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中的反人文
我在《“绿色奥运”中的反绿色》中说;“只要我们注意看,认真想,也同样不难发现‘人文奥运’中的反人文”。
看,这不,来了!
据大河网8月4日报导,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李祖民说,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日子,是国家大喜的日子,更是喜结良缘的日子,因此省会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可以提前三日预约。此外还有上海长宁区、广东东莞、四川达州通川区等取消当天的离婚登记。
因“国家大喜”拒办合法离婚手续,从法律角度看不仅是权力机关违法之又一例,也是作为政府机构的不作为。
从人文来看,什么是“人文奥运”这个问题,包括人的价值,其核心是人的自由权利--思想/言论/行动的自由。
孔子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易传》)。这个意思是说要通过人的实践把世界改变得更合乎人。
回到离婚话题上来,这本是男女双方解除协议的问题。从因感情破裂原因来看离婚当然是一种人生不幸;而从一桩没有幸福的婚姻的结束来看,未必不是幸事,不仅合乎道德,也合乎人性。无论“幸”还是“不幸”,这都是两个人私人空间的事。奥运是世界范围的事与个人结婚离婚风马牛不相及,以此为由以为与“国家大喜”犯冲,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拒绝输离婚手续,实在是人文奥运中的反人文。有的博友写道,是否以此类推,奥运期间不准死人,不准悼亡和不准办理任何丧事呢?
这桩事的弱智和荒唐使人想起旧中国封建家庭对一个病入膏肓的患者行婚事以“冲喜”同样愚昧,同样是封建专制宗法意识的反映。
无论“绿色奥运”中的反绿色,还是“人文奥运”中的反人文,说到底这种无法治非理性的愚昧心态来自“天朝”情结。奥运,无论百年梦想也好;8年期盼也罢;无论它被强暴地承载了多少政治信息,说到底不过是一个game。办过奥运的国家民族并不一定就比没有办过的高明多少,承办国有义务将之办好,何必癫狂至于如此.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近三千年后竟成了“逆乎人文以化成‘老子’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