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春秀的博客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你手心的感情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凌春秀 |  浏览(542) 评论 (1)  | 发布时间:2007-01-25 20:16:22 最后更新时间:2007-01-25 20:16:22  
  本作品所属分类:无聊之作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据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的掌纹是相同的。
可是我和子曰右手的感情线几乎完全相同。都是从手掌的左沿出发,延伸到中指下开始分叉。一条叉弯弯的向下延伸,汇入生命线起源的地方;另一条叉向上延伸,深入中指与食指之间。甚至连感情线中间出现的小细纹也一样。
第一次发现这个秘密时,子曰说,长着如此相似的感情线的一男一女,不是夫妻,也该是恋人。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时是认真的,还是仅仅开个玩笑。
事实上,从始至终,我都算不上他的恋人,当然更没有做夫妻的份。
他是可人的男朋友。可人是我的死党,我们的感情是在念高考复习班时建立的。在那充满灰色的一年,我们相依为命,互相鼓励,熬过了我们认为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
子曰与可人青梅竹马。为了他,她拼命考上了这所北方赫赫有名的大学,放弃了第一次高考时考上的一所南方知名学府。而我,则是在可人的鼓动下,追随了她的选择。
第一次见面时,子曰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早就想见见你,可人说你是个有灵气的女巫。”
我不是女巫,我只是在高考前夕做了一个梦,梦见可人考了621的总分。结果她果然考了621。我认为这不过是一个巧合,可是可人却从此对我惊为天人,逢人便将此事炫耀一番。
我一本正经地说:“不错,我是个女巫。你一定要当心,你只要做了一丁点对不起可人的事,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他笑,嘴角微微上翘的样子,正好是我喜欢的类型。“真的?”
“真的,因为我能从一个人的眼睛里读到他的全部心事。”
他还在笑,看了看甜蜜蜜地依偎在他身边的可人,略微有点不安。
晚上,可人爬上了我的床,像往常一样向我述说她的心底的快乐。
“安然,你知不知道,有了你们两个人,我觉得我的生活没有一丝遗憾。”说完这句话,她幸福地叹了一口气,歪过头睡着了。
我却睡不着,眼前尽是子曰微笑的模样,还有他眼里隐藏得极深的不安。可人,你真是一个天真的傻孩子,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幸福。月圆只是短短的光阴,接下来就是巨大的残缺。

可人书香门第温柔乖巧,我却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问题女孩。这所学校里充满了像可人那样柔软芬芳花一般甜美水一般清纯的女孩,混迹其中,让我觉得浑身是泥而自惭形秽。
我会趁可人和子曰约会的时候偷偷去学校旁边的酒吧喝酒,我知道这会让她痛心,因为她固执地认为,好女孩是不该涉足那种场合的。但只有在那里,我才能暂时找回自己。
我爱可人,所以愿意为她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甚至心甘情愿地穿着她为我挑选的我内心痛恨的淑女装,巧笑嫣然地在校园里招摇过市。
只有一件事我坚决抵制,那就是跟着可人一起去和子曰约会。我知道自己骨子里是个什么东西,侵略、掠夺是我的本性。可人不了解我的过去,安然这个女孩,在什么样的场合,都不会甘于充当配角。好东西是不能和人分享的,善良的可人不懂这个。
我是个女巫,清楚地看到了子曰看我时着迷的眼神。这个男孩是经不起诱惑的,所以不能给他诱惑。他是可人的,任何人的东西我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夺过来,除了可人。
可人常常会一脸幸福地回到宿舍,对躺在上铺看书的我嗔怪地说:“安然,你又一个人躲在宿舍发闷,今天子曰又问起你了,怪我为什么不带你一起去,还说我不够朋友。”
我懒懒地说:“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和任何男人鬼混之后都默默等着你回来的人,而不是和你一起去鬼混。”
“安然!”可人不安地瞟瞟宿舍里其他的人,为难地制止我。
子曰应该是和可人一样的乖孩子。有空的时候和女朋友一起喝喝咖啡,听听音乐会,大多数时候,应该呆在图书馆或自习室。
所以当我在酒吧倘恍迷离的灯光下看到子曰微笑的模样,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何况他旁边还有一个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的女孩子,而且居然不是可人。
酒喝得有点多,酒精在我的心里燃烧,我的脸发烫,头脑发热。压抑了很久的野性在这一刻脱缰了。他敢对不起可人,他敢带着别的女人大模大样地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
我端着酒朝这对狗男女走了过去。他们没有注意到我,那个女孩正撒娇地把头倚在子曰的肩膀上。
直截了当,是我一贯的方式。毫不客气地抓住她的后领将她拎得站起来,我顺手在那张千娇百媚的脸上掴了两巴掌,满意地欣赏着红红地指印爬上白皙的皮肤。
她的尖叫声响彻整个酒吧。所有人都张大嘴呆呆地望着我。若无其事地拍拍手,我对那个女孩说:“以后离他远点,他有女朋友了。”然后转向已经傻掉的子曰:“这次我不告诉可人,但是别让我看见下一次。”
摇摇晃晃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酒吧。太痛快了,恍惚又回到从前快意恩仇的岁月。喝酒、打架,奇装异服,满口粗话,混迹街头的小太妹,那就是我啊。高跟鞋与曳地长裙害我走路跌跌撞撞,安然,你就是个野孩子,行头可以换,你骨子里流着的野蛮与疯狂的血液怎么换得掉。
喝得真的有点多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我忍不住哇哇狂吐。有两只温柔的手伸过来扶住我,是子曰。他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是干干净净的肥皂香。
我问:“你怎么不去安慰那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
他用责怪的眼神看着我:“安然,你太过分了,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她哭着走了,我更担心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喝这么多酒?”
我笑,有点歇斯底里,“可人没有告诉你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她说你是个好女孩,是她的好朋友。你处处维护她。”
可人隐瞒了我的过去。就算是她,也觉得我的过去不光彩,见不得人。当然她是在保护我,可是这只能让我更加自卑。
如果子曰知道,我曾经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别人在高考的时候,我却在医院堕胎,他还会站在这里,温柔地扶着我,和我说话吗?恐怕会避之唯恐不及吧?
我突然觉得恨他。
狠狠推开他,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跑。他没有追上来,大声问我:“安然,你为什么老是拒我于千里之外?就因为我是可人的男朋友吗?”
不错,就因为你是可人的男朋友。否则,就因你微笑时嘴角上翘的模样,我就会把你俘虏过来。等我没有兴趣了,再绝情地将你一把推开。

子曰经常出现在那间酒吧了。一个人。
我旁敲侧击地问可人,他们是不是不常在一起。可人很忙,她对即将到来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很紧张。对和子曰的感情,她总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放心感。能够对一个人如此安心,也是一种幸福吧?
不像我,对所有拥有的或者即将拥有的东西都患得患失。从小就习惯了,我最在乎的,总是走得最快。因此对任何东西都不敢太在乎。
偶尔会和子曰一起喝一杯。有他在,我没有放纵自己狂喝滥醉。有时居然会和他一起静静地欣赏酒吧的音乐。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有他坐在那里,很踏实,很安心,这种感觉不曾有过。
也聊聊天。他不问我的过去,我也不问那天的那个女孩。
他让我替他看手相。那一阵流行一首歌,一直没搞清歌名叫什么,只记得一句歌词“摊开你的掌心,让我看看你的爱情”。他的感情线在中指下分叉,一条汇入生命线,一条延伸至中指和食指之间。
我说,今生有两段感情在你生命中占同样的分量。一个是你情深意重的妻,一个是你倾心相恋的爱人。
他问,为什么妻子与爱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感情线延伸至食指与中指间,说明你是一个重视家庭忠于婚姻的人;和生命线合而为一,说明你有一段视之如生命的感情。只可惜,这两条线,始终不能交汇。你这一生,注定在道义与情感、妻子与爱人之间左右为难。
他将信将疑地望着我,说:“让我看看你的手相。“
我不肯,他强行将我的手拉了过去。
我的感情线,居然和他一摸一样。
我们都笑了起来。他说:“这样相似的感情线,咱们不是夫妻,也该是恋人吧?”
我努力想把手抽回来,他握住不放。我说:“别臭美了,咱俩什么也不会是。”
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探身凝视我的脸:“安然,如果可以选择,你是选择做我的妻,还是做我的爱人?”
他温热的手心、热切的眼神让我心悸。我有一刹那的恍惚。
可人的脸浮了上来。
狠狠摔开他的手,我冷冷地说:“我拒绝回答这样无聊的问题。”
起身离开的一瞬,我看到他眼中受伤的神色。心,竟然掠过一丝痛楚。

我不去酒吧了,可人逼我和她一起上图书馆念书。她怕我过不了四级。学校规定,不能过四级的学生,一律留级。
子曰坐在可人的左边,我坐在她的右边。
他的头总是转向右边。可人不止一次娇嗔地命令他盯着书本,不要看她。只有我知道,他的眼光越过了可人的脸,停留在我的脸上。
他把自己和我搞得像一对偷情的野鸳鸯,这让我感觉糟糕透顶。
我不想这样下去。如果要抢,我会抢得光明正大,决不偷偷摸摸。既然不想抢,就该离得远远的,以免瓜田李下,到时分辩不清。
在我们漫长的纠缠中,那是唯一一次约会。小花园,杨柳树下,花圃里开着花,天上挂着一轮圆月。
在我和子曰之间,如果有什么感情之类的东西在增长,那也才刚刚萌芽,连根断送很容易。虽然这点柔嫩可怜的温情有点让人难舍。但终究他不会是我的,还是及早了断的好。
他坐在我旁边,干干净净的肥皂香味。我突然觉得心酸,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如果他不是可人的男朋友,如果我们相识早一点……所有的如果,都抵不过一个如果:如果他知道了我的过去。想到这点,我的心冷了硬了。
我问他:“你爱可人吗?”
他有点为难,“我们青梅竹马,她一直对我很好。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爱不爱她,她更像我的亲人,而不是恋人。安然,我确实喜欢她,但我对你的感情是不同的……”
“你会做伤害她的事情吗?”
“不,我这一生都不想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我无声冷笑。男人,全都口是心非。不爱她,但不愿伤害她。对一个女子而言,还有什么比爱人不爱自己更深的伤害?
我说:“我爱可人,我不会做伤害她的事情,也不会让别人伤害她。所以,子曰,不要对我再有任何别的想法,那样是在玩火,会伤了我们三个。我只当你是可人的男朋友,如此而已。我希望从今后你能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我站起来要走。他一把拉住我,在月光下凑近看我的脸:“如果我不是可人的男朋友呢?你会不会喜欢我?”
我不愿撒谎。“会。”
他快乐地叹了一口气,突然把我拥进怀里,然后,猝不及防地,他吻住了我。
温柔湿润的唇,在我的唇上辗转;缠绵宛转的舌头,轻轻叩着我紧闭的牙齿。这样让人沉醉的亲密,我不忍拒绝。我本来就是容易放纵的女孩,就让我再放纵一次。就当我向可人借他一次,马上就归还,而且永不再借。

可人在等我。宿舍已经熄了灯,但我能判断出她斜倚床头的黑影。
我内心有愧。“你还没睡。”
“我在等你。”可人语气淡淡的,没有常有的嗔怪与亲热。“读补习班的时候,我也常常等你到夜深。你说过,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和任何男人鬼混之后都默默等着你回来的人。”
我怎么能忘记。曾经是人见人嫌的小太妹,高中毕业连高考考场都没进。妈妈从美国回来,发誓要让我重新做人,逼我走进补习班。没有学生愿意和我同桌,甚至有家长向学校施压让我退学。在那如同过街老鼠的尴尬无助中,是可人挺身接纳了我。她在众目睽睽下站起来,说:“老师,让她坐在我旁边。”她是校长的女儿,她用她凛然的正义和善良保护了我。昔日的狐朋狗友会偷偷来找我,可人每夜都要等到我回来,以此来表达她无言的责怪和期盼。
往事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我觉得喘不过气来。我们一直心照不宣地不提往事,为什么可人要在此时提起,让我原本沉重的心再不堪重荷?
“我一直拿你当真正的朋友,对所有人的忠告置若罔闻。他们都说你是狐狸精,总有一天我会被你狠狠咬一口。我从前不信,现在信了。你果然是狐狸精,什么样的人都勾引,什么样的人都逃不出你的手心。”
我完全呆住了。我一定是在做梦,这不可能是可人说的话,这样恶毒的话怎么会是她说的,她那样善良,她一直维护我保护我。
一定是在做梦。宿舍里黑黑的,但我还是看到所有的室友都探出脑袋来看着我们。
我突然觉得口吃。“可人,你在说什么?你怎么了?”
她的声音依然不高不低,依然温婉可人。“我没怎么,我只是今晚无意中发现小花园有一对男女在激情拥吻。男的是我最爱的人,女的是我最信任的朋友。”
我的脑子轰然作响,与此同时,宿舍里想起一片压抑的惊呼声。
可人还在不依不饶。“如果我告诉子曰你曾和数不清的男人上过床,堕过胎,你想他还敢不敢像今晚这样和你亲热?”
这世界彻底疯掉了,不然就是我疯掉了。可人可人,难道我一直都看错了你,低估了你?
站在只有一点微光的宿舍里,我觉得是站在聚光灯下,全场所有的目光都将我看得清清楚楚,无处遁形。
我转身逃走。在这不可理喻的昏暗的世界,一切都扭曲了。我要从这个世界逃出去。

我在外失魂落魄地漂了三天。白天四处瞎逛,夜晚泡在酒吧。脑子一片麻木,暂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子曰在酒吧里找到了我。几天没见,他好像憔悴了许多。看我时,眼光闪烁,不像从前,他的目光总像是粘在我的脸上。
我说:“可人把什么都告诉你了?你已经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坏女人了?”
他侧过头避开我的目光,“安然,你不要怪可人,她实在是气疯了。她最信任的两个人……她还是很担心你,不知道你这几天在哪里。”
她依然是善良完美的,就算她把我伤得体无完肤,陷我于万劫不复,依然是情有可原。在我和她之间,她是受害者,还在牵挂伤害她的人。子曰,你拥有一个多么完美的天使啊。可是你为什么来惹我这个魔鬼?
我说,如果我现在让你选择,你是选择可人,还是选择我?
他不回答。其实已经是最好的回答了。在这场糊里糊涂的三角戏中,我被莫名其妙地拉上台,然后又稀里糊涂地退场。他们的戏,是要演一生一世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退学、去美国,然后回国,岁月沧桑,让我褪尽青涩。
有些人是注定逃不开躲不掉的。所以当我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看到子曰时,一点都没有觉得意外。
回国不就是为见他一面吗?
忘了是如何一点一点爱上他,也许就是在我不断提醒自己远离他的时候,理智在抗拒,情感却叛逆地离他越来越近。也许一开始并不是爱上他的人,只是爱上那种明知不可却偏为之的执着。
当爱一个人爱得越陷越深不可自拔的时候,有谁还清楚地记得当初是因为什么而爱?原因,在盲目的爱情里,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在异国他乡,这个和我长着相同感情线的人,对我是一种神秘的牵引,千山万水唤我回来寻他。
隔着拥挤的人群,隔着酸涩的青春岁月,我们相视而笑。
在甜蜜而痛楚的拥抱中,他在我耳边辗转低唤我的名字。安然,安然,你终于回来了,我终于完整了。

我知道可人会来找我,我们之间的账总是要算的。只是我没想到这么快。
她说:“安然,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你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我。”
你错了,可人,我回来,不是为了报复你。我们之间没有恩怨。这世上没有彻彻底底的坏人,也没有彻彻底底的好人。好人也会伤人,坏人也会帮人。从前我把你想得太完美了,因此才在你突如其来的伤害面前毫无防备,丢盔卸甲。
可人泫然欲泪。“我后悔当初那样的伤害你,可我当时真的完全气糊涂了。安然,我那样真心对你,你为什么要抢我的男朋友?”
你又错了,可人。当年正是因为没有想过要抢你的男朋友,结局才那么糟糕。如果真的要抢,怎么会抢得那样没有技巧?
“他是我的命,从我记事起,他就像是我的太阳,我习惯了一切以他为中心。我不能失去他,安然,算我求你,求你放过我,放过他,不要破坏我用全部心血营造的幸福。”
可人,楚楚可怜的可人,我那样深深爱过的朋友,将她作为一个女人最珍贵的自尊捧到我的脚下,向她的情敌乞求怜悯。我突然莫名酸楚。最傻的总是女人,几曾见过男人如此为一段感情倾尽所有?

我对子曰说,我只能容忍他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除我之外,就是可人。而且,我心甘情愿地排在她的后面。
他向我保证。安然,你不是说过在我的生命中会有两段感情吗,我会给可人一个完整安宁的家,但我的心完全属于你。安然,你就是这样的女人,爱了你之后,就没有心力再去爱别人。
在他的手机上,有一个来电频频出现。我知道,她是谁。
她的样子一如当年。那个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的女孩。
这么多年她就一路纠缠过来了。只有眉目中的幽怨,泄漏了她的失落。
在咖啡苦涩的香气里,我跟她讲子曰手上的感情线。然后问她,在他的生命中,她认为自己属于哪一根分枝。
这是个聪明的女子。在泪雨纷飞中,她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自己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分量,也终于明白多年的坚持为何没有结果。
走出咖啡馆,才知道天下雨了。她从包里拿出一把精致的小伞,笑着说:“我就是那种随时带把雨伞在身边防天下雨的人。所以,你不用担心我。”
她的身影在雨中渐行渐远。嘘了一口气,涌上心头的,是淡淡的离愁。子曰,我也该走了。

可人问我,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女子的存在。
我当然知道。她的消失,是因为有了我。就算没有我,没有她,也会有另外一个女子。
张爱玲早就说过,每一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这是男人的本性,其实,和这个男人长了什么样的感情线无关。
他不爱可人,从见他第一面我就知道了。维持他们关系的,是责任和习惯。与其让他去爱别的女人,不如让他来爱我。至少我能保证他的心在我这里的时候,可人还能拥有他的人。别的女人,会贪心的既要他的心,也要他的人。

我说,如果你爱我,就让我带走你的心。
为什么不留下来?
因为我也是女人,我怕有一天会得寸进尺地想要得到你的人。
他恶狠狠地望着我,其实这些都是借口。你这次回来,只是想清除我身边的女人,让我完完全全属于可人,你爱她,远胜于爱我。
我微笑。如果这样能把一切解释清楚了也好。其实,这个世界多少千丝万缕的幽愁暗恨,能解释得清前因后果?
人世间多少情情爱爱,都是绚烂莫名,令人迷醉,然而那些都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烟花。任何一段自以为将缠绵一世的爱恋,终究敌不过滔滔的岁月,滚滚的红尘。烟花散尽后,最靠得住的,只有那个永远向你敞开的家,还有那个无论多晚都为你等门的妻。
既然你非要看烟花灿烂,就让我倾心为你绚烂一回,满足你总觉得遗憾的心。但你要记住,那个让你终身不忍离弃、不忍伤害的可人,才是和你牵手一生的女子。在你们的戏中,我只能客串。
你说过我是女巫。其实我没有什么魔法,只不过穿透那些卿卿我我缠缠绵绵,看到了最后的结局。因此,我决定,提前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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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好提前退场了~~。

发布者 :潘成 (2007-01-25 21:2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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