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画面的形式感是强多了!!!换句话说,借助这形式更能提高其审美性。我礼拜五说过得纳博科夫,就讲过思想内容并不重要(其实并不是不重要),好的作品应该是“风格和结构是一部书的精华,伟大的思想只不过是空洞的废话。”即一个经典公式告诉大家:风格+结构=思想。。。仅供参考!!!!
喜欢林老师的话:冷漠的和分析型的后现代主义或是神经质攻击型的当代新闻摄影师可以通过猎奇暂时吸引一些观众,但带着挚爱目光的纪实摄影家却能从纪实事件表层下面挖掘出一种对人们来说并不是可以直接获得的意义,并赢得长久的生命力。
所谓神经质攻击型的这里就不详谈了,我是看都不要看的!!!自谓心脏不大好。。。(其实我是看的,否则锻炼不出精纯的审美趣味和广博的审美目光,我对我自己的要求还是蛮高的。)但是冷漠的和分析型的后现代主义却让我常常思考,而且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不要把我包括)都喜好这一口,你瞧文学上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然而谈起现代、后现代主义——博尔赫斯、卡夫卡、格里耶倒更让年轻人喜爱——更因为现代主义更有技巧可炫——并且这些现代主义者留下的文学理论有更多的技巧可炫——还有人为之代言!!!浪漫主义者就显得少了!!!所以雨果比起杜拉斯,在年轻人心目中,仿佛后者更能流传——不,更能赶时髦!!!尽管雨果,是不是天才他们可不管,歌德是不是全才那就更不用管了!!!
但是!!!冷漠的情感和分析型的心理描写,常让我感觉新纪实摄影就是这个理念的代表,它更冷静、更旁观、更不容易插手为对象打抱不平的手法,比起传统的纪实摄影(比如尤金·史密斯吧!!!)其实也很能——不!也许更能震撼心灵!!!当然非常同意林老师的说法:纯客观的真实是不存在的。当年福楼拜一生所追求的就是这个宗旨,最后还是没有完全做到——因为是不可能做到的,不管法国新小说派如何推崇其小说理念,没做到就是没做到!!!
然而如果你说新纪实摄影没有挚爱的目光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然而区分仍旧是很明显的。后者之于前者(尤金·史密斯)犹如冰炭和火焰——很是让人感受到冷漠的目光,这点你是不能否认的。《包法利夫人》之所以让人震撼恰恰就是因为他没有挚爱的目光,只有外科手术医生那冰冷的手术刀。到今天为止,我仍旧相信有意将作者和作品拉开一定的距离,为了达到客观并发挥到冷漠的风格必须要牺牲点激情的挚爱。只要有一派艺术家能够做到登峰造极,作者应当退出作品,不用自己的道德意识和价值取向去影响观者。如福楼拜所说:“激情的地位愈小,作品的艺术性愈高。”
其实,作者并非真的没有激情,只是殚精竭虑的为了风格,严防它们在作品中泄露。深深地藏匿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作者的声音。这派艺术家们就会像福楼拜那样常常采取内聚焦,促使观者发挥想象去填补有限视野所造成的意义空白。因为这样做,风格也比较容易比较统一,又隐蔽地表露了叙述者和其身后的作者的思想情感,增加了客观性效果——尽管如林老师所说,不可能完全达到客观性水平。
很难说这样做比起那挚爱目光的传统纪实摄影家哪个更有生命力。也许是后者,然而让我怀疑的是恰恰已经有人做到了用冷默的目光做到同样具有生命力的作品——并且在好多领域,并不只限制于摄影——这已成史实。所以面对朱浩的摄影作品《上海默片》和《影城》,前者的冷静更容易讨好——我会做出这样的评论结局(尽管朱浩的作品已经超越于纪实的范围,在这里我仍旧作为我讨论话题的依据——实因为有我对于冷漠风格的思考在作祟,才会得出来现在这样的评论结局)。
这关乎于一种类似于文体的命运问题——换到摄影就成了风格问题。我常常为其困惑而痛苦,换到写文章的文体,所以常为冷漠风格而震撼于福楼拜的文体——还好直至今日,我已经又走过了一段困惑期,我的文体并不追求于冷漠的,相反倒是激情、雄辩、古雅、幽默和细密的paradox警句,追求没我发话又有我发话的风格。。。但是我仍旧很佩服现代、后现代主义的冷漠,仍旧很难将其与不冷漠风格的传统写法分出高低,好比我没自信说我的雄辩文字能够压倒那些冷漠风格的文字,并且自己还会常常被冷静风格所牵引,让自己困惑,这种写作风格在我的脑中还常常还魂作怪!!!
反映到大师级人物,就是到现在——我也不能得出是福楼拜更强一点还是钱钟书更火一点,偷用林老师的概念就是“谁能更有生命力点”。。。。因为“激情的地位愈小,作品的艺术性愈高。”有它片面的正确性!!!又因为有了福楼拜、伊文思、斯特鲁斯而实难相信挚爱目光能够赢得长久的生命力是全面的正确性。。。照相机后面的人是有情感,有个性的。然而没情感似的冷漠恰恰也是个性呀???这就是西方人所常提到得“零度风格”呀???在写作上,又因为这是两大文章文体派别的风格对抗,所以今日我详详细细、洋洋洒洒地记下了我的困惑。。。。写了这么多,让林老师又要读这么多,真是感觉对不住老师了——且所提议题好像又有点跟老师唱反调的问题????~~~~罪过罪过!!!!再加上惭愧惭愧!!!!哎……要打屁股,再打耳光。。。啪啪啪。。。。~~~~
当然也许帮冷漠说些辩解话更因为自己的风格不冷漠吧!!!~~~所谓得“嗜好矛盾律”(law of the antinomy of taste),叶芝称之为对“相反的自我”(the most unlike, being my anti-self)的追求就是如此了。一个人的爱好往往不是因为跟自己的相近才会引为知音,恰恰是风格相反让你自己爱得要命——当然这是属于另外一个美学规律的思考了,我就不说了!!!!~~~~或者待以后再说吧!!!今天我来看林老师文章不是沙发,写好这么长的文章以后,板凳地洞也应该没了吧。。。附上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