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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税收随笔 
  发布者:李胜良 |  浏览(208) 评论 (3)  | 发布时间:2008-08-18 12:33:30 最后更新时间:2008-08-18 12: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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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税”是怎样炼成的
——厘金之弊纵横谈
                            
 
作为一项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开办、在中国横行了七十八年的商业税形态——厘金,其“恶名”之昭彰于世,可以从贵州文人郑珍的《抽厘哀》一诗中得到印证。该诗写道:

东门牛截角,西门来便著。南门生吃人,北门大张橐。
官格高悬字如掌,物物抽厘助军饷。
不论十取一,大贾盛商断来往。
一叟担菜茹,一叟负樵苏。一妪提鸡子,一儿携鲤鱼。
东行西行总抽取,未及卖时已空手。
主者烹鱼还瀹鸡,坐看老弱街心啼。
噫吁!贸束布者不能得一匹赢,售斗盐者亦不得赢一升。
厘金大抵恃商贩,欲入闭门焉可行。
村民租铢利有几,何况十钱主簿先奉己。
纵得上供已微矣,乃忍饲尔饿豺以赤子。害等邱山利如米。
呜呼!贯率括率有时可暂为,盍使桑儿一再心计之。
基于税收管理等角度而论,我们可以将厘金之弊作如下的剖析,以明察一项“恶税”是如何形成的——
 
一是征收制度不一,税负参差。因为没有统一的厘金制度,各地各行其是。有的省税率在20%以上,大多数是在4%到10%不等。因各个地方都讲究对厘金的独自征集权和享有权,以至于连征收单位的名称都五花八门。比如有的叫厘捐局、捐厘局,强调的是临时性的“捐”;有的叫牙厘局,强调的是商业税的“牙”;有的叫筹饷局,强调的是军事费的“饷”;有的叫盐茶局,强调的是对土特产课税;还有的叫厘金局、厘务局、税厘局、厘税局,不一而足。48在征收方法上,有厘局散征、同业认捐、绅董包捐等49,其中除认捐方式较符合效率公平原则外,其他方式也是弊端百出。
 
二是征收主体混乱,公私争利。厘金非中央直控,而军队地方又各行其是,这使得在创设之初认为“商民两便”、“细水长流”、“既不扰民,又不累商”的这项动议到后来面目全非。据罗玉东《中国厘金史》说,此项厘金开始大约值百抽一,群众尚能忍受,但行之不久,各地都想染指,于是公私皆滥设卡所,加之陋规很多,又私自盘剥,结果造成“物价日昂,民力日竭”。1857年,尹耕云即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抽厘之弊,尤不忍言。一石之粮,一担之薪,入世则卖户抽几文、买户抽几文。其船装而车运者,五里一卡,十里一局,层层剥削,亏折已多,商民焉得不裹足!百物焉得不涌贵乎!”曾国藩们只看到了厘金“假手商贾,实则取诸买物之人”的税负转嫁这一层,却不知道在市场供求及商家竞争的限制下价格过高的商品根本就不大可能全数转嫁成功的税收原理。
三是征收人员贪婪,中饱私囊。厘金税制采取的物物课征方式大大便利了官绅吏役的勒索和舞弊。这种现象的面积和程度之大,时人都有记载。如“大抵有厘捐之省,殆无不舞弊之官员,无不染指之吏”,如“商民以什输公家,所入三四而已,其六七皆官私所耗费”。有了这个原因,则“各省厘税实收之数,竟数倍于报部之数”便可以理解了。早在1855年,罗惇衍就在其《请严禁捐厘苛索疏》中揭露了官吏绅董在“视商贩之肥瘠而鱼肉之”方面的各种巧立名色的“创举”:“商船初到,挨次停泊,索挂号钱;兵役上船,验视货物,索查舱钱;稽查已毕,盖戳放行,索灰印钱。”税吏挖空心思多征滥征,仅规费就有十二种之多。除了上面说到的挂号钱、查舱钱、灰印钱,还有划子钱、查货规费、浮收折价、出票钱、验票钱、补捐、苛罚、填换运照钱、换票钱。罗玉东在其著作中,归纳出局员私索商民的弊端也有十二种之多。不仅抽厘委员们不遵照规条,司巡人员的“叨光”(随便拿货)和加水(无端要钱)行为也屡见不鲜57。最后的结果,在征得的厘金中,三分耗于隶仆,三分耗于官绅,其余四分除去正费、杂费外,国家所得无几。
四是征收环节繁琐,反复课征。包税制以及一处数卡、一卡数局、一物数征的作法,使得来往商户苦不堪言。时人评论厘金制度有八个字:“卡若栉比,法如凝脂”。有人从仙女庙购米后南行,“途中遇厘卡甚多,每二三里即有一所,草屋上悬‘抽厘助饷’字样,自仙女庙至瓜州厘卡二十处,所定之税视法定额增加数倍,任意剥削,小民控诉无门。”因为一物反复抽取,“局卡林立,贻累商民”,商民“畏厘卡甚于畏盗贼”,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商品的成本和价格,远远超出了人们的购买力,必然造成贸易受阻,市场萧条。有人统计:1854年从泰州向苏州贩米,一石成本仅制钱2000的米,经过十数个厘卡,便会增加到1000文。
五是征收种类繁多,竭泽而渔。厘捐的名目繁多,几乎达到无物不厘的可怕地步。据《清咸丰实录》记载,有卡捐、饷捐、房捐、铺捐、船捐、炮船捐、盐捐、米捐、板厘捐、草捐、芦荡捐、落地捐、钱捐、牙厘捐、树木捐、茶捐、串捐等等,后来更是增加了如肉捐、赌捐、彩票捐、乐户捐等许多新花样。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又有了所谓的铁路厘金。征收类型上说,厘金分为百货厘、盐厘、土药厘、洋药厘四类。在货物出产地有出产税、落地税、土产税等;在通过地有出口税、百货厘、起坡税、验厘等;在销售地有坐厘、门市月厘、销场税、落地厘等。如此多的厘金名目,如一张大网撒向商家百姓,直似杀鸡取蛋,竭泽而渔。
 
六是华夷待遇不一,打压国货。厘金过度侵蚀了资本,大大掣肘了经济发展,使国家竞争力大大减弱。本意为值百抽一的此项商税,在关卡林立和各行其是的税收管理背景下,实际税负可能达到20%以上。而且,此税只征华商,大大便利了外国商品的倾销,使国货在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因为外商享有关税特权,内陆关税则实行的是一揽子2.5%的子口半税,而华商却要在每卡都要负担高额厘金,这使得国货的税率要比洋货高出三四倍以上。这样的不公平竞争使得国货的生命力大减,逐步将国内市场拱手让于洋商,对本来就艰难起步的资本主义民族工商业构成了严重的摧残。
 
七是助长军阀势力,尾大不掉。因为有厘金的供养,“兵为将有”的湘军、淮军体系得以不依政府资助而存在,为中国后来祸患几十年的军阀体系确立了财政基础。也正是因为这些非国家嫡系的存在,大大削弱了国家的控制力,加剧了地方割据势力的膨胀。因为有了一个制度化的募饷路径,厘金催生了清朝的掘墓人之一:军阀。相关史书上也说“此举流毒商贾,肆毒市井,民间为之凋敝,且督抚大员,自此皆握财权,制军经制,咸不仰于有司,近世军阀之兴,实滥觞乎此也。”虽然兵为将有的治军体系因其体制内的同心协力而暂时救了清朝,可在之后,这种体制不仅强化了汉人和地方的独立性而让国家形势日趋多元化,更因丧失了全国一盘棋的整体协调性而大大影响了军力。号称世界第六亚洲第一的北洋海军及淮军在甲午战争中的独木不支,即是明证。再到后来,更因为军阀力量的离心离得而断送了大清国运。
 
八是强化独立倾向,弱干强枝。王闿运在其《湘军志》筹饷篇中也讲到:虽然“言事者辄以病商、害民为词,交章请罢征”。但因为“各省厘税赡军,坐甲不用,税亦日绌,而相承莫肯罢,与初榷时意异矣”。随着湘军、淮军系统内的军人陆续受用为各地督抚,“各省疆吏都各握兵权饷权,各自为谋,国家每遇大事,虽一兵一卒一饷一糈,反不得不拱手而待之督抚。而为督抚者,则往往观望不前,视严旨若具文。康(有为)氏以十八小国喻十八行省,并非过论”。因为地方督抚在厘金事务上并不向户部“造册报销”,且厘金收入百倍于常关税,使之必然成为地方“督抚权重”的物质基础。财权下移,标示着晚清以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失控,地方督抚、地方军阀得以拥兵自重,与中央分庭抗礼70。如果说当年兵饷自筹加强了本来就私谊至上的湘军、淮军的内部团结和战斗力,则后来,仍然因袭这一传统的各督抚则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1881年,有人就揭露了这种督抚专权的现象:“近年以来,疆臣建议,每每立见施行。间有廷臣条奏饰部核定之件,部臣每以情形难以遥度,仍请交督抚酌议,而督抚则积习相沿,动以窒百难行,空言搪塞。”
 
九是扩张商税恶弊,谬种流传。从汉代到清代,税商关系一直处在一种吊诡滑稽的状态中。始则轻慢,继而垂涎,终以搜刮,夷之、抑之、倚之,总是在商业资源刚刚开始走向丰厚和富饶时施以重重一击,将其一次次地拖向濒死状态。这也使得历代工商业发展只能充当皇家、官家、吏胥们的后花园和游乐场而永远发展不出可以让国富民强的强势产业,更不可能出现可与西方商业帝国一较短长的贸易大豪。从汉代的“算缗”到唐代的“率贷”、“除陌”再到宋代的“总经制钱”并绵延到明朝的“榷税”和清代的厘金,历代统治者对商税采取的总是一种“养肥了就杀”的诛求之策。而厘金则是这种税商关系的总爆发。现代资本家张謇就曾经在日记中谈及对厘金扰民之事“为之发指”。在走脱了“尔我我叛,我无强贾”的早期《质誓》关系之后,官品和商品都在互不信任的循环中背道而驰,税收品质也日益堕落。而朱元璋式的嫉商如仇和古代税收制度上的不完善(如包税制、基层税官的低薪甚至无薪制、税吏提成制、捐纳制等)则大大助长了这种堕落。可以说,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在发展到厘金时代后已经遭到万民唾骂而走上尽头并逐渐土崩瓦解。新的税收体系以关税主权旁落为标志而强行重建。在极不情愿也极不自觉的态势下,厘金成为中国古代和近代税制间的一个分水岭。
 
十是开罪各个阶层,众叛亲离。且不说厘金的开征目的和用途十分反动,其高达73.7%的部分用作军费镇压太平天国等起义,在设税之初就没有佐助国计民生的丝毫动机,只说厘金在操作层面上的各种弊端和流弊,便已经引发了从商人到农民、从文人到百姓、从外商到洋员的普遍反感,这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对清政府的信赖。结合后来在处理内政外交上的一系列不得民心的举措——比如对义和团始乱终弃的流氓策略——越来越多的人坚持只有改朝换代才能改天换地。这也为孙中山们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提供了人和条件。从这个角度讲,厘金在为清祚延续了几十年的运命之后,也为它丢掉了最后一点民心。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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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好胜良!学习欣赏!

发布者 :黄莉 (2008-08-26 09:17:12)  回复

学习!

发布者 :高新民 (2008-08-25 14:20:39)  回复

“恶税”是怎样炼成的

——厘金之弊纵横谈

                            

 

 

作为一项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开办、在中国横行了七十八年的商业税形态——厘金,其“恶名”之昭彰,可以从贵州文人郑珍的《抽厘哀》一诗中得到印证。该诗写道:


东门牛截角,西门来便著。南门生吃人,北门大张橐。
官格高悬字如掌,物物抽厘助军饷。
不论
十取一,大贾盛商断来往。
一叟担菜茹,一叟负樵苏。一妪提鸡子,一儿携鲤鱼。
东行西行总抽取,未及卖时已空手。
主者烹鱼还瀹鸡,坐看老弱街心啼。
噫吁
!贸束布者不能得一匹赢,售斗盐者亦不得赢一升
厘金大抵恃商贩,欲入闭门焉可行。
村民租铢利有几,何况十钱主簿先奉己。
纵得上供已微矣,乃忍饲尔饿豺以赤子。害等邱山利如米。
呜呼!贯率括率有时可暂为,盍使桑儿一再心计之。

 

基于税收管理等角度,我们可以将厘金之弊作如下具体的剖析,以明察一项“恶税”是如何成的——

 

一是征收制度不一,各行其政。因为没有统一的厘金制度,各地各行其是。名为“值百抽一”的这一税种,大多数省要征到4%10%不等,有的省税率甚至达到20%以上。各个地方都讲究对厘金的独自征集权和享有权,以至于连征收单位的名称都五花八门。比如有的叫厘捐局、捐厘局,强调的是临时性的“捐”;有的叫牙厘局,强调的是商业税的“牙”;有的叫筹饷局,强调的是军事费的“饷”;有的叫盐茶局,强调的是对土特产课税;还有的叫厘金局、厘务局、税厘局、厘税局,不一而足。在征收方法上,有厘局散征、同业认捐、绅董包捐等,其中除认捐方式较符合效率公平原则外,其他方式也是弊端百出。

 

二是征收主体混乱,公私争利。厘金非中央直控,而军队地方又各逞其能,这使得在创设之初认为“既不扰民,又不累商”的这项动议到后来面目全非。厘金始开时,群众尚能忍受,但行之不久,各地都想染指,于是公私皆滥设卡所,加之陋规很多,又私自盘剥,结果造成“物价日昂,民力日竭”。1857年,尹耕云即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抽厘之弊,尤不忍言。一石之粮,一担之薪,入世则卖户抽几文、买户抽几文。其船装而车运者,五里一卡,十里一局,层层剥削,亏折已多,商民焉得不裹足!百物焉得不涌贵乎!”曾国藩们只看到了厘金“假手商贾,实则取诸买物之人”的税负转嫁这一层,却不知道在市场供求及商家竞争的限制下价格过高的商品根本就不大可能全数转嫁成功的税收原理。

 

三是征收人员贪婪,中饱私囊。厘金税制采取的物物课征方式大大便利了官绅吏役的勒索和舞弊。这种现象的面积和程度之大,时人都有记载。如“大抵有厘捐之省,殆无不舞弊之官员,无不染指之吏”,如“商民以什输公家,所入三四而已,其六七皆官私所耗费”。有了这个原因,则“各省厘税实收之数,竟数倍于报部之数”便可以理解了。早在1855年,罗惇衍就官吏绅董在“视商贩之肥瘠而鱼肉之”方面的各种巧立名色的“创举”:“商船初到,挨次停泊,索挂号钱;兵役上船,验视货物,索查舱钱;稽查已毕,盖戳放行,索灰印钱。”税吏挖空心思多征滥征,各项规费除上面说到的挂号钱、查舱钱、灰印钱,还有划子钱、查货规费、浮收折价、出票钱、验票钱、补捐、苛罚、填换运照钱、换票钱。不仅抽厘委员不遵照规条,司巡人员的“叨光”(随便拿货)和“加水”(无端要钱)行为也屡见不鲜。最后的结果,在征得的厘金中,三分耗于隶仆,三分耗于官绅,其余四分除去正费、杂费外,国家所得无几。

 

四是征收环节繁琐,反复课征。包税制以及一处数卡、一卡数局、一物数征的作法,使得来往商户苦不堪言。时人评论厘金制度有八个字:“卡若栉比,法如凝脂”。有人从仙女庙购米后南行,“途中遇厘卡甚多,每二三里即有一所,草屋上悬‘抽厘助饷’字样,自仙女庙至瓜州厘卡二十处,所定之税视法定额增加数倍,任意剥削,小民控诉无门。”因为一物反复抽取,“局卡林立,贻累商民”,商民“畏厘卡甚于畏盗贼”,造成贸易受阻,市场萧条。

 

五是征收种类繁多,竭泽而渔。厘捐的名目繁多,几乎达到无物不厘的可怕地步。据《清咸丰实录》记载,有卡捐、饷捐、房捐、铺捐、船捐、炮船捐、盐捐、米捐、板厘捐、草捐、芦荡捐、落地捐、钱捐、牙厘捐、树木捐、茶捐、串捐等等,后来更是增加了如肉捐、赌捐、彩票捐、乐户捐等许多新花样。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又有了所谓的铁路厘金。从征收类型上说,厘金分为百货厘、盐厘、土药厘、洋药厘四类。在货物出产地有出产税、落地税、土产税等;在通过地有出口税、百货厘、起坡税、验厘等;在销售地有坐厘、门市月厘、销场税、落地厘等。如此多的厘金名目,如一张大网撒向商家百姓,直似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六是华夷待遇不一,打压国货。厘金过度侵蚀了资本,大大掣肘了经济发展,使国家竞争力大大减弱。此税只征华商,大大便利了外国商品的倾销,使国货在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因为外商享有关税特权,内陆关税则实行的是一揽子2.5%的子口半税,而华商却要在每卡都要负担高额厘金,这使得国货的税率要比洋货高出三四倍以上。这样的不公平竞争使得国货的生命力大减,逐步将国内市场拱手让于洋商,对本来就艰难起步的资本主义民族工商业构成了严重的摧残。

 

七是助长军阀势力,尾大不掉。因为有厘金的供养,“兵为将有”的湘军、淮军体系得以不依政府资助而存在,为中国后来祸患几十年的军阀体系确立了财政基础。也正是因为这些非国家嫡系的存在,大大削弱了国家的控制力,加剧了地方割据势力的膨胀。相关史书上也说“此举流毒商贾,肆毒市井,民间为之凋敝,且督抚大员,自此皆握财权,制军经制,咸不仰于有司,近世军阀之兴,实滥觞乎此也。”

 

八是强化独立倾向,弱干强枝。王闿运在其《湘军志》筹饷篇中也讲到:虽然“言事者辄以病商、害民为词,交章请罢征”。但因为“各省厘税赡军,坐甲不用,税亦日绌,而相承莫肯罢,与初榷时意异矣”。“各省疆吏都各握兵权饷权,各自为谋,国家每遇大事,虽一兵一卒一饷一糈,反不得不拱手而待之督抚。而为督抚者,则往往观望不前,视严旨若具文。康(有为)氏以十八小国喻十八行省,并非过论”。因为地方督抚在厘金事务上并不向户部“造册报销”,且厘金收入可观,使之必然成为地方“督抚权重”的物质基础。财权下移,标示着晚清以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失控,地方督抚与中央分庭抗礼,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

 

九是扩张商税恶弊,谬种流传。从汉代到清代,税商关系一直处在一种吊诡滑稽的状态中。始则轻慢,继而垂涎,终以搜刮,夷之、抑之、倚之,总是在商业资源刚刚开始走向丰厚和富饶时施以重重一击,将其一次次地拖向濒死状态。从汉代的“算缗”到唐代的“率贷”、“除陌”再到宋代的“总经制钱”并绵延到明朝的“榷税”和清代的厘金,历代统治者对商人们采取的总是一种“养肥了就杀”的诛求之策。而朱元璋式的嫉商如仇和古代税收制度上的不完善(如包税制、基层税官的低薪甚至无薪制、税吏提成制、捐纳制等)则大大助长了这种堕落。而厘金则是这种税商关系的总爆发。可以说,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在发展到厘金时代后已经遭到万民唾骂而走上尽头并逐渐土崩瓦解。

 

十是开罪各个阶层,众叛亲离。且不说厘金的开征目的和用途十分反动,其高达73.7%的部分用作军费镇压太平天国等起义,在设税之初就没有佐助国计民生的丝毫动机;只说厘金在操作层面上的各种弊端和流弊,便已经引发了从商人到农民、从文人到百姓、从国人到洋人、从外商到洋员的普遍反感,这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对清政府的信赖。可以说,厘金在给清祚延续了几十年的运命之后,也为它丢掉了最后一点民心。

发布者 :李胜良 (2008-08-18 13: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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