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是谁的黄金?是旅游公司?景点开发商?酒店运输业?反正有一点,就纷纷上涨的价格和拥挤不堪的旅途来说,不是消费者的,所以黄金周和我们有关系吗?和我们有关系的只有那么不太长的长假。
黄金周这个称呼本身的角度就有问题。打个比方:如果肉猪集体出栏,不用撵不用赶自动走向屠宰场,屠户甚至不用动刀子,肉猪就自己把脖子按规定的角度自己迎上刀口去还用力拉。这样的日子对于屠户来说是黄金的日子。但对于猪来讲,不是。
集体花翻倍的价钱去看翻倍的后脑勺,谁都觉得不值。但平时你有时间吗?黄金周的实质就是休假运动。
国人搞运动最在行,一时间,广播电视黄金周最大,各种指数,各地现场,各级主管部门,各位看上去嬉笑的游客,最常见的画面是乌泱泱的人流。商家们价格纷纷翻倍,几周挣够一年的钱。
该不该取消黄金周其实不是问题,因为黄金周本身也就是头尾周末凑在一起的,并没有多放什么假,因为黄金周前后你还得上个悠长的班。
问题在哪里?问题的表在于我们太需要一个长假了;一个释放心情,出去走走的假期。问题的根在于我们的管理者是想继续搞休假运动轰轰烈烈,还是想润物无声的休养民生?让所有国民普遍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和在日常中选择休假时间的自由。对于百姓来讲,那几天,可能才是自己的黄金日子。其实,这需要建议吗?需要讨论吗?《劳动法》中早有明文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授权国务院制订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我们知道,责权利应该是统一的。也可以说是法律责成国务院具体实施带薪年休假。按照字面理解,这假不应该是将工作日前挪后移凭空腾出来的;也不应该是国家旅游局这样的机构来决定的,那应该是怎样的?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已经过去了12年。奇怪的是,连旅游局都看出长假可以刺激消费,拉动增长。前挪后移的生造出一个长假“黄金周”,而需要刺激国内消费,需要经济健康发展的国务院却在12年里没有就法律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作为。那个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就应该普遍享有的带薪休假12年没有结果。
该干嘛干嘛,该享有的休假权利,认认真真保障实施。该上班的时候用纪律制度保证效率。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也请尽快履行吧。
什么才是黄金周?用葛演员为中国移动神州行所做广告的广告词来套就是:黄金周啊,自己过的黄金那才是真黄金,自己觉得黄金那才叫真黄金;这小黄金里还真有大道理,我呀~~~还是相信群众!
相信群众就把休长假的权利保证落实到群众,让群众自己选择自己黄金的假日。至于商家,你也别急。你想想,黄金周都那样了,人们还乌泱泱的赶着去,等群众自己有闲了,你还愁没人来啊。不过暴利就别指着了。
没有张屠户, 照吃无毛猪;没有黄金周,有假照样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