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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主人:宋中清 |
| 个人简介: |
| 中国十大律师名人 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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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清:找回查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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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765) 评论(6)
本作品所属分类
诉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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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07: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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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发现,“第三方”力量似乎并不足以成为解决医患纠纷、查明医疗损害责任的主力军。在实施中,也总是感觉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持和当事人信任支持,总是底气不足。颇有“振臂一呼,应者寥寥”的尴尬。究其原因,现在看来,这些“第三方”被局限在法定力量之外了。看来人们一直在法律本身设定的基本程序之外花时间找力量。从与法律含义联系的紧密程度顺序上,这些所谓的“第三方”也只能是第三,是“再次”。 在医患争议处理上,在查明医疗损害责任的职责上,有没有“首先”的力量,法定的“第一方”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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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不属于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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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188) 评论(3)
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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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02: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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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能让患者养。让生存和养活问题成为医生和患者这两“类”人相互指责的理由和依据,成为医患暴力“高兴”论以及医疗事故无罪论的社会意识基础,是医药卫生法律政策必须避免的倾向。“以药养医”和“以医养医”,这两种提法都存在把行医者和就医者设计成食物生存法则中两“类”角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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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患方穷凶的人对法律也切齿--透析东莞钢叉催泪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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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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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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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才是对人民负责,才是对国家负责,才是大势所趋。东莞出台钢叉催泪剂政策,这种发动私力暴力的“作为”,从重建法律秩序的角度观察,不仅不如加强公力执法的“作为”,甚而不如在推动私力上“不作为”。这是典型的逆法治国家大潮流的倒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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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清:少数医生何以把人类侮辱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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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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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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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病人死了,是因为给医生“贡献”钱财利益,是他自己及家人举债出钱“买”了手术刀找医生来把他自己杀死。如有质疑,还要被去掉行政和刑事惩处医疗违法犯罪者的想法,“被索赔”,然后再被污蔑成“讨钱帮”、“医闹”。医生,少数医生,个别医生,还有“保护”个别医生的那些势力,何以把我们人类污蔑侮辱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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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方打医疗官司需要智慧和冷静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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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律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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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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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支持受害患方的律师,能够做到这一步:让对方着急说真话,并及时巩固该真话对受害患方的帮助作用。我觉得我们这次是成功的。不能因为一部分受害患者不能够站到这样的高度看问题,我们律师就放弃这样做对患方有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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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设派出所管医患纠纷 要把牛尾巴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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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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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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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里设立派出所,利用国家警力资源加大原本“私力”的医患纠纷一方(医疗机构)的力量,以此指望降低和减少民事医患纠纷的索赔争议次数,无异于拽着牛尾巴向后拖动整头牛。除了能把牛尾巴拽断,并不能把牛拖回牛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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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死卢德坤容易 重建医疗法律秩序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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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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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8: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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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本来位置重建医疗法律秩序,纠正我们长期的错误,虽然相对于严惩某人强烈谴责某人来说更为困难,但是属于解决问题之本,属于法律智慧和法律含义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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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执法人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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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049) 评论(2)
本作品所属分类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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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0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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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清律师的高端解读,让人看清了造成当今中国所独有医疗乱局的最重要“推手”。从而揭示了严格而常规的医药卫生执法是重建医药卫生法律秩序唯一正确选择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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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医疗损害不是过多而是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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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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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2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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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媒体介入的违法现场,谣言将更加具有生命力和破坏力。谣言应止于公开,违法行为的损害应止于公正执法,困难和风险应减少和消失于关注。这正是宋中清律师所说的媒体作用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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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下放到医生和病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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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81) 评论(0)
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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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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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有两百多个国家。看病要付钱只有二十几个国家。其他的国家他看病就是不要钱。现在呢,是把矛盾下放,下放到医生和病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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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之说与公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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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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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5日 09: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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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力执法资源作为法定查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方”力量,对医患关系煽风点火,以及以“安抚”的名义变相煽风点火,是导致医疗秩序混乱的关键原因。他们比职业医闹更可怕,曾被宋中清律师称为“超级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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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医疗黑幕的都是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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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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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3日 2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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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因为敢于并常年坚持揭露医疗医药界的黑幕,遭受恶势力的打压,他们却赢得了国家和民众的尊敬和支持,是我们的真正英雄;有些人因为乐于并多年不断揭露医药卫生界的黑幕,博得了人们的眼球和媒体的曝光率,他们却是地地道道的医患互残幕后黑手,他们终将遭到国家和人民的唾弃。这两种人有着不同的未来,全因为他们不同的身份和不同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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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没有权力指责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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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19) 评论(0)
本作品所属分类
损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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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3日 22: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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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听惯了执法机关和医方组织“护短”、“安抚”医生、责骂患方“医闹”的同时,又听到这些机关、组织的人员对医生“揭短”、发狠的话。总觉得这些话诡异。到底我们有没有权力来指责、责骂医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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