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国庆猛吸记者递过的“中华”,吸烟的姿势让人联想出他横刀江湖的自负与虚空。

冷峻,目空一切,冯国庆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杀手秉性。

对于记者的提问,冯国庆显得坦然又防备,常常不自觉地露出警惕的眼神。

说到父母,冯国庆沉默正对镜头十多秒,眼圈变红,鼻孔张大,喉结鼓动,话未出口已满脸悔意。

冯国庆背转了身,开始抽泣,狱警当即终止了采访,这便成了采访冯的最后一个镜头。
“杀人是件很残忍的事。”冯国庆说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就因为他身负6条命案。
2006年12月14日,南安看守所11号预审室,冯国庆上身批着一件有“南看737”字样的黄衬衫。他身体很健壮,一头短发,长得有点帅气的脸上挂着胡渣。眯起眼的时候,让人感觉有点冷。走进预审室时,看到地上堆着的纸皮有些凌乱,他又退了出去,让工作人员把屋子清理一下。民警叫唤他时,他说,屋子里蚊子太多了。
据民警介绍,案件移交到南安警方后,冯国庆很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提了两个要求“买两套运动服和红七匹狼的烟”,民警都满足了他。
经过允许,记者给他递上一根“中华”烟,冯国庆重复了两遍“不客气”、“谢谢”。工作人员要出去帮他拿蚊香时,他又顺口交代了一句:要茶。语气非常自然。
“杀人以前我的性格蛮好,没有什么凶残。但是1998年犯案后,我已经没办法了。”老百姓用丧心病狂形容他,他说,“也不为过。”

记者获准进入看守所对话嫌犯。
■羁押期间抖出杀人案
在浙江,因涉嫌盗窃,冯国庆被临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送入看守所羁押一个月。这一次,他说出了自己深埋数年的杀人案。
“是否想在监狱里充老大才这么做?”
“像这种事情,我要是一说肯定是掉脑袋的,”冯国庆说,“我不会那么傻,去逞一时之强。”
“会不会觉得,当时说出杀人真相是一时冲动?”
“不是,好几年就有这种想法了,从2001年越狱出来就有了。”冯国庆说,他也知道,自己到了这里可能就是要死刑的,“进来后,现在的心情是没办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
“现在很坦然,在这(看守所)的心情跟在外面很不一样,外面很压抑。我太累了,想早一点回归自然。”冯国庆解释,回归自然的意思就是解脱。

晚饭时间快到了,监所里开始送饭。“管”“教”二字下面的小孔便是送饭的窗口。

■报复杀人走上不归路
冯国庆第一次杀人是在1998年,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陈姓老板。
面对那个陈姓老板“入股,并且要40%的股份分红利”的要求,冯国庆说,“我们当时最大的让步就是不超过20%”。“结果他们开了三辆车,拿着砍刀,还有来福枪到店里,顶着我们的头,如果不出让公司,三天就要滚出广州。”受到威胁,三人咽不下这口气。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998年10月10日,三个人找到了陈老板的家,在他身上连捅了十几刀,当场将他杀死。陈老板的妻子也被杀死。
“当时就是要他死。”8年后,冯国庆在看守所讲起这段往事,说这句话时还那么斩钉截铁。随后,他们从陈某家里搜出了50几万元,冯国庆带走了其中的50万元,逃离了现场。还来不及分赃,另外的同犯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知道事情败露后,冯国庆随身背着50万元,开始了全国逃亡之路。
■“兄弟叫杀我肯定杀”
2002年4月18日,冯国庆挥刀砍向黄清波时,他说自己毫不手软,“像我这样的人,兄弟叫杀我肯定杀。”这是冯国庆在说起泉州南安梅山“4·18”抢劫杀人案时说的一句话。
他称,2001年到厦门时,就在路边强占地盘收保护费,后来结识了王夏南、张岳清。“其实应该是臭气相投。”他说自己并不认识黄清波,是同伙说要杀掉的。那天到了废品收购店敲开门后,他们进门后还跟黄清波寒碜了几句,“他们都是用闽南话讲我听不到,我只听黄说‘你们要的我给你’。”他将黄清波杀死后,三人又杀死了黄的妻子和年仅8岁的男孩。
半个月后,三人又在厦门翔安同样因为抢劫,杀死一名杂货店的老板,制造了“2002·5·8”案。
昨天,在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冯国庆说,三起案中的女人和小孩都不是他杀的,“我从不杀女人和小孩,我下不了手。老人也不会。”
■买佛器图心理安慰
偷渡出国、十几次被公安机关拘留,在一次偷窃中获刑入狱后,还有半年刑期他越狱逃脱……从“1998·10·10”案发后,除了新疆和西藏没到过,他竟走遍了全国各地,身上带着十几张假身份证。
“50万就装在一个背包,哪里都去。”冯国庆说,到了一个地方,因为没有身份证住不了大酒店,就都选一些小宾馆,“就说身份证丢了,多说点好话,多给点钱就行了。”
冯国庆信佛,逃亡的途中他大量地购买金器、玉器,价格最高的一个耳坠花了11万元,“我们的观念里,就是带佛可以保平安嘛,当时买这些就图个心理安慰。”不到10个月时间,他身上的50万元已经被挥霍一空。
1999年夏季,冯国庆在云南盗窃了一部丰田的轿车,并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拿着这笔钱,冯国庆偷渡到了越南。他告诉办案的民警,那时候他就像是在当奴隶一样,买来的玉器全被人抢走了,要干最苦的活,还要挨打。感觉到举目无亲的彷徨,他再一次偷渡回国。
他开始偷窃,有十几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但关于杀人的事情,却从没有人知道。2000年,冯国庆在江西因盗窃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一年后,他趁着一个空子,逃出了监狱。
在泉州、厦门和莆田等地流窜时,冯国庆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去服装店偷衣服。“在莆田租了个房子,出去偷都是一整个店扫荡掉。”冯国庆说,因为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卖,他们进了店后就把所有的衣物都搬走,比较好的百来块卖掉,其他的就去摆地摊,一件衣服5元、10元地卖掉。
据民警介绍,冯国庆在逃亡过程中,换了好几个工作。在厦门时,甚至靠着自己的能力,半年就能赚到五六万元。2005年,他逃到浙江甚至被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当了经理。“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就是想尝试一下那种生活能不能过,试一试靠自己的能力能不能活。”
“一开始出来吃饭都会紧张,后来被抓习惯了,觉得无所谓了,反正抓就抓了。”冯国庆说,其实这几年也想得很明白,自己终有一天要被抓到,“一说就是杀头的事情,那很无奈,就等着案子破了被抓的时候再说吧。”
■惟一做好事是给乞丐钱
“1998年之前我跟家里的关系都很正常,但那次之后我再也没跟家里联系过。”
冯国庆告诉记者,他的父母都还健在,家里还有两个哥哥,都有正当的工作。家里的经济虽然一般,但是在自己杀人前都很幸福。
他说,虽然自己背着50几万,但不敢给家里寄一分钱,就怕暴露了,给家人添麻烦。“在广州杀人后,我的两个同伙几天就被抓了,我知道事情败露了,就赶紧跑。”
“如果他们来,我也不会见他们。”说到父母,冯国庆的眼眶红了,一直强忍着眼泪,盯着镜头足足有十余秒。他说自己对不起父母,就算是被判死刑,也不想再见他们了,“我做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现在只想能悄悄地来悄悄地走。”
冯国庆回忆了好久,说这几年自己若算做过好事,就是给街边的乞丐和老奶奶钱。
他告诉记者,去年在浙江时,有一回刚好也是雨天,他在餐厅里看到一个老奶奶背着个破包走过街,身上都被打湿了,然后站在门口乞讨,但是没人给她钱。
“我叫跟我的小弟那点钱给她,他就给了10元。”“我当时就被震了一下,觉得应该给她钱,就走过去,给了她1000元。”问他为什么会给乞丐1000块钱。他说,自己也有过这样的乞讨生活,是出于一种“同病相怜”。
■感情失败与杀人有关
在说起自己真正爱过的女人,冯国庆露出了半个小时内惟一的极其短暂的笑容。
事情在2004年,浙江。冯国庆说,在泉州杀了人后,自己逃了很多地方,尝试过很多事情,很疲倦,就想看看自己走正道能否生存,于是应聘进了一家广告公司。
“那时做得很开心,也是这几年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讲述这段经历,冯国庆语气很缓和,他和公司的老总产生了感情,坠入了爱河,这样生活过了半年。“已经陷得太深了,怕害了人家,我就跑了。”
“如果没有以前的事情,也许就能很幸福地生活了。”这一段感情改变了冯国庆,他说,自己之后再也没有沾手过流血的事情。
在冯国庆犯罪道路上,一直有女人的身影晃过。他说,有好几个。
1999年,在花完五十万元后,冯国庆到了云南,他在舞厅里认识了一个小姐,就是在她的帮助下,他偷了那辆丰田轿车,变卖后才有钱偷渡出国。
而认识小芳(化名),则是在他读初中的时候,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曾很喜欢她。但是后来他们失去了联系,她到了广州打工,一直到自己工作后才联系到她,于是才会频频往广州跑。后来,或许因为自己收入有限,小芳离开了他。
“只能说那时是我一千来块钱的收入,跟不上时代潮流了,也没发生过什么事情,后来我就走上犯罪道路了。”面对这段感情,冯国庆一时陷入了语塞,很轻描淡写地带过。他承认,这段感情的失败致使自己后来杀人有一定的关系。

冯国庆(左犯)和他的两个同伙。

脚镣太沉重,只有这样用手拎起脚镣方能行走。
相关博客:
安伦:《残杀六人 凶手承认“丧心病狂”》
http://blog.daqi.com/article/82628.html