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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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凶犯的自白:身负6条命案,我已厌倦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潘登 |  浏览(2937) 评论 (12)  | 发布时间:2006-12-16 11:07:09 最后更新时间:2006-12-16 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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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庆猛吸记者递过的“中华”,吸烟的姿势让人联想出他横刀江湖的自负与虚空。


冷峻,目空一切,冯国庆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杀手秉性。


对于记者的提问,冯国庆显得坦然又防备,常常不自觉地露出警惕的眼神。


说到父母,冯国庆沉默正对镜头十多秒,眼圈变红,鼻孔张大,喉结鼓动,话未出口已满脸悔意。


冯国庆背转了身,开始抽泣,狱警当即终止了采访,这便成了采访冯的最后一个镜头。


      “杀人是件很残忍的事。”冯国庆说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就因为他身负6条命案。
  2006年12月14日,南安看守所11号预审室,冯国庆上身批着一件有“南看737”字样的黄衬衫。他身体很健壮,一头短发,长得有点帅气的脸上挂着胡渣。眯起眼的时候,让人感觉有点冷。走进预审室时,看到地上堆着的纸皮有些凌乱,他又退了出去,让工作人员把屋子清理一下。民警叫唤他时,他说,屋子里蚊子太多了。
  据民警介绍,案件移交到南安警方后,冯国庆很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提了两个要求“买两套运动服和红七匹狼的烟”,民警都满足了他。
  经过允许,记者给他递上一根“中华”烟,冯国庆重复了两遍“不客气”、“谢谢”。工作人员要出去帮他拿蚊香时,他又顺口交代了一句:要茶。语气非常自然。
  “杀人以前我的性格蛮好,没有什么凶残。但是1998年犯案后,我已经没办法了。”老百姓用丧心病狂形容他,他说,“也不为过。”


记者获准进入看守所对话嫌犯。

■羁押期间抖出杀人案
  在浙江,因涉嫌盗窃,冯国庆被临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送入看守所羁押一个月。这一次,他说出了自己深埋数年的杀人案。
  “是否想在监狱里充老大才这么做?”
  “像这种事情,我要是一说肯定是掉脑袋的,”冯国庆说,“我不会那么傻,去逞一时之强。”
  “会不会觉得,当时说出杀人真相是一时冲动?”
  “不是,好几年就有这种想法了,从2001年越狱出来就有了。”冯国庆说,他也知道,自己到了这里可能就是要死刑的,“进来后,现在的心情是没办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
  “现在很坦然,在这(看守所)的心情跟在外面很不一样,外面很压抑。我太累了,想早一点回归自然。”冯国庆解释,回归自然的意思就是解脱。


晚饭时间快到了,监所里开始送饭。“管”“教”二字下面的小孔便是送饭的窗口。

■报复杀人走上不归路
  冯国庆第一次杀人是在1998年,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陈姓老板。
  面对那个陈姓老板“入股,并且要40%的股份分红利”的要求,冯国庆说,“我们当时最大的让步就是不超过20%”。“结果他们开了三辆车,拿着砍刀,还有来福枪到店里,顶着我们的头,如果不出让公司,三天就要滚出广州。”受到威胁,三人咽不下这口气。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998年10月10日,三个人找到了陈老板的家,在他身上连捅了十几刀,当场将他杀死。陈老板的妻子也被杀死。
  “当时就是要他死。”8年后,冯国庆在看守所讲起这段往事,说这句话时还那么斩钉截铁。随后,他们从陈某家里搜出了50几万元,冯国庆带走了其中的50万元,逃离了现场。还来不及分赃,另外的同犯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知道事情败露后,冯国庆随身背着50万元,开始了全国逃亡之路。
■“兄弟叫杀我肯定杀”
  2002年4月18日,冯国庆挥刀砍向黄清波时,他说自己毫不手软,“像我这样的人,兄弟叫杀我肯定杀。”这是冯国庆在说起泉州南安梅山“4·18”抢劫杀人案时说的一句话。
  他称,2001年到厦门时,就在路边强占地盘收保护费,后来结识了王夏南、张岳清。“其实应该是臭气相投。”他说自己并不认识黄清波,是同伙说要杀掉的。那天到了废品收购店敲开门后,他们进门后还跟黄清波寒碜了几句,“他们都是用闽南话讲我听不到,我只听黄说‘你们要的我给你’。”他将黄清波杀死后,三人又杀死了黄的妻子和年仅8岁的男孩。
  半个月后,三人又在厦门翔安同样因为抢劫,杀死一名杂货店的老板,制造了“2002·5·8”案。
  昨天,在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冯国庆说,三起案中的女人和小孩都不是他杀的,“我从不杀女人和小孩,我下不了手。老人也不会。”
■买佛器图心理安慰
  偷渡出国、十几次被公安机关拘留,在一次偷窃中获刑入狱后,还有半年刑期他越狱逃脱……从“1998·10·10”案发后,除了新疆和西藏没到过,他竟走遍了全国各地,身上带着十几张假身份证。
  “50万就装在一个背包,哪里都去。”冯国庆说,到了一个地方,因为没有身份证住不了大酒店,就都选一些小宾馆,“就说身份证丢了,多说点好话,多给点钱就行了。”
  冯国庆信佛,逃亡的途中他大量地购买金器、玉器,价格最高的一个耳坠花了11万元,“我们的观念里,就是带佛可以保平安嘛,当时买这些就图个心理安慰。”不到10个月时间,他身上的50万元已经被挥霍一空。
  1999年夏季,冯国庆在云南盗窃了一部丰田的轿车,并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拿着这笔钱,冯国庆偷渡到了越南。他告诉办案的民警,那时候他就像是在当奴隶一样,买来的玉器全被人抢走了,要干最苦的活,还要挨打。感觉到举目无亲的彷徨,他再一次偷渡回国。
  他开始偷窃,有十几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但关于杀人的事情,却从没有人知道。2000年,冯国庆在江西因盗窃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一年后,他趁着一个空子,逃出了监狱。
  在泉州、厦门和莆田等地流窜时,冯国庆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去服装店偷衣服。“在莆田租了个房子,出去偷都是一整个店扫荡掉。”冯国庆说,因为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卖,他们进了店后就把所有的衣物都搬走,比较好的百来块卖掉,其他的就去摆地摊,一件衣服5元、10元地卖掉。
  据民警介绍,冯国庆在逃亡过程中,换了好几个工作。在厦门时,甚至靠着自己的能力,半年就能赚到五六万元。2005年,他逃到浙江甚至被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当了经理。“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就是想尝试一下那种生活能不能过,试一试靠自己的能力能不能活。”
  “一开始出来吃饭都会紧张,后来被抓习惯了,觉得无所谓了,反正抓就抓了。”冯国庆说,其实这几年也想得很明白,自己终有一天要被抓到,“一说就是杀头的事情,那很无奈,就等着案子破了被抓的时候再说吧。”
■惟一做好事是给乞丐钱
  “1998年之前我跟家里的关系都很正常,但那次之后我再也没跟家里联系过。”
  冯国庆告诉记者,他的父母都还健在,家里还有两个哥哥,都有正当的工作。家里的经济虽然一般,但是在自己杀人前都很幸福。
  他说,虽然自己背着50几万,但不敢给家里寄一分钱,就怕暴露了,给家人添麻烦。“在广州杀人后,我的两个同伙几天就被抓了,我知道事情败露了,就赶紧跑。”
  “如果他们来,我也不会见他们。”说到父母,冯国庆的眼眶红了,一直强忍着眼泪,盯着镜头足足有十余秒。他说自己对不起父母,就算是被判死刑,也不想再见他们了,“我做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现在只想能悄悄地来悄悄地走。”
  冯国庆回忆了好久,说这几年自己若算做过好事,就是给街边的乞丐和老奶奶钱。
  他告诉记者,去年在浙江时,有一回刚好也是雨天,他在餐厅里看到一个老奶奶背着个破包走过街,身上都被打湿了,然后站在门口乞讨,但是没人给她钱。
  “我叫跟我的小弟那点钱给她,他就给了10元。”“我当时就被震了一下,觉得应该给她钱,就走过去,给了她1000元。”问他为什么会给乞丐1000块钱。他说,自己也有过这样的乞讨生活,是出于一种“同病相怜”。
■感情失败与杀人有关
  在说起自己真正爱过的女人,冯国庆露出了半个小时内惟一的极其短暂的笑容。
  事情在2004年,浙江。冯国庆说,在泉州杀了人后,自己逃了很多地方,尝试过很多事情,很疲倦,就想看看自己走正道能否生存,于是应聘进了一家广告公司。
  “那时做得很开心,也是这几年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讲述这段经历,冯国庆语气很缓和,他和公司的老总产生了感情,坠入了爱河,这样生活过了半年。“已经陷得太深了,怕害了人家,我就跑了。”
  “如果没有以前的事情,也许就能很幸福地生活了。”这一段感情改变了冯国庆,他说,自己之后再也没有沾手过流血的事情。
  在冯国庆犯罪道路上,一直有女人的身影晃过。他说,有好几个。
  1999年,在花完五十万元后,冯国庆到了云南,他在舞厅里认识了一个小姐,就是在她的帮助下,他偷了那辆丰田轿车,变卖后才有钱偷渡出国。
  而认识小芳(化名),则是在他读初中的时候,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曾很喜欢她。但是后来他们失去了联系,她到了广州打工,一直到自己工作后才联系到她,于是才会频频往广州跑。后来,或许因为自己收入有限,小芳离开了他。
  “只能说那时是我一千来块钱的收入,跟不上时代潮流了,也没发生过什么事情,后来我就走上犯罪道路了。”面对这段感情,冯国庆一时陷入了语塞,很轻描淡写地带过。他承认,这段感情的失败致使自己后来杀人有一定的关系。


冯国庆(左犯)和他的两个同伙。


脚镣太沉重,只有这样用手拎起脚镣方能行走。

相关博客:
安伦:《残杀六人  凶手承认“丧心病狂”》
http://blog.daqi.com/article/82628.html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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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

发布者 :匿名 (2008-10-07 11:44:27)  回复

也许是一时的冲动犯下的错....就习惯......

发布者 :匿名 (2008-09-17 17:59:24)  回复

ta x

发布者 :匿名:r (2008-08-22 16:00:03)  回复

哇    那脚镣太吓人了吧

发布者 :匿名 (2008-08-07 20:30:29)  回复

我的名字也叫冯国庆.感觉好心痛

发布者 :匿名:冯家二少 (2007-12-15 19:27:05)  回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布者 : (2006-12-28 16:17:04)  回复

经济纠纷,利益诱惑,生存的逼迫,暴躁的心理,不善交往的性格...不安稳的外部环境和闭塞的自我因素都能让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沦落为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手起刀落,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摧残,人权被践踏在脚下.同样的生灵享受社会给于的相同的待遇.生命有权而且必须受到尊重.现在这些恶贯满盈的罪犯们事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后悔莫及,可是为什么当初提起刀的时候心里不会有过一丝犹豫呢?攀高的犯罪率已然警醒我们,做好公民的思想品德心理教育刻不容缓,必须从小抓起,同时社会保障工作也应齐头并进,以求人际方面的和谐. 好震撼的文章.很不错啊!是在<东南早报>上登载还是在<泉州晚报>啊? 我也是泉州的,目前在武汉财大读新闻,关注下家乡的新闻.顺便问下同门学长,寒暑假<泉州晚报>提供实习吗?

博主回复
这个案件大,所以泉州媒体都报道了,早报一次报了三个版,还有一些对话和案件幕后没有转载。寒暑假早晚报都有实习机会啊。
发布者 :康清辉 (2006-12-17 16:31:33)  回复

因情而毁;因情而悔!这就是冯国庆的人生。 因为恋情,他下海挣钱,结果遭遇打击,从而产生仇恨,开始走上杀人的罪恶之路;因为恋情,他醒悟到不能“害了她”,开始产生悔意,在因盗窃被抓获后,交代出6条命案,结束自己8年逃亡生涯的同时,也为警方创造了“立功机会”。

发布者 :安伦 (2006-12-17 15:25:50)  回复

以暴抗暴,国家机器不起作用时,就只有这条路了。被黑社会逼得成了黑社会!讽刺!

发布者 :匿名 (2006-12-17 11:08:46)  回复

无语!怎么会这样。

发布者 :徐祎 (2006-12-17 00:51:09)  回复

主啊,为什么他的眼里充满了仇恨?

发布者 :袁夏 (2006-12-16 22:57:33)  回复

阅后心情很沉重,罪犯毁掉的不仅仅是他人,还有自己,不知道他的父母将怎么度过他们的余生......真希望有一天世界上再没有犯罪......

发布者 :一木 (2006-12-16 12:5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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