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春秀的博客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欲望号街车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凌春秀 |  浏览(674) 评论 (1)  | 发布时间:2007-01-25 19:40:25 最后更新时间:2007-01-25 19:40:25  
  本作品所属分类:无聊之作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我不知道在北京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可资夸耀的学历,没有让人惊艳的花容月貌,没有赖以为生的一技之长……有的只是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梦想,还有一颗在漂泊中渐渐厌倦渐渐疲惫渐渐苍老的心。
每天晚上我都要乘坐一辆几乎穿越大半个北京城的公车,回到在郊外租的小平房。看着窗外由霓虹闪烁到灯火阑珊,车上的乘客由人满为患到寥寥无几。心一点点感觉凄清。
能够陪我一直坐到终点的,除了偶尔的几个过客,就是他了。
每晚在同一个站牌下等车,他从左来,我从右来;同在终点下车,他往右去,我朝左走。
人说十年修来同船渡,我与他夜夜同车,不知修了多少个十年。如此密切的缘分,我们却从未试图搭讪。
都是在都市里摸爬滚打的人,习惯了老死不相往来,习惯了井水不犯河水。
他经常穿一件烟灰色的夹克。这种颜色总是让我想起家乡老屋那永远扫不尽的尘灰掉子。奇怪的是,穿在他身上一点不让人感觉不洁,只有一种家常的亲切,像阳光从瓦隙照下来时那一根光柱,里面尘土飞扬,却让人感觉温暖与安心。
他总是很绅士地让我先上车。我们的位置几乎没有变过:我坐在右边第三排靠窗,他就坐在我后面。
一上车我就戴上耳机听CD,他则掏出砖头一样的手机开始打电话。
有一个秘密,连我自己都忘了何时开始的。我戴上耳机只是做做样子,好让他讲电话时没有顾忌。其实,他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在耳里。
电话那头一定是个如水的女子,因为他跟她说话时粗哑的嗓音里充满了恋恋的温柔。关怀备至地嘘寒问暖,关心她的胃,关心她天凉时是否记得添衣。她可能感冒了,他着急地责怪她,叮嘱她按时吃药。她一定是撒娇地问自己的声音是不是很粗很难听,他温柔地说嗓子有点沙,却多了一种凄清的妩媚。她看上一条很好看的裙子,他承诺明天就寄钱让她把那条裙子买下来。她学外语要用复读机,他说已经买好,明天就给她寄出去……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深情的男人。聊的都是她,问的都是她,却只字不提自己的疲惫。
我总会在听到最温暖的时候忍不住地微笑。这世上还有这样真实的爱情,让我不至于失望得太彻底。
更多的时候是怅惘,这世上美丽珍贵的东西很多,但大多不属于自己。
有一天晚上,车已快到终点,他突然兴致勃勃地要为她唱一首歌。是周华健的《风雨无阻》。这首歌,我听一遍就记住了。
“……让我走出一片天空,让你尽情挥舞,放心地追逐……怕你忧伤怕你哭,怕你孤单怕你胡涂,红尘千山万里路,我可以朝朝暮暮…….”
缠缠绵绵,低吟浅唱,道尽了一个男人无悔的付出与执着的深情。
除了司机,车上只有我和他。窗外正下着雨,车里没有开灯。黑暗的空气中只有他的歌声在流动,其他一切都似乎静止了。
歌唱完时,车也到达终点。我起身下车,在黑暗中摸了一把自己的脸,摸了一手的眼泪。
我已经习惯了在一天的劳累之后,在摇摇晃晃的车上,闭着眼睛听他的声音。那些呵护备至的叮咛,温柔缠绵的情话,恍惚中我变成了电话那头的女孩,被一个男人全心全意地宠着,爱着。


可是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听到他打电话了。他依然和我在同一个地方上车,同一个地方下车,上车依然坐在我身后,呆呆地看窗外。那部砖头似的手机没有拿在手上。他烟灰色的夹克,渐渐显出落魄与颓唐。
我感到日渐失落。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让我感觉无比无聊。
有一天,我在失落中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是一个白衣白裙的女孩,在一望无际黄色的菜花田里扑蝴蝶。
然后有一个人向我走过来,他的五官也慢慢从模糊变得清晰,原来是总坐在我后面的那个男孩。他说:“烟儿,我回来了。”恍惚中我好像真的和他很熟,又模模糊糊觉得不对。我说,那个总和你打电话的女孩呢,他笑着说,傻瓜,那不是你吗。我一下子想起来,原来真的是我。心里一下子鼓鼓的满是喜悦。他笑着拉住我的胳膊说,烟儿,我在海淀买了房子了,你快去看看怎么装修。
他的手太用力了,让我感觉疼痛。这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姐,到终点了,该下车了。”
我睁开眼睛,原来是一场梦。他已经下车了。
司机手里拿着他的那部砖头似的手机,“那位小伙子失魂落魄地走了,连手机也忘了拿。
你们每天一起坐车,你替他暂时保管一下吧。”
诺基亚3310。就像他的人,质朴、厚重、实在。    
第二天中午,他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让我感觉有点恍惚,像是从梦的深处传来。原来他就在隔壁的大厦上班。为了感谢我,他请我共进午餐。
就这么认识了。他叫孟磊,一家公司的销售员。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们不再一前一后地坐,而是并排聊天。他租的房子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每晚他先送我到住所门口,然后再回自己的地方。
他不再打电话,我也从不问电话里的女孩。我们在平淡的交往中一点一点向对方靠拢。像两只在冰天雪地中遇见的松鼠,不由自主地想从彼此那儿得到一点温暖。
冬天的晚上,夜风很凉。公车的窗玻璃缺了一个角,风不停地灌进来。他将我拥在怀里, 用胳膊护着我的头,像小时候父亲解开大衣把我裹在怀里,让我觉得自己突然变得很小很小, 让我觉得这个怀抱无比温暖无比安全。
那个晚上,躺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鼾声,心里感觉无比的踏实宁静。这种感觉是到北京闯荡后从来没有过的。他身上的气味,让我想起老家秋日的稻田里稻草特有的干香——被太阳烤得干透了的稻草才有的香味。小时候,常常躲在稻草堆里睡觉,太阳懒懒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靠得住的,包括睡在我旁边的老狗,还有日暮时必然响起的妈妈悠长悠长的呼唤声。然而在这个城市,没有什么能够让我感觉笃定,让我感觉把握得住。
拥紧身边的这个男人,我真的愿意,和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他在梦中呼唤一个女子的名字。那个女子叫“小萍”。低徊宛转,荡气回肠。
他总有一天会这样叫我的名字。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他身边的人是我,陪他在这个城市打拼,陪他一起等待成功。
是的,等待成功,我们都在默默地等,用汗水,用智慧,用青春。晚上依偎在一起的时候,孟磊会向我描述他的梦想,他要自己开一家公司,要在最繁华的地段买最好的房子,要买一辆最新款的宝马,要把父母从乡下接到北京,要……
我只微笑沉默地听,时常亲他一下以示赞同和奖励,像一个纵容的母亲。我不要大富大贵的将来,只希望几年后能有一个窗明几净的家,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生活不要像现在这样奔波艰辛。
我甚至不知道在他描述的将来中有没有我的位置。他从来不说要挣到多少钱才会娶我,最繁华的地段最好的房子,他从没说过我将会是女主人。我只是安慰自己,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何用多说。
他对我是依恋的,然而,从没有过他对那个女孩子的呵护与纵容,更没有那样的激情和执着。这样也好,燃烧得太旺的火焰易灭,过于轰轰烈烈的激情易冷,还是平淡从容能够持久。
原本他就是我偷来的,这份感情也是我捡来的残羹剩汁,还能多挑剔什么?只是有时候, 特别是有一次我让他唱《风雨无阻》给我听,他推脱说他不会唱,看着自己卑微的、缩小了又缩小的对爱的要求,我感觉无比心酸。
仅仅只是因为在这异乡的城市孤独无依,仅仅只是因为想要一个陪伴,我就心甘情愿这样一退再退、这样无条件地包容他吗?似乎是,又似乎不是。


她站在大门口,栗色的头发,大红的风衣,像一团不安分地跳跃着的火焰。一接触到她挑衅的眼神,我就知道,她是谁。
她来要回属于她的东西。
一个很老套的故事。他们青梅竹马,他比她先毕业,打工挣钱供她念书,然而她渐渐不再满足于他每月数额有限的钱和每晚远隔千山万水的电话,她要爱人能够满足她的任何愿望,要他陪着她,天天哄着她。于是移情别恋。
然而过尽千帆之后,才知道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爱她的人。
他注定是她的,无论何时,只要她回头,他都会在原地等她。这样笃定的情感,让我连嫉妒也无从嫉妒。他是她寄存在我这里的,我只是他最孤独无助时的一个安慰,一个陪伴。如此而已。
如果在这段相处的日子里,他对我有一点真正的感情,我都会以此为筹码理直气壮地等他的选择。然而我知道,他对我不过如此,我连要求他做选择的立场都没有。
那就这样吧。在各式各样的职场打了这么多年的滚,看过了如许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早就学会不作无益地纠缠,该放手时就就放手。
他坐在床上,无言地看着我将他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打包。我故意不去看他,怕看到他眼神中那一丝不舍,怕自己再心生什么奢望,更怕自己会忍不住哭着求他留下来。爱没有,陪伴也没有,最可怕的是连自尊也没有了。
他搬来的时候只有一个旅行袋,现在多了一个箱子,箱子里的东西是我一点一点为他添置的。将旅行袋和箱子放到他面前,我示意他可以告辞了。
他一把抱住我。有滚烫的液体顺着他的脸颊流入我脖子里。他哽咽着问我:“烟儿,你就这么决绝地让我走吗?你对我连一丝留恋也没有吗?”
我苦笑。“你想让我怎样?大哭大闹,跪在地上求你留下来?”
他欺近我的脸。“你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我真地忍不住怀疑,你是不是真地爱过我。”
叹了一口气,我轻轻地推开他。“不要怀疑我对你的感情。我只是知道无论如何你不会留下来,何苦像一个村妇一样把自己弄得披头散发?”
他将我抱得更紧。“不,烟儿,只要你开口,我就留下。”
我呆了。“你觉得很奇怪吗?并不是只有你才从这多年的辛苦中学得聪明。我也是。我知道我最需要的是什么,小萍只是我一个年少的梦,你才是我要牢牢抓住的现实。只有你能和我一起冲锋陷阵,并肩作战,小萍只会躲在我身后,等着我为她闯出一片天空。”
他温柔地吻着我的脸。“烟儿,不要让我走。她只是过去,你才是我的现在和将来。”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恍惚中想起那个雨夜,那辆只有我和他搭乘的街车,那样深情的歌词,那样缠绵的曲调:“让我走出一片天空,让你尽情挥舞,放心地追逐……”
小萍,原来我和你都错了。我们高估了一个男人对感情的承受力和对爱情付出的底线。你败在要求太多,我胜在要求太少。
他选择了我,放弃了他的青梅竹马,他曾经的无怨无悔。
我却无从高兴。这并不是我要的结局。



小萍留在北京发展。我和丁磊的日子像从前一样的平淡忙碌。
银行里我们的存款加起来已经快达到15万。再找朋友凑一些,可以注册一家小公司了。当然,这笔存款里的钱有大部分是我的,前几年他的钱都花在小萍的身上了。
那段时间我们总是很忙,忙着申请注册,忙着规划公司的将来。小萍来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她在大学学的是国际贸易,有很多地方可以帮丁磊出谋划策。
看着他俩头碰头地坐在沙发上讨论,小萍口若悬河,丁磊不断点头,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我突然感觉心中一凛。那天晚上他的话又响在耳畔:“只有你能和我一起冲锋陷阵,并肩作战,小萍只会躲在我身后,等着我为她闯出一片天空。”
如果他选择的标准只是谁能在事业上助他一臂之力,那等到公司成立后,更能在事业上帮助他的,将会是小萍,不再是我。
我招呼他们吃甜汤。端给小萍的时候,我故意打翻了碗,滚烫的甜汤洒在了我和她的手上。
丁磊手忙脚乱地照顾小萍,一边找酱油为她涂在烫伤的地方,一边恼火地埋怨我怎会如此不小心。
小萍斜睨了我一眼,眼神里有得意者的骄矜,还有一种“现在你该明白了吧”的示威。
我脸上挂着歉意的笑,手上烫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疼痛,心里却一片冰凉。
当初理智让他选择了我,但是他的情感始终在她的那一边。等到我连和他一起冲锋陷阵、并肩作战的能力都没有了,在这场战争中,我连一分胜算都没有。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来了。在他的公司经营中,在他未来的宏伟计划中,我将无所作为。我最大的贡献,是将多年辛苦的积蓄交给了他,然后就该谢幕退场了。
我惊心于这份男人的功利和精明,同时悲哀地发现,我对他的爱,也远远达不到倾尽所有、毫不计较的地步。
都是在都市里跌跌撞撞好不容易站稳脚跟的人,有谁肯爱一个人爱到全不为自己计算?
从一个城市的东边搬到西边,我信丁磊是不会找到我的。也许,他根本就不会找。他应该知道我离开的真正原因。他也是聪明人,知道再作纠缠也无益。
只不过他建立自己公司的计划有要延期了。我希望这一次,小萍会和他一起冲锋陷阵、并肩作战。
我还是选择在郊区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没有依靠的女人,手上多抓住一点钱,心里会踏实一些。
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渴望有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为她闯出一片天空,让她尽情挥舞。但是男人比女人更容易疲惫。在这个越来越把握不住自己的时代,还有多少无怨无悔的真情可以把握?
回住所依然要坐一辆几乎穿越大半个北京城的街车。
同一个站牌下,站着一个身穿烟灰色夹克的年轻人。车来了,他做了一个让我先请的姿势,然后跟着我上了车。我坐在右边第三排靠窗,他就坐在我后面。
他掏出砖头一样的手机开始打电话。温柔的、恋恋如水般的声音。“媛媛吗?今天有没有记得吃药……”
我戴上耳机开始听CD。周华健的声音如水一般倾泻而出。“给你一条我的路,你是我今生不停的脚步,让我走出一片天空,让你尽情挥舞,放心地追逐……”多美的歌词,多么深情的男人。只有在歌里,男人的承诺才会如此甜美真挚,女人的梦才做得如此幸福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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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坐下学习!

发布者 :马青山 (2007-02-02 22: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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