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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媒界两个不得不说的“瘤子”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马九器 |  浏览(297) 评论 (2)  | 发布时间:2008-08-29 02:47:02 最后更新时间:2008-08-29 03: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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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界两个不得不说的“瘤子”

    接到子瑜的约稿题目,乍一看好像是给联合国准备一个指点世界江山的宏大命题,要看穿波谲云诡、纷繁复杂、光怪陆离、博大精深的传媒界,简直是老虎吃天哪,真不知从何说起。由于自己自幼有些桀骜不驯的性格,这些年也断断续续从事带有一定批判色彩的新闻评论工作,那么就干脆从老本行说起,结合自己这些年在传媒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摘几个当下传媒界普遍存在的“新闻瘤子”,抛鱼饵引大鱼吧。
    既然是“瘤子”,自然和“恶性肿瘤”得搭上边,也多少和“癌症”有点亲缘关系。的确,有些问题如果再继续下去,一些传媒的公信力丧失殆尽,和癌症晚期一样,沦为弃妇。
    第一个“瘤子”就是新闻人的操守理想与资本商、广告商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从新闻规律来说,新闻与广告的矛盾很难避免,不要看发达国家的报纸拿总统开涮、电视拿部长当笑柄,可很多媒体一旦在新闻真相和强大的广告商发生矛盾时,往往也是屈服于后者。骂完掌权的爷后还是有饭吃,可要是得罪了供钱的爷那就可能连吃饭的碗都没了,所以,广告商是媒体傀儡背后的那根绳子,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
    当下,随着国内传媒界改革的深入,市场化运作越来越开放与成熟,一个标志就是越来越多的媒体脱离政府的襁褓去市场上百舸争流了。由于大多数媒体的收入主要靠广告收入,广告商无形中成为传媒的第一衣食父母,而读者、观众、听众在事实上不过是第二衣食父母,或者说受众虽然是生身父母,但抚养传媒长大的广告商却是养父母。从伦理上说传媒发展根本上是靠生身父母的,但养父母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传媒这个孩子性格、行为和成长路线。在现实的传媒经营里,广告商对传媒的具体影响也是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的。比如那些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往往是各地很多传媒的最大客户之一,房产广告往往一掷千金,一家媒体的运行、编辑记者的工资奖金、采访机器设备的更新,等等问题,可能几个大房产广告就全部解决了。这种情况下,谁敢得罪那些房产商?这里得注意,不是不想,想啊,有些开发商明里修牌坊暗里男盗女娼,有点良知的都想曝光他们;而是不敢,因为维护一时正义的代价可能就是几十几百万广告收入的流失,就是多少编辑记者工资奖金的拖欠,就是整体工作运行的艰难;而且你要正义,可竞争对手不一定愿意正义一回,广告客户可能会流向对手那里。这样,哪怕有些房产商偷工减料、欺骗业主、不公平竞争,可媒体发现正义维护的代价和成本太高,而且即使不维护正义,顶多良心知道而受众浑然不知,结果,一种潜规则愈演愈烈:凡是对大广告商不利的新闻,媒体不曝光。资本对新闻的影响与控制,就这样一步步完成。当这种潜规则放任蔓延时,支撑新闻事业的正义良知将消解,而扭曲的金钱交易在盛行,后果会怎样,不言而喻,只能说很严重。当整个社会对“假新闻”举起打狗棒、提高警惕时,其实另一个更可怕的隐患在暗流涌动,而这种属于潜规则的隐患对新闻本身的伤害,比起假新闻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这种潜规则的终结无法指望一两家媒体的道德标杆去引领改变,而是需要在立法层面、制度层面的完善,斩断这种潜规则赖以生存的灰色空间,不是有句名言吗?一个好的制度,会让坏人不敢干坏事;一个坏的制度,会让好人也会干坏事。
    第二个“瘤子”是传媒与受众的关系,是不是还要走一味迎合的老路子?
    从都市报这10多年的蓬勃发展看,几乎无一例外地走了一味迎合受众心理与口味的路子,突出表现就是充分发掘打打杀杀、勾勾搭搭的低级趣味,这和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论吻合,属于人需求的最低层次。在长期忽略人本价值、天天高唱高大全的传统下,忽然出现这种很能照顾人的需求的媒体(不论是低级需求还是高级需求),就好像没有接触过女人的光棍汉忽然发现有窈窕淑女投怀送抱,兴致勃勃、津津有味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可这样的需求是有层递推演的,一种需求完全满足后,就需要更高层次的需求,说俗点,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10多年过去了,网络全面崛起,信息全面爆炸,竞争空前激烈,社会变化空前迅速,如何认识世界、如何从认识中找到自我和心理归属、如何在社会上立于不败之地,种种现实的需求要求传媒提供更多高层次的产品。媒体这时该认清形势转变思路,从一味迎合的原始积累阶段战略调整为逐步引领了,否则得到的是很轻松的回报、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和前途。
    受众是一群非常聪明和善变的群体,他们随时根据需求和原来的传媒“离婚”,随时会喜新厌旧追逐更好更美的“意中人”,这是人的心理本性所驱使的。况且在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改革、全面进步大势下,越来越多的人在知识架构、多元需求方面都芝麻开花节节高,越来越多的人都将不屑于一个依然浑身散发酒气、胭脂气、暴戾气的老相好。要想永远拴住受众的心、防止他们见异思迁,怎么办?必须清晰地了解他们潜移默化变化的需求,为当初满足好奇、猎奇上升为满足个人学识增长、发展帮助、利益博弈、能力强化等更高层面,否则,对传媒和受众这一对情侣而言,受众知识不断丰富、思想不断深刻、气宇不断轩昂、需求不断多元,可媒体依旧头脑简单,只会程咬金的三板斧,免不了被受众甩了的苦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随便翻翻全国各地的都市报、看看各地的电视台,只要一味迎合还有空间、还能维持阅读率和收视率,引领的改革就始终在左右为难中踯躅不前。一味迎合属于慢性自杀,而引领受众一旦不当可能就是自杀,或许这也是诸多传媒核心内容的改革徘徊犹豫的根本原因。但历史一次次证明,总得有人首先站出来大刀阔斧的改革与前行,而未来真正的赢家正是这些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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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您的观点,作为同仁我们确实应该反思一下

发布者 :贾永青 (2008-09-10 17:02:02)  回复

受众不是用来迎合的,而是用来引导和改造的。

发布者 :刘加民 (2008-08-29 21:2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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