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秋月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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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不是这么讲的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韩秋月 |  loading...  | 发布时间:2008-07-08 22:46:08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11 23:58:16.0
  本作品所属分类:市井百态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朋友 |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我记得我5、6岁的时候,我舅舅来天津看望母亲,父亲为了招待这位小舅子,特地给他买了一顶崭新的皮帽子。小舅子初次来天津,也是为了显摆,就到处逛,结果呢,当晚回家晚了,抄近路,帽子被人抢了去。回来之后自责说,谁让我钻小胡同呢……

    上海杨佳事件的起因是租了一辆黑自行车,遵义翁安事件的起因是那个女孩子自杀,于是有人说,认倒霉吧,谁让你租的是黑车呢?谁让你年轻轻的不好好念书搞对象的?

    今天的《今晚报》上登着这么一个故事,说一个男子,因车祸导致双目失明,深爱着丈夫的妻子毅然摘除了自己的一只眼球给了丈夫,没想到,复明后又装上了一只假眼的丈夫,却瞅着“独眼龙”的妻子不顺眼起来,最后把妻子抛弃了。文章结尾说,这个妻子不值得同情,因为“她没有学会爱自己”。

    之所以把三个不相干的故事放在一起,是觉得有相似之处,就是一种“贱民心理”。被偷了帽子,不报警就算了(再说60年代也没有报警一说),至少应该痛恨小偷吧?怎么埋怨起自己个儿来?租黑自行车是不对,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个事审讯6个小时啊,说是没打人,那干嘛巴巴的赔偿1.5万呢?初中搞恋爱是早了点,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死得不明不白啊?最可气的是今天这篇文章,那个装了个假眼的丈夫,简直混蛋到家了,作者不仅不斥责这小子,反而给善良厚道的妻子派了个罪名,还有道理么!

    这种自轻自贱的宣传实际是助长了恶势力,使得百姓要么做贱民要么做刁民,就是做不成公民。因为国家没提供给你学习做公民的方法,倒给了你做贱民的暗示,殊不知从贱民转化为刁民,只是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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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登的这个故事,本身就没有可信度。再用此故事来说明道理要学会爱自己”,就更不恰当了。“贱民”可是某些官员喜欢的哟!“刁民”是某些官员对那些难以对付的百姓的称呼,某些官员很不喜欢哦!

两处不合适。
:匿名:岩 (2008-07-10 15:10) 
支持1
谢谢!
:汤成华 (2008-07-10 12:37) 
看了大家的评论,也感觉换眼球的事肯定是“故事”,报纸讲故事太正常了,何况是今晚报这种娱乐为主的报纸。不说夫妻换眼球是否匹配,器官移植一般都是以不损害移植者的身体健康为前提的,如换肾,给别人一个,自己剩一个也对身体影响不大;眼睛就不同,生生挖掉一个健康的人眼睛,医好一个,让另一个致残,无关乎美观,简直就是残忍,肯做这个手术的医生也是混蛋。
让细叶斋这么一说,这个故事问题更大了,器官移植是可以的,但是以不影响移植者的生命质量为基本尺度,把一只好生生的眼睛挖出来……想想都难受!
:匿名:细叶斋主 (2008-07-10 10:05) 
严重支持博主的观点,部分文化人的思维似乎走上了邪路。只顾自己的别具一格企图成为异类,不管社会责职道义责任道德底线历史主流。
估计脑子进水了……
:柏文学 (2008-07-10 09:40) 
怎么核实?大方向是对的,就不核实了,如果换了周编辑,一定拿出核实纸包子的认真劲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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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韩教授说的对,俺不跟你抬杠韩教授既然“大方向是对的,就不核实了”这么想问题,俺什么都不说了。你不是做我们这行的,对核实事实的方式方法都不知道,自然是情理之中。至于那个纸包子,俺所在的栏目当时就没转发。为什么?吃不准,太“故事”了。总局后来对此特别予以表扬。这是内部的事,不多说了。
 
 

我觉得你没有读懂我的话,我说“大方向是对的就不核实了”,不是我的想法,是那个报纸编辑的想法……

:周文 (2008-07-10 08:01) 

这种自轻自贱的宣传实际是助长了恶势力,使得百姓要么做贱民要么做刁民,就是做不成公民。因为国家没提供给你学习做公民的方法,倒给了你做贱民的暗示,殊不知从贱民转化为刁民,只是一步之遥!

——不仅仅是宣传问题,恐怕在某些人的心里就是自轻自贱。

有些人这样想,国家报纸就不要再随弯就弯了。
:窦旭民 (2008-07-10 07:05) 

唉……

这世道怎么了

 

那个编辑吃多了海螃蟹。
:匿名:平安 (2008-07-09 21:14) 

在这片林子里,做个好鸟不容易

布谷鸟就很好。
:匿名:gumin (2008-07-09 18:51) 
俺不是说韩教授瞎编,俺是说在《今晚报》上发这个稿子的人瞎编害的俺们韩教授借此写了这么多道理报纸编辑也差劲,这样的故事应该核实一下才对。
怎么核实?大方向是对的,就不核实了,如果换了周编辑,一定拿出核实纸包子的认真劲核实一下。
:周文 (2008-07-09 18:39) 
《今晚报》上还有这样的故事啊眼球还能换来换去地装?没有排异反应吗?夫妻的眼珠正好匹配?如今在报纸上写稿的人真能编故事

为了证明我没有瞎编,特地把照片放上面了,你眼神比我好多了,也不大舌头,你可以看见第三行,“惊人的决定——为深爱的丈夫捐出一只眼睛”

我也奇怪呢,捐骨髓什么的,还得配个型号呢,献血还有血型呢,这眼珠子后面光神经就好几根吧?估计比下水管道复杂,怎么这个东西还能换着使呢?

就算编故事说道理吧,也说个不缺德的道理啊——虽然我知道你一直反对为了讲道理而“编”故事。讲了这么个故事,欠揍!

:周文 (2008-07-09 16:04) 

上个周六,日去上海了,我问女友上海人对杀了六个民警此事怎么看?她说大家都说活该,该死。平时不要神气令人,权力不要乱用。唉。。。。

:匿名:实说。 (2008-07-09 15:10) 
这种自轻自贱的宣传实际是助长了恶势力,使得百姓要么做贱民要么做刁民,就是做不成公民。因为国家没提供给你学习做公民的方法,倒给了你做贱民的暗示,殊不知从贱民转化为刁民,只是一步之遥!
谢谢关注!
:胖美云 (2008-07-09 10:30) 
不管道理讲没讲透,你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昨天的《解放日报》评论员文章火药味极浓,跟训斥臭贼似的。
:胖美云 (2008-07-09 10:28) 
表面上的原因和深层次里的原因不是简单的分析就能了断和高清楚的。听说和经历带来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听说的事情与经历的事情有时大不相同。
:匿名 (2008-07-09 08:31) 
是文化的原因,我们普通人的思维里就是这样的。唯有从文化上找根源,从文化上进行治疗,才有望改变这种状况。路还很远。
路很漫长。
:龙江涛 (2008-07-0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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