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断有细心的博客询问有关我的个人资料里怎么没了“大旗网签约博客”几个字。这使我觉得这事不只是关乎我与大旗网以及大旗网与其他签约博客的事,还是所有博客关心的事,有必要把它写出来。
经朋友推介并推荐,第一次知道有“大旗”这个网站。我在大旗开了博客,也是我唯一的博客,从而忝列“精英”之列。在发了若干篇博文后,大旗发来合同文本,欲与我签约。合同文本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诸条款,公章及负责人手签齐全,自己历来喜欢简单,有这样一个独家代理也好,我也便签了名。从此不敢懈怠,尽力多写写好,严格履行合约规定,在大旗所发文章标了“独家”,同时只要稿件在大旗发了的就不再允许其它媒体登载,对其它媒体约稿则另行写,不在大旗发,尽自己绵薄之力维护大旗利益。
但我渐渐发现,大旗并没有尽(或者完全尽)象合约上所提到的“义务”,比方一件“小事”(但也是合约上提到的内容),常常是我的文章写了数篇后但首页上却不见踪影。我就想,这也难免,那么多的博客,哪顾得过来呀。或者就是自己的文章不符合首页标准。但随后我发现,大旗的标准并不象合约上的文字那么稳定,就怀了委屈,以“小人之心”度“大旗之腹”:想是俺这“草根”不起眼,大旗只看到了“大树”。
这也罢了。
没想到大旗人事发生了变动,之后的情形似乎越发令人困惑。自己也算多少耐得寂寞之人,况平常也糊涂,本该糊涂下去,偏一时忽然想到,搞清事实真相总比莫明其妙的好,于是把我的疑问提给了管理员。管理员的回答让我更加诧异:(以下为全部答复)
您好,关于您的留言“大旗人事变动对签约是否有影响?”的回复:大旗原来签约博客在当时并没有任何实际效益和作为,所以,现在精英博客不再有任何“签约博客”之说。
大旗可能觉得无所谓怎么对博客,但我觉得尴尬,于是自己把“大旗网签约博客”几个字删除了。删时,心里颇不是滋味,这本是“大旗”给加上去的啊。同时,也还是不明白:这签约的事怎么象儿戏呢?合约可以不征求对方的意见单方毁约吗?是公司与博客签约还是与“人事”签约?为什么只是博客履约呢?即便是不“承认”了,另一方也该有“知情权”吧,怎不问就不告之呢?我本愚钝,这些事就更想不明白。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网站签约都是一纸空文。但是,我还是想说一句不在我“义务”之内的话:网站是靠人气维护的,一点不顾博客的感受又如何维护人气呢?也许我是杞人忧天,也许还有另外的原因,比方根本没想办下去。
很希望大旗针对此事给签约博客一个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