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初是我国十分宝贵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党中央的号召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努力方向与目标。近年来,各地发展势头强劲而迫切,人民生活与城乡面貌不断发生变化,发展之功带来了发展之利。
但是,在发展的征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那就是一些地区,一些干部在努力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稳定”这个大前提。“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此重要——一切发展、再快的发展都是在稳定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不断实现的,没有稳定,何谈发展!
经深入调查发现,近期发生的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虽然贵州省委决定严查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免去了县府主要领导的职务,但是事件造成的破坏已无可补偿:百余名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相比起物质财产损失外,更大的损失是,政府与党的形象被严重抹黑,执政能力与执法公信力受到了质疑。
思想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对党的血肉深情,忍见多次冲突事件中网上网下的一片非议之声,不禁令人深感痛心,近年来,一些干部放松了学习,认识滑坡,在只顾片面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有甚者,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涉及违法犯罪,给党的形象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瓮安县政府之所以搞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无非为的都是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与城乡规划,原意是好的,但是如果因为不注意方式方法而造成百姓怨声载道,就背离了良好的本意,以利民始而以伤民终,因行害意,南辕北辙,相去甚远。
分析瓮安事件的实质,就是没有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上升酿成了事件。只顾发展不顾稳定教训何其惨痛啊!
由此看来,发展,要科学发展。要统筹有利与不利因素,协调各方利益,才能实现健康、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发展,要在稳定中求发展。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发展的基础,不发展或者发展得慢不行,抛开稳定硬发展更不行。不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能背离群众利益图发展。树立了这个思想认识,就会妥善解决发展过程的各类矛盾,就会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战争年代,困难时期,血染的旗帜能够把人民凝聚在一起,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为人民谋幸福。和平年代,温饱已足,部分群众对一些干部不满意有怨气是因为一部分干部单纯追求发展不顾群众的利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人民就是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洪流,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欺压群众,就会招至老百姓的反对。
没有了稳定的环境,没有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发展如何实现?发展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