏省政协委员也加入了呼吁行列(新华社1月27日报道)。此前,人民网、新浪网等网站早就开辟了专栏、专题讨论,大多数网民意见:“坚决支持取消”。可是,讨论归讨论,月租费一直照收不误。
   到底该不该取消?那得先问问:这到底是什么费?据了解,它是在电信事业发展初期,国家允许筹集的专项费用,用以改变我国电信落后状况。但久而久之,月租费变成了一种“垄断利润”,一收就是数十年。消费者被强行当了没有分红的“股东”,除非您不用固话。
   这笔钱有多大?江苏省政协委员孙达华算了一笔账,南京固定电话约在300万门以上,1年月租费就达6亿多元。这只是一个城市而已,那全国呢?
   垄断之利实在太大了。在仍然缺乏博弈协商机制的背景下,靠讨论靠呼吁取消月租费,的确太难了。可是,消费者也开始用行动来投票。在笔者老家,如今都纷纷取消固话买手机。原因是多数农户用固话每月电话费不足20元,月租费每月却不得不花20多块;可手机没有月租费。其实未见得能省多少钱,但足见对月租费的反感。
   一提这事,运营商也自知理亏,大多不敢硬顶。但也多会“不约而同”地“踢皮球”:“是否收取月租费,决定权在主管部门”“别的地方不取消,我为何要先取消?”
   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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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兄

发布者 : (2009-05-08 21:01:10)  回复

那个,上茶,拿酒,切五斤牛肉.

发布者 :明四新 (2007-03-01 13:5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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