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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王永丽事件,各方不同意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韩秋月 |  loading...  | 发布时间:2008-03-07 00:08:24 最后更新时间:2008-03-07 21:26:14.0
  本作品所属分类:综合类别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朋友 |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其实,王永丽的案子并不复杂。

      王永丽是贵阳六中的语文教师,大学中文系的学历背景,优秀教师,今年45岁,32岁时与丈夫离异,单身。从照片上看,可以说是风姿绰约,徐娘不老。也许正是因为她的风姿、她的学识、她的优秀,在她所任班主任的班上,先后有两个男生“爱”上了她,而王永丽也分别与这两个18岁的大男孩有过肉体之亲。去年7月,其中一个男孩因为吃醋,将另一个“情敌”杀死。今年年初,王永丽就职的学校将王永丽“双开”。

      报业的朋友晓波兄(http://blog.voc.com.cn/sp1/hanxiaobo/)给我的QQ留言,让我说说看法。琢磨了一个下午,居然不知如何动笔,直到昨晚近两点,我还不能把自己的观点捋顺,于是给文章命名为《关于王永丽事件,我的矛盾态度》,准备今天接着写。今天下午和几个哥们、姐们聚会,于是问起对此事的态度,结果呢,不仅没有使自己的观点更清晰,反而糊涂起来。于是乎文章的名字改为《关于王永丽事件,各方不同意见》。

      老Z:这个老师可以说是个坏人了,良心很坏了。因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本身是不对等的关系,你利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来谈所谓的恋爱——准确说不是恋爱,是乱性,是满足自己的欲望,基本的做人良知都没有了。你如果有欲望忍不住了,你可以找别的渠道解决啊,比如找“鸭”啊,干吗对着孩子下手啊?我们只要从那两个男孩子的角度去想一想,就会明白,如果这两个孩子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就是他的家长,我们能原谅这个“老师”,能放心这样的学校吗?我甚至认为,应该追究她的“教唆罪”——不知有没有这个罪名。

      X:这个女老师与两个男生有性关系,应该负法律责任。(本人插话:中国没有“通奸罪”了,与多个异性有性关系,不属于法律范畴)这跟一个男教师猥亵女学生没什么两样,都属于禽兽教师。

      N:我认为这个老师没有错。老师怎么啦?老师也是人啊,如果王永丽不是老师,而是一个其他什么单位的职员,社会会这么苛求她么?再说,如果王永丽是个男老师,两个女学生追求他,是不是就影响小点了呢?分明是男女不平等嘛。不就是两个情敌决斗嘛,干吗把焦点放在王永丽身上呢?

      小Z:那个女的,“条”够靓……

      不知大家什么意见,反正到现在,我还糊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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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班主任 她的行为的确让我们十分震撼…………不过她在教我们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的一些事情,不好说 事情过了 就此作罢吧……
:匿名 (2008-07-15 14:01) 

几个问题显而易见! 在此 问给大家

第一,  如果有人发布的 短信属实. 那么 第一个问题, 女老师(姑且这么称呼她,说实在的,我很想把她拖出去埋了.) 是跟两个学生有染,  无风不起浪, 现在这个浪头可是席卷了中国的教育界啊!   那如果有染,这位道貌岸然的女老师绝对推卸不了责任, 更何况这种3角的暧昧关系!

第二.  很多人为这位老师申辩 说也是受害者,不错,是受害者,当事实呈于大众以后,肯定会变成受害者. 但是 当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呢?  据悉, 这位女老师跟两位青年都有性接触,是学生诱惑老师?  或者 强女干老师?  身为师长, 面对这样的事情 是这样处理吗? 于自己孩子般的学生发生关系?  她 无辜? 她 受害?  我呸..脏了我的口水!

第三.  一个在婚的女人, 有家庭 有丈夫...   虽说 我们已经进入21世纪,很多事情是跟随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但是,伦理道德呢?   而且一个老师, 一个有家事的女人, 关于这点,无需多言吧? 如果谁想为她申辩,那么换位思考,这位女老师 是您的妻子 亲人呢?

第四, 各位, 如果那两个孩子是你的孩子呢? 如果他们是你的弟弟或者亲人? 他们的一生怎么办? 被一个 有诸多头衔的老师 毁了,是毁了.... 这一辈子的阴影!

第五,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可以为她申辩的, 即便这件事情她也有诸多困苦....但是结果出现了,  她该知道, 她现在 就是个b, 遭人唾弃绝对是轻的.... 我不想骂人..... 我忍,如果古代,把她扔猪圈里!

第六, 国家整天喊教育啊 教育啊.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是个老话题了, 社会主义下的教育里,不知道这样的败类还有多少?  而且 除了这样的问题,教育存在的问题多的可以吓死人,  今天 王永丽事件 浮出水面,然 以后会浮出怎样的事件呢?  教育啊, 不要把孩子的一生都教育毁了....

第七,小弟 刚大学毕业, 如书写有不周全的地方,望见谅``` 申明观点, 这 老

:匿名:汐落 (2008-04-30 08:46) 
利用男孩青春期的性幻想,满足自己的性欲,多可怕的女教师,居然还有人为他辩护,简直是。。。。
:匿名:maitian (2008-04-30 00:22) 
感情是需要在正确的产生道德的约束之下的,这位女教师对于感情没有正确的处理。如果说是一种真正的感情,我认为是谎话。可是,迫于舆论的影响,他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线。希望在教育界能够唤起他们的师德意识,增强师德观念,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匿名:师风 (2008-04-23 12:02) 
我不知道当王永丽女士看到这些心里会怎么想,当时发生了种事,我们用怎样的一种态度去看呢,是情不自禁?就不拿年龄来做文章,王女士(暂且还称她为女士)既然有了丈夫又搞婚外情,而婚外情发生后再接着来另一次婚外情,事情发生到这里就不能用婚外情来形容了,说到这我不能不说她是个放荡的女人.但就男人来讲大多数还不是希望这种女人在生活中越多越好,错就错在她是个老师!一个漂亮的女教师如果不检点很多男学生都会把她当成性幻想对像,而当幻想成为实事后却不能不让人反省,对于王永丽来说她反违背的不仅是自己的婚姻更是中国的道德,性乃天性,但在追求性享受时也要考虑到负面影响.而两个学生也不是好学生,倒底是王永丽诱惑了他们还是他们挑逗了王永丽这谁也不知道.........
:匿名:笑看红尘 (2008-04-14 16:08) 

    教师也是人,如果这事发生在其它人身上,大家看法又怎样!

:匿名:一中学教师 (2008-04-04 15:13) 

我的看法:我觉得哪个女老师也没有什么大错,是我们世俗的道德观念太强了,从而忽略了人性,看看奥地利女作家的《钢琴别恋》,就是写一个女老师和男学生之间的事情,我觉得我中学的时候是暗恋过女老师的,这种事情大多数都有过,(男同学暗恋女老师,女同学暗恋男老师)

有争议的恋情太多了,《洛丽塔》等等

还有最近的《色戒》,都是关于人性和道德的争论

说“老牛吃嫩草”是不道德的,其实我一直认为年龄相差不是问题,我们的周易上说男女之间年龄差距大了好。只是我觉得不要太大,象杨振宁和翁帆,有点太离谱了,呵呵。

:匿名:橡皮虫 (2008-03-31 15:30) 
无所谓,按法律处理就行了.性乃天物.没必要过分责备谁.
:匿名:流云 (2008-03-14 14:26) 
在这里讨论的各说各有理,有一点应该达成共识:要全面地看。就是说:这个老师固然有错,难道那两个孩子是好孩子吗?为什么关于这两个孩子的问题没人讨论呢?不到18岁是未成年人,可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这么小就已经敢与老师发生关系,而且他竟然敢去杀人去,试问:难道这仅仅是突发事件吗?难道不是有一个性格养成的过程吗?是谁养就的这个性格?也应该讨论一下。
:丁肇堂 (2008-03-12 12:54) 
对一件真相尚未明了的事件滔滔不绝。。。。。。如何是好
:匿名:路过 (2008-03-12 10:10) 

杀人者是在18岁的第二天杀的人,也就是说,他和被杀者(那个比他与女流氓搞在一起更早的男孩),在与这个女人(恕我不能叫她女老师)深度交往时,都还不到十八岁。在美国和很多西方国家,这个女人不但会被称作女流氓,而且会被定以流氓猥亵罪,坐牢是肯定的。

此外,这还是一个在婚的女人——在婚,不是再婚。在丈夫不在时把未成年男学生领到家里来苟且,即使是在道义上,在现代(不是中世纪)西方文明中,这个女流氓也是一个遗臭万年的角色。

看了这篇文章和相关评论,不得不感慨啊!国人的思想自由之程度——尤其是在性问题,看来早已超越了美国。

:匿名:李锋 (2008-03-11 20:08) 
不太搞明白,总之是"人民教师"和"祖国栋梁"^^^^^^^^^一时糊涂呀!!!!!
:施朝阳 (2008-03-11 09:23) 
我是一位有30年教龄的中学语文老师,在我们中学,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是非是很清楚的。女老师,和自己孩子年龄一样大的学生成奸,不是女流氓是什么?看到这里很多人为她辩护,悲乎!我想大家也为人父母,自己的孩子也多在中学吧,如果这样的事情摊到自己头上,难道诸位不是去报警、不是去找校长,而是写文章为和自己孩子成奸的女老师辩护?甚至认为这样的女老师有“难堪”和“委屈”,呜呼,悲也!是非不明者,竟至如此!不必再说什么了,快8点了,我要去上课了。
:匿名:王启元 (2008-03-11 07:59) 

这位老师也是受害者吧?

既然都是18岁以上的,自己的行为能力应该清楚的。

目前事实还不是很清楚,按常理,有人推断这个老师也是受害者。

因为学生对这个老师的评价很不错,而那两个男生却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纨绔子弟。

:杨维忠 (2008-03-10 12:53) 
我的同事告诉我,最好的方法应该等到孩子毕业之后.:)
包子有进步,最低的底线、最宽容的办法,就是等学生毕业,这个孟叔叔已经说了,可是你看……
:匿名:包子 (2008-03-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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