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一把手仍是腐败案中呈现的关键问题
高官受贿1700万再次凸现腐败五大顽症医治乏力
文/陈雪骅
今天的《新京报》消息,陕西又一高官因腐败落马——该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日前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报道说此贪“在任1700天受贿1700万”,平均每天收受贿赂1万元。透过该案详细内幕,我们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腐败仍然是当今最具危害最值得全民关注的公共话题,其某些深入骨髓的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公开监督”等顽症需要下猛药医治。
该案极具典型意义,具体说来,有如下五大顽症可供解剖:
一是“仕途到顶”心理加速腐败爆发症。报道援引辩护律师的话说,陈双全在离任陕西铜川市市长前感觉“仕途无望”,极不愿意去陕西高速集团任职,这种官场失意心理成为他后来受贿的主要思想根源,因为从陕西省纪委的调查结果看,陈在出任高速集团董事长前,并无受贿记录。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另一起腐败案中的主角——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李因其没能“爬往省里”、而另一比他资历排后的官员却新任省委常委”,导致年过半百的李心理极度失落,觉得再无升迁可能,于是在随后几年里疯狂敛财。
综观其他腐败案件,“仕途到顶”心理已经成为许多即将卸任或退休的高官大肆腐败的主要思想诱因。这给我们纪检、审计系统以及新闻媒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要牢牢锁定那些快要离任或退休的掌握诸多公共资源调配权的官员,要加强监督,要进行重点审计检查,要加强公开性的舆论关注。
二是一把手缺乏监督的普遍症状。此案中贪官陈双全因掌控着高速公路项目的招投标大权,虽然表面上招投标都是按程序进行,实际上他却委托自己的心腹暗中做手脚,如匿名打电话给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透露标底等重要信息。在参与竞投标的企业中,大多是高速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而子公司的负责人无疑是在其上司陈双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陈双全授意该怎么做,子公司自然跟着怎么做,集团内部缺乏对一把手的监督,疏于或无法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
可见,一把手缺乏监督,仍然是许多腐败案件得以发生的关键因素。庆幸的是,目前全国范围已经有多个地区在试点“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如长沙市天心区就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制度,以期从公共资源的调配权方面减弱一把手无法监督的尴尬。但实际效果特别是长期效果如何,其他分管副手敢不敢真的行使自己的权力,还需要观察。
三是国有企业成为腐败隐蔽屏障症。在陈双全接受的12家参与竞标的企业中,有11家国有企业,仅有一家为民营企业,用陈双全的话说是“国有企业的安全感强”,技术力量强不易产生安全隐患,只要把好质量关“太平无事”,期间收受的贿赂自然也难以浮出水面。像湖南凤凰沱江搭桥跨塌后,特大事故自然也将后面腐败的湘西州州长等一干腐败官员牵了出来。所以说,国有企业因为其产权没有民营、私营企业那样清晰,而极易成为市场与权力勾结的最佳桥梁和纽带,很多高官腐败,往往借助于国有企业进行相关黑幕运作,遮挡了纪检系统的监督视线,蒙蔽了许多民众的眼。
四是台面说教越堂皇腐败越猖狂症状。像我此前在一些相关文章中提到的“官场两面人”一样,腐败官员的言行往往有天壤之别,从诸多腐败案件的查处前后我们经常发现,一些表面上看似清廉无比讲起廉政来口若悬河的官员,台上发表的慷慨之词还未飘远,转眼便在台下大肆受贿贪污,如巨贪成克杰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时,一次面对记者的采访便貌似情真意切地说“广西还有几百万群众没有脱贫,我这当主席的睡不着觉呀”,说教起来大言不惭、底气十足。
此案中陈双全越是在大肆受贿的时候,越是经常在公众场合宣讲廉洁,越是将自己的许多言行与廉政挂起勾来。——这也给我们的纪检、新闻系统提供了一个思路:那些经常在公开场合表明自己有多廉洁有多无私的官员,往往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其越是标榜自己廉洁却越是内心不塌实对自己的“安全”没底气,对这样的腐败说教“两面人”官员,要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调查。
五是离任或退休后腐败责任追究趋弱症。目前,我国还未推行大范围对官员的财产状况进行公示的制度,腐败官员一旦离任或退休,特别是离任或退休多年,将很难再对其进行司法调查和责任追究。该案中陈双全于2006年退休后,一听到行贿者在背后吹出“老陈信誉不好”的风声后,马上“查漏补缺”,将“唯一爽约”的某行贿者的款全数退还,如果不是陕西高速集团内部的举报和随后的案件牵扯,也许陈双全将就此安全“退隐江湖”。由此可见,对一些已经离任或退休的官员进行财产公示,越来越显得重要,我国要反腐,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员财产公开透明制,同时,对其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或领导责任予以严厉追究,不仅要让其“晚节不保”,还要让其“难以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